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彩梅、聂丽霞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管的提案》(总编〔2023〕110号)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餐饮业环境污染不仅制约着空气质量改善,更是影响着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满意度。近年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部门分工、治理要求,督促各部门切实抓好污染防治监管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督促餐饮商户定期对其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按照规范标准排放。目前,累计受理油烟噪声污染举报案件12起,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监督排污设备、设施安装,引导餐饮商户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尽可能减少油烟噪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目前,累计发放《关于加强饭店烧烤店油烟噪音污染防治的通告》《关于2023年各类教育招生统一考试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等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餐饮商户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下一步我旗将进一步完善巡查监管网络体系。一是凡在小区周边开设餐饮店的,装修初期要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研判,该餐饮店是否具备经营条件,同时指导监督排污设备、设施的安装建设,验收达标后方可使用;二是通过实行“错延时”执法,加大对餐饮店的油烟、噪声污染情况巡查频次,确保实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并严格督促餐饮商户完成整改,形成对餐饮店油烟、噪声污染长效化监管机制;三是在新建楼盘规划审批时,综合考虑烟道、污水管网的设置等因素,引导新建餐饮项目合理选址。四是要求辖区街道、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最大限度减少油烟、噪音环境对居民身心健康的影响。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旗城市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相关具体情况请对接旗城管局。
联系人:王忠亮 联系电话:13948879918。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