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目录
4.8.3废石场、表土场和露天采矿场滑坡风险防范措施 142
4.9.4废石场、表土场和采矿场边坡坍塌滑坡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52
4.9.11企业环保设施故障导致超标排放应急处置措施 161
5.3.3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I、I级)工作流程 168
10.2.7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化学品罐区泄漏着火专项暨公司综合应急演练 231
附件4: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技术专家组通讯录 24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风险和危害,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9)《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10)《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1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4号)
(1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1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1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
(16)《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17)《关于印送〈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
(18)《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
(19)《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内党发〔2018〕13号)
(2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8〕37号)
(2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号)
(23)《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版)》
(24)《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5)《鄂尔多斯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大行动方案》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责任,把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积极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工作,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理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工作准备。
1.3.2坚持属地管理,区域统筹
在准格尔旗委、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苏木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和旗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环境风险企业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时,充分发挥旗人民政府作用,以旗人民政府为主,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利用专业优势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降低环境影响和危害。
1.3.3坚持平战和专兼结合的原则
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质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增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业等资源,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
1.3.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3.5坚持社会广泛参与
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民众的参与同政府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政府、专家、企业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体制,实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社会化。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准格尔旗委、旗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准格尔旗内的突发环境事件或发生在准格尔旗外但有可能对准格尔旗造成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准格尔旗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1.5环境风险评估
原煤、电力、煤化工、油品等行业占我旗经济比重较大,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危险化学品,易发生化学品泄漏或爆炸事故,增加了我旗环境安全风险,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将威胁我旗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区域性环境风险加大,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易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引发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污染。二是部分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临近居民区或位于城市上风向,加大了区域性环境风险。三是环境风险企业存在隐患,部分企业环境应急防范设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处置人员难以满足应急工作需要,一旦发生事故,不能够得到及时控制,导致次生环境污染。四是突发环境事件诱因复杂,近年来因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频发,加大了我旗的环境风险。
1.6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1.6.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1.6.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6.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6.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准格尔旗概况
准格尔旗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下属一个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鄂尔多斯市东部,地处蒙晋陕三省交界处,黄河沿北、东、南流经238公里,隔河与山西、陕西毗邻,素有“鸡鸣三省”之称。全旗总面积7692平方公里,辖2个工业园区、10个苏木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共158个嘎查村42个社区,常住人口37.7万人,居住着蒙、汉、回、满、藏等15个民族。全旗地貌以丘陵沟壑为主,有“七山二沙一分田”之称。境内矿产资源富集,探明煤炭储量582亿吨,远景储量1000亿吨以上,有低灰、低磷、低硫、高发热量的“绿色煤炭”美誉;同时有丰富的高岭土、石灰石、铝矾土、白云岩、石英砂、煤层气等资源。
2.1地理位置
准格尔旗位于鄂尔多斯市东部,毛乌素沙漠东南端。北与包头市、东与呼和浩特市隔黄河相望,东南、南部与山西省的偏关县与河曲县以河为界,西南与陕西省的府谷县接壤,西部与伊金霍洛旗、东胜区、达拉特旗搭界。准格尔旗位于东经110°05′—110°27′、北纬39°16′—40°20′,旗委、旗人民政府驻地薛家湾镇距鄂尔多斯市市委、市人民政府驻地康巴什区128公里。
准格尔旗地图见图2-1。
图2-1 准格尔旗地图
2.2地形地貌
全旗地貌以丘陵沟壑为主,有“七山二沙一分田”之称。准格尔旗地处晋、陕黄土高原与鄂尔多斯高原的接连处,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为典型的丘陵沟壑区。全旗海拔多在1200~1400米之间,西部海拔最高处为1584米,东南部最低处为820米。沟川由西北向东南流去,纵横密布,呈支离破碎状。沟壑面积为558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4%。由于沟川弯曲,两侧由山洪淤积形成塔地,多则近千亩,少则一、二亩。库布其沙漠横贯旗北境5个乡直抵东部黄河畔,面积为9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12%。沙丘呈新月状,丘间有狭窄的低洼地。黄河径流流经旗境北部和东部,长197公里,沿岸形成面积大小不等的冲积平原,呈带状排列。
2.3气候
准格尔旗地处鄂尔多斯高原东侧,属于典型的中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四季分明,无霜期较长,日照充足。受季风影响,冬春季多偏西风,夏秋季多西南风,冬季漫长而寒冷,春季气温起伏变化较大,多风少雨,夏季炎热短暂、雨水集中,易发生局地性短时强降水、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并诱发洪涝灾害。秋季气温迅速下降,气候凉爽。
全旗年平均气温在 6.2°C~8.7°C 之间,极端最高温度为 40.4°C,最低为 −32.8°C。平均气温自西北向东南增加,乌日图高勒、西营子一带年平均气温为7°C,以此为气温分界线,线西北和东南气温分别为6.7°C~7.0°C、 7°C~8.5°C。全旗年平均降水量为400毫米。如图 2.1- 6 所示,降雨量在8月达到最高,随后逐月下降,直至次年春天(3月左右)开始缓慢上升。见图2-2
图2-2 2020年准格尔旗年降雨量分布图
风力资源丰富,年平均风速1.7米/秒,年平均最大风速为7级,极端最大风速为9级,年主导风向是C风(静风),出现频率为37%,次主导风向为NW风,出现频率为10%。
准格尔旗城区近30年四季主导风向都是C风向(静风),出现频率在27%至42%;春季次主导风向为NW和NNW风,出现频率为10%;夏季次主导风向为SE和SSE风,出现频率为9%;秋季次主导风向为NNW风,出现频率为8%;冬季次主导风向为NNW风,出现频率为11%。
2.4水文
黄河自十二连城乡三十顷地村入境,经十二连城乡、大路镇、薛家湾镇、龙口镇,到龙口镇大口出境,流经准格尔旗197公里;十二连城乡头道拐村(对岸托克托县河口镇)为上游、中游分界线;平均流量2500立方米/秒,最大流量7450立方米/秒,最小流量90立方米/秒,平均年过境水量248.2亿立方米。境内河流属黄河水系支流,河网密度每平方公里0.25公里,多年平均径流深50毫米,平均流量每秒13.6立方米,平均年径流量4.3亿立方米。汛期水量占年总径流量的75.7%。主要有“三川一河”:以库布其沙漠为分水岭,向南流入黄河的支流从东到西分别是十里长川、纳林川、悖牛川,三大川雨季流水成河,平日水枯为川,向北流入黄河的支流—呼斯太河。
图2-3 准格尔旗水文地质图
2.5矿产
准格尔旗境内矿产资源非常丰富,发现的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石灰石、高岭土、硫铁矿、铁矿、铝土矿、油母页岩、石英砂、泥炭、粘土、铝矾土、天然气、木纹石等十三种。
(一)煤炭
准旗地下埋藏有古生代石炭二迭纪和中生代侏罗纪复合煤田。主要分布在东部的薛家湾、龙口和西部、南部的准格尔召、暧水、沙圪堵、纳日松等地区。煤系地层厚度98—170米,含煤层数10—18层,总厚度20—40米,含煤系数20—31%,主要可采煤层5—6层,单层厚度最大达25—30米。
全旗现已探明煤炭储量544亿吨(其中东部区煤炭约362亿吨,西部煤炭储量约182亿吨),远景储量约1000亿吨以上(分别约占全市的36.3%和10%,占自治区的7.7%和8.3%);现已探明含煤面积和远景含煤面积分别为2824平方公里和5724平方公里,分别约占我旗国土面积的37%和74%。
(二)石灰岩
准格尔旗石灰分布面积大,品位高。总储量41.6亿吨。尤以龙口地区的质量最好,氧化钙含量为51.84—52.95%,氧化镁含量1.21—1.86%,二氧化硅含量1.72%,除可烧制一般建筑用石灰外,还可制水泥、做电石原料、玻璃配料等。
(三)高岭土
准格尔旗高岭土资源主要分布在薛家湾镇、龙口镇、准格尔召镇境内的部分地区,总面积约1000平方公里。矿体赋存于上石炭统太原组上部或下二叠统山西组下部之煤系地层中,构成煤的顶底板或夹层,一般含硬质耐火粘土3~10层,有工业价值的有1~5层。烧失量11.36~15.78%,耐火度1790~1850摄氏度。矿石品级分为一、二、三级品。矿床水文地质条件简单,适于露天开采。由于我旗一直没有针对高岭土资源进行系统勘测工作,所以根据以往地质勘测资料及煤矿储量核实报告中涉及高岭土资源的资料预测,其总储量约在445亿吨左右。薛家湾镇地区的高岭土主要属于煤系硬质高岭土,龙口镇地区的属于紫木节高岭土,准格尔召镇的属于砂质高岭土。
(四)铁矿
分布于龙口、薛家湾等地,储量约841.7万吨,工业储量65.3万吨,S占13.1%,Zn占0.0—0.041%,F占0.03—0.08%,AS占0.03%—0.08%,手选后S可占到30—40%。因分布不均匀,呈蜂窝状。
(五)石英砂
产于西部的纳日松、沙圪堵、暧水,总储量约为1000多万吨,该砂含二氧化硅高达97.78%,含三氧化二铝0.053%,三氧化二铁0.034%。
(六)硫铁矿
主要分布于我旗东南部的榆树湾、房塔沟一带,储量为1700万吨。
(七)铝矾土
主要分布在原哈岱高勒乡阳窑子村焦梢沟、城坡村洪水沟和原窑沟乡,石炭系、二迭系及第三系上统,岩层走向35°—30°,倾向北西或西,倾角3°—10°,单斜构造。高铝矾土矿产于中石炭统本溪组下部,层位稳定,矿石为一水型铝土矿,属高铝矾土。IV级品占43.55%,III级品占32.5%,II品占15.72%,特级品占8.7%。
(八)泥炭
分布于十二连城乡黑圪崂湾,储量约12.17万吨,准格尔旗黑讫老湾泥炭矿位于东经11°13′、北纬40°11′,保有储量109.6万吨,累计探明储量109.6万吨,有机质23.32%,总腐殖酸18.53%,N占1.4%,P占3%,K占1.26%。
(九)天然气
分布于布尔陶亥大营盘一带,多属于二迭纪时期形成,储量待查。
(十)稀有金属
稀有金属铌、钽分布于窑沟、城坡。城坡矿点中铌含量为0.00066—0.0012%,钽含量为0.00033—0.00083%。
(十一)白云岩
白云岩在薛家湾发现矿点一处。矿体为层状,层位稳定,分布广泛,南北长40公里,厚40—100米,矿石含氧化镁21%,氧化钙30%,三氧化二铁与五氧化磷2%左右,地质储量122.8亿吨。矿体赋存于上寒武统凤山组及下奥陶统治里组及亮甲山组,成因素型属浅海沉积型。
(十二)砖瓦用粘土
我旗境内黄土分布于开阔平缓的山前地带,质量变化稳定,土层厚度在20—100米之间,样品分析结果为:三氧化二铝11.7%,二氧化硅平均含量65.05%,氧化钙平均含量6.28%,烧失量6.68%,是良好的砖瓦原料。
(十三)木纹石
出露于薛家湾的窑沟、龙王沟邻近黄河沿岸地区。矿石质量细腻,纹理清晰,具有独特的观赏价值,是良好的建筑材料。
2.6植物
森林资源:据资源调查,全旗森林资源占全旗总土地面积的86%,森林覆被率为8.1%。蓄积量为1119103立方米。(包括四旁树蓄积量)。优势树种有杨、柳、榆、杜松、侧柏、油松、大苹果、海红子、海棠、槟子、沙果、梨、桃、李、杏、枣、葡萄、黄太平、文冠果、柠条、乌柳、沙柳等。
草场资源:全旗共分出3个类,4个组,28个类型。主要植物有本氏针茅、百里香、达乌里胡枝子、大花荆芥、冷蒿、糙隐子草、阿尔泰狗哇花、砂蓝刺头、茭蒿、细叶益母草、砂珍棘豆、狼毒、萎陵菜、锦鸡儿、黄刺玫、苔草、蒲公英、马莲、芦草、羊草、碱蓬、盐爪爪、芨芨草、油蒿、沙米、刺叶柄棘豆、白草、沙竹、沙草、牛心朴等。
2.7工业
2020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5家。
主要产品产量完成:产销原煤26248万吨;全年发电308.65亿度,其中:火电278.41亿度,水电30.24亿度;生产甲醇266.35万吨;生产各类油品20.11万吨;生产多晶硅1058.31吨。
2020年主要工业品产量 |
||
产品名称 |
单位 |
产量 |
原煤 |
万吨 |
26248 |
发电量 |
亿度 |
308.65 |
水电 |
亿度 |
30.24 |
甲醇 |
万吨 |
266.35 |
油品 |
万吨 |
20.11 |
多晶硅 |
吨 |
1058.31 |
2.8、城乡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旗道路面积477.83万平方米。全旗燃气普及率达81.39%,污水处理率达97.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42%。全旗建成区绿地率达41.4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9.48平方米。
2020年完成水土治理面积17.3万亩,其中水保工程完成3万亩。全旗全年优良天数为321天,优良率达到90.42%,比去年下降2.48%。
2.9准格尔旗矿区开采企业概况
2.9.1准格尔旗煤炭开采企业概况
准格尔旗煤炭资源丰富,全旗现已探明煤炭储量544亿吨(其中东部区煤炭约362亿吨,西部煤炭储量约182亿吨),远景储量约1000亿吨以上(分别约占全市的36.3%和10%,占自治区的7.7%和8.3%);现已探明含煤面积和远景含煤面积分别为2824平方公里和5724平方公里,2020年产销原煤26248万吨。
准格尔旗煤矿分布图
据统计,准格尔旗目前共有136个煤矿,其中地下开采煤矿78个,露天开采煤矿58个,总面积1363.5381 平方公里(Km2)。本次收集了130个主要煤矿基本信息,具体见下表2-1。
表2-1 准格尔旗主要煤矿企业基本信息表
序号 |
矿山名称 |
开采方式 |
面积(Km2) |
生产规模(万吨) |
1 |
准格尔旗哈岱高勒阳窑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地下开采 |
0.5098 |
30 |
2 |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富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地下开采 |
12.5292 |
120 |
3 |
内蒙古宝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地下开采 |
4.111 |
120 |
4 |
准格尔旗弓家塔宝平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地下开采 |
13.2595 |
120 |
5 |
准格尔旗神陶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营沙壕煤矿 |
地下开采 |
6.479 |
60 |
6 |
内蒙古兴隆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黑岱沟煤矿 |
地下开采 |
3.396 |
90 |
7 |
准格尔旗光裕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地下开采 |
4.4759 |
60 |
8 |
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圪堵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地下开采 |
8.604 |
90 |
9 |
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窑沟扶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地下开采 |
5.4169 |
120 |
10 |
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地下开采 |
9.161 |
90 |
11 |
内蒙古伊东集团忽沙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忽沙图煤矿 |
地下开采 |
33.424 |
120 |
12 |
内蒙古伊东集团沙咀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地下开采 |
7.8482 |
9 |
13 |
内蒙古伊东集团孙家壕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地下开采 |
10.2382 |
300 |
14 |
内蒙古伊东集团炭窑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地下开采 |
4.2515 |
45 |
15 |
内蒙古伊东集团西乌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地下开采 |
4.1420 |
60 |
16 |
内蒙古伊东集团石湾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地下开采 |
8.46 |
60 |
17 |
内蒙古伊东集团宏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地下开采 |
16.6104 |
120 |
18 |
内蒙古盈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玉川煤矿 |
地下开采 |
4.0332 |
120 |
19 |
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蒙达煤矿 |
地下开采 |
9.4440 |
120 |
20 |
鄂尔多斯市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连沟矿井 |
地下开采 |
33.2114 |
1000 |
21 |
内蒙古特弘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华煤矿 |
地下开采 |
5.0436 |
60 |
22 |
内蒙古准格尔旗力量煤业有限公司大饭铺煤矿 |
地下开采 |
9.6108 |
240 |
23 |
内蒙古特弘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来叶沟煤矿 |
地下开采 |
2.3044 |
60 |
24 |
内蒙古荣达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荣达煤矿 |
地下开采 |
2.6674 |
60 |
25 |
准格尔旗羊市塔乡乌拉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地下开采 |
1.6960 |
60 |
26 |
鄂尔多斯市闫家沟鑫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地下开采 |
9.4369 |
60 |
27 |
内蒙古准格尔旗特弘煤炭有限公司官板乌素煤矿 |
地下开采 |
3.4996 |
120 |
2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凯达煤矿 |
地下开采 |
45.7486 |
150 |
29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纳林庙煤矿一号井 |
地下开采 |
9.3874 |
120 |
30 |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宏景塔二矿 |
地下开采 |
3.6910 |
45 |
31 |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酸刺沟煤矿 |
地下开采 |
49.8034 |
1200 |
32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纳林庙煤矿二号井 |
地下开采 |
20.9631 |
300 |
33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宏景塔一矿 |
地下开采 |
28.3951 |
300 |
34 |
准格尔唐公塔煤矿唐公塔矿井 |
地下开采 |
8.4905 |
60 |
35 |
鄂尔多斯市乾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平安煤矿 |
地下开采 |
5.6498 |
60 |
36 |
内蒙古聚祥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阳塔煤矿 |
地下开采 |
33.7075 |
120 |
37 |
准格尔旗神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敖家沟西梁煤矿 |
地下开采 |
10.7454 |
60 |
38 |
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红树梁煤矿 |
地下开采 |
29.6893 |
500 |
39 |
内蒙古恒东集团宏亚煤炭有限公司煤矿 |
地下开采 |
20.6310 |
120 |
40 |
内蒙古准格尔旗美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花图沟煤矿 |
地下开采 |
6.0716 |
120 |
41 |
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电力满都拉煤矿 |
地下开采 |
8.0150 |
120 |
42 |
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青春塔煤矿 |
地下开采 |
44.1978 |
600 |
43 |
鄂尔多斯市华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唐家会煤矿 |
地下开采 |
