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原产权人王玉良于2009年将坐落于准格尔旗唐公塔的房产过户在孙占峰名下,建筑面积住宅76.48平方米,产权证号房权证蒙字第129020903081号,土地未办理转移登记,现权利人孙占峰、邬雨芹申请办理不动产业务,依据自然资源部2021年1号文件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相关规定,因原土地权利人王玉良找不到,我局根据相关规定由其单方申请办理产权登记。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2022年12月17日之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准格尔旗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簿颁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地址:准格尔旗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477-2294778。
准格尔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