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七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第2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11-15 10:45 来源: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准建提复字〔2021〕107号
郑坤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供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冬季清洁能源供暖既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更是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使用清洁能源供暖将成为今后的发展趋势。我旗对清洁能源供暖高度重视,及早谋划、统筹分步推进。2020年,我旗制定了《准格尔旗治理散煤燃烧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试点对象35户,投入资金约20万元。2021年,我旗制定了《准格尔旗薛家湾市政规划区居民燃煤散烧专项治理及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内容及任务分工,先期对4个街道共计1000户散煤燃烧居民用房进行清洁能源炉具改造,政府给予相应补贴,力争用1—2年的时间对薛家湾市政规划区居民的燃煤散烧问题进行全面治理,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清洁供暖示范带动。针对农村清洁能源供热工作,当前我旗正在加快推进整旗屋顶式光伏项目试点,计划采取“光伏+煤改电”模式予以解决,通过近期摸底,结合自愿的原则,明年计划先行试点实施近3000户。
同时“煤改电”用户实行单独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电采暖用电分表计量,单独计价。峰时段10个小时(8:00—18:00),谷时段14个小时(18:00-次日8:00)。对农村牧区、城镇及城市周边区域的燃煤散烧治理“煤改电”和自建电采暖的居民用户,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价由0.13元调至0.25元。
最后,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政府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具体情况请对接旗能源局。
联系人:刘玉成,电话:18947339595。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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