28.5724 |
500 |
44 |
内蒙古伊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敖劳不拉煤矿 |
地下开采 |
4.7184 |
60 |
45 |
准格尔旗荣祥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不拉煤矿 |
地下开采 |
6.33 |
60 |
46 |
内蒙古三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地下开采 |
4.264 |
60 |
47 |
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玉川煤矿 |
地下开采 |
42.6798 |
1000 |
48 |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羊市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一矿 |
地下开采 |
14.47 |
120 |
49 |
内蒙古锦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长滩煤矿 |
地下开采 |
5.4810 |
120 |
50 |
内蒙古锦泰碓臼沟煤炭有限公司碓臼沟煤矿 |
地下开采 |
5.0750 |
60 |
51 |
内蒙古锦泰城塔煤炭有限公司城塔煤矿 |
地下开采 |
2.4730 |
90 |
52 |
准格尔旗永智煤炭有限公司煤矿 |
地下开采 |
5.7372 |
90 |
53 |
内蒙古四道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地下开采 |
7.3124 |
90 |
54 |
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罐子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地下开采 |
17.1670 |
300 |
55 |
鄂尔多斯市瑞德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瑞德二矿 |
地下开采 |
5.0960 |
60 |
56 |
内蒙古三维资源集团小鱼沟煤炭有限公司 |
地下开采 |
3.9893 |
120 |
57 |
准格尔旗海伊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地下开采 |
0.9118 |
6 |
58 |
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地下开采 |
5.7058 |
120 |
59 |
准格尔旗云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串草圪旦煤矿 |
地下开采 |
7.09 |
90 |
60 |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羊市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矿 |
地下开采 |
11.3748 |
120 |
61 |
准格尔旗山贵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地下开采 |
6.8157 |
60 |
62 |
准格尔旗窑沟大伟煤矿 |
地下开采 |
5.2786 |
30 |
63 |
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麻地梁煤矿 |
地下开采 |
20.7337 |
500 |
64 |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煤矿 |
地下开采 |
41.3536 |
1000 |
65 |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泰山煤矿 |
地下开采 |
4.06 |
60 |
66 |
准格尔旗西召中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2.1444 |
6 |
67 |
内蒙古怡和聚源煤炭有限公司 |
露天开采 |
3.7968 |
60 |
68 |
准格尔旗弓家塔布尔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12.3275 |
120 |
69 |
准格尔旗公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9.3199 |
120 |
70 |
准格尔旗准格尔矿区星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宝通煤矿 |
露天开采 |
10.9136 |
120 |
71 |
准格尔旗食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7.15 |
60 |
72 |
准格尔旗杨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5.9210 |
60 |
73 |
内蒙古伊东集团栗家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2.1455 |
30 |
74 |
鄂尔多斯市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纳林庙煤矿 |
露天开采 |
3.9760 |
90 |
75 |
准格尔旗金正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露天开采 |
9.5842 |
120 |
76 |
准格尔旗景福煤炭有限公司吴家梁股份煤矿 |
露天开采 |
16.1568 |
60 |
77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山露天煤矿 |
露天开采 |
2.1735 |
60 |
78 |
鄂尔多斯市和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和泰煤矿 |
露天开采 |
8.4790 |
90 |
79 |
准格尔旗召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露天开采 |
7.41 |
120 |
80 |
准格尔旗华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6.5129 |
120 |
81 |
准格尔旗羊市塔松树焉神洲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露天开采 |
1.1580 |
60 |
82 |
内蒙古伊东集团古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28.3860 |
300 |
83 |
准格尔旗神山镇永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永利煤矿 |
露天开采 |
3.3567 |
60 |
84 |
准格尔旗蒙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4.5484 |
180 |
85 |
内蒙古鸿远煤炭集团有限公司孙三沟煤矿 |
露天开采 |
2.7140 |
120 |
86 |
准格尔旗云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露天开采 |
7.6980 |
120 |
87 |
准格尔旗川掌镇石圪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露天开采 |
8.8446 |
60 |
88 |
准格尔旗经纬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8.1565 |
60 |
89 |
内蒙古准格尔旗如意苏家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露天开采 |
3.0637 |
90 |
90 |
准格尔旗神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哈达煤矿 |
露天开采 |
12.3731 |
210 |
91 |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铧尖露天煤矿 |
露天开采 |
57.3910 |
300 |
92 |
准格尔旗卓正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露天开采 |
8.8588 |
60 |
93 |
内蒙古西蒙煤炭有限公司准旗弓家塔煤矿 |
露天开采 |
1.86 |
60 |
94 |
鄂尔多斯市大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柳林沟煤矿 |
露天开采 |
8.0730 |
120 |
95 |
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富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崔二圪咀煤矿 |
露天开采 |
12.6740 |
120 |
96 |
准格尔旗川掌李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2.0572 |
120 |
97 |
准格尔旗聚鑫煤焦有限责任公司高西沟煤矿 |
露天开采 |
2.6245 |
60 |
98 |
内蒙古准格尔旗大石圈煤矿 |
露天开采 |
28.6127 |
60 |
99 |
内蒙古蒙泰新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鑫煤矿 |
露天开采 |
9.3706 |
120 |
100 |
内蒙古恒东集团阳堡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2.4490 |
120 |
101 |
内蒙古恒东集团恒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6.2710 |
120 |
102 |
内蒙古恒东集团白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3.6030 |
120 |
103 |
内蒙古恒东集团汇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7.6270 |
300 |
104 |
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乌兰渠煤矿 |
露天开采 |
8.5569 |
60 |
105 |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聚能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壕赖梁煤矿 |
露天开采 |
5.5603 |
150 |
106 |
准格尔旗准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2.5960 |
90 |
107 |
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庙渠煤矿 |
露天开采 |
9.2501 |
60 |
108 |
鄂尔多斯市西部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五圪图精煤矿 |
露天开采 |
4.4750 |
120 |
109 |
魏家峁露天煤矿 |
露天开采 |
52.5932 |
600 |
110 |
内蒙古锦泰川宏煤炭有限公司川宏煤矿 |
露天开采 |
3.3030 |
150 |
111 |
准格尔旗川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1.9679 |
90 |
112 |
准格尔旗怀远壕赖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2.5280 |
60 |
113 |
鄂尔多斯市万兴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准旗东达煤矿 |
露天开采 |
5.5430 |
90 |
114 |
鄂尔多斯市一通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神运煤矿 |
露天开采 |
7.0530 |
120 |
115 |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蒙泰远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远兴煤矿 |
露天开采 |
3.6241 |
90 |
116 |
准格尔旗鸿鑫纳户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3.7860 |
120 |
117 |
准格尔旗昶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12.2558 |
120 |
118 |
鄂尔多斯市瑞德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瑞德煤矿 |
露天开采 |
6.6280 |
120 |
119 |
准格尔旗准格尔召乡碾房塔纳林沟煤矿有限公司 |
露天开采 |
5.3828 |
30 |
120 |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
露天开采 |
57.7243 |
2000 |
121 |
鄂尔多斯市锦邦煤炭有限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7.2381 |
60 |
122 |
内蒙古伊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致富煤矿 |
露天开采 |
2.4751 |
90 |
123 |
准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露天开采 |
4.0635 |
300 |
124 |
准格尔旗龙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4.3651 |
60 |
125 |
准格尔旗欣发达煤矿 |
露天开采 |
1.6488 |
60 |
126 |
内蒙古宏燃能源有限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6.0059 |
120 |
127 |
准格尔旗赵二成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6.5028 |
60 |
128 |
准格尔旗西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露天开采 |
1.9082 |
90 |
129 |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岱沟露天矿 |
露天开采/地下开采 |
50.3339 |
2000 |
130 |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长滩露天煤矿 |
露天开采 |
58.99 |
2000 |
2.9.2准格尔旗非煤矿山企业概况
据统计,准格尔旗非煤矿山企业共67家,其中采石场44家,高岭土矿1家,砖厂7家,石英砂厂4家,建筑用砂厂1家,矿泉水生产企业1家,爆破公司9家。
2.10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概况
2.10.1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简介
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于2005年启动规划建设, 2010年被列为《内蒙古自治区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详细规划(2010-2020 年)》中重点推动建设的大路—托克托—清水河工业集中区。
基地处于呼包鄂榆城市群、蒙晋陕经济区及环渤海经济圈辐射范围内;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充足、平坦开阔,适宜大型项目入驻发展;境内规划建设有铁路、货运集装站和快速通道,基地地处煤炭资源富集区。
产业总体发展目标:以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理论为指导,以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为平台,以鄂尔多斯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为依托,以洁净煤化工开发企业为载体,以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环境为保障,以发展洁净煤化工产业为主要方向,建成面向世界的集煤化工的研发、生产、贸易、信息、人才为一体的洁净煤化工产业示范基地,形成具有高技术、低污染、低排放、环境优美、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配套完整的示范基地。
产业定位:结合自治区“8337”战略中所提出的“把内蒙古建成面向全国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全国重要的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主要产业定位是煤炭深加工,重点发展清洁能源和煤化工产品,主要包括煤制油、煤制气、煤制醇醚、烯烃及煤化工下游产品和精细化工产业,积极培育煤电铝循环经济产业。
产业规模: 2030年发展的主产业规模目标是:煤化工产品1000万吨以上;煤制天然气200亿立方天然气;电力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550万吨,铝材加工275万吨。
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包含东工业基地、南工业基地、西工业基地及煤电铝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四个分区。
1.东工业基地:以发展精细化工及下游产品、多晶硅和物流为主;
2.南工业基地:以发展煤制油、煤制甲醇、二甲醚、烯烃项目、煤制乙二醇等煤化工下游产品和煤炭物流为主;
3.西工业基地:以发展煤制天然气为主;
4.煤电铝循环经济产业基地:以发展电力、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电解铝、煤制气及煤化工综合利用产业为主。
2.10.2园区企业概况
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现状已建成生产企业共21家,已取得了环评批复待建项目3个,拟建项目6个。各项目具体情况如表 2- 2、表2-3所示。
表2-2 大路煤化工基地现有企业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园区位置 |
建成投产时间 |
产品种类及规模 |
企业 状态 |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
主要危险 化学品 |
1 |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16万吨/年煤基合成油 |
南工业基地 |
2009年3月 |
煤基合成油16万吨 |
正常生产 |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 |
柴油、石脑油、液化石油气、硫磺、氧(液化的) |
2 |
内蒙古久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甲醇、10万吨二甲醚项目 |
南工业基地 |
2010年10月 |
甲醇100万吨、二甲醚10万吨 |
正常生产 |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 |
液化气、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氢、甲醇、二甲醚、丙烯 |
3 |
内蒙古易高煤化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甲醇项目 |
2011年5月 |
甲醇20万吨 |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 |
一氧化碳、氢、硫化氢、甲醇、氨、液化石油气 |
||
4 |
内蒙古易高煤化科技有限公司24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1号生产线) |
2019年3月 |
1号生产线12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 |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 |
一氧化碳、氢、硫化氢、甲醇、氨、液化石油气 |
||
5 |
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年产60万吨甲醇项目 |
2012年9月 |
甲醇60万吨 |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 |
液化气、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氢、甲醇、丙烯 |
||
6 |
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合成氨、52万吨/年尿素项目 |
2013年10月 |
30万吨/年合成氨、52万吨/年尿素 |
氮肥制造 |
液氨、 氢、一氧化碳、 甲烷、 甲烷、 甲烷、 硫化氢 、液化石油气、甲醇 液化石油气、乙炔 |
||
7 |
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多晶硅项目 |
东工业基地 |
2013年10月 |
3000吨多晶硅 |
停产 |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
氢气 |
8 |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路2×300MW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 |
南工业基地 |
2016年11月 |
2×300MW电厂 |
正常生产 |
热电联产 |
/ |
9 |
鄂尔多斯市西北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 |
2016年9月 |
甲醇20万吨 |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 |
液化气、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氢、甲醇、丙烯 |
||
10 |
中科合成油内蒙古有限公司48000吨/年(一期工程12000吨/年)煤制油催化剂项目 |
南工业基地 |
2016年6月 |
48000吨/年(一期工程12000吨/年)煤制油催化剂 |
正常生产 |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氨 |
11 |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路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变更工程 |
2011年12月 |
25000m³/日污水处理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
||
12 |
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工业基地工业灰渣综合治理项目 |
2010年9月 |
填埋库容1200m³ |
2020年10月15日暂停运行 |
固体废物治理 |
/ |
|
13 |
久泰能源(准格尔)有限公司甲醇深加工项目年产60万吨烯烃 |
南工业基地 |
2019年6月 |
烯烃60万吨 |
正常生产 |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 |
甲醇、氢气、一氧化碳、乙烯、丙烯、1,3-丁二烯、甲基叔丁基醚(MTBE) |
14 |
内蒙古永江佳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聚合氯化铝及5万吨氯烃项目 |
南工业基地 |
2018年3月 |
10万吨聚合氯化铝及5万吨氯烃 |
停产 |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盐酸、氯气 |
15 |
内蒙古垣吉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费托蜡精制及2万吨/年渣蜡精制项目 |
2018年12月份 |
10万吨/年费托蜡精制及2万吨/年渣蜡 |
正常生产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
|
16 |
锦化机石化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二期6万吨大型压力容器已更名为内蒙古伊泰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
2013年5月 |
6万吨大型压力容器 |
正常生产 |
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 |
|
17 |
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分级煤液化中试(SYNFUEL08)项目分级液化装置 |
2009年1月 |
年处理原煤4000吨 |
停产 |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 |
|
18 |
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分级煤液化中试(SYNFUEL08)项目油品加工装置 |
2009年1月 |
年处理煤液化油4968吨 |
停产 |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煤液化油 |
|
19 |
内蒙古曜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橡塑及胶粘剂项目 |
东工业基地 |
2020年1月投入试运行 |
万吨/年橡塑及胶粘剂 |
试运行 |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 |
/ |
20 |
内蒙古大路工业园西区一般工业废渣处理变更项目 |
西区南侧 |
2020年10月 |
一期占地69.4万㎡,一般填埋区30.5万㎡,高铝粉煤灰区26.8万㎡ |
试运行 |
环境卫生 |
/ |
21 |
内蒙古三维煤化科技有限公司二期14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
南工业基地 |
