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关于拟对准格尔旗硫飞石厂等21采矿许可证予以注销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30 09:15 来源: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五条、第十八条有关规定,准格尔旗硫飞石厂等21个采矿权已由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公告关闭且矿业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登记,采矿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6月12日(3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至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7号楼508室。

联系电话:0477-3918360;邮箱:zqzrzyjkqg@126.com。

附件:21宗拟予以注销采矿许可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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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宗拟予以注销采矿许可证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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