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历程
发布时间:2024-09-05 10:30 作者:准格尔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来源: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准格尔旗卫生监督所(2001年-2017年)

随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旗于2001年11月率先在全区101个旗县中成立了卫生综合执法机构——卫生监督所,准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21名,列编注册人员34名,监督所下设7个职能股室。

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质是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变过去委托防疫站、防保站执法为行政执法,实现监督监测分离,由过去办卫生向管卫生转变,实现行政执法手段由行政指令转向依法管理,在新的体制下实现了依法行政、政事分开、综合执法的目标,促进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全面发展。2011年,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食品卫生监督职能转变由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2015年根据鄂尔多斯市《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施公发〔2006〕2号)文件精神,旗卫生监督所因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被批准成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准格尔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局(2017年-2021年)

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16〕166号),2017年4月,旗人民政府印发《准格尔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准政发〔2017〕5号),2017年6月,旗卫生监督所与原计划生育执法队和原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整合成立为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局,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9个股室,核定事业编制48名。

旗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重点健全监督执法制度,规范监督执法行为,结合日常监督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了监督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健全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查制度、集中合议、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和审核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了相关程序措施和责任机制,进一步规范了监督执法行为。

准格尔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2024年)

2021年3月,根据《准格尔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准党办发〔2021〕1号)文件,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旗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更名为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旗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43名,核定内设机构7个。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健康卫士使命,优化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分级分类监管,持续加强专项整治,推进“信用+综合监管”,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互联网+监管”,推广执法全过程记录、在线监测等信息化技术应用,试行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安装射线报警装置,实现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在线监测。试点推进智能化监管,探索非现场监管技术,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处安装在线监控,在大型酒店的消毒间和布草间安装监控,在线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在线指出,大力提升了监管执法的工作效能。

准格尔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准格尔旗卫生监督站)(2024年—)

2024年6月,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准格尔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准党编发〔2024〕52号),整合准格尔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准格尔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卫生监督执法相关职责和人员编制,组建准格尔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准格尔旗卫生监督站牌子,为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疾病预防控制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11名,设17个内设机构。

20多年来,准格尔旗卫生监督人奋力完成了抗击“非典”、抵御新冠等重大疫情的防控任务,完成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及打击非法行医等日常工作任务。为全旗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就医及服务环境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今天,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管理两大核心职能的整合重组,新疾控的体系重塑,促使我们更加科学规范、协同高效地织密公共卫生安全网。

“变执法为服务、变处罚为普法”的新理念,也让日后卫生监督执法有了新的起点、新的征程!

 

序号 附件名称 文件属性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