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不动产转移登记和产权证灭失公告(张树林)
发布时间:2022-10-17 11:33 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原产权人奇金泉于2010年将坐落于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永安小区10-东-东的房产过户在张树林名下,建筑面积住宅97.35平方米,产权证号蒙房权证准格尔旗字第129021009071号,土地未办理转移登记,土地证证号:准国用(2003)字第0473号,现权利人张树林申请办理不动产业务,依据自然资源部2021年1号文件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相关规定,因原土地权利人奇金泉找不到,我局根据相关规定由其单方申请办理产权登记。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2022年11月16日之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准格尔旗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簿颁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地址:准格尔旗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477-2294778。

准格尔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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