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经旗人民政府2023年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准格尔旗“十四五”数字准格尔建设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5日
前 言
建设数字中国是新时代国家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就是要适应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以新发展创造新辉煌。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把握数字中国建设的新趋势、新要求,将数字内蒙古建设作为新时代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作为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重要途径。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将建设数字鄂尔多斯作为信息化发展的新战略,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数字化建设成为新时代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引擎、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的重要支撑、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重要途径。当前,我旗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新模式的关键期,加快数字准格尔建设,对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依据《“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相关战略部署,参考《数字鄂尔多斯发展规划(2019—2025)》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化、数字化发展,积极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发展,数字化发展体系初步构建,数字化相关领域发展取得较大进步。
(一)信息基础设施持续完善
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不断推进。全旗建设完成在用基站933个,新建农村网络信号基站93个,至2020年底基本实现4G网络城乡全覆盖、5G网络中心城区全覆盖。广电联网加快建设,全旗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99.4%和99.12%。重点区域WiFi覆盖范围和网络质量不断提升,薛家湾镇、大路新区政府集中办公区以及公共场所完成WiFi升级改造和扩建。物联感知设备加快部署应用。完成经济开发区监控点电路维修改造,完成沿黄水位、流量监测视频监控点供电及网络升级改造,图像清晰度和监控上线率极大提升。完成涵盖全旗8个苏木乡镇、15个点位的森林防火监控系统建设,实现森林防火智能化、可视化。高质量建设“智慧公安”基础设施。在薛家湾镇、沙圪堵镇、大路新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场所建设人像识别抓拍摄像机330套,在主要十字路口安装微卡口130套,在环旗出入口建设高清车辆卡口系统60套,助力平安准格尔建设。薛家湾市政区重要路口行人闯红灯违章监控摄像头安装完成,极大提高了交通治理水平及事故预防能力。数据中心机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对旗大数据中心数字准格尔核心机房、党政主楼机房、社保大楼汇聚机房以及建业大厦机房等中心机房实施改造,完成环境优化、网络梳理及设备更新维护。
(二)数字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政务云建设不断推进。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推进政务云机房建设,为全旗各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数据计算、存储、灾备等服务。截止目前,已有准格尔旗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准格尔旗经济运行综合服务平台等7个业务系统部署、迁移上云。智慧协同办公平台建成使用。平台包含OA自动化办公、会议管理、考勤管理、数据统计等10种功能模块。2019年底上线运行以来,累计流转、办结公文10万余件,累计开通用户6千余人,累计系统登录访问量15万人次,极大提升了全旗政府办公效率。政务信息资源初步实现有效共享。依托市级平台及体系,针对全旗政府组成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积极开展了目录梳理、数据上传等工作,目前初步完成60家单位资源目录梳理工作,接入业务数据的单位44家,梳理资源目录677个,已发布资源目录186个、信息资源指标数20174个,已接入共享数据量达3600万余条,初步实现了“跨部门、跨行业”数据的共享和交换。“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编制完成行政权责清单,不断推进“多证合一”“先照后证”“全程电子化”进程,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8%,590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旗级权限事项50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开办时间缩短至1个工作日,2020年全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5284户。基层数字化治理进一步强化。完成三级综合视频网络体系建设,通过实施网格化治理,基本形成责任明晰、运行高效的“大联勤、大联动”治理机制,切实增强了全旗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三)信息惠民成效不断显现
构建“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通过平台逐步整合、规范现有的全民健康信息资源,建起全旗集中共享、整体配套、高度一体化的全民健康信息化基础设施。实施“互联网+教育”工程。推进中小学教室全面普及多媒体教学终端,全面实施准格尔旗教育信息化“661”项目,实现全旗公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城域网接入率100%,入选自治区“互联网+教育”旗县级示范区。初步建成“智慧交通”。构建起准格尔旗城市道路智能交通总体框架,完善智能交通子系统,建设智慧交通管控、交通信号控制、运维三大平台,初步形成覆盖城区的交通运行监测与指挥体系和面向出行者的动态交通信息服务体系,实现人、车、路的和谐运转。打造“智慧公园”。建成了湖东智慧公园,全园覆盖5G及WiFi信号,以智慧运动为主题,引进智能设施、网红互动装置、全龄游乐设施、智能体育设施、智慧灌溉、智能安防等六大类约28余组体验项目,提升了群众幸福感。
(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
智慧矿山建设位居行业前列。麻地梁煤矿成为自治区首个实现“5G+智能开采”的煤矿,建成了由全视频调度通讯、“物联网+智能仓储”、副斜井智能交通安全管控、设备智能预警与远程会诊、远程智能办公、无人值守一体化煤炭销售管控等六大系统构成的智慧矿山框架,实现了煤矿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各种要素的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同时,以此为借鉴和样板,大唐龙王沟、准能黑岱沟、伊泰酸刺沟等煤矿的智能化、智慧化转型工作取得了更加显著的成效,有效促进了全旗煤炭工业的高质量发展。助农电商平台建成使用。2020年初,正式搭建起了全旗首家线上助农平台——“互联网+现代农业电商平台”,通过线上资源整合和线下农户、企业协商,纳入全旗9个乡镇1个苏木的近百余种农产品,整合准格尔旗内6家涉农企业产品,搭建起了城市与农村的桥梁,将农户手中的特色生态农产品送入消费者手中。农业生产数字化加快推进。十二连城乡与中化智慧农业合作,推出以精准种植为核心的现代农场服务平台。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实现农场可视化地块管理、遥感分析作物长势、精准气象、农事管理、病虫害预警、设备控制、精准减灾等功能,推动农业生产从标准化到精准化再到智能化的发展。
第二节 存在问题
我旗数字化发展初见成效,但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与先进地区相比,整体水平还较为落后,存在以下不足:
数字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全旗5G网络建设整体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农村牧区通信网络质量较差,同时面临建设及运营成本较高,推进缓慢的问题。物联设备部署数量及范围较小,尚无法支撑起社会治理的全面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数据中心建设规模较小,绿色化改造进程缓慢,智能化技术及先进装备应用不足。视频监控等传统数字基础设施缺乏持续更新和有效维护。
数字政府建设仍需加强。政府各类系统间依然存在数据无法共享、数据孤岛等问题,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数据价值化亟待破局,政务服务水平及公共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提升。
数字经济发展动能不足。数字产业基础薄弱,未形成规模及具有核心关键技术的领军企业,数字产业化发展处于“空心化”状态。能源、化工等传统产业,在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和巨大优势,但数字化转型进程缓慢,产业链条较短,智能化水平不高,难以应对新的发展要求和模式。
信息惠民应用水平不高。民生及社会服务领域信息化水平相较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不足,信息技术在拉动消费、带动民生、弥补区域资源不平衡等方面未能提供充足动力。
发展要素缺乏有力保障。数字化发展创新能力较弱,新技术研发、应用以及安全保障能力不足,数字型复合人才短缺,传统产业转型面临困难,动力不足,急需政策、资金的支持和引导。
第三节 面临形势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生产力变革,正推动着世界发生深刻变革。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百年未遇之大疫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与此同时,数字化进程正推动着生产方式、产品形态、商业模式、产业组织和国际格局发生深刻变革。生产定制化、智能化,使土地、劳动力等传统生产要素重要性大幅下降,数据、信息、知识等要素的作用日趋凸显。防疫压力为线上线下融合、信息互联互通提供了强大外部动力,在线办公、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等走向前台,大大促进新消费业态增长。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有利于实现更加科学的生产和更高质量的发展,有利于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配置资源。通过数字技术应用,政府可以快速比较、筛选、评价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提高政府监管绩效,有利于打造新型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机制。因此,当前各国都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作为应对不确定性、抢占发展先机、提升综合实力的关键措施。
我国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基于全球政治经济环境变化,逆全球化趋势加剧,国家提出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推动经济尽快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各地纷纷在数字经济发展、数字政府与数字社会建设上发力,全国数字化发展新高潮正在加速到来。身处发展浪潮,必须抓住数字化机遇,通过数字化转型升级强化营商环境信息化建设,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新动能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市加快数字化建设,为准格尔指明了方向。当前,数字内蒙古、数字鄂尔多斯发展正处于进行时,为建设数字准格尔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政策支持,也为数字准格尔的发展明确了方向和定位。同时,自治区加快产业及能源结构优化步伐,对准格尔旗能源及化工等优势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全面提升数字化水平,是准格尔旗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有效治理、政府高效运转的必由之路。“十四五”时期,准格尔旗将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创新准格尔;坚持生态优先发展,建设绿色准格尔;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建设品质准格尔;坚持人民满意目标,建设幸福准格尔;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平安准格尔,要求全旗必须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提高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在当前环境下,唯有依托强大的数字动能才能够取得突破性发展。因此,准格尔旗需要立足自身优势、资源现状和战略定位,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做法,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创新发展模式,实现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高效运转和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数据资源为重要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赋能为主线,以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为发展核心,以构建业务协同的数字政府、服务便捷的数字社会为重点发展方向,以部署智能基础设施、加速数据要素流通、加快构建创新体系、构建制度管理体系为发展保障,把准格尔旗建设成“全国一流、全区领先、全市示范”的数字化转型发展示范区。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需求导向。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数字准格尔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牵引,利用数字技术,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化改革,创新引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不利于数字化转型的体制机制、思维认识障碍。加快推进数据交换共享,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激发创新活力,释放数字红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面向应用,注重实效。将应用成效作为数字准格尔项目建设考核的关键指标,所有工程规划与系统建设必须遵从实用性原则。探索“以用兴产、以产促用”良性互促发展模式,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
——立足优势,发展特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不断优化网上办事主渠道,创优准格尔营商环境。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推进新技术落地应用,持续推动煤炭、化工、新材料等本地特色产业数字化转型,着力培育产业融合新业态,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
——夯实基础,安全可控。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泛在互联、集约共享、融合智能、安全可靠的数字基础支撑体系,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安全保障工作与信息化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确保网络、应用和数据的安全。
第三节 战略定位
——国家现代综合能源数字化发展基地。立足区位优势和煤炭等资源优势,紧抓国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机遇,加快推进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各类能源建设、运营中的应用,构建现代综合能源数字化产业体系。以安全绿色智能化开发和清洁高效集约化利用为重点,大力推动现代能源经济数字化,打造国家现代综合能源数字化发展基地。