2014年11月 |
14万吨甲醇制烯烃 |
长期停产 |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 |
甲醇、烯烃 |
表2-3 大路煤化工基地待建和拟建企业一览表
编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位于园区位置 |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
备注 |
1 |
鄂尔多斯市北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大路煤化工园区危废处置项目(年处理危险废物20 万吨) |
西工业基地 |
环保工程 |
已批待建 |
2 |
建投通泰投资有限公司 |
内蒙古准格尔旗煤炭清洁高效综合示范项目动力岛-2x350 兆瓦热电机组自备电厂项目 |
西工业基地 |
火电 |
已批待建 |
3 |
久泰能源(鄂尔多斯)有限公司 |
久泰能源(鄂尔多斯)有限公司年产50 万吨乙二醇 |
南工业基地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4 |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 有限责任公司 |
伊泰 200 万吨煤制油 |
南工业基地 |
人造原油制 造 |
拟建 |
5 |
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道达尔集团 |
中电投和道达尔合资年产 80 万吨煤制聚烯烃 |
南工业基地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6 |
内蒙古三维煤化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三维煤化科技有限公司 25 万吨/年甲醇制稳定轻烃 |
南工业基地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7 |
内蒙古北控京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北控 40 亿立方米/年煤制气 |
西工业基地 |
化工 |
|
8 |
中海油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中海油40亿立方米/年煤制气 |
西工业基地 |
化工 |
|
9 |
建投通泰投资有限公司 |
河北建投40亿立方米/年煤制气 |
西工业基地 |
化工 |
2.10.3园区主要产品及原材料
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现有企业所生产的主要产品名称见下表:
表 2-4 大路煤化工基地主要产品名称一览表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产品名称 |
煤粉 |
多晶硅 |
煤气 |
焦油 |
乙二醇 |
硫磺 |
石脑油 |
燃料油 |
序号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产品名称 |
干馏煤 |
碳酸二甲酯 |
粗乙醇 |
电 |
天然气 |
液化石油气 |
液化天然气 |
混合醇 |
序号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产品名称 |
甲醇 |
粗苯 |
柴油 |
硫酸铵 |
烯烃 |
氧化铝 |
铝 |
砖 |
表 2-5 大路煤化工基地主要原辅材料名称一览表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原材料 |
甲苯 |
原煤 |
洗精煤 |
中煤 |
煤矸石 |
石灰石 |
粉煤灰 |
序号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原材料 |
氧化铝 |
萤石 |
精炼熔剂 |
天然气 |
添加剂 |
甲醇 |
丙烯 |
序号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原材料 |
HCL |
催化剂 |
活性氧化铝 |
氨液 |
氢氧化钠 |
硫酸亚铁 |
煤液化油灰渣 |
2.11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概况
2.11.1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简介
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是1999年10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鄂尔多斯市第一个省级开发区,是自治区重点工业开发区。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中南部沙圪堵镇镇域范围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52′,北纬39°40′,工业区规划用地面积53.41平方公里。本开发区被国家三大重点工程所环抱,东部是蜚声中外的准格尔煤田,西部是神府—东胜煤田的一部分,东南部是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
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的规划范围包括沙圪堵镇镇区和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两部分,总面积约102.6平方公里。其中准格尔经济开发区范围北起109国道,东至安定壕,西临纳林川,南至公益盖沟,控制面积为65.9平方公里;镇区规划范围北起污水处理厂及公益盖沟,东至指羊公路改线,西临纳林川,南越准东铁路至忽几尔兔沟,控制面积为36.7平方公里。
开发区空间布局结构为“一轴、两心、六带、四片区”
(1)一轴:依托纳林川水体形成的生态景观轴线;
(2)两心:是指位于北侧依托巴准铁路形成物流中心,及位于东侧依托指羊公路形成的汽车服务中心。
(3)六带:结合过境交通及沟壑、水体形成的三条横向生态绿化隔离带,以及依托贯穿工业园区南北的道路两侧绿化带、防护隔离带形成的三条纵向绿化隔离带;
(4)四片区:通过绿化隔离带分割形成的四个产业片区:现代物流产业园区、陶瓷产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现代配套产业园区。
开发区以工业、仓储等功能为主,结合六大产业链条,由北到南分为四个工业组团。依次为现代物流产业园区、陶瓷产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现代配套产业园区。
2.11.2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产业布局及重点项目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功能区根据目前的实际企业情况和准格尔旗的资源情况进行了合适的划分,在开发区范围内主要考虑煤干馏、乙炔产业及深加工区、陶瓷产业项目区(含石灰石产业项目区、砂岩产业项目区)、高岭土产业项目区、机械设备制造和维修区及物流产业区共5个区:
(1)煤干馏、乙炔产业及深加工区:煤干馏、乙炔产业及深加工区以国家在节能减排、上大关小政策中已批的120万吨/年煤干馏、100万吨/年电石为建设基础的深加工区。深加工区位于现伊东循环经济产业园,准东高速的南面,北面紧邻高岭土产业项目区,其西面是陶瓷产业项目区,南面是公益盖沟和高新技术及其它轻工业项目区(含中小企业创业)和机械设备制造和维修区。
(2)陶瓷产业项目区(含石灰石产业项目区、砂岩产业项目区):包括陶瓷产业、石灰石产业及砂岩产业项目区,位于呼东高速以南,公益盖沟以北,高岭土产业项目区和煤干馏、乙炔产业及深加工区以西。
(3)高岭土产业项目区:高岭土产业项目区紧邻呼东高速,南依煤干馏、乙炔产业及深加工区,西面为陶瓷产业项目区。
(4)机械设备制造和维修区:机械设备制造和维修区包括本规划区的自身机械制造需求,并着重于煤矿机械设备的制造和维修,附带兼顾汽车(主要以运输车辆为主)的销售、维修和保养。机械设备制造和维修区西面紧邻高新技术及其它轻工业项目区(含中小企业创业),北面为公益盖沟,南面和东面为控制预留发展区。
(5)物流区:物流区靠近准东铁路的编组站北面(开发区的最北面),物流区主要负责开发区各功能区的仓储、物流和运输以及周边区域的仓储和物流。铁路拟引入物流区内,物流区主要由仓储物流区(液体、固体、气体);生产管理区;辅助生产区组成。
开发区重点项目及规模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重点项目结合产业链条可细分为以下九个方面:
(1)煤干馏、乙炔产业及深加工产业项目:本产业链重点项目包括:100万吨/年电石项目、120万吨/年干馏煤项目、20万吨/年乙炔炭黑项目、10万吨/年1,4丁二醇项目、2万吨/年四氢呋喃均聚醚(PTMEG)项目、0.3万吨/年氨纶装置项目、1万吨/年γ-丁内酯(GBL)项目、0.4万吨/年聚乙烯基吡咯烷酮(PVP)项目、20万吨/年硝酸铵项目、10万吨/年甲醇蛋白项目及10万吨/年甲酸项目。
(2)陶瓷产业重点项目:本产业链陶瓷产业深加工的项目包括:30000万件/年高档日用陶瓷、60万件/年中高档卫生瓷项目、500万平米/年陶瓷砖项目、300万平方米/年陶板项目、5000吨/年氧化铝球磨介质项目、10万吨/年系列标准陶瓷原料项目、50吨/年高档日用陶瓷无铅釉颜料项目及20万吨/年石油支撑剂项目。
(3)高岭土深加工产业重点项目:本产业链高岭土深加工的项目包括:10万吨/年超细煅烧高岭土项目、2万吨/年1250目煅烧高岭土项目、30万吨/年水洗高岭土项目、1万吨/年聚合氯化铝生产线、2万吨/年产4A分子筛生产线、1万吨/年莫来石粉及精铸砂项目、2万吨/年轻质莫来石保温砖项目、20万吨/年陶瓷原料专业化加工项目、10万吨/年长石粉加工项目、工业或半工业试验性的项目以及实验研究方面项目。
(4)农副产品深加工重点项目:本产业产品较多,最终规模较难设定,宜用土地、市场来确定本产业的最终规模。但重点项目包括:5000吨/年海红果饮料、10万吨/年杏仁露饮料、纯净水、2400万件/年饮品、2万吨/年沙棘果系列产品加工、365万平方米/年地毯。
(5)石灰石产业重点项目:本产业链石灰石产业深加工重点项目的规模包括72万吨/年石头造纸,首期6万吨/年。
(6)砂岩产业重点项目:本产业链砂岩深加工的重点项目包括35万重量箱(相当于60万吨左右)/年压延微晶玻璃。
(7)高新技术及其它轻工业重点项目:本产业重点项目包括:钢丝网复合管和钢带波纹管项目(3880吨/年钢带复合管;7480吨/年钢丝网骨架增强螺旋双壁波纹管)、5000吨/年聚烯烃复合包装膜、5万吨/年塑料管材、5000吨/年PP建筑模板等。
(8)机械设备制造重点项目:本产业重点项目包括34万长米PVC输送带。
(9)综合物流项目及综合利用重点项目:物流区以煤炭及其他产品为服务目标,实现物资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货运和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服务。物流区最终规模拟定近期年发运量一千多万吨,远期年发运量将达到近三千万吨。综合利用产业重点项目包括:150万立方米/年新型环保砖、20万吨/年粉煤灰提炼氧化铝、18万吨/年粉煤灰超细纤维配抄特种纸等。
2.11.3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企业概况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现有各类企业共42家,具体见下表2-6。
表2-6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现有企业一览表
编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
投产日期 |
主要危险化学品 |
1 |
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年产100万吨电石 |
无机盐制造 |
2011年4月 |
一氧化碳、电石 |
2 |
内蒙古伊东骏马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骏马玻璃制品建设项目 |
日用玻璃制造 |
2013年11月 |
/ |
3 |
内蒙古伊东力弘瓷业有限公司 |
300万平方米陶瓷广场砖 |
陶瓷行业 |
2011年7月 |
/ |
4 |
鄂尔多斯市国礼陶瓷有限公司 |
3200万件高档日用陶瓷和礼品瓷 |
陶瓷行业 |
2008年9月 |
/ |
5 |
兴东莫来石 |
20万吨标准陶瓷原料,5万吨煅烧莫来石 |
耐火材料 |
2016年4月 |
/ |
6 |
内蒙古伊东高岭土有限责任公司 |
一期2万吨/年煅烧高岭土,二期3万吨超细高岭土 |
建筑材料 |
2006年7月 |
/ |
7 |
内蒙古天之娇高岭土有限责任公司 |
高龄土及稀土催化剂工业生产项目 |
建筑材料 |
2009年11月 |
/ |
8 |
内蒙古伊东集团东方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干馏煤) |
10万吨甲醇,60万吨兰炭 |
焦化行业 |
2007年8月 |
甲醇、一氧化碳 |
9 |
准格尔旗国资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厂 |
煤矸石综合利用热点联产工程 |
电力行业 |
2008年10月1#机组投产,2009年1月2#机组投产 |
/ |
10 |
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0万吨甲醇,20万吨硝酸铵项目 |
氮肥制造 |
2012年9月 |
硝酸铵、硫化氢、一氧化碳、液氨、甲醇、硫磺 |
11 |
内蒙古伊东励泰生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60万吨兰炭型焦建设 |
焦化行业 |
2014年6月 |
一氧化碳 |
12 |
准格尔旗铸城伊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60万吨水泥蜂窝站 |
水泥行业 |
2010年4月 |
/ |
13 |
美森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一期煤炭洗选设备制造项目,二期煤炭洗选设备改扩建项目 |
机械维修 |
2012年10月 |
/ |
14 |
内蒙古高原杏仁露有限公司 |
5万吨杏仁露加工项目 |
饮料制造 |
2010年12月 |
/ |
15 |
内蒙古伊东力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5000万平方米木纸质包装箱 |
制造加工业 |
2014年5月 |
/ |
16 |
内蒙古名道纯酒业有限公司 |
3000吨原酒生产项目 |
食品行业 |
2011年12月 |
/ |
17 |
内蒙古兴洋科技有限公司 |
3000吨级电子新材料硅烷项目 |
化工 |
2018年8月29日 |
氢气、氢氟酸 |
18 |
准格尔旗鼎承气体有限公司 |
1800nm³/h空分装置,500nm³/h制氢项目 |
化工 |
2015年5月 |
氢气 |
19 |
内蒙古佳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万吨/年耐火材料,煤矸石制陶瓷纤维针刺毯项目 |
化工 |
2018年8月 |
/ |
20 |
鄂尔多斯市王道酒业有限公司 |
年产1000吨白酒生产线迁址建设项目 |
食品行业 |
2018年3月20日 |
/ |
21 |
准格尔旗九圆塑编有限责任公司沙圪堵分公司 |
内蒙古伊东集团塑料编织项目 |
制造加工业 |
2007年4月 |
/ |
22 |
内蒙古御华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
4万吨合成莫来石微晶球项目 |
化工 |
2020年7月 |
/ |
23 |
内蒙古隆威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桶装电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
化工 |
2020年11月 |
电石 |
24 |
内蒙古铁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装备制造与再制造项目 |
机械维修 |
建设中 |
/ |
25 |
准格尔旗蓝创环保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废弃资源再利用项目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 |
未投产 |
/ |
26 |
内蒙古晶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34.3万压延微晶玻璃项目 |
日用玻璃制造 |
2021年4月19日 |
/ |
27 |
内蒙古科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万立方米污水日处理 |
污水处理 |
2010年2月 |
/ |
28 |
准格尔旗国资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 |
日处理4800立方米中水回用项目 |
污水处理 |
2010年1月 |
/ |
29 |
鄂尔多斯市城市矿产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
生活垃圾处理 |
2004年12月 |
/ |
30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灰渣固化处理项目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灰渣固化处置项目 |
工业固废处理 |
2018年6月 |
/ |
31 |
内蒙古伊东蒙粤瓷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伊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亿件,日用细瓷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陶瓷行业 |
2013年7月 |
/ |
32 |
内蒙古大汗窑瓷业有限公司 |
年产2.4亿件高档日用瓷项目 |
陶瓷行业 |
建设中 |
/ |
33 |
鄂尔多斯市蒙西高领粉体有限公司 |
年产3*10万吨煅烧高岭土 |
建筑材料 |
未启动 |
/ |
34 |
鄂尔多斯市蒙能振兴化工有限公司 |
年产1万吨木塑板装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化工行业 |
建设中 |
/ |
35 |
内蒙古伊东集团科宇高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年处理30万t超纯煤分选和精细水煤浆制备项目 |
化工行业 |
建设中 |
/ |
36 |
内蒙古滕丰杏仁露有限公司 |
山杏深加工新建项目 |
饮料制造 |
2009年12月1日 |
/ |
37 |
内蒙古蒙特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沙棘饮料项目,海红果加工项目 |
食品加工 |
2013年12月 |
/ |
38 |
准格尔旗阜宇新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60万t/年洁净型煤 |
焦化行业 |
2019年7月 |
/ |
39 |
内蒙古亿隆洁净科技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60万t/年洁净型煤 |
焦化行业 |
2019年7月 |
/ |
40 |
内蒙古诚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万吨高强陶瓷研磨材料,一万吨高领粉体研磨材料 |
化工行业 |
建设中 |
/ |
41 |
内蒙古圣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圣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岭土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化工行业 |
建设中 |
/ |
42 |
内蒙古宇森工贸有限公司(30万吨煤泥提质资源再利用项目) |
30万吨煤泥提制资源再利用项目 |
化工行业 |
建设中 |
/ |
3.准格尔旗环境质量现状
3.1环境空气
(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2020年准格尔旗6项监测指标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无日均值超标情况,可吸入颗粒物、臭氧、细颗粒物均有日均值超标情况;年均值监测指标均达标。单项污染物年度均值评价结果为:
(2)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2%,无日均值超标情况。
(3)二氧化氮
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2%,无日均值超标情况。
(4)可吸入颗粒物
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0%,全年日均值超标率为2.8%。
(5)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浓度为0.8,同比无变化,无日均值超标情况。
(6)臭氧
臭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95,同比上升18.8%,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超标率为2.2%。
(7)细颗粒物
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8%,全年日均值超标率为5.6%。
综合评价结果:2020年准格尔旗空气质量综合评价达标。具体评价结果见表3-1。
表3-1 2020年准格尔旗空气质量评价表 单位:μg/m3
城市 |
二氧化硫 |
二氧化氮 |
可吸入颗粒物 |
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 |
臭氧8小时(第90百分位数) |
细颗粒物 |
准格尔旗 |
13 |
31 |
68 |
0.8 |
95 |
31 |
标准限值 |
60 |
40 |
70 |
4 |
160 |
35 |
评价结果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综合评价 |
达标 |
2020年准格尔旗全年总天数366天,有效监测天数355天,无效11天(由于仪器故障和停电数据缺项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被认定无效)。优良天数为321天,达标天数比例为90.4%。其中,Ⅰ级优71天,占20.0%;Ⅱ级良250天,占70.4%;Ⅲ级轻度污染29天,占8.2%;Ⅳ级中度污染3天,占0.9%;Ⅴ级重度污染2天,占0.6%;Ⅵ级严重污染0天。主要污染物为臭氧、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具体评价结果见表3-2、图3-1。
城市 |
有效监测天数 |
优 |
良 |
轻度污染 |
中度污染 |
重度污染 |
严重污染 |
准格尔旗 |
355 |
71 |
250 |
29 |
3 |
2 |
0 |
所占比例(%) |
- |
20 |
70.4 |
8.2 |
0.8 |
0.6 |
0 |
优良总天数 |
321 |
||||||
优良率(%) |
90.4 |
图3-1 2020年准格尔旗空气质量(AQI)级别比例
3.2沙尘天气
准格尔旗气象观测站位于气象局院内,根据气象局提供的数据,2020年准格尔旗发生大小沙尘天气6次,发生时间依次为:3月2日、3月25日、5月15日、6月1日、6月6日、10月20。
3.3地表水
2020年准格尔旗地表水重点监测7个断面:其中3个国控考核断面为龙王沟、头道拐和万家寨,所在水体为黄河,4个市控断面,分别为㹀牛川、束会川、刘家渠、呼斯太河;1个城镇建成区地表水景观水体点位断面,为塔哈拉川。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均为常规手动监测。
(1)呼斯太断面
呼斯太断面1月、2月结冰,全年共计监测10次,3月、4月、5月、6月、7月、9月、10月、11月、12月水质类别达Ⅳ类,占比90%;8月份水质达Ⅴ类,占比10%,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0.1倍。
(2)龙王沟断面
龙王沟断面由于4月、5月、6月、7月、8月、10月、11月和12月断流,不具备采样条件,全年共监测4次。1月份氟化物超标51.6倍,水质达劣V类;2月总磷超标2.2倍,水质达劣V类;3月水质达到Ⅲ类;9月份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0.4倍,氨氮超标0.6倍,水质达到V类;
(3)刘家渠断面
刘家渠全年断流,不具备采样条件。
(4)㹀牛川断面
㹀牛川断面1月结冰,7月、11月、12月断流,全年共计监测8次。2月、5月、6月、8月、9月水质类别达Ⅳ类,占比62.5%;3月、4月、10月水质类别达Ⅲ类,占比37.5%;全年水质达标率37.5%。
(5)束会川断面
束会川断面1月、2月结冰,5月、6月、7月、8月、10月、11月、12月断流,全年共计监测3次。3月份水质达Ⅳ类,4月份达Ⅲ类,9月份达Ⅳ类,主要超标因子是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0.1倍。
(6)万家寨水库
万家寨水库1月、2月结冰,全年监测达10次。3月、5月、6月、12月类别均为Ⅲ类,占比40%;4月、7月、8月、9月、11月水质均为Ⅳ类,占比50%;10月份水质达Ⅱ类,占比10%;全年水质达标率为40%。
(7)头道拐断面
头道拐断面1月、2月结冰,全年监测达10次。4月、5月、9月、11月、12月水质均为Ⅳ类,占比50%;6月、8月水质类别达V类,占比20%;3月、7月、10月水质类别达Ⅲ类,占比30%;全年水质达标率为30%。
2020年,龙王沟断面、刘家渠断面、束会川断面由于结冰、断流无法采样,导致全年监测次数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呼斯太河断面、㹀牛川断面水质达Ⅳ类,属轻度污染;塔哈拉川水质达Ⅳ类,较上一年度有所改善;万家寨和头道拐断面水质为Ⅲ类,水体质量良好。
3.4饮用水水源地
2020年准格尔旗监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共18个,其中城镇级水源地2个,乡镇、农村级水源地7个,万人千吨级9个,不涉及地市级水源地,均为地下水,涉及的地下水类型有裂隙岩溶水、孔隙承压水和截潜流。
准格尔旗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有薛家湾镇陈家沟门(南)水源地和薛家湾镇苏计沟水源地,共2个;准格尔旗乡镇、农村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有十二连城乡五家尧水源地,布尔陶亥苏木李家塔村水镜湖水源地,布尔陶亥苏木东营子村水源地、布尔陶亥苏木卜尔洞壕水源地、薛家湾镇陈家沟水源地,龙口镇一水源地,十二连城乡水源地共7个;准格尔旗万人千吨级生活饮用水源地有魏家峁镇魏家峁水源地、薛家湾镇大塔水源地、薛家湾镇唐公塔社区窑沟水源地、薛家湾镇唐公塔社区官板乌素水源地、薛家湾镇张家圪旦社区永兴店水源地、薛家湾镇哈拉敖包村哈拉敖包水源地、大路新区大沟村苗家滩水源地、龙口镇二水源地、薛家湾镇陈家沟门北水源地、共9个。
