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2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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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通知 部门文件 |
发文机构 | 水利局 |
文 号 | 准河长办发〔2022〕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2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旗河长制湖长制各责任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51号)和水利部关于《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健全我旗河湖管理保护治理体系,规范各级河湖长履职行为,发挥各级河湖长履职作用,推动我市河湖长制工作 “有名” “有实” “有能”,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旗领导干部人事变动,旗河长办对旗第一总河长、总河长、河长名单进行了调整,并报请旗人民政府请示,现将请示后的旗级第一总河长、总河长、河长做出如下调整,调整名单附后。
放级河湖长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其职务的旗级领导担任,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准格尔旗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附件:
2021年准格尔旗
第一总河长、总河长、河长名单
第一总河长:
苏新亚 旗委书记
总河长:
旗委副书记 政府旗长
河长:
黄甫川、清水川准旗段:
屈树清 旗委常委 政府副旗长
黄河准旗段:
王景隆 旗政府副旗长
㹀牛川准旗段、孤山川准旗段、束汇川准旗段:
刘玉成 旗政府副旗长
呼斯太河准旗段、大沟、孔兑沟:
乌云毕力格 旗政府副旗长 公安局局长
龙王沟、虎石沟(西营子川):
武旭东 旗政府副旗长
黑岱沟、十里长川准旗段:
张亚男 旗政府副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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