——西北地区县域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样板区。加快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宏观决策、市场监管、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用数据分析、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改善民生,打造西北地区县域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样板区。
——全区数字经济发展示范旗。以数据资源应用为手段,以产业数字化为主战场,推动大数据等相关技术与资源开发利用深度融合,在煤炭、化工、新材料、农畜产品加工等领域广泛开展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大数据应用等,积极探索经济增长新模式、新动能、新业态,建成全区数字经济发展示范旗。
——呼包鄂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先行区。以准格尔旗入选全国创新型县(市)为契机,着力完善重点产业“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共建研究中心或联合实验室,积极争取更多创新平台在准格尔旗落地。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供给能力提升工程,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政策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培育壮大创新引领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打造呼包鄂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准格尔先行区。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数字准格尔建设成效显著。创新体系基本建立、数据要素流通高效、智能基础设施不断丰富,数字基础支撑体系趋于完善,数字化建设与发展制度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在城市管理、经济运行、便民服务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引领数字政府运行效能显著优化,数字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数字产业蓬勃发展,基本建成“全国一流、全区领先、全市示范”的数字化转型发展示范地。
——数据流通高效顺畅。规范数据标准,优化数据资源体系,有效汇集各领域数据资源,全面形成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建成数据资源池和共享应用平台,支撑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发展,数据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在典型领域形成一批成效显著、模式创新的示范应用。
——数字基础泛在先进。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5G网络建设步入自治区前列,5G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5G应用典型案例。IPv6、工业互联网平台大规模部署,建成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先进数字基础设施,支撑政务、经济、社会数据汇聚共享、融合应用。
——数字政府高效协同。数字化技术在政务各领域普及应用,对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服务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社会治理协同联动能力和民生“一站式”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综合科学决策和精细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一网通办”全面推行,政府科学决策、协同联动、精细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政务服务环境、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字经济总体规模快速壮大,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发展,新兴产业在全旗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牧业、工业、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力争建成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样板,打造面向全国的智慧能源集聚区,推动准格尔旗成为自治区乃至全国特色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
——数字社会普惠便捷。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数字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领域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在教育、医疗、基层治理与服务等关键领域形成多个数字化发展样板工程,建成2至3个具有全市示范效应的高品质智慧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100%,全旗中小学智慧课堂覆盖率100%。基本建成“城乡一体、普惠均等、触手可及”的数字社会格局,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表2—1 数字准格尔建设主要指标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备注 |
信息基础设施 |
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 |
75 |
99 |
预期性 |
城镇地区宽带接入速率(Mbps) |
100 |
1000 |
预期性 |
|
5G网络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
数据资源 |
信息资源目录可共享率(%) |
— |
96 |
预期性 |
信息资源目录可开放率(%) |
— |
80 |
预期性 |
|
数字政府 |
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系统上云率(%) |
— |
≥98 |
约束性 |
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 |
— |
100 |
约束性 |
|
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 |
— |
100 |
约束性 |
|
数字经济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1.3 |
3 |
预期性 |
电子商务交易额(亿元) |
— |
8 |
预期性 |
|
农村网络零售额(亿元) |
— |
1.2 |
预期性 |
|
数字社会 |
社保卡覆盖率(%) |
90 |
100 |
预期性 |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
78 |
100 |
预期性 |
|
数字校园建设覆盖率(%) |
87 |
100 |
预期性 |
第五节 总体架构
高效承接数字鄂尔多斯“三横四纵”重点任务,紧密联系准格尔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夯实基础+创新应用+标杆示范”,搭建“11135”数字准格尔总体架构,即“围绕一个总体建设目标、夯实一个数字基础、打造一套支撑体系、实施三类数字应用、完善五项保障举措”,全面统筹和有效调度各方力量,集众智、汇众力,有序推进数字准格尔各项任务全面细化和深入落实。数字准格尔建设总体架构如图2—1所示。
图2—1 数字准格尔建设总体架构一个总体目标:
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在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领域的深度应用,统筹开展科技创新、应用创新和制度创新,持续深化开展数字准格尔建设,打造“全国一流、全区领先、全市示范”的数字化转型发展示范区。
一个数字基础:统筹考虑数字准格尔数字基础设施体系中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物联感知基础设施以及算力基础设施等共性能力和协同效力因素,构建一体化数字准格尔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可持续支撑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与发展。
一套支撑体系:从数字资源体系、创新体系、制度体系三个维度构建一套完善的数字化发展支撑体系,破除数据汇聚、流通、共享壁垒和数字化发展体制机制壁垒,完善数字化科技创新体系,增强数字化发展内生活力,全面支撑数字准格尔建设。
三类数字应用:在一体化数字基础设施和一套健全的支撑体系的基础之上,承接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发展要求,深度结合准格尔旗社会经济发展基础和需求,建设数字政府,实现“数治”准格尔;发展数字经济,实现“数兴”准格尔;建设数字社会,实现“数惠”准格尔,并实施一系列重点工程,共同推动数字准格尔建设。
五项保障措施:加强统筹领导、健全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投入、深化合作交流、加强评估考核等五项保障措施,为数字准格尔建设发展提供整体健全的内外部环境保障,确保数字准格尔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章 任务体系与主要工程
第一节 部署新型基础设施
落实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政策部署,结合准格尔旗自身条件现状及经济发展需求,积极完善通信网络、物联感知及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全面覆盖及高质量发展,打好全旗数字化建设基础。
(一)升级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
推动光纤宽带改造升级。扎实开展老旧小区光纤网络升级改造,积极推进光纤超宽带千兆网络入户建设,提升宽带网络能力。加快推动光纤宽带网络向苏木乡镇和农村牧区延伸覆盖及提质扩容,重点提升农村牧区网络供给能力,为农村牧区基层治理服务及生产经营数字化提供基础支持。持续完善旗内网络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宽带网络速率和服务质量,建成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
加快移动通信网络高质量建设。不断提升现有移动通信网络质量水平,深入推进农村偏远地区、嘎查村等区域4G网络深度覆盖和扩容提速。加大5G基站建设政策支持力度,扎实推进5G网络建设,加快实现高速率、低时延、广连接的5G网络在全旗深度覆盖。加快5G商用部署,为行业生产过程自动化及经营管理智慧化提供网络基础。基于5G网络,不断扩大公益WiFi在医院、学校、商场、行政办公楼等重点领域覆盖范围。推动智慧广电网络建设,建立面向5G的移动交互广播电视传播网络,实现广电网络超高清、智能化发展。
部署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互联网网站系统IPv6(第六代网络协议)升级改造,启动支持IPv6的固定宽带接入网络及移动网络建设。实现互联网内容、平台、网络、终端全流程IPv6部署,带动在网设备和应用加速替代,加快建成安全、稳定、高速的新型网络基础架构。积极配合区市两级相关部门扩大北斗卫星地面增强网覆盖,推进空天地一体化通信网络发展,为矿车自动驾驶、智能农机作业等产业智慧应用提供基础。
专栏1 通信网络提升工程 |
“全光网城市”建设工程。加快城镇光纤到户进程,升级部署高速光纤接入系统,全面推进新建住宅建筑光纤到户,分批次、成片区推进现有住宅建筑光纤改造,落实电信、广电运营企业共建共享、平等接入,完成老旧小区光网改造,实现全旗光网全面覆盖。 “千兆乡村”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千兆乡村”建设,鼓励和引导电信运营企业大幅度降低网络资费,加快推进嘎查村光纤宽带网络普及。灵活采取“有线+无线”的方式推进网络延伸,全面提升农村牧区光纤宽带网络能力、覆盖水平和高带宽用户占比。 5G网络提质发展工程。加快推进5G基站及网络建设,到2025年,全旗主城区、工业园区、苏木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农村牧区人口集聚区等重点区域实现5G深度覆盖。 |
(二)加快建设物联感知基础设施
推进物联网网络建设。推动窄带物联网、中等速率物联网建设,加大物联网基站建设力度与信号覆盖广度,充分利用现有信息通信设施,增强窄带物联网接入支撑能力。重点实现时延可靠、质量良好的物联网络在城市中心、产业园区、厂矿企业等全覆盖,为产业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物联网应用提供有效支撑。
加快物联网设备部署及应用。着眼建设精细化、智能化的新型智慧城市,统筹部署视频采集终端、复合传感器节点等物联网感知设施。加快公用基础设施、环卫设施、地下管网、电网等基础设施与传感技术融合建设,构建完善城市“触觉感知”网络,重点打造面向交通网络、城市管网、建设工地、商场楼宇等环境的物联网应用,实现城市动态感知及智慧治理。加快物联感知设备在矿山矿区、工厂车间、旅游景区、农田林间等领域部署,完善环保检测、工业生产安全监管、林草防火、土地墒情监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追溯等场景下物联网应用基础体系。
推动物联网感知应用平台建设。依托旗内物联感知设备部署及网络构建,搭建物联网感知应用平台,将物联感知数据进行统一汇聚和应用。在动态监测全旗行业发展及社会治理的基础上,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GIS(地理信息)、BIM(建筑信息模型)等技术,对物联感知获取的信息进行建模、分析和挖掘,以直观数据和结果为行业及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支撑,保障安全应急,赋能规划治理。
专栏2 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交通物流融合设施建设工程。建设无人驾驶、车路协同等融合发展基础设施,打通关键路口的5G路侧感知数据,实现网联协同感知、协同决策,为交通治理和相关行业发展提供基础设施和监测数据。 生态环境融合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空气自动监测微站,完善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等水质自动站建设,逐步在公园、学校、居住小区等一、二类噪声功能区域,以及在比邻上述区域的交通干线安装噪声自动监控显示设施,全面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市政融合设施建设工程。实现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入库,建设统一的市政基础设施资料库,构筑全旗市政基础设施“一本账”。提升道路、桥梁、隧道、井盖、照明设施等市政设施的智慧化管理水平,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数字化建设,逐步推动地下各类管线“入廊”“入网”,建立全旗市政融合基础设施“一张图”,提高市政领域的监管和服务水平。 |
(三)优化区域算力基础设施
推动政务云数据中心升级扩容。加快政务云机房内机柜、CPU、内存及硬盘等硬件扩充,推进网络改造及容量升级,进一步夯实计算资源基础,提升数据储存能力,为全旗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更加优质稳定的数据采集存储、数据分析及研究、数据安全障等服务。建设物理分割、逻辑统一的云平台,支持各苏木乡镇(街道)按需接入,推动已有系统加快迁移上云,依托云平台统一为用户提供应用系统及相关资源,并开展集中高效的部署、运维等管理工作。强化入侵检测、堡垒机、数据库审计、漏洞扫描等网络安全设备应用,定期开展机房安全检测及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与政务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网络安全体系与密码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密码应用相关要求,完善云平台等级保护制度,不断强化安全保障能力,为数字准格尔建设提供坚实底座。
加快现有数据中心及机房改造。利用虚拟化技术、绿色节能技术及自动化技术,推动现有数据中心(机房)节能技改和用能结构调整,引导数据中心走高效、清洁、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分类分批推动存量“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机房)改造升级,加快推动“老旧”数据中心(机房)应用高密度、高效率的IT设备和基础设施系统,加速“小散”数据中心(机房)迁移、整合,全面提升“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机房)能源利用效率和算力供给能力,更好满足旗内边缘计算应用需求。对数字准格尔核心机房网络、空调等系统进行改造,对党政主楼机房和社保大楼汇聚机房进行整体网络安全改造,保障网络高效稳定运行。
