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存旺)
发布时间:2024-04-16 11:04 来源: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李存旺因保管不善,将薛家湾镇1号公路153队北准国用(2000)第026号(土地证书)遗失(灭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发遗失声明,现声明该土地证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存旺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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