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8 15:20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1份(由应急管理局提供样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受理人员核实原件)。

(三)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及每年参加再培训的证明(受理人员通过查询系统核实安全资格证书真伪),销售人员经安全知识教育的证明文件复制件(主要负责人之外的其他销售人员培训证明)。

(四)经营店(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1份(旗应急管理局安排工作人员对经营场所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

(五)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六)经营户与准格尔旗境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的意向供货合同原件。

二、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时间:申办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短期零售的经营者需在2022年1月10日前向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申办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的经营者需在2022年1月20日前向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以上时间节点后提交申请材料的,2022年春节前不予安排现场核查。

申请地点: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准旗政务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进行统一受理(申请时须主要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资格证书,销售人员参加安全培训。

(二)申请人到政务大厅向旗应急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旗应急管理局予以受理。

(三)按照受理先后顺序,旗应急管理局安排工作人员对零售店(点)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符合安全条件的,出具现场核查表(注:现场核查经营场所不符合要求的,需重新受理,同一烟花爆竹经营者同一办证周期内不得提出2次以上申请)。

(四)符合申办条件的零售店(点)主要负责人与旗应急管理局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五)旗应急管理就局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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