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3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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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通知 部门文件 |
发文机构 | 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准卫健发〔2022〕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1-0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卫生健康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充分调动并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以满足人民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推动全旗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健康是人民的基本需求,是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的健康需求也随之发生变化。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以满足人民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医疗卫生服务具有服务对象广、工作负荷大、职业风险多、成长周期长、知识更新快的特点,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既要依靠科技进步、理念创新,大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又要深刻认识到,医务人员是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中国建设的主力军,充分调动、发挥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安全,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维护全旗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主线,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进供给侧改革与改善人民感受同时发力,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造就一支作风优良、技术精湛、听党指挥、道德高尚的医疗卫生服务队伍,发挥医务人员主力军作用,促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现人民共享。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反映最突出的健康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完善医疗服务模式,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连续性医疗服务。
——坚持以质量安全为底线。把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完善全旗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责任、严格监管,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及医疗质量各项制度,持续改进全旗医疗质量,确保全旗医疗安全。
——坚持以保障权益为重点。依法依规保障医务人员各项权益,不断改善其薪酬待遇、执业环境、职业发展等,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医务人员健康准格尔建设的主力军作用,进而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健康权益。
——坚持以改革发展动力。始终把医疗服务的改革与改善相结合,形成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良好氛围和持续动力,医患携手共建健康准格尔、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工作目标。树立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和能力建设,合理规划旗内各医疗机构布局,规范化、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一所综合性医院、一所中蒙医医院,整合旗内医疗资源,根据布局对旗内各医疗机构明确功能定位,整体提升全旗医疗服务效率、质量、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保障患者安全。依法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营造尊重和爱护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与环境,完善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全旗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比更加科学,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执业环境不断改善,工作负荷科学合理,人文关怀日益加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务人员满意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发挥和提升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能力。严格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派强旗直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好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制定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书记与院长职责,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要真正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以党建引领统筹推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进一步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充分运用新技术、新理念,使医疗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整合全旗各医疗机构资源,组建多学科联合诊疗、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等“互联网十”医疗服务平台新模式,将全旗院前急救纳入以旗中心医院的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等服务网络建设中,提高院前急救能力;打破医院壁垒,以“互联网十”为手段,组建医学影像中心、医学检验中心、多学科会诊中心等高端检查、诊疗服务中心,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进日间手术和日间医疗服务,不断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进“互联网十医疗健康”,创新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开展预约诊疗、缴费等,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建设智慧医院。推进居民使用电子健康卡,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拓展医疗服务新领域,在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优质护理、药学咨询服务等。充分调动和发挥医务人员作用,开展科技创新,大力推广适宜技术的应用。强化人文理念,大力开展医院健康教育与促进,加强医患沟通,探索推行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全面提升患者满意度。
(三)持续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引导患者科学就医。以医共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统筹全旗医疗资源,完善旗内医共体机制建设,组建重大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的专科联盟服务机制,发挥远程医疗协作网作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细化完善医共体内部管理措施,形成责权明晰、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医疗服务接续高效的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医共体绩效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将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列为重点指标,逐步探索将健康结果作为考核指标,促进全旗各医共体形成管理、责任、利益、服务共同体。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轮训制度,提高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加强旗直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明确各医共体单位功能,形成明确的分工协作机制,为患者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连续服务,形成双向转诊、有序就医格局,提升全旗城乡医疗服务整体效能。
(四)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全面加强旗直公立医院在人才、技术、专科等能力建设,提升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承接旗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使旗直医院真正成为全旗就医中心,提升旗内就诊率。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规范化建设、评价工作,加强特色科室建设,改进服务质量,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升,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可及性,更好地发挥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切实改善社区居民就近就医条件。持续深化卫生健康综合改革,落实“两个允许”,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激发运行活力,提高全旗卫生健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全面从严落实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严格依法执业,落实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不同地区、级别、类别医疗机构间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缩小医疗质量差异,确保旗内各医疗机构开展与其功能定位相一致的适宜技术。实施分级诊疗过程中医疗质量连续化管理,重点提升旗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落实患者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并鼓励社会办医,将社会办医统一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并加强监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服务需要,提供更高质量、更加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依法保障医务人员基本权益
(一)合理安排医务人员休息休假。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有关要求,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科学测算医务人员工作负荷,根据测算情况合理配置医务人员,既满足医疗服务需求,又保障医务人员休息休假时间,同时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实行的,经医务人员本人同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延长工作时间、应休未休的年休假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二)切实改善医务人员薪酬待遇。严格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持续推动全旗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资水平,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落实风险较高、工作强度较大的特殊岗位薪酬待遇并给予适当倾斜。
(三)加强医务人员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职业危害及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的教育,医疗机构要重视医务人员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做好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强化医务人员劳动安全自我防护的意识,通过规范医疗操作、疫苗接种、放射防护、物理隔离等方式,减少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危害。
五、营造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良好环境
旗直公立医院要完善医院章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医院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充分听取医务人员意见,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医院管理的积极性,推进院务公开,落实医务人员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以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为重点的文化建设,着力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后勤保障条件,关注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解决医务人员后顾之忧,使医务人员舒心、顺心、安心地开展工作。着力创造更加安全的执业环境,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做好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确保患者与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做好医务人员的培养培训,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大对毕业后医学教育的倾斜和投入力度,要积极为医务人员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注重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和人文关怀的教育,通过岗前培训等方式培养医务人员崇高的职业精神,增强责任感、自豪感、认同感。强化面向全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大力支持医务人员参加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提高岗位胜任力,保证其接受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责任落实。旗卫健委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努力在人员编制、薪副待进、职称晋升、教育培训、医保支付、科研教学等方面,形成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政策合力。要将各地医疗机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提高医务人员满意度在院长绩效考核中的比重,以患者满意度作为评价医疗服务工作的重要标准,抓好督促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医患满意。旗卫健委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建全满意度管理制度,及时发现患者和医务人员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研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形成持续改善的良好机制。
(三)持续深化医改,创造发展条件。旗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要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与深化医改同部署、同推进。通过分级诊疗制度,引导患者科学就医,使医务人员工作负荷更加科学合理。协调推进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励医务人员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医疗服务工作中,更好地为全旗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四)抓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旗卫健委、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优势,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加大对医务人员先进典型的发现和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医务人员的职业认同感。要加强健康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结合“中国医师节”“国际护士节”等重要节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助力健康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