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旗直有关部门单位招聘 工作人员和招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10:55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按照《关于2023年旗直有关部门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和《关于2023年准格尔旗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定于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准格尔旗政务大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携带《关于2023年旗直有关部门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关于2023年准格尔旗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中要求的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招聘录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第一步,户籍信息审核,地点:政务大厅二楼公安窗口

第二步,其他信息审核,地点:政务大厅B519办公室

三、咨询电话。

社区工作者岗位:18829283186

统计局01-04岗位:15764774425

退役军人事务局05-06岗位:15847720863

附件:1.2023年旗直有关部门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2.2023年旗直有关部门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3.2023年准格尔旗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

4.2023年准格尔旗招聘社区工作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023年9月28日

 
序号 附件名称 文件大小
1 附件1:2023年旗直有关部门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xls 303.00KB
2 附件2:2023年旗直有关部门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xls 25.50KB
3 附件3:2023年准格尔旗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xls 463.50KB
4 附件4:2023年准格尔旗招聘社区工作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xls 32.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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