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4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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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通知 部门文件 |
发文机构 | 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准卫健发〔2023〕42号 |
成文日期 | 2023-04-1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全旗70—74周岁城镇无业和农村老年人生活补贴申报审批和内网上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日期:2023-04-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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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时期老龄工作,推动我旗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让老年人切身感受旗委政府的惠民举措,根据准格尔旗委办、政府办关于 2012 年第四次党政联席会议的会议纪要及补充通知(准党办政字〔2012〕35 号)的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要求,现就做好 2023 年上半年全旗70—74 周岁城镇无业和农村老年人生活补贴申报审批和内网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享受标准和申报条件
准旗户籍年满 70—74 周岁的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老年人(1953 年 6 月及以前出生的人员)补贴 100 元/人/月,享受补贴标准从到龄当月算起。
二、申报审批程序
申报 70—74 周岁城镇无业和农村老年人生活补贴方式如下:
(一)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 份)及近期免冠两寸照片(3 张),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嘎查村委会)提出申请。
1.填写《准格尔旗 70—74 周岁城镇无业和农村老年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
2.除按前条款规定外,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还须出具经常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嘎查村委会)的居住证明及有效的联系渠道和联系方式;对无身份证号码或年龄信息有异议的申请人,还须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还须提供本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社区居委会(嘎查村委会)在接到申请后,要认真审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情况报告一并报苏木乡镇(街道)。
4.苏木乡镇(街道)收到社区居委会(嘎查村委会)提交的申报材料后,要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登记和造册,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报准格尔旗老龄事业服务中心审批。
三、人员的增减变动
(一)享受生活补贴待遇的老年人死亡或户口迁出准旗的,其亲属或受托人应及时通知户籍所在地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注销享受补贴资格。
(二)各苏木乡镇(街道)在上报汇总表时,应注明新增和核减人员。
(三)享受生活补贴的老年人,其户口在旗内跨苏木乡镇或办事处迁移的,应在迁移后 30 日内到户口迁出、迁入地办理变更手续。户籍迁出当年的生活补贴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年起由迁入地发放。
四、进一步核实信息
为了使发放工作更加准确无误,确保不漏发一人,不多发一人,由各苏木乡镇(街道)对享受补贴的老年人进行核实,核实发现不符合发放范围和标准的,及时剔除。
五、公开公示
由各苏木乡镇、街道统一安排,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对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应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苏木乡镇(街道)审核。各苏木乡镇(街道)书面上报公示情况报告。凡未接到公示情况报告的苏木乡镇(街道),该辖区内的老年人生活补贴暂缓审批。各苏木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把此项公示工作作为政务、村务、居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认真做细、做实。群众对已批准或已享受生活补贴人员有异议的,可向所在苏木乡镇(街道)或准格尔旗老龄事业服务中心反映,接到反映后应及时复核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申报条件、发放程序,公示享受生活补贴对象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苏木乡镇(街道)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据实发放和停止老年人生活补贴,杜绝补贴错发错领,确保政府实事圆满落实。
(二)广泛宣传,规范操作。各苏木乡镇(街道)要大力宣传生活补贴政策,让这项惠老政策家喻户晓。按照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认真核查老年人户籍基本信息,严格申报、逐级审批,严防错报、漏报、多报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极个别人户分离不易通知到位的,要采取将“通知”张贴到户并拍照留存等特殊通知方式,确保生活补贴发放不漏一人、不多一人。
(三)主动沟通,争取支持。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涉及财政、民政、社保、公安等部门,各苏木乡镇(街道)要加强协作,通力配合,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生活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对享受补贴老年人的新增、注销、变更等个人信息要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认真比对,让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七、上报时间及要求
此次工作要求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前上报。各苏木乡镇(街道)需通过内网登录内蒙古财政民生服务信息平台进行上报,将《准格尔旗 70—74 周岁城镇无业和农村老年人生活补贴申请表》、苏木乡镇(街道)出具的公示情况报告(分管领导签字盖章)一式三份,一并报送到准格尔旗老龄事业服务中心留存备案。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苏木乡镇(街道)接到通知后,尽快落实工作人员,按时完成上报工作,坚决做到不错报、不瞒报、不漏报。否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属苏木乡镇(街道)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 0477-4215050
附件:70-74周岁生活补贴
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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