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5-07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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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通知
苏木乡镇街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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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兴隆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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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兴党发〔201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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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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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时效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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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准格尔旗兴隆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日期:2021-11-25 20:33
浏览次数:
各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
兴隆街道辖区三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和第八届居民委员会于2015年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现就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及旗委十四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和居委员会领导班子,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觉悟高、办事公道、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社区“两委”班子,为我街道社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选任条件和组织设置
(一)选任条件
认真实践党的方针路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性强,作风正,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人选进社区“两委”班子中。建议“两委”成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50周岁,具有中专以上文凭,妇女干部要占一定比例。在街道党工委确定报请旗委同意的基础上,鼓励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注意鼓励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大学生村干部、社区民生志愿者、城管协管员等参加社区“两委”的选举。
(二)职务设置
社区党支部委员会主要设书记、副书记、委员职务,共3人组成,居民委员会主要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9人组成,具体名额由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程序方法
社区“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要比照《兴隆街道2015年兴隆街道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兴党发[2015]4号)的要求进行,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先进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而后进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社区支部换届要于4月30日前结束,居民委员会换届8月底前结束。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实行直选的选举办法,鑫凯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站北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按照居民代表选举办法组织实施。
中共准格尔旗兴隆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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