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14 09:19 来源: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领导班子  

政府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  王伟

副主任: 鲁宇奇   吕维春 

旗纪委派驻政府机关纪检组组长:张飞 

二、主要职责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调整后,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旗工作情况;根据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旗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旗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 

(二)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旗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等文稿。 

(三)负责旗人民政府党组、政府会议及政府领导同志的会务工作,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旗人民政府会议审批管理工作。 

(四)负责旗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五)负责审核各园区管委会、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请示旗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旗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办理工作,对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七)督促检查各园区管委会、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对上级政府和旗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和报送等工作,为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九)负责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及会议材料的蒙古文翻译工作和蒙古文门户网站建设、信息公开工作。 

(十)组织开展经济生态领域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旗经济生态领域改革相关文件,对全旗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 

(十一)负责全旗外事工作。 

(十二)负责全旗金融管理工作。

(十三)管理旗政务服务局。

(十四)完成旗委和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 内设机构 

(一) 秘书室 

负责起草、修改和校对以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制发的 

各类公文。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领导文件的签收、送阅、批示意见登记、催办、反馈工作,及报刊、杂志的传递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领导日常活动及调研活动协调安排、联络实施及有关服务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各类会议资料和文件的收集、整理及会议纪要、记录的草拟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全国、自治区、市、旗人大和政协交旗政府办理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及督查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领导的公务活动记载;完成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室(常务办) 

1.负责起草旗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旗人民政府综合性会议材 

料及其它文字材料、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各类文稿;负责草拟以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综合性文电;负责草拟旗人民政府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其他综合性、专题性文字材料;负责《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分发工作;承担旗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的收集、筛选、送审和会议 

材料发送、回收和有关事项协调;配合会务办做好旗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领导讲话提纲、纪要和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党风廉政、主题教育等各项日常工作;配合督查室做好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决策事项催办落实和情况反馈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的录音和记录整理工作,以及有关资料、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旗长文件签收、送阅等工作;负责旗长日常活动及调研活动协调安排、联络实施及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共同做好旗长公务活动服务工作;完成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信息调研室 

联系全旗各政务信息工作部门,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整理、编辑、报送等工作;负责编发本级刊物《准格尔政讯》;负责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考核、报送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业务培训,拟定政务信息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政务信息调研和交流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国家、自治区、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整理研究工作,为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负责收集整理可供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决策参考的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等各类重要信息和动态;负责编辑《领导参阅》等参阅件;完成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务政工室(会务办) 

1.负责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人员信息登记和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干部考勤和请休假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备案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具体工作;组织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治理论学习及其他日常活动;负责统筹办公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群团组织等方面工作;负责统计旗人民政府领导及办公室干部的报刊、杂志征订工作;承办旗人民政府机关党组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纪要的草拟工作,并负责决议事项的落实工作;负责驻村包联工作;负责办公室"五位一体"考核验收工作。 

2.负责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各类会议的安排、筹备和组织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领导集体性政务活动的会务工作;负责全旗性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预定会议室、协调对接各参会部门和单位;负责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信及介绍信 

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常务会议和旗长办公会议记录的立卷归档;负责旗人民政府领导周工作、日活动预安排和机关干部值班安排;负责编印全旗各部门联络电话薄;负责编发旗人民政府大事记;负责全旗各单位主要领导外出请假报备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与接待办对接政府及办公室公务接待相关工作;完成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 外事办 

贯彻落实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旗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承办全旗涉外活动和因公出国(境)人员的申报、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全旗外事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为旗委、旗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协助上级外事部门和旗接待办安排外宾的接待工作;承办协调全旗涉外业务和港、澳事务,指导全旗民间对外友好工作;完成上级外事部门及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 机要文书室(翻译室) 

1.负责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各级来文来电的收发运转、存档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信件、报刊、杂志等资料的签收、登记、分发工作,政府及办公室文件的邮寄工作;负责以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制发公文的印制分发、底稿归档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文印设备保养和耗材管理;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传真收发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文字材料的印刷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机要公文运转管理、保密建设、机要交通等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书、事物等档案的立卷、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负责指导全旗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2.负责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文件及政府工作报告的蒙古文翻译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公报的蒙古文翻译和审定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各类大型会议、活动蒙古文翻译服务工作;负责全旗蒙古文政务服务网站建设工作;完成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 财务后勤管理室 

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决算编报和办公室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后勤保障、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办理旗人民政府领导及办公室干部职工的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等核算和缴纳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自动化设备的维护、采购和管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领导及办公室干部的工资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负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调度和维修保养等工作;完成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 督查室 

负责督查国务院、自治区、市及旗人民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国务院、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转办的督查事项;负责督查旗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精神、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以及所拟定的行政措施、各项计划、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旗直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组织拟订旗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要点,对各园区、苏木乡镇街道及各部门的督查工作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对全旗政府系统承担的全国、自治区、市、旗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各园区、苏木乡镇街道及各部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指标的考核、评价和汇总工作;负责编发督查通报,及时反馈情况、查找问题、总结经验;负责旗长批示指示件及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登记、督查督办和反馈工作;完成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 政策法规室(金融室) 

1.负责旗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制定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负责与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络,对需要提交政府法律顾问审查的事项组织报送相关证据材料,收发传阅政府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安排、总结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审查事项的建档存档工作。组织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组织签订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负责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负责对旗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对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办理以旗人民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核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承担的依法行政改革任务工作;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及时为旗人民政府领导提供法律服务。 

2.负责拟订全旗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全旗金融业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按权限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驻旗分支机构实施监督管理。按权限规定,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和权益类、合约类交易场所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健全完善全旗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推动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维护全旗金融稳定与安全;完成上级金融部门、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19名,科级领导职数5 名(1正 4副)。 

办公地址:大路新区建业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477-4211140

负责人:王伟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  编:0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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