表5-3 2020年准格尔旗饮用水源地取水量及达标情况统计
点位名称 |
取水总量/万吨 |
达标水量/万吨 |
达标率 |
苏计沟水源地 |
476.06 |
476.06 |
100% |
陈家沟门水源地 |
35.13 |
35.13 |
100% |
永兴店水源地 |
28 |
28 |
100% |
官板乌素水源地 |
108 |
108 |
100% |
窑沟水源地 |
28.44 |
28.44 |
100% |
哈拉敖包水源地 |
51.6 |
51.6 |
100% |
龙口镇二水源地 |
50.7 |
50.7 |
100% |
苗家滩水源地 |
152.7 |
152.7 |
100% |
大塔水源地 |
59.4 |
59.4 |
100% |
魏家峁水源地 |
53.6 |
53.6 |
100% |
陈家沟门北水源地 |
155.99 |
155.99 |
100% |
布尔陶亥东营子村水源地 |
0 |
0 |
- |
龙口镇一水源地 |
6.24 |
6.24 |
100% |
薛家湾镇陈家沟水源地 |
9.4 |
9.4 |
100% |
十二连城乡水源地 |
7.27 |
7.27 |
100% |
布尔陶亥苏木卜尔洞壕水源地 |
10.8 |
10.8 |
100% |
水镜湖水源地 |
0.0159 |
0.0159 |
100% |
五家尧水源地 |
8.03 |
8.03 |
100% |
合计 |
1241.38 |
1241.38 |
100% |
3.5辐射环境
根据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鄂尔多斯市旗区γ辐射剂量率(瞬时)监测报告,2020年对我旗陆地γ辐射剂量率共设置监测点位1个,位于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前广场处,γ辐射剂量率(瞬时)监测结果剂量率为82.3nGy/h,我旗陆地γ辐射剂量率监测结果处于环境天然放射性本底水平,未见异常。
2020年,旗内所有的放射源单位辐射环境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我旗陆地γ辐射剂量率监测结果处于环境天然放射性本底水平,未见异常。
4.准格尔旗主要环境突发事故及风险管理
环境突发事故主要为火灾、爆炸和危险化学品泄漏以及企业事故超标排放污染物,环境突发事故主要集中在煤炭开采;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处置,加油站油品运输、储存,天然气管网运营;污水管网运营等过程。
准格尔旗煤炭开采包括露天开采和井工开采2种方式,煤炭开采需使用大量炸药。炸药在生产、使用及保管过程中如发生意外爆炸事故,将造成人身伤亡及生态环境破坏。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煤矸石堆场、采坑及井下坑道如发生坍塌、滑坡,将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煤炭及煤矸石存在自燃及遇明火发生火灾的可能,如发生火灾事故,将导致人员伤亡和大气污染。井工煤矿开采存在瓦斯及煤尘爆炸风险。
准格尔旗有多家电力生产企业为各企业及居民生产生活提供电能,火电企业使用锅炉生产电,锅炉燃料主要为煤炭,煤炭在储存使用过程中存在自燃和遇明火发生火灾风险。锅炉为压力容器,存在爆炸的可能。
准格尔旗目前共有2家天然气公司。其中准格尔旗国资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气高压、次高压、中压管道已铺设完成90公里,通气51公里。已建成大路天然气门站一座,年供气能力达5亿标方。准格尔旗普惠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已铺设中压管道约21公里,庭院管道约17.5公里,年供气能力3942万立方。天然气管网及加气站主要环境风险为天然气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火灾事故将导致周边环境空气污染,灭火产生的消防废水将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或地表水造成污染。爆炸事故将导致人生伤亡和生态破坏。
准格尔旗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酸液、碱液、油品及其他危险化学品主要通过公路运输,如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将对周边土壤、地下水或地表水造成污染。如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为气态或易挥发液体,将造成环境空气污染和下风向人群中毒事故。如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为易燃物质,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准格尔旗各企业污水管网主要位于地下,分布广泛,容易发生泄漏事故,且发生泄漏后有一定隐蔽性,难于及时发现。由于污水中含有较多污染物。污水管网发生泄漏后将对周边土壤、地下水或地表水造成污染。
4.1物质风险识别
4.1.1危险化学品种类
危险化学品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若在重大工业事故中发生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财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称其为危险源。
根据准格尔旗境内各企业原辅材料、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的中间产品等,各企业在生产、使用、处置等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主要有硅烷、三氯氢硅、二氯二氢硅、氨、硝酸铵、亚硝酸钠、复合油相、氢气、一氧化碳、硫化氢、汽油、柴油、电石、亚硝酸甲酯、甲醇、乙醇、乙二醇、乙烯、丙烯、1,3丁二烯、1-丁烯、1-己烯、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正丁烷、十二烷、十三烷、异戊烷、丁烷、乙炔、甲基叔丁基醚(MTBE)、乙腈、三乙基铝、氯、苯、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乙醛、二苯胺等。
4.1.1.1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厂危险化学品种类
炸药厂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黑岱沟露天煤矿炸药厂工业广场,是采用现场混装工艺生产铵油和乳化炸药的自产自用定点厂。主要负责为黑岱沟和哈尔乌素两个露天煤矿炸药厂提供与煤、岩爆破相匹配的炸药品种以及爆破业务。生产炸药品种为铵油炸药、乳化炸药、重铵油炸药、低密度炸药四种,年炸药生产能力为14.5万吨;现有爆破器材贮存库房14座,可贮存炸药及其制品240吨、起爆弹15吨,导爆索5000千米,雷管45万发,两个爆破队年爆破业务量约19000万立方米。
本项目存在的风险物品主要有:硝酸铵、亚硝酸钠、复合油相、乳胶基质、乳化炸药、柴油、废矿物油。
乳胶基质:在一定情况下(如在绝热高温和强力起爆下)能产生爆炸。由于乳胶基质中含有80%以上的硝酸铵,所以具有硝酸铵相似的腐蚀性。
乳化炸药:乳化炸药是一种油包水型的抗水工业炸药,炸药配方中不含任何炸药类敏化剂及其他有毒成份,撞击感度、摩擦感度和射击感度均低于同类型的粉状工业炸药,如撞击感度为爆炸概率≤8%、摩擦感度为爆炸概率≤8%。
4.1.1.2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危险化学品种类
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内的企业在生产、使用、处置等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见表 4.1-1。
表 4.1-1 大路煤化工基地主要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危险化学品名称 |
储存方式 |
运输方式 |
1 |
煤气 |
管道 |
管道运 |
2 |
苯 |
储罐 |
汽车罐运 |
3 |
煤焦油 |
储罐 |
汽车罐运 |
4 |
液碱 |
储罐 |
汽车罐运 |
5 |
硫酸 |
储罐 |
汽车罐运 |
6 |
(烧碱)氢氧化钠 |
储罐、储槽 |
汽车罐运 |
7 |
硫磺 |
库房 |
汽车运输 |
8 |
硫酸铵 |
储罐 |
汽车罐运 |
9 |
盐酸 |
储罐 |
汽车运输 |
10 |
氨 |
储罐 |
汽车运输 |
11 |
液氯 |
钢瓶 |
汽车运输 |
12 |
乙炔 |
气柜、瓶 |
汽车运输 |
13 |
乙醛 |
储罐 |
汽车运输 |
14 |
甲醇 |
储罐 |
汽车运输 |
15 |
乙醇 |
储罐 |
汽车运输 |
16 |
硝酸 |
罐 |
汽车运输 |
17 |
燃料油(煤油、柴油等) |
罐 |
汽车运输 |
18 |
硫化氢 |
储罐 |
汽车运输 |
19 |
乙烯 |
储罐 |
汽车运输 |
20 |
丙烯 |
储罐 |
汽车运输 |
21 |
天然气 |
储罐 |
汽车运输 |
22 |
汽油 |
储罐 |
汽车运输 |
23 |
二苯胺 |
储罐 |
汽车运输 |
24 |
硫叉二苯胺 |
桶装 |
汽车运输 |
25 |
三氯氢硅 |
储罐 |
汽车运输 |
26 |
二氯二氢硅 |
储罐 |
汽车运输 |
4.1.1.3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企业主要危险化学品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在生产、使用、处置等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有氨、硝酸铵、氢气、一氧化碳、甲醇、电石、硅烷、三氯氢硅、二氯二氢硅、液氧、苯、天然气(甲烷)、汽油、柴油、乙炔、液氨等。
表 4.1-1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主要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危险化学品名称 |
储存方式 |
运输方式 |
1 |
天然气 |
管道 |
管道运 |
2 |
苯 |
储罐 |
汽车罐运 |
3 |
氨 |
储罐 |
汽车罐运 |
4 |
硝酸 |
储罐 |
汽车罐运 |
5 |
硝酸铵 |
储罐 |
汽车罐运 |
6 |
氢气 |
储罐 |
汽车罐运 |
7 |
一氧化碳 |
储罐 |
汽车罐运 |
8 |
甲醇 |
储罐 |
汽车罐运 |
9 |
电石 |
库房 |
汽车运输 |
10 |
硅烷 |
储罐 |
汽车运输 |
11 |
三氯氢硅 |
储罐 |
汽车运输 |
12 |
二氯二氢硅 |
储罐 |
汽车运输 |
13 |
液氧 |
储罐 |
汽车运输 |
14 |
柴油 |
储罐 |
汽车运输 |
15 |
乙炔 |
钢瓶 |
汽车运输 |
16 |
汽油 |
储罐 |
汽车运输 |
4.1.1.4准格尔旗加油、加气站、油库危险化学品种类
据统计,准格尔旗境内现有加油、加气站、油库152家,其中加油站146家,加气站5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135家。加油、加气站、油库涉及的危险性物质主要是汽油、柴油、液化天然气LNG(甲烷)。油品运输采用专用罐车运输。汽油属于低闪点、易挥发、易燃液体,柴油属于高闪点易燃液体,液化天然气常温常压下即气化成天然气,属于易燃物质,存在火灾、爆炸、泄漏风险。
4.1.2主要危险化学品特性
准格尔旗境内主要危险化学品特性见下表4.1-1~4.1-42。
表4.1-1 硅 烷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甲硅烷;四氢化硅 分子式:Sil14 相对分子质量:32.12 CAS No.:7803-62-5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气体,有恶臭。熔点(℃):-185,沸点(℃):-112,相对密度(水=1):0.68/—182℃,分解温度(℃):400,闪点(℃):<-50。溶解性:溶于苯、四氯化碳。 主要用途:用作固态电器、布漆。 |
危险 特性 |
危险性类别:第2.1类 易燃气体 侵入途径:吸入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有毒。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暴露在空气中能自燃。与氟、氯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有害燃烧产物:氧化硅、氢气。 |
健康 危害 |
吸入甲硅烷蒸气后,引起头痛、头晕、发热、恶心、多汗;严重者面色苍白,脉搏微弱,陷入半昏迷状态。 |
急救 措施 |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切断气源,喷洒雾状水稀释,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消防措施:如发生火灾,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二氧化碳。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钢瓶温度不应超过52℃。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卤素、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表4.1-2 三 氯 氢 硅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三氯硅烷 分子式:HCl3Si 相对分子质量:135.44 CAS No.:10025-78-2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极易挥发。熔点(℃):-134,沸点(℃):31.8,相对密度(水=1):1.37,饱和蒸气压 (kPa):53.33(14.5℃),闪点(℃):-13.9。溶解性:溶于苯、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用于制造硅酮化合物。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遇明火强烈燃烧。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氯化物气体。与氧化剂发生反应,有燃烧危险。极易挥发,在空气中发烟,遇水或水蒸气能产生热和有毒的腐蚀性烟雾。 有害燃烧产物:氯化氢、氧化硅。 |
健康 危害 |
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高浓度下,引起角膜混浊、呼吸道炎症,甚至肺水肿。并可伴有头昏、头痛、乏力、恶心、呕吐、心慌等症状。溅在皮肤上,可引起坏死,溃疡长期不愈。动物慢性中毒见慢性卡他性气管炎、支气管炎及早期肺硬化。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在专家指导下清除。 消防措施: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干粉、干砂。切忌使用水、泡沫、二氧化碳、酸碱灭火剂。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25℃。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表4.1-3 二 氯 二 氢 硅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二氯硅烷 分子式:H2Cl2Si 相对分子质量:101.01 CAS No.:4109-96-0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气体。熔点(℃):-122,沸点(℃):8.3,相对密度(水=1):1.26,饱和蒸气压 (kPa):167.16(20℃),引燃温度 (℃):58。爆炸上限%(V/V):4.1,爆炸下限%(V/V):99.0。溶解性:溶于苯、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用于合成硅的有机化合物。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有毒,具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范围广阔的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卤素及其它氧化剂剧烈反应。遇水或水蒸气剧烈反应,生成盐酸烟雾。 有害燃烧产物:氯化氢、氧化硅。 |
健康 危害 |
对上下呼吸道、皮肤和眼睛有腐蚀性和刺激性。本品遇水或空气中的水分迅速水解形成氯化氢(盐酸)。盐酸可致皮肤灼伤和粘膜刺激。接触后表现有流泪、咳嗽、咳痰、呼吸困难、流涎等。可引起肺炎或肺水肿。眼接触可致灼伤,导致失明。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米,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消防措施: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钢瓶温度不应超过52℃。应与氧化剂、碱类、醇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表4.1-4 氨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氨;氨气(液氨) 分子式:NH3 相对分子质量:17.03 CAS No.:7664-41-7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熔点(℃):-77.7,沸点(℃):-33.5,相对密度(水=1):0.82(-79℃),饱和蒸气压 (kPa):506.62(4.7℃),临界温度(℃):132.5,临界压力(MPa):11.40,引燃温度(℃):651。爆炸上限%(V/V):27.4,爆炸下限%(V/V):15.7。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有毒,具刺激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氧化氮、氨。 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
健康 危害 |
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 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 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米,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高浓度泄漏区,喷含盐酸的雾状水中和、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储罐区最好设稀酸喷洒设施。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消防措施: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表4.1-5 硝 酸 铵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中文名:硝酸铵 英文名:Ammonium nitrate 分子式:NH4NO3 相对分子质量:80.05 危规号:51069 UN编号:1942 |
理化 特性 |
熔点:169.6℃;分解温度:210℃;密度:1.725(25℃):400℃能引起爆炸。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的透明结晶或呈白色小粒状,有潮解性。 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丙酮、氨水,不溶于乙醚。 主要用途:用于乳化炸药的氧化剂等。 |
危险 特性 |
强氧化剂。遇可燃物着火时,能助长火势。与可燃物粉末混合后能发生激烈反应而爆炸。受强烈震动也会起爆。急剧加热时可发生爆炸。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
健康 危害 |
本品对呼吸道、眼及皮肤有刺激性。接触后可引起恶心、呕吐、头痛、虚弱、无力和虚脱等。大量接触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影响血液的携氧能力,出现紫绀、头痫、头晕、虚脱,甚至死亡。口服引起剧烈腹痛:呕吐、血便、休克、全身抽搐、昏迷,甚至死亡。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人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误服者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勿使泄漏物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或金属粉末接触。小量泄漏:小心扫起,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处置。 消防措施:如发生火灾,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切勿将水流直射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飞溅。灭火剂:水、雾状水。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干燥通风库房中,专仓专储。与有机物、酸类等严加隔离,防止引起爆炸。应避免与金属性粉末、油类、有机物质、木屑等易燃、易爆的物质混合贮运。硝酸铵不能和石灰氮,草木灰等碱性肥料混合贮运,避免阳光直射。可在铁路棚车内以及其他带篷或带盖的交通一具内运输。轻装轻卸,防止包装破损。 |
表4.1-6 亚 硝 酸 钠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中文名:亚硝酸钠 英文名: Sodium nitrite 分子式: NaNO2 相对分子质量: 69.01 危规号: 51525 UN 编号: 1500 |
理化特性 |
熔点:271 ℃ ;沸点: 320 ℃(分解);分解温度: 320 ℃ ;相对密度[水=1]:2.17 外观与性状:白色或黄色细结晶,无臭,略有咸味,易潮解。溶解性:易溶入水,微溶入乙醇、甲醚、乙醚;露置于空气中会逐渐氧化。 |
危险特性 |
本品是无机氧化剂,与有机物、可燃物的混合物能燃烧和爆炸,并放出有毒和刺激性的氧化氮气体。与铵盐、可燃物粉末或氰化物的混合物会爆炸。加热或遇酸能产生剧毒的氮氧化物气体。 |
健康危害 |
本品毒作用为麻痹血管运动中枢、呼吸中枢及周围血管;形成高铁血红蛋白。急性中毒表现为全身无力、头疼、头晕、恶心、呕吐、腹泻、胸部紧迫感以及呼吸困难;检查见皮肤粘膜明显紫给。严重者血压下降、昏迷、死亡。接触工人手、足部皮肤可发生损害。 |
主要用途 |
用于染料、医药等的制造,也用于有机合成。 |
事故处理 |
消防措施:用雾状水、砂土灭火。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储运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易燃或可燃物、还原剂、硫、磷、氧化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混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
表4.1-7 复合油相特性分析
名称 定义 |
复合油相是由柴油、机油和乳化剂以及少量芳香烃类化合物组成。目前尚无行业统一标准。 |
理化 特性 |
滴点≥58-60℃;含油量为15%~30%;粘度(100℃)为7-9mm2/s;氧平衡:-3.38g/g;分子量约为500;闪点(开口)≥200℃;密度:0.85g/cm3;凝固点38~45℃;熔点50~70℃;沸点300~500℃。 主要用途:用于乳化炸药的可燃剂。 |
危险 特性 |
复合油相是可燃物,当环境温度过高及周围有明火时,容易发生燃烧事故。 |
健康 危害 |
复合油相中含有少量的苯、甲苯、二甲苯等,在加热熔化过程中易挥发到空气中,长期接触,以神经衰弱综合症为主,如头晕、头痛、失眠、精神不振、乏力、四肢疼痛、记忆减退、情绪激动和食欲减退,重者有震颤、共济失调。 |
事故 处理 |
一旦复合油相发生燃烧宜采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来灭火。出现人员中毒,宜将人员转移至通风处。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复合油相不应与氧化剂共同储存,宜单独存放。贮存处应通风换气,确保贮存环境温度不高于滴点温度。 |
表4.1-8 氢 气 特 性 分 析
物质名称 氢 氢气 英文名称: hydrog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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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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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编号 |
21001 |
UN编号:1049 |
CAS.No.:133-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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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 |
H2 |
分子量 |
2.01 |
|
熔点(℃) |
-259.2 |
沸点(℃) |
-252.8 |
|
相对密度(水=1) |
0.07(-252℃) |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 |
0.07 |
|
饱和蒸汽压(k Pa) |
13.33(-257.9℃) |
燃烧热(kJ/mol) |
241.0 |
|
临界压力(MPa) |
1.30 |
临界温度(℃) |
-240 |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400 |
|
爆炸上限%(V/V) |
74.1 |
爆炸下限%(V/V) |
4.1 |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不溶于乙醇、乙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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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用于合成氨和甲醇等,石油精制,有机物氢化及作火箭燃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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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与性状 |
