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有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使用权利人申请补发证书,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公告。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该不动产补发权利证书。
权利人: 高岗·李艳
不动产坐落: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八一路东.第二小学北伊东B区2号楼-2-403
不动产使用面积:133.06㎡
不动产权属类型:不动产证
不动产证书号:蒙(2018)准格尔旗不动产权第0001643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477-4771625
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