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节地生态安葬
发布时间:2023-04-04 15:12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骨灰节地型墓位安葬

指在安葬设施内采用节地型墓位安葬骨灰的一种形式。骨灰节地型墓位的标准为:安葬骨灰的独立墓位和合葬墓位的占地面积小于1m,墓碑高度(碑额至地面的距离)低于0.8 m。

二、骨灰植树(花、草等)安葬

指在安葬设施内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以植树(花、草等)为主要标识(或设置其他小型标识物)安葬骨灰的一种形式。

三、不保留骨灰安葬

指在规定区域内进行骨灰撒海、撒散、集中深埋等不保留骨灰的一种安葬形式。

四、遗体节地型墓位安葬

指在土葬改革区安葬设施内(或在火葬区的少数民族公墓内)采用节地型墓位安葬遗体的一种形式。遗体节地型墓位的标准为:安葬遗体的单人墓位和合葬墓位的占地面积,分别小于4㎡和6㎡,墓碑高度(碑额至地面的距离)低于1m,硬质墓材覆盖面积不超过墓位总占地 30%。

五、遗体深埋不设墓碑安葬

指将遗体埋葬在地下深度不小于1.5m或地宫,墓位不突出地面,不设硬质墓碑(或设置其他小型标识物)的一种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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