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家峁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24 16:56 来源:魏家峁镇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杨改岐 镇党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镇党委、党群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赵海龙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绿色矿山建设、发改、能源、工业经济,联系服务重点项目等方面的工作。

对 接: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旗矿区事业发展中心、旗发展和改革委、旗工信和科技局、旗能源局、旗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

越超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马文君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协助书记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政法、综治、司法、信访、维稳等方面的工作,协助镇长负责财税、日常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

对 接:旗委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府办、政法委员会、旗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保密机要局、财政局、审计局、信访局、司法局、公安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校、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准格尔旗大队等单位。

联系:魏家峁司法所、龙口法庭、魏家峁派出所、魏家峁交管中队、国家税务总局魏家峁税务所。

丁 宁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协助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主持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和镇工会全面工作。

对 接:纪委监委、巡察办

吕满贵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镇长负责人事、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综合执法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侧重人事方面工作)、城市管理办公室(侧重国土规划、市场监管方面工作)、平安建设办公室(侧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 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公证处、应急管理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

联系:魏家峁市场监督管理所。

陈昊翔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协助书记负责全镇宣传、精神文明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侧重宣传方面工作)、党群服务中心(侧重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方面工作)、红十字会、就业、统计工作。

对 接:旗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等单位。

邬水霞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协助书记负责组织、统战、民族宗教、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非公经济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副书记负责党建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对 接:旗委组织部、统战部、民族事务委员会、工商业联合会、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准格尔旗委员会等单位。

刘尚禄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协助书记抓好党管武装,主持全镇武装部各项工作,具体负责国防潜力数据调查和民兵整组、兵役登记、征兵宣传、国防教育及应急抢险救灾等,协助镇长负责镇人民政府教育体育、卫计、爱卫、合作医疗、民政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分管镇 社会事务办、武装部。

对 接:旗人民武装部、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统计局、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等单位。

联系:魏家峁小学、魏家峁幼儿园、魏家峁镇中心卫生院。

李永奇 镇副镇长

协助镇长负责乡村振兴、农牧林水、防汛抗旱、动物疫情防控、土地确权、森林草原防火、科技、气象、邮政、河长制和林长制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侧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产业规划发展方面工作)、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侧重各类种植补贴发放、种养殖信息技术推广、动物疫情防控、设施农用地和宅基地审批方面工作)。

对 接:旗农牧局、气象局、邮政局、科学技术协会、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现代农牧业公司等单位。

联 系:魏家峁邮政所、天河水务公司。

郭 浩 镇副镇长

协助镇长负责交通、电力、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人居环境整治、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镇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侧重文化旅游方面工作)、城市管理办公室(侧重交通、电力、生态环保、公共设施管理、城建方面工作)、乡村振兴办公室(侧重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工作)。

对 接:旗交通运输局、供电局(薛)、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文化和旅游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航铁路、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文联、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文化旅游投资公司、国资燃气热力公司、城投公司等单位。

联系:龙口环境监察中队、薛家湾供电局市区供电分局魏家峁供电所。

贺 佳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主持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

二、职能职责

(一)镇党委职责

在旗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辖区内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具体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动员、组织党员和群众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参与讨论决定辖区市政建设、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建设步伐。

3.讨论决定辖区内发展经济、社会服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4.对旗直机关派驻的机构实行双重领导;对辖区内的社区建设负全面责任,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务、卫生、文化、治安、环境等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能;对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党组织参与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

5.领导全镇办事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6.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镇、村(社区)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考核、任免、奖惩,加强对党支部的管理和村委会(居委会)的指导,配好、配强镇村(社区)领导班子。

8.领导村(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9.负责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保障本辖区人大代表依法行使应有的权力。

10.完成旗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镇政府职责

在旗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辖区内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经济发展、社会治安、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镇政府对辖区内社会性、地区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旗人民政府的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完成旗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内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各村、居民区、胡同、里巷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对违法占道、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配合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和违规查处工作;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止施工扰民、干扰合法施工的行为。

3.负责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和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辖区法制工作,开展法治教育,推动依法治街;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维护社区政治稳定和社区安定;会同有关部门对外来人口进行综合管理;负责社会保障工作和失业人员的培训、再就业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红十字会、人民调解、拥军优属、征兵等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负责辖区内村(社区)建设工作。制定村(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搞好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村(社区)资源;组织村(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做好村(社区)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村(社区)文化、体育、教育、卫生和普及科学常识等活动。

5.负责辖区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指导、帮助和推动村委会(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的自治作用;对群众进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群众参与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邻里互助、婚丧习俗改革等公益性活动;为区域经济提供全方位服务,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内设机构及电话

内设党政机构6个和副科级公益事业单位3个

1.党政综合办公室(0477-4882218) 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和财政等工作。

2.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0477-4882215)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3.乡村振兴办公室(0477-4882215) 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0477-4672088)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5.平安建设办公室(0477-4882225) 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

6.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0477-4882229)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魏家峁镇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疫病防控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党群服务中心(0477-4882205)(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 代文明实践所牌子)承担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承担辖区内党员的联系、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工作;提供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魏家峁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局(0477-4896418) 受魏家峁镇人民政府和旗直有关部门委托,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魏家峁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和旗直有关部门委托魏家峁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

3.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0477-4882219)承担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承担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承担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

四、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魏家峁镇人民政府配备领导职数9名(3正6副),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现空3名)。核定行政编制16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8名,其中党群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3名(现空4名),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6名(现空5名),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核定事业编制9名(现空5名)。

办公地址:魏家峁镇魏家峁村东200米

联系电话:0477-4896446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冯永东

邮政编码:0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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