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4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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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批复 部门文件 |
发文机构 | 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局 |
文 号 | 准发改发〔2017〕254号 |
成文日期 | 2017-07-1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鄂尔多斯市凯煜洗煤有限责任公司
洗煤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批复
鄂尔多斯市凯煜洗煤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查批复鄂尔多斯市凯煜洗煤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请示》收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内发改规范字[2013]9号)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评价:
1、节能评估报告书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基本准确适用。
2、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内容深度基本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暂行)》(内发改规范字[2013]9号)中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内容及深度要求。
3、节能评估报告书提出的措施建议基本合理。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建设规模为年洗选煤炭120万吨。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乌兰哈达矿区内。
该项目符合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及行业节能设计规范。
三、项目主要能耗指标
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总量等价值5020.70吨标准煤/年,当量值3654.87吨标准煤/年;综合能耗等价值5026.42吨标准煤/年,当量值3654.87吨标准煤/年;单位投资综合能耗等价值3.35吨标准煤/万元,当量值2.44吨标准煤/万元;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等价值0.19吨标准煤/万元,当量值0.13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0.58吨标准煤/万元,当量值0.42吨标准煤/万元。
四、项目拟采用工艺、用能设备及节能措施
项目拟采用的主要工艺:项目工艺选用动筛跳汰排矸高效洗煤工艺。
项目主要耗能设备有:破碎机、跳汰机、皮带输送机、离心机、分级筛、浓缩机、压滤机、给水泵等。
节能措施:
1、工艺节能措施:合理地进行地面工艺总平面布置和室内布置,尽量减少物料转载环节,缩短胶带输送机的长度,尽可能使物料自流,以降低动力消耗,节约能源;采用先进技术、优化流程、采用高效设备和先进的自动化控制手段,提高块精煤产率、降低块精煤在矸石中的损失;在满足工艺需要的条件下,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无动力消耗设备及节能产品,降低装机容量,减少能耗;各种水泵选型做到与工艺数据匹配,达到最低能耗下的工况指标;供热管网均采用保温措施,减少热能的消耗;洗煤用水应净化处理后循环复用,实现洗水一级闭路循环,洗选原煤清水耗控制在0.1立方米/吨以内。
2、设备节能措施:主要机械设备选型均经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充分考虑了节能因素,选用运行效率高、电耗少的设备;泵类设备均选用了效率较高、能耗较低的产品;设计中选用高效,节能型水泵及风机,优先选用低阻力节能型阀门。
3、电气节能措施:变压器设在主厂房内靠近负荷中心,提高了电压质量,减少了电缆数量和线路损失,节省投资,电能损耗少;在变电所或组合变电站设电容器补偿装置,提高功率因数,减少线路损耗、变压器铜损等,从而减少了电能损耗;全厂设备实现集中控制及单机自动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设备的空运转时间。
4、建筑节能:采暖建筑物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符合国家颁布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同时增强采暖建筑保温措施,减少冬季采暖耗热量;设有采暖设施的车间局部排风量合理选取,以减少加热补风或门窗缝隙渗入冷风的耗热量;各建筑尽量考虑自然采光、自然通风、对于需要散热及消除有害气体的部位,可利用气楼、高窗等措施改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条件,以利节约能源;建筑冬季保温设计,除考虑防寒层结构外,综合考虑其它措施,如入口处设避风措施,尽量减少背阴面的窗墙面积比,避免为追求立面造型而无限增大窗户面积等,以减少热量损失,节约能源;屋面及外墙是直接影响建筑保温、隔热效果的重要因素,在选择建筑材料及其厚度确定方面,按照保温、隔热的要求确定。当采用轻型结构时,按照保温、隔热的要求确定保温材料的厚度;建筑设计中凡涉及节能、合理利用能源、保温、防热有关的技术问题,均进行综合考虑,协调处理。
5、给水排水节能措施:生活给水管采用内壁光滑的供水管材HDPE给水管,选用合理的经济流速,减少管道的水头损失;选用低阻力阀门和倒流防止器等,以减少管道局部水头损失,相应可减少水泵供水压力,降低供水能耗;工程设有洗水循环使用环节,厂内洗水在系统中循环使用,不仅保证洗水平衡,而且降低耗水量;选煤厂洗水全部进入高效浓缩机加絮凝剂进行澄清浓缩处理,浓缩机溢流进入循环水池作为循环水重复使用;浓缩机底流经压滤机压滤,滤液水进入循环水池作为循环水使用;选煤厂生产废水既厂内跑、冒、滴、漏、扫地水自流到集中水池后,由扫地泵打到精煤筛截粗,进入浓缩机;补充水系统采用变频装置,调整供水设备达到节水节能的目的。
以上工艺、设备及节能措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大纲要求。
五、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能源消耗总量10%及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六、项目竣工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我局提出节能验收申请,以便进行项目竣工节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该项目施工期间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由我局负责。
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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