无色无臭气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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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及消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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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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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特性 |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或明火即爆炸。气体比空气轻,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火星会引起爆炸。氢气与氟、氯、溴等卤素会剧烈反应。 |
|||
健康危害 |
本品在生理学上是惰性气体,仅在高浓度时,由于空气中氧分压降低才引起窒息。在很高的分压下,氢气可呈现出麻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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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方法 |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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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及急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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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配物 |
强氧化剂、卤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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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漏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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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危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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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按按GBZ2.1-2007进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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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控制 |
密闭系统,通风,防爆电器与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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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防护系统 |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空气呼吸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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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防护 |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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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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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防护 |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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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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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
运输注意事项 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卤素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
表4.1-9 一 氧 化 碳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一氧化碳 分子式:CO 相对分子质量:28.01 CAS No.:630-08-0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气体。熔点(℃):-199.1,沸点(℃):-191.4,相对密度(水=1):0.79,临界温度(℃):-140.2,临界压力(MPa):3.50,闪点 (℃):<-50,引燃温度(℃):610。爆炸上限%(V/V):12.5,爆炸下限%(V/V):74.2。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乙醇、苯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化学合成,如合成甲醇、光气等,及用作精炼金属的还原剂。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有害燃烧产物:二氧化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
健康 危害 |
一氧化碳在血中与血红蛋白结合而造成组织缺氧。急性中毒:轻度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心悸、恶心、呕吐、无力,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10%;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外,还有皮肤粘膜呈樱红色、脉快、烦躁、步态不稳、浅至中度昏迷,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30%;重度患者深度昏迷、瞳孔缩小、肌张力增强、频繁抽搐、大小便失禁、休克、肺水肿、严重心肌损害等,血液碳氧血红蛋白可高于50%。部分患者昏迷苏醒后,约经2~60天的症状缓解期后,又可能出现迟发性脑病,以意识精神障碍、锥体系或锥体外系损害为主。 |
急救 措施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米,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也可以用管路导致炉中、凹地焚之。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消防措施: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表4.1-10 硫 化 氢 特 性 分 析
物质名称 硫化氢 英文名称: hydrogen sulfi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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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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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编号 |
21006 |
UN编号:1053 |
CAS.No.:7783-06-4 |
|
分子式 |
H2S |
分子量 |
34.08 |
|
熔点(℃) |
-85.5 |
沸点(℃) |
-60.4 |
|
相对密度(水=1) |
无资料 |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 |
1.19 |
|
饱和蒸汽压(k Pa) |
2026.5(25.5℃) |
燃烧热(kJ/mol) |
无资料 |
|
临界压力(MPa) |
9.01 |
临界温度(℃) |
100.4 |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260 |
|
爆炸上限%(V/V) |
46.0 |
爆炸下限%(V/V) |
4.0 |
|
溶解性 |
溶于水、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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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用于化学分析如鉴定金属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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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与性状 |
无色、有恶臭的气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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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及消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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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具强刺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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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特性 |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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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分解产物 |
氧化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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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危害 |
本品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高浓度硫化氢后出现流泪、眼痛、眼内异物感、畏光、视物模糊、流涕、咽喉部灼热感、咳嗽、胸闷、头痛、头晕、乏力、意识模糊等。部分患者可有心肌损害。重者可出现脑水肿、肺水肿。极高浓度(1000mg/m3 以上)时可在数秒钟内突然昏迷,呼吸和心跳骤停,发生闪电型死亡。高浓度接触眼结膜发生水肿和角膜溃疡。长期低浓度接触,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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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及急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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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配物 |
强氧化剂、碱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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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漏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米,大泄漏时隔离300米,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或使其通过三氯化铁水溶液,管路装置回装置以防溶液吸回。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健康危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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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
按按GBZ2.1-2007进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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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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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防护系统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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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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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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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防护 |
戴防化学品手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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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及时换洗工作服。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
|||
操作注意事项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 |
表4.1-11 汽 油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汽油 C4~C12脂肪烃和环烷烃。 CAS No.:8006-61-9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液体, 具有特殊臭味。熔点(℃):<-60,沸点(℃):40~200,相对密度(水=1):0.70~0.79,闪点 (℃):-50,引燃温度(℃):415~530。爆炸上限%(V/V):6.0,爆炸下限%(V/V):1.3。溶解性: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醇、脂肪。 主要用途: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 用于橡胶、制鞋、印刷、制革、颜料等行业, 也可用作机械零件的去污剂。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极度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健康 危害 |
急性中毒: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轻度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可伴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及化学性肺炎。部分患者出现中毒性精神病。液体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吞咽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并可引起肝、肾损害。 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周围神经病。严重中毒出现中毒性脑病,症状类似精神分裂症。皮肤损害。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给饮牛奶或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肠。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或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就地焚烧。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消防措施: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用水灭火无效。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表4.1-12 柴 油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柴油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稍有粘性的棕色液体。熔点(℃):-18,沸点(℃):282-338,相对密度(水=1):0.87-0.9,闪点 (℃):38,引燃温度(℃):257。 主要用途:用作柴油机的燃料。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刺激性。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
健康 危害 |
急性中毒:皮肤接触可为主要吸收途径,可致急性肾脏损害。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其雾滴或液体呛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痛。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尽快彻底洗胃。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消防措施: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表4.1-13 电 石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中文名:碳化钙;电石 |
危险货物编号:43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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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calcium carbide;acetylenogen |
UN编号: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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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CaC2 |
分子量:64.10 |
CAS号:75-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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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性质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晶体,工业品为灰黑色块状物,断面为紫色或灰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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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点(℃) |
2300 |
相对密度(水=1) |
2.22 |
相对密度(空气=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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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点(℃) |
/ |
饱和蒸气压(kPa)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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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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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健康危害 |
侵入途径 |
吸入、食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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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 |
LD50: LC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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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危害 |
损害皮肤,引起皮肤瘙痒、炎症、“鸟眼”样溃疡、黑皮病。皮肤灼伤表现为创面长期不愈及慢性溃疡型。接触工人出现汗少、牙釉质损害、龋齿发病率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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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方法 |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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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爆炸危险性 |
燃烧性 |
易燃 |
燃烧分解物 |
乙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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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点(℃) |
/ |
爆炸上限(v%)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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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温度(℃) |
/ |
爆炸下限(v%)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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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特性 |
