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纳费标准的通知》(准医保发〔2021〕52号)文件精神求,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确保各苏木乡镇、街道辖区内5146人(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内截至2022年3月录入已持证残疾人数)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应保尽保。具有准格尔旗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一二级残疾人进行补贴。
2022年一季度,我旗为4239名符合的重度残疾人代缴医疗保险费152.60万元。我旗认真落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受得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残疾人也真正得到了实惠,为他们的基本医疗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