专栏3 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工程 |
绿色数据中心(机房)改造升级工程。推进旗内数据中心(机房)节能改造建设,加强节能降耗规划、建设和实施,到2025年实现旗内所有数据中心(机房)节能及绿色要求达标。 |
第二节 加速数据要素流通
建立完善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资源管理体系,不断拓宽数据采集渠道,提升数据汇聚及共享能力,强化数据资源管理水平及流通效率,确保数据资源有效支撑社会治理、政府服务以及经济发展。
(一)健全数据资源管理体系
建立数据资源目录。积极响应上级数据资源目录体系要求,按照规范构建包含元数据管理、资源分类与编目、目录注册与注销、目录更新、目录同步、目录服务以及可视化展现等模块内容的数据资源目录管理体系,实现目录的动态更新以及数据资源的有序管理。积极引导企业、行业组织等建立健全行业数据和社会数据目录体系。
健全数据资源管理机制。根据鄂尔多斯市数字资源管理要求,研究制定本级公共数据采集、治理、管理、使用的标准规范,针对数据提取、清洗、关联、比对、标识等环节制定统一标准,提高数据质量管理水平。建设并完善数据脱密脱敏、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共享开放、动态更新等机制,研究制定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全面支撑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体系建设。建立数据质量评估标准和管理规范,及时发现、监测定位、跟踪解决各类数据质量问题,形成数据质量问题的闭环处理,保证数据质量的稳定可靠。
专栏4 数据资源建设工程 |
基础数据库完善工程。以各行业部门为主体,加快建设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并实现与上级基础数据库的对接。 专项数据库建设工程。探索开展公共服务、城乡建设、社区治理、生态环保、应急维稳等专题数据库建设,形成煤炭、化工、新能源、新材料、农牧业、文旅、交通等行业大数据,为各领域应用提供强有力支撑。 |
(二)提升数据采集汇聚能力
拓宽数据采集渠道。优化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方式及手段,充分获取数字化发展所需数据资源。加快推动档案、公文、证照等资源数据化,并融入现有数据资源体系。加强与行业协会及科研机构联系,及时采集获取宏观经济指标、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房地产价格等互联网数据,鼓励煤炭、化工、文旅等行业企业上传共享生产经营过程数据,形成企业及行业数据库。培育或引进专业化数据采集服务企业,基于数字基础设施和网络开放平台,采集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社交媒体等企业和社会数据,提升数据资源供给水平。
强化数据资源融合汇聚。统筹组织各级各部门梳理完善在用系统内数据资源的定义、采集方式、责任方、数据属性、汇聚状态、共享开放属性、使用要求等内容,全面盘清政府部门数据资产,坚持“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动态更新”原则,建立数据采集、共享、校核机制,构建准格尔旗公共数据资源池,并实现与市级基础信息库对接。推动各级各部门对自身原始业务数据以及煤炭、化工、文旅、农牧等行业数据进行标准化预处理,形成符合数据资源要求的规范数据,并按照“应汇尽汇”的原则,逐步实现全旗统一接入汇聚。
专栏5 数据资源治理工程 |
强化数据治理工程。基于全旗统一的数据治理标准规范,组织各部门按规范开展数据清洗治理,并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建立起数据核对及常态化更新机制,对各部门数据进行规范性检查、一致性比对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 数据供需对接工程。完善常态化数据供需机制,保障数据共享和需求清单的完整性、准确性,明确可共享数据类型及范围、不可共享数据类型及原因,以及需求清单数据类型与用途等。定期对各部门数据供给、需求和应用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数据按需共享、有序交换。 |
(三)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利用
建立完善数据采集交换平台。依托鄂尔多斯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准格尔旗数据资源池,完善准格尔旗公共信息平台功能,构建“内外网分离、两级架构、上下贯通”的数据采集交换平台,推动全旗数据资源集中汇聚与交换共享,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实现地理信息、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经济统计、资格资质、环境保护等数据资源开放。对接自治区、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整合各部门数据开放服务网站服务入口,建设一站式的旗级基础公共数据平台,向公众、企业、科研机构提供数据产品查询、数据下载、应用接口等服务。
强化数据资源多场景应用。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开发技术标准体系,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提高数据访问、流向控制、数据溯源、数据销毁等关键环节技术支撑能力,确保数据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行为留痕、责任可究。探索社会化的数据授权运营模式,鼓励各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公共数据运营机构等市场主体,面向煤炭、化工、农牧、交通、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探索公共数据融合应用、有偿使用新模式。提升数据关联分析、可视化应用以及行业大数据分析建模能力,实现业务需求与数据资源深度对接、相互赋能,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更好感知社会态势、把握经济发展趋势,辅助管理者科学决策。
专栏6 数据资源创新应用工程 |
特色应用场景建设工程。依托准格尔数据资源池和数据采集交换平台,在产业发展、政务管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建设具有准格尔特色的数字化应用专题和应用场景,重点围绕煤炭、化工、文旅、教育、医疗、养老、商贸、交通等领域数字化建设需求,打造一批基于大数据创新应用案例和样板工程。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应用分析的专业部门或机构,协同企业、科研机构、咨询智库等开展定制化研究,充分挖掘数据资源价值。 |
第三节 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深化推进“一网通办”,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统一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市统一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要求,实现市到旗区1Gbps双链路连接,旗区到苏木乡镇不低于100Mbps。延伸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实现苏木乡镇(街道)全覆盖,嘎查村(社区)灵活接入,加快已经建成的非涉密政务专网并入市统一电子政务外网。有序推进政务骨干网和接入网络带宽扩容,升级网络支撑IPv6接入,逐步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网络应用需求。推进全旗政务服务“多网合一”,旗直部门的互联网和政务网出口全部改造为统一出口,接入旗大数据中心统一出口网络机房,实行统一运维,构建主备双链路网络,并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保障网络可靠性。
打造政务一体化平台升级版。针对分散、独立的内部信息系统进行整合,推动旗内现有非涉密业务系统上云上平台。推动教育、医疗、交通、民政、人社、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公共服务单位信息系统横向集成,增强办事事项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服务能力,集成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办理和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等功能。通过审批权限整合、业务流程再造,深化应用“一件事一次办”系统,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以及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专栏7 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提升工程 |
“多网合一”工程。建设主备双链路、高速可靠的政务外网骨干网,加快对老旧机房及设备的改造,将分散独立的业务专网分批次、按要求接入统一的政务外网,构建“多网合一”的网络环境。分步为政府各部门提供统一网络出口服务、统一向大数据中心机房集中,提供统一运维服务。 一体化在线政府服务平台升级工程。推进准格尔旗政府服务标准化建设,依托政务一体化平台推进各部门政府服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更加完善的资源申请、流程管理、事项审批、数据共享等应用。 |
(二)建设现代化智能治理体系
构筑和谐稳定的“平安准格尔”。扩大“雪亮工程”覆盖面,推进“平安小区建设”,在薛家湾镇、沙圪堵镇、大路新区等治安复杂地区和重点地区安装高清卡口抓拍系统、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围栏等,构建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发展智慧警务,推进人脸识别、视频结构化、智能感知、空间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社会治安领域的应用。打造专业化、智能化的视频图像智慧应用,提升视频图像技术手段支撑各项公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将人脸、人体、车辆等信息视图分类入库并与市公安局视图库级联,实现对全旗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录入、统计分析、共享。强化数据资源提取、分析、挖掘,满足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研判需要,提升反恐维稳、公共安全事件监测预警、侦查破案、治安防控、社会治理等能力。
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提升全旗物联感知能力,聚焦水、电、气、暖等管网城市生命线,推动薛家湾等地区电表、水表、燃气表等“多表合一”和设施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建设智慧燃气和智慧供热,依托智慧仿真分析与调度控制技术实现燃气和供热系统“自感知、自适应、自调节”。推动市政建设管理精细化,重点推进智慧照明,根据车流、人流和周围环境实现亮度智能调节、远程照明控制、故障自动报警等。推行“规建管”智能一体化模式,借助BIM等数字技术推进城市工程项目立项、备案、施工、监管全流程追踪,推进工程项目闭环管理。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以地理信息系统(GIS)地图和统一标准地址库为基础,加快“人、地、物、事、组织”等社会治理基本要素数字化、标准化转型。
推进交通治理服务数字化。推进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发展,加强数据采集、路网运行监测、重点路段监控、雷达视频感应等设施建设,提升路况感知、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能力。打造综合交通一体化管控中心,采集车辆、人口、社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各类数据,依托数据分析、仿真模拟等手段,为城市交通路网规划、公共交通线网布局、市民出行精准服务、城市道路智能管理提供决策支撑,提高社会整体出行效率。提升公众出行服务数字化应用,整合汇聚公交、出租车、网约车、长途班车、旅游包车等多种交通出行方式,通过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增设车辆定位、路况查询、过路费标准查询、收费站开关闭查询、交通设施查询、重点区域监控视频查看等功能,形成功能齐全、体系成熟的交通出行信息服务通道。
推进应急治理数字化。基于现有的智慧安监平台,汇聚整合公安、城管、交通、消防、气象、地震等部门数据资源,打造空天地一体化基础感知网络和应急治理专题数据库。构建“云(云计算)+网(互联网)+端(智能终端)+案(应急方案)”的立体化智能应急体系,深化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和消防救援等领域数字化应用,提高风险评估、监测预警、辅助决策、救援实战、物资保障和社会动员等能力,有效识别和化解重大风险,遏制特大事故发生。推广应用AI技术,提升视频监控分析能力,让应急事件响应化被动为主动。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应急管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
推进生态治理数字化。配合建立市级能源、金属等矿产资源“天上看、地上查、地下控、网上管”智能化立体监管网络,建立矿产资源分布、管理高精度可视化数字模型,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智能化。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鼓励矿山企业采用信息系统和智能控制等技术,提高矿山企业在地质测量、资源储量、采选运输、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监督治理能力,积极推广林草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的预警响应、资源综合监管、生物多样性监测、自然生态保护管理等智能化应用。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在入河排污口和饮用水水源地布置智能感知设备,强化中水回用和排水管网源头管控。大力实施黄河准格尔段保护和修复工程,在水质监控、水土流失治理与监测、水利工程运行与管理等黄河治理的重要方面实现数字化管理。推进市、旗两级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整合,强化全旗重点企业排放监管,推进煤炭、化工、电力、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专栏8 现代化治理强化工程 |
雪亮工程。加快环旗、环苏木乡镇、环嘎查村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基于GIS地图打造“一张图”可视化集成展示。推进旗级共享交换平台和互联网共享体系建设,为各部门提供视频调阅、视频分析、视频应用集成等一体化视频服务。强化视频技术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治安防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应用。 数字城管工程。深化人工智能图像识别、语音识别和视频分析等技术在城管各领域应用,强化对城市事件、部件类问题的巡查发现、立案派遣、处置反馈、核查评价等能力,实现高效快速处置。 智慧交通工程。建立全旗的视频监控系统、路况信息采集系统、机动车违法信息采集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构建车—路—人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全旗一体化交通运行状态监测感知体系,实现基础设施数字化、交通治理精准化、运输服务智能化。 智慧安监工程。进一步完善智慧安监信息化监管平台和安全生产视频综合管理平台,汇聚监测预警数据和应急领域各类监管执法数据,搭建模型、智能分析,构建反应迅捷、研判精准的智慧应急体系。 智慧消防工程。对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应急管理、道路监控、公安PGIS等信息资源,建设“智慧消防”信息化平台,提高灾害的监督管理和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实现“自动感知、快速反应、精确预警、高效联动”的火灾防控新格局,为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社会防控体系,打造符合实战要求的现代消防救援机制提供有力支撑。 智慧林草工程。推进监控摄像头、无人机等前端感知设备应用,提升智能监测覆盖面积,提高监管效率。强化林草和自然保护地等资源数据收集分析和可视化,推广林草防火远程监控、火灾预测预警林草督查、有害生物防控等应用。 智慧生态治理工程。建立健全全旗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整合有关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预警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运用数字化手段开展传统高耗能行业碳排放的数字监测,以数字治理加速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 |