干燥时不燃,遇水或湿气能迅速产生高度易燃的乙炔气体,在空气中达到一定的浓度时,可发生爆炸性灾害。与酸类物质能发生剧烈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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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条件 与泄漏处理 |
储运条件:储存于干燥、清净的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卤素(氟、氯、溴)、潮湿物品、易燃、可燃物等分开存放。专仓专储。搬运时应轻装轻卸,防止包装破损。禁止撞击和震荡。雨天不宜运输。 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转移至安全场所。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减少飞散。与有关技术部门联系,确定清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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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方法 |
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二氧化碳也无效。须用干燥石墨粉或其它干粉(如干砂)灭火。 |
表4.1-14 亚 硝 酸 甲 酯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亚硝酸甲酯 分子式:CH3NO2 相对分子质量:61.04 CAS No.:624-91-9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气体。熔点(℃):-17,沸点(℃):-12,相对密度(水=1):0.99(15℃)。溶解性:溶于醇、醚。 主要用途:用于有机合成, 还用作治疗药物(血管舒张剂)、炸药。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受热或光照易发生分解, 分解时有爆炸危险。与联氨、卤化铵、铵盐、硫氰酸盐、铁氰化物、可燃物和氧化剂接触受热爆炸。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
健康 危害 |
本品主要使血管扩张,引起血压降低及心动过速。大剂量可产生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有报道人接触本品后,初期症状有眩晕,后期为头痛、心悸等。 |
急救 措施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消防措施:切断气源。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不燃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避光保存。应与易(可)燃物、氧化剂、氰化物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表4.1-15 甲 醇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甲醇 分子式:CH4O 相对分子质量:32.04 CAS No.:67-56-1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澄清液体,有刺激性气味。熔点(℃):-97.8,沸点(℃):64.8,相对密度(水=1):0.79。饱和蒸气压(kPa):13.33(21.2℃),燃烧热(kJ/mol):727.0,临界温度(℃):240,临界压力(MPa):7.95,闪点(℃):11,引燃温度(℃):385,爆炸上限%(V/V):44.0,爆炸下限%(V/V):5.5,溶解性: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甲醛、香精、染料、医药、火药、防冻剂等。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刺激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健康 危害 |
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谢性酸中毒。 急性中毒:短时大量吸入出现轻度眼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口服有胃肠道刺激症状);经一段时间潜伏期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眩晕、酒醉感、意识朦胧、谵妄,甚至昏迷。视神经及视网膜病变,可有视物模糊、复视等,重者失明。代谢性酸中毒时出现二氧化碳结合力下降、呼吸加速等。 慢性影响: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失调,粘膜刺激,视力减退等。皮肤出现脱脂、皮炎等。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清水或 1%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消防措施: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表4.1-16 乙 醇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乙醇 分子式:C2H6O 相对分子质量:46.07 CAS No.:64-17-5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有酒香。熔点(℃):-114.1,沸点(℃):78.3,相对密度(水=1):0.79。饱和蒸气压(kPa):5.33(19℃),燃烧热(kJ/mol):1365.5,临界温度(℃):243.1,临界压力(MPa):6.38,闪点(℃):12,引燃温度(℃):363,爆炸上限%(V/V):19,爆炸下限%(V/V):3.3,溶解性:与水混溶,可混溶于醚、氯仿、甘油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用于制酒工业、有机合成、消毒以及用作溶剂。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刺激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健康 危害 |
本品为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首先引起兴奋,随后抑制。 急性中毒:急性中毒多发生于口服。一般可分为兴奋、催眠、麻醉、窒息四阶段。患者进入第三或第四阶段,出现意识丧失、瞳孔扩大、呼吸不规律、休克、心力循环衰竭及呼吸停止。 慢性影响:在生产中长期接触高浓度本品可引起鼻、眼、粘膜刺激症状,以及头痛、头晕、疲乏、易激动、震颤、恶心等。长期酗酒可引起多发性神经病、慢性胃炎、脂肪肝、肝硬化、心肌损害及器质性精神病等。皮肤长期接触可引起干燥、脱屑、皲裂和皮炎。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消防措施: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胺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表4.1-17 乙 二 醇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乙二醇 分子式:C2H6O2 相对分子质量:62.07 CAS No.:107-21-1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有甜味、粘稠液体。熔点(℃):-13.2,沸点(℃):197.5,相对密度(水=1):1.11。饱和蒸气压(kPa):6.21(20℃),燃烧热(kJ/mol):281.9,闪点(℃):110,爆炸上限%(V/V):15.3,爆炸下限%(V/V):3.2,溶解性:与水混溶,可混溶于乙醇、醚等。 主要用途:用于制造树脂、增塑剂、合成纤维、化妆品和炸药, 并用作溶剂、配制发动机的抗冻剂。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可燃。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健康 危害 |
国内未见本品急慢性中毒报道。国外的急性中毒多系误服引起。吸入中毒 表现为反复发作性昏厥,并可有眼球震颤,淋巴细胞增多。 口服后急性中毒分三个 阶段:第一阶段主要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轻者似乙醇中毒表现, 重者迅速产生昏迷、抽搐,最后死亡;第二阶段,心肺症状明显,严重病例可有肺水肿,支气管肺炎,心力衰竭;第三阶段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肾功能衰竭。本品一次口服致死量估计为1.4ml/kg(1.56g/kg),即总量为70~84ml。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导泄。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消防措施: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表4.1-18 乙 烯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乙烯 分子式:C2H4 相对分子质量:28.06 CAS No.:74-85-1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气体,略具烃类特有的臭味。熔点(℃):-169.4,沸点(℃):-103.9,相对密度(水=1):0.61。饱和蒸气压(kPa):4083.40(0℃),燃烧热(kJ/mol):1409.6,临界温度(℃):9.2,临界压力(MPa):5.04,引燃温度(℃):425,爆炸上限%(V/V):36.0,爆炸下限%(V/V):2.7,溶解性:不溶于水,微溶于乙醇、酮、苯,溶于醚。 主要用途:用于制聚乙烯、聚氯乙烯、醋酸等。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
健康 危害 |
具有较强的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乙烯可立即引起意识丧失,无明显的兴奋期,但吸入新鲜空气后,可很快苏醒。对眼及呼吸道粘膜有轻微刺激性。液态乙烯可致皮肤冻伤。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可引起头昏、全身不适、乏力、思维不集中。个别人有胃肠道功能紊乱。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消防措施: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表4.1-19 丙 烯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丙烯 分子式:C3H6 相对分子质量:42.08 CAS No.:115-07-1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有烃类气味的气体。熔点(℃):-191.2,沸点(℃):-47.7,相对密度(水=1):0.5。饱和蒸气压(kPa):602.88(0℃),燃烧热(kJ/mol):2049,临界温度(℃):91.9,临界压力(MPa):4.62,闪点(℃):-108,引燃温度(℃):455,爆炸上限%(V/V):15.0,爆炸下限%(V/V):1.0,溶解性:溶于水、乙醇。 主要用途:用于制丙烯腈、环氧丙烷、丙酮等。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二氧化氮、四氧化二氮、氧化二氮等激烈化合,与其它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
健康 危害 |
本品为单纯窒息剂及轻度麻醉剂。 急性中毒:人吸入丙烯可引起意识丧失,当浓度为15%时,需30分钟;24%时,需3分钟;35%~40%时,需20秒钟;40%以上时,仅需6秒钟,并引起呕吐。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可引起头昏、乏力、全身不适、思维不集中。个别人胃肠道功能发生紊乱。 |
急救 措施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消防措施: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表4.1-20 1,3丁 二 烯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1,3-丁二烯 分子式:C4H6 相对分子质量:54.09 CAS No.:106-99-0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气体。熔点(℃):-108.9,沸点(℃):-4.5,相对密度(水=1):0.62。饱和蒸气压(kPa):245.27(21℃),燃烧热(kJ/mol):2541.0,临界温度(℃):152.0,临界压力(MPa):4.33,引燃温度(℃):415,爆炸上限%(V/V):16.3,爆炸下限%(V/V):1.4,溶解性:溶于丙酮、苯、乙酸、酯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用于合成橡胶ABS树脂、酸酐等。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刺激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接触热、火星、火焰或氧化剂易燃烧爆炸。若遇高热,可发生聚合反应,放出大量热量而引起容器破裂和爆炸事故。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
健康 危害 |
本品具有麻醉和刺激作用。 急性中毒:轻者有头痛、头晕、恶心、咽痛、耳鸣、全身乏力、嗜睡等。重者出现酒醉状态、呼吸困难、脉速等,后转入意识丧失和抽搐,有时也可有烦躁不安、到处乱跑等精神症状。脱离接触后,迅速恢复。头痛和嗜睡有时可持续一段时间。皮肤直接接触丁二烯可发生灼伤或冻伤。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一定浓度的丁二烯可出现头痛、头晕、全身乏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恶心、心悸等症状。偶见皮炎和多发性神经炎。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消防措施: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卤素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表4.1-21 1-丁 烯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1-丁烯 分子式:C4H8 相对分子质量:56.11 CAS No.:106-98-9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气体。熔点(℃):-185.3,沸点(℃):-6.3,相对密度(水=1):0.67。饱和蒸气压(kPa):189.48(10℃),燃烧热(kJ/mol):2538.8,临界温度(℃):146.4,临界压力(MPa):4.02,闪点(℃):-80,引燃温度(℃):385,爆炸上限%(V/V):10.0,爆炸下限%(V/V):1.6,溶解性:不溶于水,微溶于苯,易溶于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用于制丁二烯、异戊二烯、合成橡胶等。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可发生聚合反应,放出大量热量而引起容器破裂和爆炸事故。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
健康 危害 |
有轻度麻醉和刺激作用,并可引起窒息。 急性中毒:出现粘膜刺激症状、嗜睡、血压稍升高、心率增快。高浓度吸入可引起窒息、昏迷。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以丁烯为主的混合性气体,工人有头痛、头晕、嗜睡或失眠、易兴奋、易疲倦、全身乏力、记忆力减退。有时有粘膜慢性刺激症状。 |
急救 措施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消防措施: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表4.1-22 1-己 烯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1-己烯 分子式:C6H12 相对分子质量:84.16 CAS No.:592-41-6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易挥发液体。熔点(℃):-139.9,沸点(℃):-64.5,相对密度(水=1):0.67。饱和蒸气压(kPa):41.32(38℃),燃烧热(kJ/mol):3981.9,临界温度(℃):243.5,闪点(℃):-20,引燃温度(℃):253,爆炸上限%(V/V):无资料,爆炸下限%(V/V):1.2,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醇、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用于制造香料、染料及合成树脂。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极度易燃,具刺激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若遇高热,可发生聚合反应,放出大量热量而引起容器破裂和爆炸事故。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
健康 危害 |
本品有刺激和麻醉作用。吸入后引起头痛、咳嗽、呼吸困难;大量吸入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精神错乱、神志丧失。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消防措施: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10℃。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表4.1-23 甲 烷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中文名:甲烷;沼气 分子式:CH4 |
英文名:methane;Marsh g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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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类别:第2.1类 易燃气体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4 |
UN编号:1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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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编号:21007 |
RTECS号:PA1490000 |
CAS号:74-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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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气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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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点/℃: -182.5 沸点/℃:-1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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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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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入途径:吸入 |
相对密度(空气=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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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爆炸危险性 |
燃烧性:易燃 |
燃烧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聚合危害 不能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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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点/℃: -188 |
自燃温度(℃):538 |
爆炸上限(V%):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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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性:稳定 |
禁忌物:强氧化剂、氟、氯。 |
爆炸下限(V%):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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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温度(℃):-82.6 |
临界压力(MPa):4.59 |
燃烧热(kj/mol) :889.5 |
|||
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点火源、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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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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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危害 |
空气中甲烷浓度过高,能使人窒息。当空气中甲烷达25~30%时,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精细动作障碍等,甚至因缺氧而窒息、昏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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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及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术。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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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 |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高浓度环境中,佩带供气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穿工作服。 [手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防护手套。 [皮肤接触] :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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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漏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切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也可以将漏气的容器移至空旷处,注意通风。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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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 |
易燃压缩气体。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仓温不宜超过30℃。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气、压缩空气、卤素(氟、氯、溴)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混运。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露天贮罐夏季要有降温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注意验瓶日期,先进仓的先发用。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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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
