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旗“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6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准格尔旗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16 

  准格尔旗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旗委、旗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鄂尔多斯市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和《准格尔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旗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旗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通过实施系列活动,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安全基层基础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各类事故总量连续下降,安全生产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旗安全保持平稳、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1.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旗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总体较为稳定,事故起数总体有序下降,由开始的86起降为51起,下降40.70%。但是整体控制水平一般,尤其2015年发生两起较大事故,超出控制指标一起。 

  2.重点任务、重大工程总体完成。 

  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制定下发了《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旗化工行业生产安全隐患专家会诊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准政发〔201428号)、《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旗化工行业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准政发〔201429号)、《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旗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准政发〔201430号)、《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准政发〔201431号)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初步形成了细致完备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配套的地方性安全生产政策体系网。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加强了企业和旗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建设。企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车间设专职安全员,企业设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全旗所有苏木乡镇(街道)设立了安全生产检查站,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大路煤化工基地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体系建设方面。准格尔旗准能安全生产培训中心是我市两个旗级安全生产考试点之一。与各重点企业和培训机构签订了安全生产培训责任状,强力推进以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以及安全社区建设等活动,推出了安全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宣传作品,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方面。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了或者共享危化、矿山、职业卫生、应急救援等多个行业的专家库,开展专家查隐患工作;大力推广HAN阻隔防爆技术等先进安全生产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运用,不断提高我旗安全生产科技水平;建立准格尔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微信公众号,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推动开展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平台建设,为十三五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在旗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努力完善园区应急管理机构。截至目前,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和大路煤化工基地均建立了专职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了以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以煤矿救援队伍、公安现役消防部队和大型企业专职应急队伍为主体,专兼职应急队伍密切协同,多种形式应急救援队伍有效联动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全旗境内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15支。其中,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9支,矿山救援队伍1支,电力行业应急救援队伍5支。政府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3支(含消防现役部队),由企业组建的兼职或专职应急救援队伍12支。 

  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方面。2012年基本完成了全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实施安全许可制度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 

  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爆破企业或单位为重点,推行社会信用报告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准入、退出信用审核、考核和奖罚机制,逐步建立起了我旗各类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重点企业监控体系建设方面。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煤矿、道路运输企业实现了在线监控,引进重大危险源监控装备和系统,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检测、评估制度,完善了全旗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 

  职业危害监控体系建设方面。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管理系统中,注册申报用人单位122户,已通过审查备案的用人单位122户,申报户数和备案单位数量均位列全市第1;加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贯,提高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意识;大力推动了职业危害场所的卫生监测及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全区先进水平,有力控制和减少了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二)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攻坚时期,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在三化进程快速推进与经济发展三期叠加的新常态下,以及自治区“8337”发展战略驱动下,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也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任务十分艰巨。 

  一是经济发展新常态给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任务。我旗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直接导致安全生产面临落后产能和高安全风险行业退出、小微企业不断涌现等新问题,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呼包鄂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确定了呼包鄂一体化发展思路,进一步凸显了加强化工、矿山、冶金、交通、建筑等安全监管的重要性。伴随着一批煤化工、特高压输电等重大项目的建设,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带来新的不安全因素,安全发展任重道远。 

  二是部分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风险仍然比较突出。近年来我旗危险化学品产业迅猛发展,门类全、产业新、规模大、工艺复杂,潜在隐患较多,安全风险大,加之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十分匮乏,危化行业事故逐渐步入多发期。我旗作为产煤大旗,涉煤企业集中,煤价波动冲击多数企业心里预期,致使多年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安全生产格局发生变化,许多潜在隐患和非常规问题显现。我旗非煤矿山数量多、规模小、管理粗放,基础薄弱、小散乱差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扭转。冶金等工贸行业部分工艺落后、设备老化,重点部位和环节风险剧增。油气输送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够、老化和人为破坏等问题严重。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社会化程度逐步提高,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监管难度也逐步增加,安全基础依然薄弱。 

  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缺失,重效益、轻生命,完全没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心理压力。很多企业安全设施设备陈旧简陋,缺乏进一步的投入和更新,长期带病运行。部分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现场管理不严、风险防控不力、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缺乏、应急演练不够,因低级错误导致的事故不断发生。在调结构、转方式过程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关闭态度不坚决,打非治违措施不得力。 

