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IEA001/2025-03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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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通知 准政发 |
发文机构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
文 号 | 准政发〔2025〕13号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刘剑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日期:2025-05-08 00:00
浏览次数: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关于刘剑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准党干字〔2025〕14号)精神,经旗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5次会议研究决定:
刘剑峰 任旗基建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刘 剑 免去旗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马 跃 免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职务;
吴君科 任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锐 免去旗基建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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