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11:04 来源:准格尔旗信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鲁宇奇

党组成员、副局长:史瑞明

副局长:萨如拉高娃

二、职能职责

(一)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

(二)协调解决重要信访事项;

(三)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综合反映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工作;

(六)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承担本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电话

(一)综合办公室(0477-3970137)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宣传、财务、资产管理、应急管理、政务、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信访工作改革任务等。负责机关党建、纪检、工会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组织指导信访队伍培训工作。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综合协调全局信访业务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拟定信访工作制度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旗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室(0477-3970452)

负责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加强信访法治宣传,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等工作。起草信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受理办理向旗人民政府申请复查的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信访代办制度的执行。负责信访听证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重要信访事项。

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接待一室(0477-3970486)

职能职责: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来访、来信、来电、传真、主席信箱、网上投诉、信访系统等渠道反映信访事项的来访接待、登记受理、转办、交办、督办、统计分析、提出意见建议等工作。承担上级信访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承办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信访事项。统计分析国家、自治区、市、旗信访局走访、网上投诉、来信、来电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征集、处理、研究、报告群众及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负责自治区信访信息系统、旗级手机信访系统和信息系统的技术指导、维护应用等工作。负责《今日访情》《信访周报》《信访月报》《信访专报》的编制工作。负责事权单位处理意见书的规范性审查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接待二室

职能职责:协助事权单位开展到市、赴区、进京走访人员的接劝返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我旗到北京、自治区、市及其他非接待场所走访人员的接劝返工作。协调劝导旗内非接待场所涉访人员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负责规范旗来访接待场所秩序,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承担协调属地开展重点信访矛盾化解、预警信息核查等工作。承担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劝返等保障性工作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统计分析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督查室

职能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中央、自治区、市、旗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动态管理信访积案,督查督办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负责中央、自治区、市、旗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交办信访事项和省级、市级、旗级领导包联督办重点信访事项的办理、审核、上报等工作。负责全旗信访矛盾隐患排查、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管理使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并做好协调指导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旗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五、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及二级单位介绍

无派出机构、二级单位为准格尔旗信访调处中心,属股级建制。

办公地址: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富民巷3号

联系电话:0477-3970137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鲁宇奇

邮政编码:0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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