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玉海、郝义明 因保管不善,将准国用1999-021号土地证遗失(灭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发遗失声明,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奇玉海郝义明
2024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