表4.1-24 乙 烷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乙烷 分子式:C2H6 相对分子质量:30.07 CAS No.:74-84-0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气体。熔点(℃):-183.3,沸点(℃):-88.6,相对密度(水=1):0.45。饱和蒸气压(kPa):53.32(-99.7℃),燃烧热(kJ/mol):1558.3,临界温度(℃):32.2,临界压力(MPa):4.87,闪点(℃):<-50,引燃温度(℃):472,爆炸上限%(V/V):16.0,爆炸下限%(V/V):3.0,溶解性:不溶于水,微溶于乙醇、丙酮,溶于苯。 主要用途:用于制乙烯、氯乙烯、氯乙烷、冷冻剂等。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窒息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
健康 危害 |
高浓度时,有单纯性窒息作用。空气中浓度大于 6%时,出现眩晕、轻度恶心、麻醉症状;达40%以上时,可引起惊厥,甚至窒息死亡。 |
急救 措施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也可以将漏气的容器移至空旷处,注意通风。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消防措施: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表4.1-25 丙 烷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丙烷 分子式:C3H8 相对分子质量:44.10 CAS No.:74-98-6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气体,纯品无臭。熔点(℃):-187.6,沸点(℃):-42.1,相对密度(水=1):0.58(-44.5℃)。饱和蒸气压(kPa):53.32(-55.6℃),燃烧热(kJ/mol):2217.8,临界温度(℃):96.8,临界压力(MPa):4.25,闪点(℃):-104,引燃温度(℃):450,爆炸上限%(V/V):9.5,爆炸下限%(V/V):2.1,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用于有机合成。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
健康 危害 |
本品有单纯性窒息及麻醉作用。人短暂接触 1%丙烷,不引起症状;10%以下的浓度,只引起轻度头晕;接触高浓度时可出现麻醉状态、意识丧失;极高浓度时可致窒息。 |
急救 措施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消防措施: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表4.1-26 正 丁 烷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正丁烷 分子式:C4H10 相对分子质量:58.12 CAS No.:106-97-8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气体,有轻微的不愉快气味。熔点(℃):-138.4,沸点(℃):-0.5,相对密度(水=1):0.58。饱和蒸气压(kPa):106.39(0℃),燃烧热(kJ/mol):2653,临界温度(℃):151.9,临界压力(MPa):3.79,闪点(℃):-60,引燃温度(℃):287,爆炸上限%(V/V):8.5,爆炸下限%(V/V):1.5,溶解性:易溶于水、醇、氯仿。 主要用途:用于有机合成和乙烯制造,仪器校正,也用作燃料等。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窒息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
健康 危害 |
高浓度有窒息和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主要症状有头晕、头痛、嗜睡和酒醉状态、严重者可昏迷。 慢性影响:接触以丁烷为主的工人有头晕、头痛、睡眠不佳、疲倦等。 |
急救 措施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消防措施: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表4.1-27 十 二 烷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十二碳烷 分子式:C12H26 相对分子质量:170.38 CAS No.:112-40-3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熔点(℃):-9.6,沸点(℃):215~217,相对密度(水=1):0.7487。饱和蒸气压(kPa):0.133(47.8℃),闪点(℃):71,引燃温度(℃):203,爆炸上限%(V/V):无资料,爆炸下限%(V/V):0.6,溶解性:不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丙酮、氯仿、四氯化碳。 主要用途:用于有机合成。用作溶剂和气相色谱对比样品。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可燃,为可疑致癌物,具刺激性。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
健康 危害 |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后对身体有害。对呼吸道粘膜有轻度刺激性,高浓度吸入有麻醉作用。对眼和皮肤有轻度刺激作用。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消防措施: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不宜用水。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表4.1-28 十 三 烷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十三烷 分子式:C13H28 相对分子质量:184.41 CAS No.:629-50-5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熔点(℃):-5.4,沸点(℃):235.43,相对密度(水=1):0.7560。饱和蒸气压(kPa):0.133(59.4℃),闪点(℃):79.44,溶解性:不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用作有机合成原料。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可燃,具刺激性。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 有引起燃烧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
健康 危害 |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后对身体有害,具刺激作用。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消防措施: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不宜用水。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表4.1-29 异 戊 烷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异戊烷 分子式:C5H12 相对分子质量:72.15 CAS No.:78-78-4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的易挥发液体,有令人愉快的芳香气味。熔点(℃):-159.4,沸点(℃):27.8,相对密度(水=1):0.62。饱和蒸气压(kPa):79.31(21.1℃),燃烧热(kJ/mol):3504.1,临界温度(℃):187.8,临界压力(MPa):3.33,闪点(℃):-56,引燃温度(℃):420,爆炸上限%(V/V):7.6,爆炸下限%(V/V):1.4,溶解性:不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用于有机合成,也作溶剂。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极度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强烈反应, 甚至引起燃烧。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
健康 危害 |
主要有麻醉及轻度刺激作用。可引起眼和呼吸道的刺激症状,重者有麻醉症状,甚至意识丧失。 慢性影响:眼和呼吸道的轻度刺激。皮肤长期接触可发生轻度皮炎。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消防措施: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表4.1-30 丁 烷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丁烷 分子式:C4H10 相对分子质量:58.12 CAS No.:106-97-8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气体,有轻微的不愉快气味。熔点(℃):-138.4,沸点(℃):-0.5,相对密度(水=1):0.58。饱和蒸气压(kPa):106.39/O℃,燃烧热(kJ/mol):2653,临界温度(℃):151.9,临界压力(MPa):3.79,闪点(℃):-60,引燃温度(℃):287,爆炸上限%(V/V):8.5,爆炸下限%(V/V):1.5,溶解性:易溶于水、醇、氯仿。 主要用途:用于有机合成和乙烯制造,仪器校正,也用作燃料等。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第2.1类 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着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
健康 危害 |
主要作用是麻醉和弱刺激。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嗜睡、恶心、酒醉状态,严重者可出现昏迷。慢性影响: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倦等症状。 |
急救 措施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及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术。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切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消防措施: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
储运 注意 事项 |
易燃压缩气体。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仓温不宜超过30℃。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气、压缩空气、氧化剂等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露天贮罐夏季要有降温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注意验瓶日期,先进仓的先发用。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
表4.1-31 乙 炔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乙炔 分子式:C2H2 相对分子质量:26.04 CAS No.:74-86-2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气体,工业品有使人不愉快的大蒜气味。熔点(℃):-81.8(119kPa),沸点(℃):-83.8,相对密度(水=1):0.62。饱和蒸气压(kPa):4053(16.8℃),燃烧热(kJ/mol):1298.4,临界温度(℃):35.2,临界压力(MPa):6.14,引燃温度(℃):305,爆炸上限%(V/V):80.0,爆炸下限%(V/V):2.1,溶解性:微溶于水、乙醇,溶于丙酮、氯仿、苯。 主要用途:是有机合成的重要原料之一。亦是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和塑料的单体,也用于氧炔焊割。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窒息性。极易燃烧爆炸。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能与铜、银、汞等的化合物生成爆炸性物质。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健康 危害 |
具有弱麻醉作用。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单纯窒息。 急性中毒:暴露于20%浓度时,出现明显缺氧症状;吸入高浓度,初期兴奋、多语、哭笑不安,后出现眩晕、头痛、恶心、呕吐、共济失调、嗜睡;严重者昏迷、紫绀、瞳孔对光反应消失、脉弱而不齐。当混有磷化氢、硫化氢时,毒性增大,应予以注意。 |
急救 措施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消防措施: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
储运 注意 事项 |
乙炔的包装法通常是溶解在溶剂及多孔物中, 装入钢瓶内。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表4.1-32 甲 基 叔 丁 基 醚(MTBE)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甲基叔丁基醚 分子式:C5H12O 相对分子质量:88.2 CAS No.:1634-04-4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 具有醚样气味。熔点(℃):-109(凝),沸点(℃):53~56,相对密度(水=1):0.76。饱和蒸气压(kPa):31.9(20℃),闪点(℃):-10,爆炸上限%(V/V):15.1,爆炸下限%(V/V):1.6,溶解性:不溶于水。 主要用途:用作汽油添加剂。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刺激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健康 危害 |
本品蒸气或雾对眼睛、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可引起化学性肺炎。对皮肤有刺激性。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消防措施: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表4.1-33 乙 腈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乙腈 分子式:C2H3N 相对分子质量:41.05 CAS No.:75-05-8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有刺激性气味。熔点(℃):-45.7,沸点(℃):81.1,相对密度(水=1):0.79。饱和蒸气压(kPa):13.33(27℃),燃烧热(kJ/mol):1264.0,临界温度(℃):274.7,临界压力(MPa):4.83,闪点(℃):2,引燃温度(℃):524,爆炸上限%(V/V):16.0,爆炸下限%(V/V):3.0,溶解性:与水混溶,溶于醇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用于制维生素B1等药物,及香料、脂肪酸萃取等。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燃烧时有发光火焰。与硫酸、发烟硫酸、氯磺酸、过氯酸盐等反应剧烈。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氰化氢。 |
健康 危害 |
乙腈急性中毒发病较氢氰酸慢,可有数小时潜伏期。主要症状为衰弱、无力、面色灰白、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胸闷、胸痛;严重者呼吸及循环系统紊乱,呼吸浅、慢而不规则,血压下降,脉搏细而慢,体温下降,阵发性抽搐,昏迷。可有尿频、蛋白尿等。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1:5000高锰酸钾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把泄漏物稀释成不燃物。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消防措施: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碱类、易(可)燃物、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表4.1-34 三 乙 基 铝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三乙基铝 分子式:C6H15Al 相对分子质量:114.17 CAS No.:97-93-8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具有强烈的霉烂气味。熔点(℃):-52.5,沸点(℃):194,相对密度(水=1):0.84。饱和蒸气压(kPa):0.53(83℃),燃烧热(kJ/mol):4867.8,闪点(℃):<-52,引燃温度(℃):<-52,溶解性:溶于苯。 主要用途:用于有机合成,也用作火箭燃料。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极度易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化学反应活性很高,接触空气会冒烟自燃。对微量的氧及水分反应极其灵敏,易引起燃烧爆炸。与酸、卤素、醇、胺类接触发生剧烈反应。遇水强烈分解, 放出易燃的烷烃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铝。 |
健康 危害 |
具有强烈刺激和腐蚀作用,主要损害呼吸道和眼结膜,高浓度吸入可引起肺水肿。吸入其烟雾可致烟雾热。皮肤接触可致灼伤,产生充血水肿和起水疱,疼痛剧烈。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消防措施:采用干粉、干砂灭火。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时必须用充有惰性气体或特定的容器包装。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25℃,相对湿度不超过75%。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醇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表4.1-35 氯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氯 分子式:Cl2 相对分子质量:70.91 CAS No.:7782-50-5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黄绿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熔点(℃):-101,沸点(℃):-34.5,相对密度(水=1):1.47。饱和蒸气压(kPa):506.62(10.3℃),临界温度(℃):144,临界压力(MPa):7.71,溶解性:易溶于水、碱液。 主要用途:用于漂白,制造氯化合物、盐酸、聚氯乙烯等。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助燃,高毒,具刺激性。本品不会燃烧, 但可助燃。一般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气中燃烧,一般易燃气体或蒸气也都能与氯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氯气能与许多化学品如乙炔、松节油、乙醚、氨、燃料气、烃类、氢气、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生成爆炸性物质。它几乎对金属和非金属都有腐蚀作用。 有害燃烧产物:氯化氢。 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
健康 危害 |
对眼、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性中毒:轻度者有流泪、咳嗽、咳少量痰、胸闷,出现气管炎和支气管炎的表现;中度中毒发生支气管肺炎或间质性肺水肿,病人除有上述症状的加重外,出现呼吸困难、轻度紫绀等;重者发生肺水肿、昏迷和休克,可出现气胸、纵隔气肿等并发症。吸入极高浓度的氯气,可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骤停或喉头痉挛而发生“电击样”死亡。皮肤接触液氯或高浓度氯,在暴露部位可有灼伤或急性皮炎。 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可引起职业性痤疮及牙齿酸蚀症。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米,大泄漏时隔离450米,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用管道将泄漏物导致还原剂(酸式硫酸钠或酸式碳酸钠)溶液。也可以将漏气钢瓶浸入石灰乳液中。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消防措施:本品不燃。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应与易(可)燃物、醇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
表4.1-36 苯 特 性 分 析
标识 |
化学品名称:苯 分子式:C6H6 相对分子质量:78.11 CAS No.:71-43-2 |
理化 特性 |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芳香味。熔点(℃):5.5,沸点(℃):80.1,相对密度(水=1):0.88。饱和蒸气压(kPa):13.33(26.1℃),燃烧热(kJ/mol):3264.4,临界温度(℃):289.5,临界压力(MPa):4.92,闪点(℃):-11,引燃温度(℃):560,爆炸上限%(V/V):8.0,爆炸下限%(V/V):1.2,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醇、醚、丙酮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用作溶剂及合成苯的衍生物、香料、染料、塑料、医药、炸药、橡胶等。 |
危险 特性 |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为致癌物。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易产生和聚集静电,有燃烧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
健康 危害 |
高浓度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接触苯对造血系统有损害,引起慢性中毒。 急性中毒:轻者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轻度兴奋、步态蹒跚等酒醉状态;严重者发生昏迷、抽搐、血压下降,以致呼吸和循环衰竭。 慢性中毒:主要表现有神经衰弱综合征;造血系统改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重者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少数病例在慢性中毒后可发生白血病( 以急性粒细胞性为多见 )。皮肤损害有脱脂、干燥、皲裂、皮炎。可致月经量增多与经期延长。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事故 处理 |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喷雾状水或泡沫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消防措施: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
储运 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表4.1-37 硫 酸 特 性 分 析
物质名称 硫酸 英文名称: sulfuric acid |
||||
理化特性 |
||||
危险化学品编号 |
81007 |
UN编号:1830 |
CAS.No.:7664-93-9 |
|
分子式 |
H2SO4 |
分子量 |
98.08 |
|
熔点(℃) |
10.5 |
沸点(℃) |
330.0 |
|
相对密度(水=1) |
1.83 |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 |
3.4 |
|
饱和蒸汽压(k Pa) |
0.13(145.8℃) |
燃烧热(kJ/mol) |
无意义 |
|
临界压力(MPa) |
无资料 |
临界温度(℃) |
无资料 |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无意义 |
|
爆炸上限%(V/V) |
无意义 |
爆炸下限%(V/V) |
无意义 |
|
溶解性 |
与水混溶。 |
|||
主要用途 |
用于生产化学肥料,在化工、医药、塑料、染料、石油提炼等工业也有广泛的应用。 |
|||
外观与性状 |
纯品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无臭。 |
|||
危险性及消防措施 |
||||
燃爆危险 |
本品助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
|||
危险特性 |
[危险特性] |
|||
有害分解产物 |
氧化硫。 |
|||
健康危害 |