  四是安全保障能力依然不强。一些政府监管单位和企业红线意识不强,重发展、轻安全,在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等方面没有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因素,导致安全保障先天不足。另外部分监管体制不顺,基层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执法力量和装备配备不足。全旗开发区(园区)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应。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重业务、轻安全,未能有效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部分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传统监管方式和手段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技术支撑能力不足,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亟待加强,部分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尚未取得明显突破。现有救援力量仍较薄弱,应对重特大事故灾难的大型及特种装备较为缺乏。 

  五是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值越来越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体面劳动观念不断增强,对加强安全监管、改善作业环境、保障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诉求越来越多,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从本质上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最大限度的遏制职业病和各类事故多发、群发势头,进一步改进安全生产状况,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我旗发挥优势、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我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五年,为全旗安全生产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把安全生产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加快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旗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重视处理好保障安全、促进发展、提高效益之间的关系,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内党办发〔201442号)等,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经济发展方式正在逐步转变。全旗经济从高速发展转为中高速发展,能源原材料市场需求不再大幅度上升,有利于缓解煤炭等行业安全与生产的矛盾;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压缩高危行业,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本;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有利于推动工作创新,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 

  四是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在政绩业绩考核中的权重将进一步加大,依法治安进程深入推进,各开发区(园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持续增强。全旗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手段进一步丰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做好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努力保持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全旗安全生产基础明显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监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进一步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伤与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力争实现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安全生产主要统计指标达到以下水平: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6%,亿元国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保持在十二五最好水平,职业健康检查10万人新发职业病率下降5%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准格尔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准党字〔20166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落实规定的实施,逐步实现五级五覆盖,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总揽全局的核心作用,在安全生产理念、重大方针政策、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安监队伍教育监督、重大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上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提高各级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协调能力和执行力。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实施双约谈一票否决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统计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准格尔旗安全生产责任制(长效机制)》(准政发〔20163号),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健全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体系,明确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边界。优化安全生产权力运行流程,建设安全生产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行政权力项目库、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法治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落实开发区委托执法机制,加大苏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步伐。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准格尔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带岗制度。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规模以上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均负有领导责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生产企业要全面建立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按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档案,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企业进行公示和重点监管。 

  (二)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 

  1.煤矿。狠抓矿井瓦斯、水害、煤尘、火灾等事故防控措施落实,深入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推进瓦斯抽采达标和高突矿井先抽后建,严格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推动重点产煤乡镇(街道)开展区域性普查,利用物探等方面的高新技术和其他领域的先进技术装备,全面详细勘察所面临的瓦斯、地压、水害、火灾等灾害分布状况。建立重点时段领导带班下井实时记录、定点抽查制度,推动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和达标评审,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煤矿安全风险预控体系达标,实现共同推进。大型煤矿在实现自动化基础上提高信息化水平,重点发展智能化和无人工作面,集成应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实现对煤矿整体及相关现场的可视化、数字化及智能化操作,建立互联网+安全生产云平台和大数据预警预控平台。 

  2.非煤矿山。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开展全旗非煤矿山基本数据与灾害因素普查,健全完善非煤矿山基本情况及重大隐患数据库。着力构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强化风险分级管控技术、制度和管理措施,健全安全风险公示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小矿山正常退出机制,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加强非煤矿山采空区隐患治理和水害防治工作,实施露天矿山专项整治。推广应用采空区超前探测、边坡安全监控等技术,积极推动五化矿山建设。对矿山基本生产系统定期开展安全可靠性评估,对矿山在用的关键设施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 

  3.危险化学品。实行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进入化工园区制度,推行化工园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制度,实现化工园区安全合理布局。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距离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和公开机制,清理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以及安全无保障企业。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及废弃处置企业全过程监管机制,推动建立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联控机制。开展化工过程风险辨识和控制分析,加强动火及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风险分析、审批、执行和现场安全管理,重视检维修和开停车的安全管理,加强试生产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积极推动集存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评估及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新上项目安全论证、设计审查等源头风险防控。建立工业安全仪表安全标志安全认证制度,推广实行在役安全仪表系统评估机制,建立重点设备、设施定期巡检制度,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4.工贸行业。全面加强对工贸行业中小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和执法检查,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继续实施冶金、建材、机械等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治理,重点强化对液氨、煤气、易燃爆粉尘、高温金属液体、有限空间、交叉作业等部位、场所和外围外包工程的监督。摸清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底数,登记建档,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企业配齐安全监控检测设施,开展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分级治理,跟踪督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工作,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贸行业企业最低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管和危险化学品许可的监管,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推行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自动化程度。 

