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42号)文件精神,现对13家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补差发放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2022年6月23日-2022年6月29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477-4705375 )。
附件:2022年准格尔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补差公示明细表
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3日
序号 | 附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1 | 2022年准格尔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补差公示明细表.xls | 21.00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