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文件和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精神要求,结合农牧领域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2024年准格尔旗农牧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工作计划》《2024年准格尔旗农牧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现向社会公示。
抽查结果在检查任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实现信息归集、共享,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