  5.油气长输管道。落实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主体责任,集中力量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争取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现有隐患的全部整治工作。集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及管道超期未检等问题。强化油气输送管道普查工作,建立基于互联网+GIS(地理信息系统)的管线地图系统,完善档案管理,加强警示标识建设。 

  6.城市管网。将城市管网规划建设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中,将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管网建设,建立城市管网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做好城市地下管网普查,完善各类管网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强化城乡管线建设和维护的统筹管理,积极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大供气、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排水等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保护力度。开展各项管线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加大对各类管线设施的占压、损坏、偷盗等行为的联合整治力度。推进穿越城区密集区危险性较大的地下管线的调整搬迁工作,明确产权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管网运行安全。 

  7.道路交通。重点强化客运与危险品运输车辆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2017年完成80%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隐患治理,2020年完成乡镇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隐患治理。严格客运线路安全审批和监管,完善客货运输驾驶人和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落实长途客货运输车辆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强化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营改非车辆监管,严禁客运车辆挂靠或变相挂靠运营,严禁无资质承运危险货物和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提高车辆运行安全性能,加强危险品运输与客运车辆动态实时监控。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检测,202080%以上货物运输主通道、主要桥梁与高速公路入口处设立超限监测站或动态检测设备。 

  8.建筑施工。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督及工作程序,强化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加大施工安全执法督查力度,督促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淘汰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建立市场准入、市场违规行为查处、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处罚相结合的工作制度。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项目安全标准化,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行为。 

  9.消防(火灾)。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健全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分级治理机制,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在有固定消防设施的重点企业中,推广中介机构维保,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开展消防队标准化建设,落实灭火救援车辆、装备和防护装备,完善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棚户区、地下空间、养老院、幼儿园等重点场所。 

  10.烟花爆竹。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管理。实施礼花弹专项治理,加强礼花弹流向动态监管。继续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深化烟花爆竹存储、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运输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 

  11.民用爆炸物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民用爆破行业生产经营动态信息平台,实现民用爆破物品从生产企业下线直到销售企业出库的全程动态流向监控,全面完成生产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鼓励发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购买、运输(配送)、储存、爆破作业等一体化经营服务模式。 

  12.特种设备。按照分级分类、突出重点、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原则,科学制定年度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持续开展以电梯、气瓶、压力管道、小型锅炉、大型游乐设施、涉氨涉氯企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建立覆盖全旗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在用设备的信息监管系统,推动应用物联网技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实现特种设备生产、检验、使用管理、现场监督等各环节的全过程有效管理。到2020年在用设备使用登记率不低于98%,在用重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13.农业机械。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积极调动农村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农机安全生产,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机械、农机合作社和农业大户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各类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组织、农机维修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机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其加强安全培训、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规范农机及驾驶员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加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及驾驶员培训工作。完善农机应急救援体系,提供农机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14.电力。健全电力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完善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体系和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加强特高压输电通道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健全电力企业安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不断提升协同管控水平。 

  15.旅游。加强景区、景点安全设施建设,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保障旅游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建立旅游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完善景区、景点、游乐项目容量控制制度,控制高峰时段游人总量,推动采用大数据技术发布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警示,合理疏导人流。强化涉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6.铁路交通。深入开展铁路运输安全隐患治理,重点对线路、隧道、车辆、信号、供电设备以及制度和管理等进行全方位排查。强化高新技术条件下铁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入户活动。严格铁路施工安全管理,整治铁路行车设备事故隐患,强化现场作业控制,深化铁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 

  健全完善监管执法机构。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2017年年底前,所有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落实监管责任。通过探索综合执法改革、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理顺职业卫生监管机制,明确安监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定位。 

  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各类开发区、苏木乡镇(街道)全部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2018年年底前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严格新增执法人员专业背景和选拔条件,对新录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必训,所有人员都要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执政上岗。用三年时间对全旗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进行一次系统轮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宣传推广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先进典型,树立廉洁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加强监管执法保障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按照《安全监管职业能力建设标准》(安监总规划函〔2015107号)标准,改善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保障基层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2017年年底前,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备执法执勤用车5台、救援指挥车1台、应急通讯车1台。建立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17年年底前,全旗所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配备使用安全监管执法终端,推动乡镇一级配备使用安全监管执法终端。 

