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13:34 来源: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王建梅(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刘欢(副局长):负责公路规划建设

刘建军(副局长):负责常务、财务、交通运输执法、公路养护

任忠智(主任科员):负责行政审批、运输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三)指导全旗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国防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

(四)研究拟定全旗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全旗公路、水路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提出农村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指导、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

(六)承担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农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情况;组织实施有关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负责辖区内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布局规划、线路优化调整、统筹运力投放等工作;负责对全旗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并发布有关信息。

(八)负责水上运输行业管理,协调上级交通部门对船泊及水上设施的登记检验工作;负责船泊及水上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渔船的登记、检验及监督管理。

(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十)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承办旗委、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及电话

(一)办公室(0477-4881903)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起草,政务督办、机要、保密、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局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电子政务、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工作;承担旗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建设、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协调管理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制定演、训练计划,完成上级交付的保障任务。

(二)公路规划管理股(0477-4881909)

负责全旗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国家投资、国家与地方政府投资的重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以及利用外资和企业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后期评价及工程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及技术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旗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及农村公路招投标工作;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公路路政、养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全旗公路沙害治理和绿化的监督实施;组织调查处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质量事故;负责全旗公路普查、年度统计工作。

(三)法规安监运输股(0477-4881901)

负责贯彻全旗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和依法治交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落实;负责拟定全行业行政执法和依法治交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管理并指导全旗交通运输系统综合治理、系统政风行风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查处破坏交通设施和道路的重大案件;督促各股室及二级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配合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做好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布局规划、线路优化调整、统筹运力投放等工作;监督汽车服务区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0477-4881908)

负责指导全旗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工作;管理专项资金、预决算、外汇、信贷、票据管理以及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工作和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全旗交通运输系统的审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工作条例》,认真执行审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对交通建设各项资金进行审计;负责制定内审工作计划,工作规程,主要审计项目、内容、方法和步骤;负责对二级单位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并监督落实审计结论。

(五)行政审批办(0477-2294750)

负责贯彻执行行政审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局管辖道路穿、跨、挖掘、占用、改线、埋设管线、设立非公路标志、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设施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负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并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负责运输行业的行政许可。

四、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五、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及二级单位介绍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于2021年3月,其前身是地方公路段路政大队,成立于1999年,后历经2008年、2010年、2017、2021年四次改革为准格尔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执法大队,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直属准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准格尔旗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核定事业编制55名,实际在册人数61人(实际在执法大队工作人员38人),其中大队长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3名。核定执法公务用车编制10辆,目前配备8辆。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委托,行使相关行政执法职责,以旗交通运输局的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二)参与拟订本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负责执法队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执法工作的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相关培训、考核等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的公路路政(除国省干线公路外,下同)、水路运政、地方海事、渔船检验监督、公交运营监督管理、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超限治理等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开展超载治理相关工作。开展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四)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开展交通系统内部公路“三乱”监督检查,协调组织重大执法任务。

(五)负责管理所辖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公路安全保护区,依法查处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违法违章行为。

(六)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七)完成旗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22年5月1日起,随着新《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修改实施,原市运政部门管辖的运政执法工作(除两客一危外),全部下放至地方交通主管部门,涉及执法工作由大队承担。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单位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工作督办、机要保密、信息宣传、调查研究、档案管理、会务组织、党务党建、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单位基础设施维护、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室。开展政策法规研究,参与拟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管理制度等;开展法治教育、执法培训、法律宣传与咨询服务;负责对违法案件、案卷文书的审核;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文书、票据的发放和使用等管理工作;办理投诉、信访等工作;负责执法案卷考评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工作,负责执法案件的对外协调和司法衔接工作,协助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听证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安全监督管理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财务室。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务会计相关工作;做好安排使用交通运输执法专项经费相关工作;做好与主管部门和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配合(目前财务未独立,施行报账制度)。

(四)执法股。负责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承担辖区内的公路路政(除国省干线公路外,下同)、水路运政、地方海事、渔船检验监督、公交运营、交通工程、超限治理等行政执法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超载治理相关工作。负责管理所辖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公路安全保护区,依法查处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违法违章行为。

(五)指挥中心。协助做好智慧交通和交通大数据等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平台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经营行为的监控,完善超限运输治理、公交车辆、船泊卫星定位系统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交执法所需各类计算机软硬件设备设施;协调专项执法行动;负责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协调工作。

(六)督查室。负责监督基层执法工作,对执法队伍形象、业务(内外业)、出勤、学习情况、文明执法等开展内部监督和检查;协助处理交通应急突发事件;参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交通系统内部公路“三乱”监督检查,负责行风建设,协助开展纪检监察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等工作。

(七)工程质监股。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公路及水运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旗相关公路及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参与交通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五个巡查执法中队(机动中队、沙圪堵中队、史家敖包中队、大路中队、西部中队)。管辖着旗境内的公路路政(除国省干线公路外,下同)、水路运政、地方海事、渔船检验监督、公交运营监督管理、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超限治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管辖区公路、水路、基本情况,截止2020年底,全旗公路通车里程4499.197公里,专用公路122.46公里,农村公路(包括县、乡、村道及部分街巷硬化)3730.086公里,农村公路建成油路885.22公里,水泥路2819.987公里,砂石路24.879公里。其中旗境内收费公路共计905公里,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公路共19条,1座独立的收费大桥,旗境内收费站批准36个(实际站点),包括:呼大高速、准兴重载高速、沿黄高速、包府线。农村公路共计475公里,包括:边贾线、边府线、壕羊线、西青线、壕托线、阳玻线、曹羊线、曹羊复线、德萨线,收费大桥:巨合滩黄河大桥。

辖区水域涉及十二连城乡、大路镇、薛家湾镇、龙口镇、魏家峁镇、布尔陶亥苏木六个行政辖区,黄河总过境长度197公里,有浮桥一座,大小各类船泊18艘,渔船4条。

农村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服务中心,为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公路养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方

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承担全旗公路应急保障、抢险救灾、养护施工和安全畅通

等职能,上报实施养护年度计划;

3.承担全旗农村公路养护、航道养护、公路绿化服务工作的

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4.承担管养路段的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应急保通等工作;

5.承担收集和上报农村公路养护信息数据;

6.承担管养路段沿线设施的完整,路况质量的稳定,确保农

村公路的安全畅通;

7.参与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8.承担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12名,实配15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

副主任2名,股级。

办公地址:大路新区建业大厦2号楼

联系电话:0477-4881903

办公时间:9:00-12:001:30-5:00

(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建梅

邮政编码:0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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