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3-06-12 09:55 来源:能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领导班子

刘  舟:党组书记、局长

贾世雄:能源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乔杰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建勇: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静波: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白:煤管总站副站长

刘  永:煤管总站副站长

王永峰: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范旭春:党组成员、评估中心主任

二、主要职责

准格尔旗能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能源工作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旗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业的管理。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按规定权限审核转报全旗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牧区能源发展工作。

(三)组织推进全旗能源重大装备技术研发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

(四)负责全旗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协调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五)负责全旗地方煤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地方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和培训工作。配合协调全旗地方煤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全旗能源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六)负责全旗能源生产、运行和管理,规范维护能源市场秩序。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等建议。

(七)负责指导旗本级能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旗性能源领域违法行为,办理大案要案。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监测分析全旗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旗电力行业运行安全和电力技术监督工作。依法开展全旗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电力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九)统筹全旗煤矿火区、采空区、沉陷区等灾害综合治理工作。

(十)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旗能源局是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旗能源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能源发展的战略、规划、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拟订能源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与旗工信和科技局的职责分工。旗工信和科技局商旗能源局研究拟订全旗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全旗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3.与旗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能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煤炭、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电力等行业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煤炭、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电力等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煤炭、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电力等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煤炭、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电力等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旗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电力等能源领域应急救援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和监察股)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协调配合各股室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材料起草、会议组织、公文管理、机要保密和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统筹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工作。承担旗委、旗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和项目的合法性审查,指导规范全旗能源行业依法行政、执法检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性工作。负责全旗能源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研究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能源体制改有关工作。承担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对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监察。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履行能源管理职能职责的监督工作。负责受理群众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举报,并进行核实处理。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基建、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和监督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工资、保险、编制、干部培训和退休人员等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行政审批办)

研究能源发展战略重大问题,提出全旗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旗能源总量平衡和结枃调整的目标措施。负责究能源金融发展、多种能源综合利用战略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能源重大项目的跟踪、调度和落实。参与拟定我旗煤炭伴生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负责煤炭伴生资源的开发、建设工作。负责全旗能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能源行业节能、能源金融发展和多种能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推进全旗能源重大装备技术研发、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工作。组织协调能源重点科技专项和重大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指导和建设能源大数据等信息化工作。承担能源综合业务工作。

(三)煤炭开发保护股

组织拟订全旗煤炭行业发展规划,按规定权限承担全旗地方煤矿、洗煤厂、煤层气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承担煤炭经营企业的备案工作。负责草拟煤炭行业相关技术文件,汇总整理全旗地方煤矿生产、建设、投资等数据。负责煤炭行业相关文件及资料的存档、保管工作。承担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瓦斯抽采利用、绿色充填开采、露天煤矿边帮煤回收等项目的审核转报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汏牒炭落后产能、煤田(煤矿)灭火等工作。

(四)石油天然气电力和新能源股

组织拟订石油、天然气、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管(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油气田集输管网、炼油、化工企业厂区内管道的监管),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承担全旗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全旗石油、天然气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的审核转报等工作。承担全旗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牧区能源发展管理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开发利用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产需平衡衔接和日常调节。推动能源开发标准实施,收集、整理能源开发利用相关信息。

拟订全旗电力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旗电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负责全旗电力运行安全生产监管,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旗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全旗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安全生产、供应和使用的管理和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研究拟订全旗电力市场建设方案,依法开展全旗电力设施和电能的保护工作,监督电力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承担全旗电力开发规划管理工作。拟订火电(含热电联产、煤矸石等综合利用电站)、核电、电网等发展开发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申报电力建设重大项目。按规定权限承担全旗火电、电网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的审核转报等工作。研究提出调整电价建议。

(五)安全生产和市场运行监管股

指导和协调全旗地方牒矿、电力运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和协调全旗地方煤矿瓦斯等重大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基础建设。配合协调全旗能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全旗能源产业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负责全旗能源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能源安全生产事故的举报受理。监督能源事故处理及应急预案的落实。

负责全旗能源行业经济运行监测,承担全旗能源统计调度预测预警、形勢分析、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全旗能源行业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能源产品销售和能源产品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承担牒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协调解决炭供应中的问题。负责煤炭管理票证的稽核监督工作。负责规范维护能源市场秩序。承担炭税费调查、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群矿型洗选煤厂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能源企业的劳动组织管理工作,配合劳动管理部门规范能源行业的劳动用工监管工作。负责督查能源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工作。

四、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准格尔旗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办公地址: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9号楼

联系电话:0477-4705618

负责人:刘舟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  编:0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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