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7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7-21 10:43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宋小燕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适当向本地区中小金融机构倾斜财政性存款支持力度的建议》(75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金融业作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我旗财政一直高度重视,特别是对地方性银行,市财政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有关要求,尽力给予政策支持。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规定,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采取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资金存放银行。综合评分指标主要包括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利率水平等方面,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规定研究设置支持经济发展贡献度的相关指标。 

目前,我旗财政资金存放已在同等条件下对本地区中小金融机构予以适当倾斜,辖内机关团体在三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23.63亿元。 

下一步,我旗将协调监管机构鼓励、督促本地区中小金融机构努力提升自身资产质量、偿付能力、运营能力、内部控制水平等,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必要支持,满足财政资金存放的管理要求,进而在财政资金存放时对本地区中小金融机构予以更大倾斜。今后将根据您的建议和上级有关要求,完善财政性存款存放政策,尽力争取做得更好。 

最后,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相关具体情况请对接旗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义民,联系电话:13337066868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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