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7-28 16:01 来源: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准建提复字〔202270

   

付雄义、刘二军、任光明、李英英、钱色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农牧业产业发展中基本农田补划难问题的建议》(〔20224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旗煤矿均分布在东部、西部、南部等地区,由于开采影响导致上述区域内的耕地暂不具备耕种条件,加之地形起伏较大,基本没有符合大面积种粮条件的耕地。所以,北部十二连城乡成为我旗粮食种植主要区域,为保证全旗粮食产量提供有力的保障。 

依据相关规定,实施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项目坚决不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以在一般耕地上实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牧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2020310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牧厅关于加强农牧民房前屋后自发建设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19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设施农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备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乡镇在项目建设前必须通过一站式平台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备案并逐级进行审批。 

目前,由于我旗土地利用现状不具备土地开发条件,且暂无补充耕地指标,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原则,正在向托克托县人民政府购买补充耕地指标。 

下一步,将尝试按照高标准农田标准对复垦区进行复垦,增加一部分补充耕地指标。 

最后,感谢你对我旗乡村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相关情况请具体对接十二连城乡政府,旗自然资源局、农牧局。 

联系人:刘振林  联系电话:15947078152 周利江  联系电话:13604773426     联系电话:15661988999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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