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发遗失声明,现声明该不动产权使用权证书,作废。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公告。
权 利 人:裴骁
不 动 产 坐 落:准旗薛镇亿鑫花苑B区二期2-2-402
不 动 产使用面积:124.64平方米
不 动 产权属类型: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号:蒙房权证准格尔旗字第129021102643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准格尔旗政务服务中心L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477-2294778。
准格尔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