(三)提升数字化监管执法能力
健全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大力开展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示范旗县创建工作,推动建设准格尔旗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体系,深化信用信息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商事服务等领域应用,扩大事中事后监管覆盖范围。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建设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实现各类监管大数据集中管理,驱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全旗市场监管“一图全面感知”“一键可知全局”“一体运行联动”。畅通公众社会参与“互联网+监管”的渠道和窗口,以薛家湾镇餐饮行业为试点打造“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实现监管部门和群众同步在线监督。
推动数字法治建设。实施智慧检察、智慧法院、智慧司法、智慧执行建设,打通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数据壁垒,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提升公检法一体化协同能力。再造数字化场景下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和政法各单位在案件移送、受理、立案等环节线上协同办案。强化智能辅助能力建设,开展辅助量刑应用,提供类案、纪要文件和法律法规等推送服务。推行网上立案、远程开庭、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等线上办案工作,深化法院智能审判应用,以电子案卷深度应用为突破口,推动面向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的智能化和面向案由的类案审判智能化。部署公共法律服务无人亭、法律服务自助柜员机、便民法律服务查询机等智能终端,完善法律服务机器人智能咨询服务,提升智慧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推动数字党建纪检建设。聚焦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五个“基本”,创新全旗智慧党建工作,基于鄂尔多斯市党建“连心桥”平台,扩展管理范围,进一步覆盖机关和企业党组织建设,加快大数据在党建工作中的应用,实现党组织、党员各类数据的动态分析和智能管理,为党组织面向党员开展精细化服务提供保障。借助鄂尔多斯市纪检平台,促进信息化手段、大数据应用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推进信访举报受理、执纪审查、党风政风监督、执纪审理等深度应用,拓宽举报渠道,突出精准化监督,规范在线审查,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提升纪检监察治理现代化、规范化水平。
专栏9 数字化监管与协同治理强化工程 |
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工程。从监督、检测、执法三个层面,持续推进准格尔旗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涵盖协同高效的智慧办公、便捷服务的智慧服务、智能化辅助的智慧监管、分析预警的智慧应用4个维度的应用场景,打造1个智慧监管指挥中心,优化综合监管、食品追溯、公众服务、协调办公、药品安全、三安联动6大模块,实现监管部门及公众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及信息公开,进一步形成“协同监管、应急反应、行业自律、齐抓共管、舆论引导”的市场安全监管机制。 数字法治建设工程。深入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等条线深度应用,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普惠化、均等化、便捷化、精准化,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 智慧党建提升工程。基于鄂尔多斯市党建“连心桥”平台,深化在党员教育管理、党建工作督查、党组织管理方面的应用,实现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智慧化管理、智慧化应用、智慧化服务和智慧化决策。 |
(四)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推进线下政务服务智慧化。在薛家湾打造政务服务智慧化大厅,借助VR导览建模技术实现窗口导航、办事指南预览。以提升群众体验为出发点,配套自动测温机器人、24小时无人值守台、全场景实时数据展示屏等科技便民服务设施。深化服务窗口云桌面应用,建设无纸化办公会议室、多媒体办公会议室,实现政务办公智能化,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大厅人流监测、车辆管理、预约取号等功能模块,加强对人流、车流、取号、业务办理等数据汇聚分析、综合研判。
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深化“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工作,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推动重点领域高频公共服务事项掌上办理。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推行“不见面”办事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深入推进“先照后证”“证照分离”、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等涉企改革,推广涉企服务智能化应用,打造数字营商环境。加强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推广实施“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综合窗口出件”的“综合一窗”服务模式,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延伸应用,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
专栏10 政务服务提升工程 |
“蒙速办”全面推行工程。积极推广“蒙速办”等便民APP,逐步提供覆盖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就业、扶贫等领域的各类信息服务,让群众畅享城市综合服务。 “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帮您办”推进工程。基于蒙速办,大力推进“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帮您办”,不断推动“减时间、减环节、减流程、减跑动”,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 “数字档案”建设工程。推进基础设施完备、应用系统先进、数字资源齐全的数字档案建设,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数字档案共享服务,促进全旗档案利用服务工作提质增效。开放公共数字档案,通过规定数字档案共享的原则、分类、范围、流程和方式,实现全民共享、便民利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
第四节 培育壮大数字经济
重点围绕产业数字化转型主战场,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数字技术与传统行业深度融合,积极融入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格局,强化区域间协同合作,不断赋能经济发展。
(一)加快推动工业数字化转型
能源产业数字化。鼓励煤炭企业加大前沿数字技术的应用,充分借鉴龙王沟、麻地梁煤矿等现有智慧煤矿建设经验,深入推进智慧矿山建设。提升煤炭生产效率与安全管理能力,深化“5G+无人作业”应用,加快煤炭安全监控平台及老旧设备升级改造,积极推广全视频调度通讯、“物联网+智能仓储”、副斜井智能交通安全管控、设备智能预警与远程会诊、远程智能办公系统、无人值守一体化煤质销售管控等系统建设。放大准格尔旗煤炭资源优势,推进煤炭行业“产学研用”,积极引入煤炭行业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研究项目。完善煤炭现代交易综合服务体系,发挥煤炭交易平台的信息、物流、金融等服务功能,借助智慧陆港建设对煤炭运输周转效率的提升,不断巩固和拓展煤炭的销售渠道和市场空间,着力提升“蒙煤”品牌影响力。强化无人机、物联设备等技术装备在矿区环境现状调查、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监管等环节应用,提升执法效率,助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充分利用丰富的煤化工副产氢,探索发展氢能上下游产业链,构建氢能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大力推广新能源无人驾驶矿车应用,鼓励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积极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公用和专用充电桩、综合供能服务站(含加氢站)等新能源终端设施建设。
化工产业数字化。依托伊泰煤制油、久泰煤制乙二醇和中石化煤制烯烃等现代煤化工项目建设,全面发挥新型数字技术在化工行业数字化转型方面的作用。加快5G、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和智能仪器仪表等装备的应用,提高生产过程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的计量精度和智能化水平。利用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AI等技术促进制造工艺的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稳定性。深化工业大数据应用,推进煤炭化工领域大数据云计算创新应用试点建设,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推动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资源、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加快智慧化工园区建设,利用北斗、AI、高清摄像头等技术装备强化园区内运输车辆、仓库、设备、排污口等重要基础设施实时监控及安全保障能力,推进物联传感技术在园区环境网格化监管方面应用,提高环保工作水平。强化安全监管数字化建设,重点推进泄漏检测报警、紧急切断等数字化装置的应用,以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监控等系统建设,强化产品流向管理,全面实现生产、贮存、运输、经营、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数字化管理和监控。
新材料产业数字化。通过打造特色优势陶瓷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壮大高端特种玻璃产业基地、加速培育煤基硅基新材料产业等举措,全面打造自治区级战略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基地。积极利用各类大数据平台、云平台、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化技术赋能新材料产业,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区域协作等多种形式的补链延链建设。在产业聚集协同基础上,推动建设新材料数据库,为新材料领域开发设计和生产测试提供数据支撑。支持围绕本地产业特色及优势,建设“智慧实验室”“数字车间”“数字工厂”以及数字化制造单元,通过数字化技术和设备赋能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供应链全流程,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附加值。依托内蒙古工业陶瓷研究院科研能力和技术资源,设立陶瓷新材料产业信息服务中心,提供科技信息查新、专利申请、项目申报、项目融资、成果鉴定、员工招聘与培训、企业网络建设与信息发布等服务。
农畜产品加工产业数字化。坚持“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理念,充分发挥蒙融、天河等龙头企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利用各种数字技术及信息系统,打造智能车间,优化加工产能,推进农畜产品精深加工转化及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鼓励合作社、牛羊等种养殖大户等经营主体加强信息交流和产业协同,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初步干燥、分级分拣、初级包装、冷藏保鲜等环节的水平和能力,促进农产品顺利进入终端市场和后续加工环节。推动品种创新,推出满足人们多样化需求的便捷、健康产品,积极开发特色罐头、速冻、脱水等高附加值产品,探索开发果蔬浓缩汁、果蔬饮料以及以葡萄、沙果为原料的饮料、果酒等产品。加快实现农畜加工产品品牌提升,围绕“碱水稻”“小杂粮”“精品瓜果”以及牛羊肉等本地特色明显、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产品,借助电商、直播等数字手段强化宣传和推介效果,增强农畜产品加工业对产业融合发展的带动能力。
专栏11 工业转型推进工程 |
智慧矿山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全旗智慧矿山建设,强化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加快陈旧系统及设备改造升级,全面实现矿山生产效率及监管水平的智能化提升。 智慧能源基础设施联网工程。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基本满足全旗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智慧工厂示范工程。在煤炭、化工、新材料等重点领域,选取信息化基础较好的重点企业,深入开展智慧工厂示范,不断升级生产过程、管控系统和关键工序的智能化水平。开展传统生产线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进“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网络化协同制造模式,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服务新方式。 工业云平台示范工程。完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为旗内工业转型升级提供关键平台支撑,加快旗内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内外网升级改造,深入推动中小企业按需上云上平台,到2025年,打造10至20个上云平台示范企业。 |
(二)打造精品化数字化农牧业
农牧业生产经营数字化。按照“稳羊增牛(猪)、强鱼优米、精蔬特瓜”总体思路,充分运用物联网、无人机、智能控制、移动终端等技术和设备提升农牧业生产经营效率,推动农牧业走精品化、规模化、高端化、数字化发展路线。加速农牧业产业数字化进程,在十二连城等农业基础较好的区域,大力发展智慧种植农业,推动智能感知、分析、控制等技术和装备在大田种植和设施农业领域集成应用。积极引进、消化、创新水肥一体化、自动喷滴灌、智能作业农机等数字设备和系统,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精准化、智能化、生态化。充分利用中化等企业卫星遥感、地面物联网等技术,动态监测重要农作物的种植类型、种植面积、土壤墒情、作物长势、灾情虫情,并依托短信推送、公众微信号等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快建立规模化智慧畜牧业体系,鼓励二维码等技术和装备在畜禽养殖基地和场区集成应用,积极引进通风温控、精准上料、粪污处理等数字化系统和装备,实现畜禽养殖环境智能监控和精准饲喂。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借助主流媒体的力量,并通过展示展销中心、连锁店、大型超市、电商网络等渠道搭建农畜产品营销网络,提升准旗“小杂粮”“碱水稻”“山杏”等各种特色农产品知名度。
农牧业服务和治理数字化。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等媒介,引导各类社会主体通过平台提供相关市场信息、农资供应、农技科普、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植保、农机作业、农业气象以及专家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促进农业服务的便捷化、精准化,全面提升全旗农业发展的感知能力和决策预警能力。完善农产品溯源大数据平台,把加强监管与服务作为推动农牧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加快建立“追溯+内控+营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对产品的种植、生产、加工、运输、仓储、终端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全环节、全流程”立体感知和智能监管,实现农产品从农田牧场到餐桌的全流程智慧管理。
