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述法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15:1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2022年,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发挥“市场卫士 服务先锋”党建品牌引领作用,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提升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个中心,突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五大安全监管’、实施知识产权强国试点县建设、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四个工作重点,努力实现“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三大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行政,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区和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旗“两会”精神,全区、全市和旗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持续发挥“市场卫士 服务先锋”党建品牌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理论,带头学习法律,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7次,讲法治课1次,专题党课2次,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局党组召开9次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经常听取分管领导法治工作汇报,每半年听取一次各部门工作汇报,深入推进依法治旗和依法行政。

二、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

始终坚持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率先垂范。一是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各级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及疫情防控有关精神及防控措施等。二是坚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内容。三是突出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保密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监察法实施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四是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鄂尔多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五是加强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法治素养。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等制度。进一步促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转变,形成思廉、崇廉、促廉、保廉的良好风气,让“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作风在制度规范运行下更加风清气正。

四、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依法进行

认真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定、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责任制定,全面落实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程序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和不同领域专家,提升局党组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

五、依法行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设立开办企业综合受理窗口,普及“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进简易注销,提升市场主体登记退出便利度;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遵循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原则,再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及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全面落实“双告知”,实现登记信息共享。

(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及时调整了旗“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制定我局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与全旗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精准建立“一单两库”,依法制定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清单,对重点企业按季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全项检查。全旗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91批次,检查市场主体2431户。

(三)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一是食品安全稳中向好。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安全隐患,落实监管责任。发挥预警作用,完成食品抽检2401批次、快检4925批次,食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6%以上。开展了“日用食品天天检”保障老百姓“菜篮子”快检1153批次,合格率100%。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药械安全监管不断加强。对全旗疫苗接种单位、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和换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样任务;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建档率100%;设立4家24小时便民药房,投入17余万元无害化处理过期药品约2.5吨。累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301例、新严比例3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报告117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26例。三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持续发力。聘请特检专家对重点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309家,联合准格尔旗第十小学成功举办了专项电梯应急演练,参加企业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升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对全旗26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24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日用品、危化品、农资产品等37种产品152批次。

(四)加强民生领域综合执法。以安全为前提,以规范为抓手,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监管、配合自治区“滚动式”检查、市局的重点专项检查等不断强化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进行集中整治,开展了“春耕护农万里行”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经营秩序。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的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执法音像记录规定,综合运用文字、音像等方式实现全过程记录。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通过案件审查、指导及案卷评查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重大决策等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强化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举办各类法治培训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六)落实普法责任。一是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党内法规、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组织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专题法治培训,切实提高法治素养与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市场监管网院”“每周一课”等平台法治资源,引导干部在线学法。三是注重全程普法。通过举办培训、举办座谈会、日常监管、专项执法、主题普法活动,把普法融入执法、监督、计量服务、抽检服务、行政审批服务等全过程,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实现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以案普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四是充分利用新媒体账号,及时更新监管信息、制作普法视频、发布典型案例等宣传法律知识。五是以重要纪念日、主题法治宣传日、宣传月为契机,开展针对性普法。

一年来,虽然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做了一些工作,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基层市场监管所机构、人员编制、监管力量不足,标准化建设不达标,食品药品、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检测能力不足,信息化、智能化体系监管体系还未形成等问题。这些问题,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我将继续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扣“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这一主线,不断提升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为法治准格尔建设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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