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 政协准格尔旗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8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7-20 10:45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刘彦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薛大城际客运轨道交通建设的提案》(8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中的相关规定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15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15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150万人以上。拟建地铁、轻轨线路初期客运强度分别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0.4万人次,远期客流规模分别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次以上、1万人次以上。 

综上所属,我旗现在的经济、人口等综合条件暂不符合申请建设城际客运轨道交通设施的条件。下一步,我旗将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变化,积极推进城际客运轨道交通设施建设。 

感谢你对我旗薛大城际客运轨道交通建设工作的关注,相关具体情况请联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付雄义,联系电话:15947475988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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