培育农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农牧+电商”,用好现有助农电商平台,不断引入更多交易主体、交易商品入驻平台,强化农畜产品与消费者需求对接的同时,放大平台宣传效应,提升平台对产品的推介销售能力,更好地发挥电子商务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发展订单农业,强化产销对接,积极引导更多龙头企业、专合组织、营销大户与农牧生产源头建立稳定的原料生产收购关系,提升农牧民生产积极性。发展“农牧+旅游”,借助互联网等数字宣传媒介,发展壮大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
专栏12 农牧业转型推进工程 |
数字农牧业示范建设工程。选取重点农区和牧区,利用物联网和智能感知技术,建立包含光照、大气、土壤、温度、降水等实时信息的数据库,根据监测对象选择配备智能化病虫预警监测设备,统筹建设一批集成生产现场感知、传输、控制、作业等一体化的数字农牧业特色示范项目。 农牧业生产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工程。建立农牧业生产、农畜产品市场运行及农畜产品加工等信息的采集报送机制,运用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实现农牧业生产环境监控及生产经营数据的采集,将土壤信息感知设备、空气环境监测感知设备、外部气象感知设备、视频信息感知设备等各种感知设备的基础数据进行统一存储、处理和挖掘。 |
(三)培育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
商贸产业数字化。围绕白云商场、华翼购物中心、都市生活广场等热点商圈,试点发展“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提升商业中心服务环境,实施沙圪堵头道街、二道街等历史文化街区、步行街等智慧化改造,提升群众消费体验,打造绿色商场,推行绿色消费。借助短视频、直播等信息手段,带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夜间经济等新模式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不断优化准格尔旗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补齐电子商务配套基础设施短板,鼓励小微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打造诚信、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充分发挥准格尔旗电子商务产业园对电商企业的孵化作用,培育本地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引导“企业为主体,带动小散户”的电商可持续发展模式,培育良好的电子商务生态圈,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积极打造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电子商务平台地方特色馆、产业带、网上旗舰店,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推进建设覆盖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的电商服务中心及服务站,逐步完善电商发展物流配套。依托鄂尔多斯入选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契机,积极打造跨境电商新窗口,推动产品“走出去”和“引进来”,促进外贸优进优出、升级发展。
物流产业数字化。鼓励支持物流企业业务流程线上化、数据化,强化仓储、运输过程中传感设备应用,及时采集物流货运信息、产品信息、车辆信息、线路里程信息等,整合汇集物流大数据。加快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物流协同运行体系,推动第三方平台、物流企业、政府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数据交换共享。鼓励有实力的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通过数字技术及信息平台,整合服务资源,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加快推进铁海大院东物流园区等现有及在建物流中心、枢纽的智慧改造,利用北斗、GIS地理服务、智能感知、RFID射频扫描、无线视频传送等技术,加快推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物流园区建设,全面提升物流园区及枢纽生产组织效率,全力打造服务京津冀、晋陕蒙的区域物流节点、区域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加快实现三级物流网络全覆盖,布局乡村物流配送末端网点,建设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快打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
文旅产业数字化。围绕黄河大峡谷、库布齐沙漠神泉景区、水镜湖等核心旅游资源,全力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独特文化底蕴的个性化全域旅游品牌形象,着力构建全域营销、全员营销的旅游营销新格局。充分利用黄河文化、漫瀚文化、宗教祭祀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历史文化、陶瓷文化等资源,并依托短视频平台、公众号等信息媒介及数字化载体,讲好“准格尔”故事,提升旅游品牌影响力。建立全旗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中心,提供咨询、导览等公共服务,实现景区、星级饭店、乡村旅游集聚区二维码信息服务的全覆盖。推进全旗旅游景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景区导览、智慧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免费无线网络覆盖。
专栏13 服务业转型推进工程 |
电子商务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准格尔旗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强化电商主体培育、完善电商服务体系、引进和培育电商人才,全面提升产业园对本地电商产业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电商产业聚集发展。 智慧物流建设工程。推进物流中心、物流园区数字化升级改造,建设智慧物流储配中心。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物流大数据平台,汇聚第三方平台、上下游物流企业和政府机构开放的物流信息资源,推动全旗物流信息互通共享。 数字景区提升工程。在黄河大峡谷、库布齐沙漠神泉景区、水镜湖等旅游区率先开展智慧景区试点,实现免费WiFi、电子门票、智能导游等服务全覆盖。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在景区监测的应用,覆盖景区停车场、观景点、旅游餐饮、旅游购物场所等。 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深入开展客群基础特征、区域特征、消费特征等旅游大数据分析,精准制定旅游营销策略。整合全域旅游信息资源,积极对接美团、去哪儿、携程等互联网旅行商渠道,搭建集食住行游娱购于一体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游客体验便利化。 |
(四)强化数字经济对外合作
加强区内协作。瞄准煤炭、化工、能源及新材料领域,强化数字技术交流及先进经验共享,加强与区内盟市数字经济合作,主动参与呼包鄂乌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引领区建设进程,为建成自治区特色产业数字化应用先导区,积极贡献准格尔力量。强化与周边城市旅游资源统筹开发,依托数字新媒体强化旅游品牌宣传,推进数字技术在文旅领域融合应用。协同生态建设,汇聚共享自然资源、环境质量、空间地理等数据资源,在环境监测、生态治理等方面展开协同合作。强化科技合作,积极推进研发中心、实验基地等设施联合建设,夯实产业创新基础。
对接区域发展。加强与各类商会、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互联网公司、投资咨询等机构在智能制造、服务业数字化、农牧业数字化方面的合作,通过优势资源合作开发、产业链条配套协作,吸引京津冀以及全国其他地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绿色农牧业的企业、产业投资到准格尔旗投资建设。抓住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机遇,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数字文化创意等产业。加强与天津市、河北省在港口资源使用和内陆港方面的合作,发展跨区域多式联运,畅通面向日韩等国进出口通道。主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加强科技合作,探索共建科技示范园区、技术转移中心,设立成果转化基金,推动发展“飞地经济”。
融入“一带一路”。结合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对外开放的综合定位,把开放作为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主动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发展格局,坚持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实施开放合作,找准有效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嵌入点,不断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商贸流通、信贷金融、现代文旅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依托沿河铁路以及在建的鄂尔多斯内陆港、和林格尔新机场、获批的鄂尔多斯国际航空口岸等资源,探索发展陆港经济、空港经济和跨境旅游,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
专栏14 对外合作强化工程 |
数字化解决方案培育和推广工程。依托煤炭、化工、新材料等重点行业的优势企业,整合行业产、学、研各方资源,加强与自治区高校、京津冀高校交流合作,培育形成一批高水平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加快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 |
第五节 推进数字社会建设
围绕民生服务、社会保障以及基层治理,发挥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在资源整合、部门协同、模式创新等方面的核心优势,形成均等普惠、优质便捷的数字社会格局,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推进民生服务普惠便捷
推进智慧教育建设。加快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完善全旗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的全旗教育城域网实现千兆入校园。加快自动化录播教室、智能教室、智能实验室、智能图书馆等建设,打造“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环境。建立覆盖旗、校、班三级的管理应用系统以及准格尔旗教体网上政府系统、准格尔旗教体公共服务平台移动APP,优化教体信息细化应用服务体系,构建准格尔旗“互联网+教育”大平台,积极对接鄂尔多斯市智慧教育教学云平台。推进大数据与教育教学管理、教学和服务的深度融合,对教育数据的快速抽取、实时分析,对教学过程数据进行学业诊断,实现教育质量、招生考试、学生流动、资源配置等全程智慧化管理服务,精确评估教学成效,为管理决策和教育治理提供支持。推广“专递课堂”“名师课堂”“网络课堂”等模式,推进名校教育资源跨学校、跨区域共享,发展远程教育,实现学生突破空间限制随时随地可学。推动人工智能教育进校园,探索基于人工智能的实验操作、听说读写等教育教学应用。
提升智慧医疗水平。加快旗到苏木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络升级,推进带宽扩容以及网络普遍提速,提升网络稳定性,为远程医疗提供更优的网络能力。引导有条件的医院数字化转型,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便民服务。深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应用,逐步推进电子病历全旗覆盖,实现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医学影像、用药记录等在全旗乃至全自治区医疗机构之间互通共享。强化医疗健康大数据运用,基于慢性病历史数据等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实时反映个人健康状况,从源头实现预防疾病的目标。扩大远程医疗覆盖面,鼓励建立旗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推行派驻、巡诊、轮岗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
推广智慧养老服务。依托全旗医疗资源,积极探索和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养老和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框架。鼓励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开发应用智能终端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信息系统、APP应用、微信公众号等,满足老年人综合性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引导已投入运营或新建的养老机构数字化升级,建设养老服务管理系统,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评估、体格检查、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和健康指导服务,健全治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服务链。
专栏15 数字化民生服务强化工程 |
智慧校园工程。深化数字化技术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中的应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升全旗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智慧校园建设覆盖率,到2025年,确保打造5所全学段智慧校园示范学校,争创自治区、国家级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智慧医疗工程。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促进医疗服务与健康管理信息数据的联通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全旗覆盖,强化医疗健康大数据运用。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深化远程医疗和分级诊疗在基层医疗机构中的应用。 智慧养老工程。以养老服务大数据为依托,形成一套政策管理和服务养老的新体系,为养老机构提供高效便捷的管理平台,为老人提供舒心、智能、便捷的生活服务,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管理水平。 |
(二)完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
推进智慧社保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保障服务线上流转、区域协同和社保公共服务事项全面上网,拓展移动端、自助终端、短信、微信等多种服务渠道,打造办事指南查询、办事表格下载、业务咨询、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办理结果反馈等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站式服务。通过信息比对、调查摸底、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积极推广“12333”公共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信息登记、社保卡挂失和密码修改、在线预约、备案登记等人社服务。
完善智慧就业服务体系。依托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驿站和灵活就业人员微信小程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对接本地零散用工需求,实现劳务市场供需双方信息有效获取和双向传递。充分利用自治区“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钉钉等新型网络媒体,为全旗城乡劳动力搭建求职、政策宣讲等线上就业创业服务云平台,通过将线下的招聘会、政策宣讲搬到网络空间,使全旗城乡劳动力随时随地都可以享受到优质的就业服务,切实提高城乡劳动力就业幸福感。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线上培训,面向企业、培训机构广泛征集优质的培训课程,促进广大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扩大全旗主要企业就业监测范围,完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和预警体系。
