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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4、代表证; 5、登记证复印件;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地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4、代表证; 5、登记证复印件;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三)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登记证复印件; 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四)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限登记证有效期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外国公司的开业证明复印件和资信证明; 4、代表证; 5、登记证复印件;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五)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首席代表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代表、首席代表的任免职文件; 4、外派机构的派出函和劳务合同; 5、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登记表; 6、登记证复印件;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六)外国(地区)派驻企业地址、外文名称(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外国(地区)企业地址或外文名称变更证明; 3、登记证复印件; 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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