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17:09 来源:准格尔旗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领导班子

乌云毕力格: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福龙:准格尔旗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刘文秀:准格尔旗公安局副局长

范利军:挂职准格尔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 杰:准格尔旗公安局党委委员、旗纪委监委派驻旗公安局纪检组组长

杨 林:准格尔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白 君:准格尔旗公安局副局长

杨王保:准格尔旗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

刘润平:准格尔旗公安局党委委员、法制大队大队长

二、职能职责

贯彻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法规政策和规定,拟定全旗公安工作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旗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影响全旗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预防、制止、侦查破获全旗各类犯罪活动;

(四)负责全旗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全旗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全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全旗治安行政管理、消防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公安机关治安保卫,负责依法开展全旗人统计、户籍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旗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全旗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全旗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通报处置工作;

(六)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组织实施全旗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工作;

(八)负责全旗公安机关禁毒工作,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九)负责全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旗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全旗公安机关所属的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旗范围内的重大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旗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旗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三)拟订全旗公安机关警务被装配备标准、制度,拟订全旗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标准,拟订相关管理制度;

(十四)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旗内活动的管理工作;

(十五)拟订全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旗公安机关队伍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全旗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负责查处全旗公安机关队伍重大违纪案件;负责受理、查办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控告申诉案(事)件,负责全旗公安信访工作。

(十六)协同林业和草原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查处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领域违反犯罪行为。

(十七)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情报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理警务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警情研判、应急指挥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等工作。

(二)法制大队(加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牌子)

负责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推动解决本辖区公安执法问题;负责刑事案件的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移送审查起诉的审核把关和办理工作;负责行政、治安案件审核把关工作;负责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负责普法教育等工作。

(三)政治工作办公室

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文化、教育训练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等工作。

(四)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经济犯罪案件预防、侦查打击等工作。

(六)治安管理大队(加挂“警卫大队”牌子)

负责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依法管理收缴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放射性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对特种行业、重点行业场所、公共娱乐服务场所进行管理检查;负责指导派出所正规化建设,派出所基础业务;指导、协调、参与辖区内治安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承担警卫执勤和警卫基层基础等工作。

(七)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牌子)

负责刑事管辖的刑事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涉黑涉恶案件侦办等工作。

(八)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

负责城区网格化巡逻防控;负责群众求助的各类案(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负责突发性事件前期处置、疏导、维护秩序等工作。

(九)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加挂“准格尔旗森林公安局”牌子)

负责食品、药品、资源、环境、知识产权等领域刑事案件侦办工作;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犯罪行为等工作。

(十)警务支援大队(加挂“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牌子)

负责新一代公安信息网、政法网、视频传输专网和政务网、公安网、互联网、局域网设备资源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一)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实战保障、后勤事务服务和警用装备物资管理工作;负责基建、固定资产和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等工作。

(十二)督察审计信访大队

负责对各部门及民辅警的警务活动、安保活动、警容风纪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并及时通报督察情况;负责对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及时受理、登记、核查,并做好反馈、上报工作;负责民警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过程中或者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遇到侵犯时,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工作;负责拟订全局审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来信来访案(事)件接待受理、查办转办、督办反馈、统计上报等工作。

(十三)禁毒大队

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担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禁毒宣传等工作。

(十四)公安派出所(13个)

准格尔旗公安局薛家湾第一派出所、准格尔旗公安局薛家湾第二派出所、准格尔旗公安局薛家湾第三派出所、准格尔旗公安局沙圪堵派出所、准格尔旗公安局龙派出所、准格尔旗公安局准格尔召派出所、准格尔旗公安局纳日松派出所、准格尔旗公安局魏家峁派出所、准格尔旗公安局布尔陶亥派出所、准格尔旗公安局十二连城派出所、准格尔旗公安局暖水派出所、准格尔旗公安局大路新区派出所、准格尔旗公安局大路派出所。

承担辖区户籍管理,负责辖区实有人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治安调解,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防范处置涉稳风险;依法依规办理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刑事案件,协助专业部门、警种破案;承担辖区内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和新兴重点行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接收110指挥中心指令,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紧急救助;负责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与社区自治、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统筹协调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开展“一标三实”等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服务管理辖区实有人口,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协助环食药侦部门侦办辖区内发生的环食药知等领域刑事案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看守所

负责刑事拘留、逮捕、拘役等人员的羁押管理等工作。

(十六)拘留所

负责对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驱逐出境、遣送出境人员执行拘留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

旗公安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23名,其中设局长1名(由旗领导同志兼任),政委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各派出所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各2名(所长1名,教导员1名)。

办公地址: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金川路与文明巷交岔路口向西北约50米

联系电话:0477-4225316

负责人:乌云毕力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0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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