建立健全防返贫机制。依托国家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推广使用“一码申报”,推进申报材料电子化,提升对监测对象的快速发现和响应能力。建设完善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库,加强数据共享和数据分析,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金融、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确保补贴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健全防止返贫动态帮扶机制,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帮扶资源合理配置、帮扶过程监测监督、帮扶结果评估反馈的扶贫业务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精准扶贫,实现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工作记录等业务信息真实可靠、随时可查。
专栏16 社会保障服务提升工程 |
社保应用融合发展工程。推进社保数据资源整合,推动社保数据动态更新和开放共享。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覆盖范围,推进电子社保卡建设,深入推动社保卡在就业登记、居民健康、医保结算、养老金发放、民政救助、财政补贴、人才服务等领域的普遍应用。 防返贫数字化服务工程。推广使用“一码申报”,实现监测对象信息动态更新。依托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库,进行数据分析、比对,建立“监测—研判—预警”机制,实现医疗费用高额预警、劳动力死亡预警、残疾人预警以及其他预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防止脱贫人口返贫。 |
(三)强化基层治理与服务
推进基层治理数字化。推行“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将党员网格与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合二为一,依托“连心聚力智慧平台”进一步深化服务办事、部门应用、民情日记以及上报统计、事件分析、考核督办等应用,搭建旗、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三级网格化治理体系,搭建网格员智慧工作平台,构建“微社区”,实施“微宣传”“微调查”“微报事”“微心愿”等,实现人、事、地、勤、务、组织、管理登记一体化、服务数字化。深化矛盾调处视频系统、文件传输系统应用与信息共享,及时记录群众的各方面反应和诉求,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有效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加强社区视频监控设备、自助服务终端、传感器等基础设施统筹部署,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数字化管理车辆信息和出入人员,促进警民在线互动,丰富公安情报线索收集和治安防范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升智慧社区管理服务能力,推进社区数据采集、政务服务、基层党建、养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家政服务、住房租赁、协商自治等各项业务的统一平台管理、一体化服务。支持公共服务机构、商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投资和运营,在健康医疗、教育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特殊人群关爱服务、电子商务、社区物流等领域,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
深化数字乡村建设。在农村产业集聚区加快布局5G、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光纤网络水平和覆盖深度,实现城乡信息通信网络服务能力一体化。遵循“一村一品,一村一策、一村一特色”的原则,打造具有差异化的数字乡村产业体系。探索推进产业帮扶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带动群众走产业转型致富路,构建农村产业发展新格局。建立完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强化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服务。深化信息惠民,加强城乡优质资源对接,推进乡村教育信息化建设,优化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服务,加强新农民新技术教育培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专栏17 基层治理与服务数字化提升工程 |
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工程。在迎泽街道试点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加强社区智慧化设施配备,推进社区数据统一采集分类上报,推进旗、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三级治理联动和服务协同。探索发展家政、养老、餐饮、娱乐等线上服务功能,打造智慧社区便民生活圈。 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工程。加快推进苏木乡镇、偏远地区等盲点区域宽带和4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全面、深度覆盖,完善农村牧区信息化硬件设施。探索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采取先示范后推行的方式,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增产增效增收示范点、试验基地。 |
第六节 加快构建创新体系
加快构建适应数字准格尔发展的创新体系,以壮大数字人才队伍、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完善创新服务载体为关键路径,提升数字技术创新能力,激发数字化发展活力。
(一)壮大数字人才队伍
加快本地数字化人才培养。实施科技特派员的管理模式,建立科技特派员电子档案,在农牧业、工业领域常态化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通过传帮带等形式培养一批本地人才,助力本地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支持科研院所、企业与内蒙古工业大学矿业学院、准格尔旗职业高级中学等院校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相关领域学科建设。鼓励企业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合作,通过定向委培等方式,联合培养数字化相关专业人才。定期聘请相关专家、名校讲师,为全旗政府公务人员、企业技术骨干开展数字化改革相关培训,增强其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提高对数字化的认识。探索建立全民终身数字学习体系,提升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数字技能,加快弥合数字鸿沟,推动全民运用数字技能实现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数字生活,数字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数字道德伦理水平大幅提升。
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围绕数字准格尔战略建设需求,编制数字化相关行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实现人才精准引进。落实《准格尔旗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政策》《科技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等人才政策,加强高层次数字化人才延揽力度,汇聚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完善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探索以项目合作、兼职服务、顾问指导、对口支持、技术入股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健全安居、子女、教育、医疗、社保等人才保障政策。探索数字化领域“人才飞地”,与呼包鄂乌、京津冀地区共建、联建创新平台,形成“研发在异地、生产在准格尔”的协同创新模式。
专栏18 数字化人才引培服务工程 |
数字准格尔人才需求目录优化工程。定期更新数字准格尔人才需求目录,明确岗位名称、紧缺指数、岗位年薪、岗位职责、任职要求等信息,通过政府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人才网站等多渠道定期更新发布。 数字人才综合服务提升工程。协助建设全市统一的数字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为数字化发展人才供需对接提供一站式服务,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个性化、保姆式服务。 |
(二)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以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清零”行动,一企一档为企业出谋划策,推动规上企业在创新能力上不断提升。着力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对连续两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励。鼓励企事业单位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牵头承担国家五大类科技计划项目、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兴蒙”重点专项、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的给予资金奖励。依托准格尔旗中小企业创业大厦、各类创业园、创新创业示范街,多方合力推动创新创业企业培育孵化。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围绕煤炭、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突破“卡脖子”技术问题,推动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促进传统优势产业加快转型。充分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科研院所等的主导作用,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诊断、技术服务、科技攻关、成果推广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供给端与需求端的精准对接。积极争取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帮助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创业早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
专栏19 科研机构引培工程 |
科研机构引入工程。加大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煤化工产业园建设力度,积极引进煤炭、化工、生态等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设立分支机构,探索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与煤炭产业的融合发展。 新型研发培育工程。支持本地科技企业与先进地区的科技企业合作,设立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研发机构,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
(三)完善创新服务载体
推进数字化创新平台建设。以准格尔旗入选全国创新型县市为契机,积极承接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输出和先进产能转移,引入各类优质创新资源,促进科技创新项目有效落地。围绕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化发展需求,以行业数字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为重点,打造一批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提高技术研发能力。对接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高地建设,吸引大型企业、高等院校、行业研究机构等在准格尔设立具有数字化改革发展相关分支机构。
加快建设创新孵化器。重点引进全国知名孵化运营机构,通过承建、合作投资和服务外包等方式自建或共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依托大学生创业园、青年创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平台载体,培育壮大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实施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培育计划,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
专栏20 创新平台培育工程 |
创新平台培育工程。推动创新服务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工业陶瓷研究院技术研究中心、无机非金属材料公共创新服务及产业孵化平台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旗自治区级以上创新研发基地达到20家以上,新增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5家。 |
第七节 筑牢网络安全屏障
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健全网络安全制度体系,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提升网络安全防控以及网络空间治理能力,切实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
(一)健全网络安全制度体系
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牢固树立网络安全底线思维,按照安全发展要求,坚持网络安全与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网络安全检查、等级保护、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制度。落实上级网络与数据安全相关标准和评估要求,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大数据应用安全、云平台防护、网络安全审查等。加强数据应用违规惩戒管理,加大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管理和惩戒力度。
规范数据安全应用。完善政府、行业、企业间公共数据共享和交换机制,规范网络安全重要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避免数据泄露、滥用。围绕数据生命周期,从组织建设、制度流程、技术工具和人员能力等方面提升数据安全能力建设。建立企业社会化数据应用审查机制,引进培育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数据应用合规性监督和审计,加强流通环节风险评估,保障相关主体合法权益。
(二)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护
提升数字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各行业、各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识别认定和监测评估,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产品和服务的安全审查。增强数据中心、云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的安全监测和防御能力。重点提升煤炭、化工、新材料等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防护能力。积极采用国产安全可控的技术和产品,推进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自主可控。使用符合规范的国产密码基础设施,加强基础信息网络、交通运输网络、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城市基础设施网络密码应用。
