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存旺因保管不善,将薛家湾镇1号公路153队北准国用(2000)第026号(土地证书)遗失(灭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发遗失声明,现声明该土地证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存旺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