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贯彻暨为民办实事《准格尔旗地名志》新书捐赠活动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2-05-25 11:19 作者:刘家煜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5月24日,《地名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贯彻暨为民办实事《准格尔旗地名志》新书捐赠活动成功举办。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青格勒图、区划地名处处长张天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辛宏亮,副局长杨君力,区划地名科科长郝秀莲,区划地名科三级主任科员倪新及各旗区民政领域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旗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焦晶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辞,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志远,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张亚男,旗政协副主席张东出席会议。准格尔旗民政局局长王澜讲解成书过程,并在会后向有关单位代表和个人赠书。

焦晶在欢迎辞中指出:

地名作为共同约定赋予地物与空间的语言符号,镜像于地域文化,承载乡愁情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准格尔旗地名志》历经八年正式出版,全方位、多层次地记述了准格尔旗各类标准地名,作为一部有实用价值、反映了时代演变的地名典籍,该志书的出版有助于我旗地名管理和地名学研究,为各行各业提供准确翔实的地名资料,对推动准格尔旗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地名管理条例》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在全旗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提供法治保障,更好地发挥地名在服务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

王澜在介绍成书过程中指出:

——地名志是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的结晶。

2014年6月起,我旗启动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民政局作为地名普查工作的职能部门,动员全旗共四十余个部门积极参与,协调十四个苏木乡镇街道密切配合。历时四年多,于2019年圆满完成这次地名普查工作。

——地名志是准格尔旗地名文化的传承。

《准格尔旗地名志》是准格尔旗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正式出版的地名工具图书,也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公开出版发行的第一部旗县级地名志。全书共计146万余字,收录行政区域14条、群众自治组织188条、居民点3655条、交通运输设施212条、水电设施330条、企事业单位292条、名胜古迹10条、水陆地形104条。

——地名志是新时代区划地名工作的进军号。

准格尔旗民政局将充分利用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有序推进第二部地名微电影《西口路上的准格尔——沙圪堵篇》的制作;逐步完成准格尔旗政府驻地和大路新区设置安装门、楼牌及其数字化管理系统;加快实现国家地名信息库维护更新常态化;切实加强对14个苏木乡镇、街道以及158个嘎查村、42个社区的区划管理;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以内蒙古自治区智慧界线管理工作在我旗试点为契机,努力实现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智慧化、规范化。

青格勒图在讲话中强调:一要及时组织学习《条例》。要突出重点、丰富学习形式,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平台,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提升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和实效性,提高各级地名工作者依法履职能力。二要扎实做好重点工作。要严把地名命名、更名关,提升新命名地名文化内涵,更多的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对地名文化遗产进行收集、记录、统计,建立名录体系和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传承与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地名拼写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地名罗马字母拼写相关规定,逐步有序规范地名拼写。要精心组织实施乡村地名管理“三项专项事务”,提升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要按照《条例》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加快构建、完善工作机制。要主动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结合实际确定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尽快形成民政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四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把《条例》宣传贯彻列入普法工作重点,广泛宣传、深入解读《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措施规定。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各方力量,开展有声势、有深度、有影响的宣传活动。要结合地名管理工作对象实际,向社会公众广泛宣讲、普及《条例》有关法律知识,为《条例》宣贯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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