强化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围绕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交换、销毁等环节,加强防攻击、防篡改、防泄露、防窃取、防病毒能力建设,完善数据容灾备份,保障重要信息系统及关键数据资源的安全。明确数据生命周期各环节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落实数据分类分级、数据权限管控,切实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保护。推进数据泄露防护、完整性保护、去标识化等技术,建立敏感数据保护体系,提供统一的密码管理、电子证书、电子签章、身份认证等基础安全服务,提升安全支撑能力。
(三)提升网络安全防控能力
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立安全评价、日常巡检等数据安全防护和数据安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防护能力评估指标,推动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可量化、可评估。综合运用多源异构数据进行挖掘分析,采用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算法监测各类漏洞和攻击等网络安全风险,实现对网络和信息安全数据的汇聚共享和关联分析,增强网络信息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溯源能力。
健全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提升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处置能力,组建网络安全专家组和应急处置技术支撑队伍,实现对网络安全重大事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响应处置。建立健全高效统一的网络安全风险通报机制、安全测评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规范软件漏洞收集验证、预警发布及应急处理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网络安全应急响应计划、灾难恢复策略、恢复预案。
(四)强化网络空间治理能力
加强网络空间和舆情治理。对接自治区互联网舆情应急指挥体系,积极主动回应关切,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网络舆情。对接自治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政府依法监管、网站自净、社会监督、网民自律有机结合,确保网络空间天朗气清。动员多元主体参与网络治理,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监管体系,推进互联网行业自律自治,强化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公平竞争、自我管理和改善服务。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第八节 建设制度管理体系
(一)构建数字化发展规章制度体系
强化顶层规划设计指引。在自治区及市现有各项与数字化发展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先总后分、自上而下、需求导向、急用为先”的原则,分别制定数字准格尔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等不同类型的规划,为数字化发展指明建设方向、任务分工和实施路径。各委办局应积极衔接本行业国家、自治区和市数字化建设发展要求,负责与上级部门及时对接,动态调整优化规划内容,在符合全市统一要求、完成规定任务的基础上,打造准格尔特色亮点。
增强规划执行落实力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分解与考核目标,明确各部门工作计划与年度目标,推进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评估依据,未纳入规划或与规划方向不相符合的工作内容及具体项目不予审批实施。优化对数字化规划的考核评价督导,由数字准格尔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委托第三方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和动态跟踪监督,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据此调整下一年度或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二)构建数字化发展地方标准体系
明确标准规范建设工作机制。由数字准格尔建设领导小组总牵头全旗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细化落实跨部门标准规范建设工作方案,保障基础共性标准梳理、规范、衔接和使用等工作有序开展。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相关社会团体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与测试认证。开展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
统筹开展标准规范制定工作。以国家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为指导,结合准格尔旗的自身特点,积极搭建地区性标准规范体系,在物联终端接入、数据汇聚共享、通用能力开放、应用规范接入等方面加强技术标准建立,为实现众多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信息安全打好基础,保障数字准格尔的统一建设运营。
(三)构建数字化发展数据管理体系
完善数据共享与安全管理的制度。依托自治区、市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协调各部门编制本系统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形成全旗数据资源“一张图”、供需对接“一本账”。建立数据共享工作评价机制,以共享为原则,实现跨部门之间的数据无偿共享。建立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安全保护、风险评估、日常监控等管理机制,健全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的保密审查等安全机制。
推动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鼓励全旗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及其他单位(部门)设立首席数据官,推动部门落实公共数据主体责任。由首席数据官担任本单位(部门)中统筹管理公共数据资源、组建资源和应用资源的第一责任人,以及统筹建设多跨场景应用的技术把关人,组织制定本单位(部门)数字化相关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统筹管理本部门数据资源仓,统筹单位(部门)的数字化项目建设,推进数字化项目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用。
(四)构建数字化发展项目管理体系
加强数字化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准格尔旗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项目立项审批、招标采购、建设实施、验收、运维与安全等管理要求和责任主体,强化专家预审机制,实现数字化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强化绩效评价,从项目的实施情况、项目质量、数据共享、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多个维度出发,细化量化客观评价指标,形成项目的整体绩效评价指标模型,对每个建成项目进行全面的“体检”并生成“体检报告”。
搭建数字化建设项目全流程管控平台。以《准格尔旗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指引,搭建全旗信息化项目管理“一件事”平台,实现对全旗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项目申报、项目招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成果全过程管理数字化,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构建信息化项目数字化资源全景图谱,逐步解决当前项目重单项轻统筹、重建设轻运维、重要求轻需求、重争取轻设计的“四轻四重”问题。
(五)构建数字化发展组织保障体系
充分发挥数字准格尔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建设进度汇报,交流典型做法,分析堵点难点问题,研究部署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并按照“以统为主、统分结合、注重实效”的要求,实行专班化运作,制定工作举措,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推进,确保项目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成立数字准格尔专家咨询委员会。整合政府、协会团体、高校、咨询机构及相关企业等多方面人才资源,成立数字准格尔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专家决策咨询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专家评审会、专题研讨会、主题演讲和论坛、书面征询等形式对信息化项目建设标准规范、重点应用等各阶段建设内容进行建议与指导,辅助数字准格尔建设领导小组进行项目决策。
成立数字准格尔运营管理公司。组织成立数字准格尔运营管理公司,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参与数字准格尔建设总集成、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和政务数据资源等国有资产运营工作。深挖数据资源可运营收益模式,对政府数据资源进行公益性开发和社会化利用。依托该公司对外开展数字准格尔运营项目合作,形成政府主导需求、专业国有公司统筹运营、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元运营模式。
第四章 规划实施安排
第一节 总体实施思路
遵循“整体规划、统筹建设、增量开发、循序渐进”的基本建设准则,结合各部门数字化痛点与迫切性、项目建设流程、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成效性,数字准格尔建设总体计划分为2021—2022年、2023—2024年以及2025年三期实施。
第一期:2021—2022年,夯实基础、突出亮点
强化准格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框架体系,加快数据要素流通、完善组织机制、项目管理等保障机制,启动一体化智能化应用支撑体系、通信网络升级、市政终端数字化、数字政务大厅、智慧交通、智慧社区等创新亮点工程,为准格尔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字化基础。
第二期:2023—2024年,全面推进、示范引领
全面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各领域数字化应用,数字经济领域,加快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重点在能源领域打造多个示范性标杆项目;数字政府领域,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提高基层政府服务水平;数字社会领域,进一步推进民生服务普惠便捷,完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基层治理与服务。进一步健全创新体系、数据要素流通体系以及建设运营、人才队伍、信息安全等保障机制,完善一体化智能化应用支撑体系。
第三期:2025年,深化应用、树立标杆
在前两期数字化建设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以及数字乡村各领域数字化应用,进一步提升能源、文旅、农牧、交通、教育、安监、环保、人才等方面的智慧化应用成效,深化煤炭、化工等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形成若干数字化典型应用标杆,促进准格尔数字化转型,基本建成“全国一流、全区领先、全市示范”的数字化转型发展示范地。
第二节 建设运营模式
为切实有效的推进数字准格尔建设运营,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倡导多元化的建设运营模式原则上,构建数字准格尔项目建设运营模式选择模型,区分不同类型的数字化项目所采取的建设运营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资源优势,从而准确指导各项目的有序建设。
图4—1 数字准格尔项目建设运营模式选择模型
数字准格尔项目建设运营模式选择模型将数字准格尔项目建设运营模式分为政府自建自营、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自建自营、PPP等四种。
1.政府自建自营
建设模式:由准格尔旗政府独立投资、建设并负责运营维护或由第三方运营维护。
主要特点:准格尔旗政府对项目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深入监管工程的建设和运营,但同时也面临着较大的财政压力,必须获得足够的收益才能维持项目运转,可将设计、开发和运营外包给专业公司。
适用场景:主要包括服务于政府和公共事业的非盈利性项目或是对保密性要求比较高的项目,如政务管理、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城市规划等公益性的管理领域。
2.政府购买服务
建设模式: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准格尔旗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履职所需的不涉密的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社会资本企业承担,并由准格尔旗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使用费用。
主要特点:准格尔旗政府有绝对控制权,企业进行建设、运营和维护,但政府财政压力较大,后续的升级维护可能导致权责不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应实行“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加快建设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
适用场景:多应用于政务外网、数字管理领航仓等不涉密领域的领域。
3.企业自建自营
建设模式:由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独立负责数字准格尔部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作。
主要特点:该模式优势为产权清晰,减小政府财政压力,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的经验和实力解决数字准格尔运营、管理和维护等问题。
适用场景:多应用于具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领域,如企业云数据中心、5G网络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等领域。
4.PPP模式
建设模式:准格尔旗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准格尔旗大数据公司与社会资本联合成立合资建设运营子公司,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主要特点: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应根据项目类型、融资需求、改扩建需求、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和期满处置等因素选择相应的运作模式,需要重点关注交易结构、回报机制及风险分配等因素。
适用场景:主要应用于数字准格尔综合项目、智慧杆等具备一定经济效益,不涉及政府信息安全,需要长效化运营的服务项目。
第三节 工程推进计划
表4—1 重点工程推进计划
序号 |
任务 |
重点工程 |
建设周期 |
建设模式 |
||
一期 |
二期 |
三期 |
||||
1 |
部署智能基础设施 |
“全光网城市”建设工程 |
★ |
★ |
|
企业自建自营 |
2 |
“千兆乡村”建设工程 |
★ |
★ |
|
企业自建自营 |
|
3 |
