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1-04 12:41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旗委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准格尔旗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依法治旗工作要点,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市场监管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定期学习。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会议12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规章,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自觉尊法学法守法。

(二)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旗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党课,讲法治课,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分管领导认真履职尽责,深入一线,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会,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取得实效。

二、加强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文书、执法人员、执法流程、办事指南、抽查结果等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并保持动态调整。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执法音像记录规定,综合运用文字、音像等方式实现全过程记录。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法制审核人员清单,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贯彻落实免罚清单、“免强”清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2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综合利用责令改正、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手段,引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经营。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执法温度,在纠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兼顾稳住市场主体,做到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开展了2023年度执法监督检查暨案卷评查工作,并按市局和旗司法局要求,抽查行政执法案卷参与案卷评查。通过现场执法指导、案件审核、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形式开展执法督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四)动态更新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以及权力下放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公示。

三、提升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优化市场准入退出环境。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企业开办服务专区”“综合受理窗口”功能,整合“一张表单”申请,建立线上线下联合审批机制,大力推广住所(经营场所)告知承诺制,积极采取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个转企”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实现市场主体增长。全面推行“接申即办”“一日办结”“马上办、容缺办、紧急项目24小时办”等工作机制,主动服务招商引资。继续推进简易注销,设企业注销“专办员”,提供更加便捷的注销服务。大力推行歇业备案制度,帮助企业降低存续成本,提升恢复发展能力。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各成员部门内部施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同时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协同监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3年全旗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104批次,抽查市场主体1889户。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36批次,抽查市场主体297户。部门内开展抽查68批次,抽查市场主体1592户。旗市场局积极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一张网”的全面应用,发挥企业信用在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政府采购、荣誉获取等各方面的资源共享作用。

(三)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对政府制定的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审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队伍建设,开展实务培训。积极推动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提升公平竞争环境社会满意度。

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严守安全底线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重点任务和包保工作,现有被包保主体6168户,包保干部597人;完成食品抽检1800批次,合格率97%;完成食品快检16563批次;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进“新阳光餐饮”工程建设工作;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净化校园食品护幼”等专项行动,共检查生产经营户7475余户(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00余件。

(二)药械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开展药械经营使用环节各类专项整治,查处药械违法案件52件。累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552例、新严比例3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报告190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36例。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扎实有效。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动态清零”“电梯安全筑底”“城镇燃气安全”等专项行动,累计检查企业455家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95条,查处违法案件17件。

(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强。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共配合自治区局、市局完成化肥、家用燃气灶等产品抽检138批次,10批次不合格,全部完成后处理工作。检查获证企业26家,发现并整改问题13项;检查认证企业185家次、认证机构141家次;开展重点工业产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燃气具、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等经营企业56家次。

五、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加强队伍建设。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党内法规、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切实提高法治素养与依法行政能力。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市场监管网院”“每周一课”等干部在线学法平台,综合提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能力。

(二)做好普法宣传。一是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主题普法活动,把普法融入执法、监督、计量服务、抽检服务、行政审批服务等全过程,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实现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以案普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二是通过开展3·15消费者维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计量日等主题法治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活动,面向社会普法。三是通过从业人员培训、行政指导等方式精准普法。四是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账号,及时更新监管信息、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告诫函等,强化宣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监管任务多、监管人员少,特别是专业人员少,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的市场监管形势。

(二)信息化建设滞后。市场监管工作任务非常繁重,特别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四大安全”监管风险高、责任重、压力大,目前信息化、科技化监管手段滞后。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党委政府、旗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完成依法治旗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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