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申请人备齐申请资料后提交属地旗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核、审批
办理条件:合法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单位、爆破作业单位。
申报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 3.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 4.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当日可办结,并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