  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科学编制、调整和完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合理确定执法重点,明确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率。开展安全生产同类事项综合执法,实现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动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制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明确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与公安、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切实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强化监管队伍内部监督,开展监管执法质量考评,制定监管执法质量标准化,促进监管水平提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通过问卷调查、监管回访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情况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安全监管部门和队伍要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公检法部门、社团、基层政府、企业等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监管谁负责,谁有错谁承担,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并根据情况不同采取经济处罚、通报批评、停职等不同形式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 

  (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加强关键技术与装备科技攻关。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把安全生产重大科技项目纳入我旗各类科技支撑计划。整合我旗科技资源,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鼓励研发机构与企业联合共建安全生产协同创新联盟。 

  开发关键性实用安全技术装备。坚持以防范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为突破口,重点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具有倾向性、易发性、普适性的重大共性技术难题,加强灾害防治和检测预警、化工园区防管控一体化检测监控、煤化工重大事故防范、矿山灾害预警预防技术事故分析处理等共性技术研究。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 

  大力转化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建立政府、科研院校、企业互联共享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平台。建立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评审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切实提高企业事故防范能力。定期将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列入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建立安全生产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选拔、考核机制,建立全旗安全生产专家库。积极鼓励并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政策制定、三同时审查、隐患排查、事故预防、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 

  健全规范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科研院所与社会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大力推动职业健康、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等各项技术服务。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完善技术服务质量综合反馈制度。 

  (五)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政策体系。 

  加快制定相关政策规范。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安全监管部门及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能力,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安全生产法治理念。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考核,不断规范、改进执法。 

  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建立安全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间案情通报机制,严格案件移送程序,细化并严格执行执法协作相关规定。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及时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既要简政放权,又要确保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不放松。 

  加强调查研究。按照四不放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事故挂牌督办力度,由旗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的一般事故,由旗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审核把关。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同时在事故结案1年后及时组织开展评估,评估情况报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统筹规划、重点突破,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建设完善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义务应急救援队伍、支援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应急救援专家组共同参与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开展应急救援力量需求评估,合理规划布局矿山、危化品、超高压输电等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重点强化化工产业区域、危化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城乡区域消防等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生产企业和街道社区义务和志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工业园区开展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建设,建立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装备一批技术先进、设施可靠、快速响应、救援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工作。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及时评估修订预案信息。加强预案演练,定期开展专项预案、综合预案演练。将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纳入政府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完善政府与企业相衔接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不同层级应急预案间的有效衔接。 

  建立高危行业、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以及风险预警和跟踪制度、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建立应急现场危害识别、监测与评估机制,降低次生事故风险。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体系。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预警信息发布和响应机制。加强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联络员队伍以及例会制度和预警信息发布规范,逐步形成全旗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统一发布的格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救援法规、事故预防和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健全和完善事故报送机制,用好事故综合统计直报系统。着力推进道路交通、高层建筑、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危险物品运输以及燃气管线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实针对性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加强对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风险隐患监测,加强防汛设施建设,积极防范自然灾害风险。 

  (七)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提高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开设专栏、新闻发布、跟踪报道、政策解读、事故通报、公益广告等宣传手段,面向社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采用举行安全生产大讲堂,组织事故案例教育现场会等形式,面向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班组长和一线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培育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五支队伍,发挥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的作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全面推行教考分离,优化师资力量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实效性。扩大培训覆盖面,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三项岗位人员,特别是班组长、新入职员工的培训力度。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突出实际操作培训和考核,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100%经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健全和完善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台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务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旗安全生产考试点的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三项岗位人员计算机考试覆盖率达到100%,并相应建立电子巡考制度。 

  (八)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 

  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和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检测基础数据库,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兼职专业人员,开展对煤工尘肺、矽肺、石棉肺、苯中毒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等的监测,及时掌握和分析研究重大职业病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到2020年,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85%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90%以上。 

  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专项治理,淘汰粉尘危害严重的小矿山、小水泥、小冶金等企业,加强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氨气、苯、重金属等主要急性职业性中毒隐患防治,对产生职业危害的设施、设备及作业场所进行治理。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依法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比2012年提高2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四、重点工程 

