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5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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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通知 部门文件 |
发文机构 | 准格尔旗工信和科技局 |
文 号 | 准工科发〔2021〕47号 |
成文日期 | 2021-10-2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准格尔旗工信和科技局关于加强
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旗委、旗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防控工作,坚决巩固我旗当前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守住企业防控防线,确保防控工作不出纰漏,现通知如下:
一、企业需进一步加强对自身存在的旗外往来人员及运输车辆的疫情防控管理,扎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企业应积极落实“凡从市外来返准格尔旗人员,全部要求持绿色行程码、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防控政策,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对工作中遇到旗外往来人员须第一时间询问核酸检测结果,确保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三、工业、商贸、电信和科技行业企业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所有进出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在做好个人疫情防护的前提下,全部进行现场查验。查验中要严格落实体温必查、行程码必查、健康码必查、核酸检测结果必查、疫苗接种结果必查等“五必查”措施,并借助信息化手段做好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建立专门台账。
四、各生产经营类企业,应充分结合煤炭保供和原材料、产品购销中长期协议等,从严落实“从业人员固定、运输车辆固定、运输线路固定”的“三固定”防控措施,确保做到“点对点”运输,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五、企业应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以减少人员接触为目标,通过提供送餐服务、普及移动支付、开发信息化软件等多种形式,为广大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提供远程预约、远程订货和远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等信息化保障服务。
六、各企业应每日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健康检测,发现异常者及时隔离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不得瞒报漏报。
七、各企业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准格尔旗工信和科技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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