5G网络提质发展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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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企业自建自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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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交通物流融合设施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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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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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建自营P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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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态环境融合设施建设工程 |
|
|
★ |
政府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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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政融合设施建设工程 |
★ |
★ |
|
政府自建自营P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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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绿色数据中心(机房)改造升级工程 |
|
★ |
|
企业自建自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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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速数据要素流通 |
基础数据库完善工程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10 |
专项数据库建设工程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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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强化数据治理工程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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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数据供需对接工程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
13 |
特色应用场景建设工程 |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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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
“多网合一”工程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15 |
一体化在线政府服务平台升级工程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
16 |
雪亮工程 |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
17 |
数字城管工程 |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
18 |
智慧交通工程 |
|
★ |
★ |
政府自建自营PPP |
|
19 |
智慧安监工程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
20 |
智慧消防工程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
21 |
智慧生态治理工程 |
|
|
★ |
政府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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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工程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
23 |
数字法治建设工程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
24 |
智慧党建提升工程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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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蒙速办”全面推行工程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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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帮您办”推进工程 |
★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
27 |
“数字档案”建设工程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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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培育壮大数字经济 |
智慧矿山建设工程 |
★ |
★ |
★ |
企业自建自营 |
29 |
智慧能源基础设施联网工程 |
|
|
★ |
企业自建自营 |
|
30 |
智慧工厂示范工程 |
|
★ |
|
企业自建自营 |
|
31 |
工业云平台示范工程 |
|
|
★ |
企业自建自营 |
|
32 |
数字农牧业示范建设工程 |
★ |
|
|
企业自建自营 |
|
33 |
农牧业生产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工程 |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企业自建自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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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电子商务建设工程 |
★ |
★ |
★ |
企业自建自营 |
|
35 |
智慧物流建设工程 |
|
★ |
|
企业自建自营 |
|
36 |
数字景区提升工程 |
|
|
★ |
企业自建自营 |
|
37 |
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
|
|
★ |
企业自建自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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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数字化解决方案培育和推广工程 |
|
|
★ |
企业自建自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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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推进数字社会建设 |
智慧校园工程 |
|
|
★ |
政府购买服务 |
40 |
智慧医疗工程 |
|
|
★ |
政府购买服务PPP |
|
41 |
智慧养老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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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建自营P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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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社保应用融合发展工程 |
★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
43 |
防返贫数字化服务工程 |
★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
44 |
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工程 |
★ |
★ |
|
企业自建自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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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工程 |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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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加快构建创新体系 |
数字准格尔人才需求目录优化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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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自建自营 |
47 |
数字人才综合服务提升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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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自建自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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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科研机构引入工程 |
|
★ |
|
政府自建自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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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新型研发培育工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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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自建自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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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创新平台培育工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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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自建自营企业自建自营 |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统筹领导
优化数字准格尔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统筹推进全旗数字化发展,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高效协同机制,共同研究制定数字化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部署实施重大工程。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为数字准格尔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和前瞻指导。统筹落实数字内蒙古、数字鄂尔多斯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规范细化各部门、苏木乡镇(街道)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推进数字准格尔建设领导体系上下联动、协调一体。
第二节 健全政策体系
建立健全数字准格尔发展的政策体系,各相关部门加快制定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研究制定数字化发展扶持细则,加大对数字准格尔建设重点发展领域、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专项资金申请发放、绩效管理、调度激励、新动能激励等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成效。加强总体、基础设施、数据、业务、服务、管理、安全等方面标准规范建设,完善数字化发展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管理和推广,定期监督标准实施情况。
第三节 加大资金投入
发挥政府投资支持引导作用,争取各类政府财政性资金支持数字准格尔建设。设立数字准格尔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引以及数字技术在经济、社会、政府治理等领域的应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多元化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数字准格尔项目建设,争取金融保险机构支持,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数字化创新,为企业提供智能化金融服务。积极开展以商招商、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通过放开投资准入条件、推进混合所有制等措施,进一步创新建设模式。
第四节 深化合作交流
深化数字化领域交流合作,积极融入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呼包鄂乌核心引领发展战略,承接自治区级、鄂尔多斯市级以及其他地区的合作项目,推进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开展技术、人才、资金、项目等多方面的合作。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切实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合作,鼓励在准格尔旗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支持建设产业化合作基地,促进技术成果在准格尔落地转化。
第五节 加强评估考核
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明确规划各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重点应用建设的牵头和责任单位,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和“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要求,明确推进计划、项目安排以及预期成效。由数字准格尔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研究制定数字准格尔评估评价指标体系,并联合发改、工信和科技局、财政等部门,定期开展项目绩效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各部门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惠民效果和群众评价检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