  (一)实施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提升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监察职业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函〔2015107号)要求,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市补助资金,切实提高我旗安全监管部门履职基础保障、现场监管执法、风险预警防控、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指挥、法治宣传教育、技术支撑保障能力,进一步推动安全监管监察法治化、职业化和现代化。推进执法重心在苏木乡镇(街道),以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设为重点,突出经济开发区(园区),保障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编制、办公场所、经费装备,充实专业人员,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注重发挥苏木乡镇(街道)的协助执法作用。力争到十三五期末,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经济开发区(园区)、苏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基础设施、装备配备等达到国家要求。 

  (二)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强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到十三五期末,建成包括高危行业企业基础数据、行政执法、重点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应急救援、培训考试、电子政务、生产经营单位违法信息等在内的综合信息平台,为防范事故和安全监管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化支撑。完善旗、重点行业领域部门以及企业间的数据共享渠道,实现信息资源的交换共享。开发建设企业安全监控和预警平台,对重点领域、重大危险源、重点设备设施、重点工艺环节、重要岗位以及影响生产作业安全的环境状态进行监管监控。在全旗煤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部分高速公路及客运集散地、危险化学品罐区和规模以上八大行业企业,全面建成视频或在线监控系统。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与公安(消防、交警)、市场监管、交通环保、经信、水利、林业等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资源共享,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跨部门协同监管与应急救援能力。 

  (三)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2017年重点完善我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应急指挥大厅设在大路新区,平台以企业安全监控应用系统为终端节点,实现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重大危险源、应急资源、应急预案管理和监测报警、应急响应、指挥决策、事故调查等主要功能。建立全旗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与应急预案数据库,对重点企业危险物质与应急预案进行普查和动态采集,实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依托大型企业和骨干应急队伍,完善我旗鄂尔多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之一的功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先进、大型、特种专业救援装备的配备,提高危化事故区域救援能力,并建立危化救援装备物资储备点,方便应急资源的就近调配。 

  (四)实施现代产业园区管理示范工程。 

  开展现代煤化工生产安全风险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从组织、制度、监管等多方面探索建立煤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模式,以伊泰16万吨/年煤间接液化项目为试点,建立现代煤化工安全风险防控示范工程,开展现代煤化工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调查和现代煤化工安全风险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基础信息调查与风险评估,建立集企业信息、情况、风险防范、检测监管和技术政策等为一体的现代工业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信息数据库,到2020年年底形成科学、完整、安全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 

  (五)实施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提质增效工程。 

  完善我旗安全生产考务中心,建设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网络平台及监控系统,推广应用计算机考试、电子监控、指纹身份认证等现代化考试设备。探索建立安全培训基金,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工伤保险基金等中划拨资金,组织对新转型为产业工人的农牧民工进行安全基础培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制度落实,重点抓好两员三工(即:主要负责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农民工、特种工、新入职员工)的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安全法规政策、专业技术能力培训。 

  (六)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推动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与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挂钩,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贷信用等级评定内容,对标准化验收合格企业给予工伤保险缴费、税收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优惠和奖励。全面推广岗位达标、车间达标和企业达标,到2020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冶金、机械等工矿商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达标,逐步扩大小微企业达标覆盖面。 

  五、规划实施与评估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到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上来。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保障安全生产防治体系规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相关规划的衔接。建立健全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准格尔旗安全生产责任制(长效机制)》(准政发〔20163号)。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铁路、水利、建筑、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有关行业与领域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三)加强政策支持保障。将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对执法检查、科技研发、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事故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需求予以保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及项目的投入分年度足额落实到位。落实财政、金融、税收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优惠政策。建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对各重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宣传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给予扶持。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 

  (四)加强评估与考核。各开发区、苏木乡镇(街道)和旗直有关部门应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制定安全生产防治计划,并将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相衔接;相关部门要按规划的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创造条件完成规划中确定的主要任务。建立安全生产防治体系规划保障实施机制,并认真组织实施。将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机制,旗人民政府于2018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五)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坚持面向基层、面对职工群众的方针,促进安全文化的繁荣。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先进地区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吸收借鉴国内外安全生产先进的经验与成果,充分利用国内外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资源,加快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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