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蒸气或雾可引起结膜炎、结膜水肿、角膜混浊,以致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重者发生呼吸困难和肺水肿;高浓度引起喉痉挛或声门水肿而窒息死亡。口服后引起消化道烧伤以致溃疡形成;严重者可能有胃穿孔、腹膜炎、肾损害、休克等。皮肤灼伤轻者出现红斑、重者形成溃疡,愈后癍痕收缩影响功能。溅入眼内可造成灼伤,甚至角膜穿孔、全眼炎以至失明。慢性影响:牙齿酸蚀症、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肺硬化。 |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灭火剂:干粉、二氧化碳、砂土。避免水流冲击物品,以免遇水会放出大量热量发生喷溅而灼伤皮肤。 |
|||
应急处理及急救措施 |
||||
禁配物 |
碱类、碱金属、水、强还原剂、易燃或可燃物。 |
|||
泄漏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食入 |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
健康危害数据 |
||||
急性毒性 |
[急性毒性] |
|||
职业接触限值 |
按按GBZ2.1-2007进行确定。 |
|||
工程控制 |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
呼吸防护系统 |
可能接触其烟雾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空气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氧气呼吸器。 |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
身体防护 |
穿橡胶耐酸碱服。 |
|||
手防护 |
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还原剂、碱类、碱金属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稀释或制备溶液时,应把酸加入水中,避免沸腾和飞溅。 |
||||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85%。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碱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
运输注意事项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钢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铁路非罐装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还原剂、碱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表4.1-38 盐 酸 特 性 分 析
物质名称 氯化氢 盐酸 英文名称: hydrogen chloride |
||||
理化特性 |
||||
危险化学品编号 |
22022 |
UN编号:1050 |
CAS.No.:7647-01-0 |
|
分子式 |
HCl |
分子量 |
36.46 |
|
熔点(℃) |
-114.2 |
沸点(℃) |
-85.0 |
|
相对密度(水=1) |
1.19 |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 |
1.27 |
|
饱和蒸汽压(k Pa) |
4225.6(20℃) |
燃烧热(kJ/mol) |
无意义 |
|
临界压力(MPa) |
8.26 |
临界温度(℃) |
51.4 |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无意义 |
|
爆炸上限%(V/V) |
无意义 |
爆炸下限%(V/V) |
无意义 |
|
溶解性 |
易溶于水。 |
|||
主要用途 |
制染料、香料、药物、各种氯化物及腐蚀抑制剂。 |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 |
|||
危险性及消防措施 |
||||
燃爆危险 |
本品不燃,具强刺激性。 |
|||
危险特性 |
|
|||
有害分解产物 |
|
|||
健康危害 |
本品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急性中毒:出现头痛、头昏、恶心、眼痛、咳嗽、痰中带血、声音嘶哑、呼吸困难、胸闷、胸痛等。重者发生肺炎、肺水肿、肺不张。眼角膜可见溃疡或混浊。皮肤直接接触可出现大量粟粒样红色小丘疹而呈潮红痛热。慢性影响:长期较高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胃肠功能障碍及牙齿酸蚀症。 |
|||
灭火方法 |
本品不燃。但与其它物品接触引起火灾时,消防人员须穿戴全身防护服,关闭火场中钢瓶的阀门,减弱火势,并用水喷淋保护去关闭阀门的人员。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
|||
应急处理及急救措施 |
||||
禁配物 |
碱类、活性金属粉末。 |
|||
泄漏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米,大泄漏时隔离300米,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氨水或其它稀碱液中和。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食入 |
|
|||
健康危害数据 |
||||
急性毒性 |
[急性毒性] |
|||
职业接触限值 |
按按GBZ2.1-2007进行确定。 |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
|||
呼吸防护系统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
|||
眼睛防护 |
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
身体防护 |
穿化学防护服。 |
|||
手防护 |
戴橡胶手套。 |
|||
其他防护 |
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
操作注意事项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化学防护服,戴橡胶手套。避免产生烟雾。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接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
表4.1-39 硝 酸 特 性 分 析
物质名称 硝酸 英文名称: nitric ac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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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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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编号 |
81002 |
UN编号:2031 |
CAS.No.:7697-37-2 |
|
分子式 |
HNO3 |
分子量 |
63.01 |
|
熔点(℃) |
-42(无水) |
沸点(℃) |
86(无水) |
|
相对密度(水=1) |
1.50(无水) |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 |
2.17 |
|
饱和蒸汽压(k Pa) |
4.4(20℃) |
燃烧热(kJ/mol) |
无意义 |
|
临界压力(MPa) |
无资料 |
临界温度(℃) |
无资料 |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无意义 |
|
爆炸上限%(V/V) |
无意义 |
爆炸下限%(V/V) |
无意义 |
|
溶解性 |
与水混溶。 |
|||
主要用途 |
用途极广。主要用于化肥、染料、国防、炸药、冶金、医药等工业。 |
|||
外观与性状 |
纯品为无色透明发烟液体,有酸味。 |
|||
危险性及消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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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爆危险 |
本品助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
|||
危险特性 |
[危险特性] |
|||
有害分解产物 |
|
|||
健康危害 |
其蒸气有刺激作用,引起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流泪、咽喉刺激感、呛咳,并伴有头痛、头晕、胸闷等。口服引起腹部剧痛,严重者可有胃穿孔、腹膜炎、喉痉挛、肾损害、休克以及窒息。皮肤接触引起灼伤。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可引起牙齿酸蚀症。 |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灭火剂:雾状水、二氧化碳、砂土。 |
|||
应急处理及急救措施 |
||||
禁配物 |
还原剂、碱类、醇类、碱金属、铜、胺类。 |
|||
泄漏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将地面洒上苏打灰,然后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把泄漏物稀释成不燃物。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食入 |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
健康危害数据 |
||||
急性毒性 |
[急性毒性] |
|||
职业接触限值 |
按按GBZ2.1-2007进行确定。 |
|||
工程控制 |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
呼吸防护系统 |
可能接触其烟雾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空气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氧气呼吸器。 |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
身体防护 |
穿橡胶耐酸碱服。 |
|||
手防护 |
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还原剂、碱类、醇类、碱金属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稀释或制备溶液时,应把酸加入水中,避免沸腾和飞溅。 |
||||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还原剂、碱类、醇类、碱金属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
运输注意事项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铝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还原剂、碱类、醇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表4.1-40 氢 氧 化 钠 特 性 分 析
物质名称 氢氧化钠 烧碱 英文名称: sodiun hydroxide Caustic soda |
||||
理化特性 |
||||
危险化学品编号 |
82001 |
UN编号:1823 |
CAS.No.:1310-73-2 |
|
分子式 |
NaOH |
分子量 |
40.01 |
|
熔点(℃) |
318.4 |
沸点(℃) |
1390 |
|
相对密度(水=1) |
2.12 |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 |
无资料 |
|
饱和蒸汽压(k Pa) |
0.13(739℃) |
燃烧热(kJ/mol) |
无意义 |
|
临界压力(MPa) |
无意义 |
临界温度(℃) |
无意义 |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无意义 |
|
爆炸上限%(V/V) |
无意义 |
爆炸下限%(V/V) |
无意义 |
|
溶解性 |
易溶于水、乙醇、甘油,不溶于丙酮。 |
|||
主要用途 |
用于肥皂工业、石油精炼、造纸、人造丝、染色、制革、医药、有机合成等。 |
|||
外观与性状 |
白色不透明固体,易潮解。 |
|||
危险性及消防措施 |
||||
燃爆危险 |
本品不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
|||
危险特性 |
[危险特性] |
|||
有害分解产物 |
可能产生有害的毒性烟雾。 |
|||
健康危害 |
本品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粉尘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皮肤和眼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粘膜糜烂、出血和休克。 |
|||
灭火方法 |
用水、砂土扑救,但须防止物品遇水产生飞溅,造成灼伤。 |
|||
应急处理及急救措施 |
||||
禁配物 |
强酸、易燃或可燃物、二氧化碳、过氧化物、水。 |
|||
泄漏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食入 |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
健康危害数据 |
||||
急性毒性 |
[急性毒性] |
|||
职业接触限值 |
按按GBZ2.1-2007进行确定。 |
|||
工程控制 |
密闭操作。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
呼吸防护系统 |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必要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
身体防护 |
穿橡胶耐酸碱服。 |
|||
手防护 |
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
|||
其他防护 |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远离易燃、可燃物。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稀释或制备溶液时,应把碱加入水中,避免沸腾和飞溅。 |
||||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内湿度最好不大于85%。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易(可)燃物、酸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
||||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钢桶包装的可用敞车运输。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表4.1-41 乙 醛 特 性 分 析
物质名称 乙醛 醋醛 英文名称: acetaldehyde acetic aldehyde |
||||
理化特性 |
||||
危险化学品编号 |
31022 |
UN编号:1089 |
CAS.No.:75-07-0 |
|
分子式 |
C2H4O |
分子量 |
44.05 |
|
熔点(℃) |
-123.5 |
沸点(℃) |
20.8 |
|
相对密度(水=1) |
0.78 |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 |
1.52 |
|
饱和蒸汽压(k Pa) |
98.64(20℃) |
燃烧热(kJ/mol) |
无资料 |
|
临界压力(MPa) |
无资料 |
临界温度(℃) |
188 |
|
闪点(℃) |
-39 |
引燃温度(℃) |
140 |
|
爆炸上限%(V/V) |
57.0 |
爆炸下限%(V/V) |
4.0 |
|
溶解性 |
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 |
|||
主要用途 |
用于制造醋酸、醋酐和合成树脂。 |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液体,有强烈的刺激臭味。 |
|||
危险性及消防措施 |
||||
燃爆危险 |
本品极度易燃,具刺激性,具致敏性。 |
|||
危险特性 |
[危险特性] |
|||
有害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健康危害 |
低浓度引起眼、鼻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及支气管炎。高浓度吸入尚有麻醉作用。表现有头痛、嗜睡、神志不清及支气管炎、肺水肿、腹泻、蛋白尿肝和心肌脂肪性变。可致死。误服出现胃肠道刺激症状、麻醉作用及心、肝、肾损害。对皮肤有致敏性。反复接触蒸气引起皮炎、结膜炎。慢性中毒:类似酒精中毒。表现有体重减轻、贫血、谵妄、视听幻觉、智力丧失和精神障碍。 |
|||
灭火方法 |
遇到大火,消防人员须在有防爆掩蔽处操作。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
|||
应急处理及急救措施 |
||||
禁配物 |
强酸、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强碱、卤素、氧。 |
|||
泄漏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把泄漏物稀释成不燃物。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
健康危害数据 |
||||
急性毒性 |
[急性毒性] |
|||
职业接触限值 |
按按GBZ2.1-2007进行确定。 |
|||
工程控制 |
密闭操作,全面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
呼吸防护系统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
|||
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
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 |
|||
手防护 |
戴橡胶手套。 |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25℃。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
运输注意事项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耐压液化气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 |
表4.1-42 二 苯 胺 特 性 分 析
物质名称 二苯胺 英文名称: diphenylamine N-phenylaniline |
||||
理化特性 |
||||
危险化学品编号 |
无资料 |
UN编号:无资料 |
CAS.No.:122-39-4 |
|
分子式 |
C12H11N |
分子量 |
169.22 |
|
熔点(℃) |
52.85 |
沸点(℃) |
302 |
|
相对密度(水=1) |
1.16 |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 |
无资料 |
|
饱和蒸汽压(k Pa) |
无资料 |
燃烧热(kJ/mol) |
无资料 |
|
临界压力(MPa) |
无资料 |
临界温度(℃) |
无资料 |
|
闪点(℃) |
153 |
引燃温度(℃) |
630 |
|
爆炸上限%(V/V)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V/V) |
无资料 |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溶于二硫化碳、苯、乙醇、乙醚等。 |
|||
主要用途 |
用于染料、抗氧剂、药品、炸药和农药的合成。 |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至灰色结晶体。 |
|||
危险性及消防措施 |
||||
燃爆危险 |
本品可燃,具刺激性。 |
|||
危险特性 |
[危险特性] |
|||
有害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
|||
健康危害 |
未见职业中毒的报道。本品制造过程中可含有4-氨基联苯, 应注意后者的致癌性。 |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外,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
应急处理及急救措施 |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酸。 |
|||
泄漏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转移至安全场所。若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
吸入 |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就医。 |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
健康危害数据 |
||||
急性毒性 |
[急性毒性] |
|||
职业接触限值 |
按按GBZ2.1-2007进行确定。 |
|||
工程控制 |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
|||
呼吸防护系统 |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
身体防护 |
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 |
|||
手防护 |
戴橡胶手套。 |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前后不饮酒,用温水洗澡。 |
|||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
||||
运输注意事项 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 |
4.2重大环境风险源
据统计,准格尔旗境内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共226家,其中生产企业21家(气体生产企业3家,化工产品生产企业16家,金属镁生产企业1家,电石生产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205家(其中加油站146家、加气站5家,无储存经营54家)。准格尔旗危险化学品涉及到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多个环节20多个品种。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使用的原料、中间体和产品中多数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准格尔旗境内各企业原辅材料、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的中间产品等,各企业在生产、使用、处置等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见下表4.2-1。
表 4.2-1 准格尔旗企业主要危险化学品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危险源名称 |
危险化学品及储量 |
性质 |
备注 |
所在园区 |
|
品名 |
储量(t) |
||||||
1 |
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 |
精馏装置 |
三氯氢硅 |
不储存 |
易燃 |
中间产物 |
大路煤化工基地 |
二氯二氢硅 |
不储存 |
易燃 |
|||||
2 |
240#罐区 |
三氯氢硅 |
1435.05 |
易燃 |
|||
3 |
250#罐区 |
三氯氢硅 |
2687.00 |
易燃 |
|||
4 |
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液氨球罐区单元 |
氨 |
1100 |
易燃有毒 |
中间产物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
5 |
稀硝酸装置单元 |
氨 |
2 |
易燃有毒 |
|||
氮氧化物 |
1.5 |
有毒 |
|||||
6 |
硝铵仓库一单元 |
硝酸铵 |
1140 |
|
产品 |
||
7 |
硝铵仓库二单元 |
硝酸铵 |
1140 |
|
|||
8 |
氨合成压缩单元 |
氢气 |
0.001 |
易燃 |
/ |
||
一氧化碳 |
0.2 |
易燃有毒 |
/ |
||||
氨 |
20.00 |
易燃有毒 |
/ |
||||
9 |
氨合成装置单元 |
氢气 |
0.20 |
易燃 |
/ |
||
甲醇 |
10.00 |
易燃有毒 |
/ |
||||
氨 |
40.00 |
易燃有毒 |
/ |
||||
10 |
甲醇合成装置单元 |
氢气 |
1.20 |
易燃 |
/ |
||
一氧化碳 |
4.25 |
易燃有毒 |
/ |
||||
甲醇 |
568.00 |
易燃有毒 |
/ |
||||
11 |
硝铵装置单元 |
氨 |
4.00 |
易燃有毒 |
产品 |
||
硝酸铵 |
120.00 |
|
|||||
12 |
甲醇罐区单元 |
甲醇 |
2401.00 |
易燃有毒 |
产品 |
||
13 |
内蒙古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低温甲醇洗及冷冻装置单元 |
甲醇 |
720.75 |
易燃有毒 |
辅料 |
大路煤化工基地 |
丙烯 |
56.23 |
易燃 |
|||||
煤气 |
10.72 |
易燃有毒 |
中间产物 |
||||
硫化氢 |
0.026 |
易燃有毒 |
|||||
14 |
成品罐区单元 |
甲醇 |
65709 |
易燃有毒 |
产品 |
||
15 |
中间罐区单元 |
甲醇 |
4435.25 |
易燃有毒 |
辅料 |
||
杂醇油 |
169.1 |
易燃 |
中间产物 |
||||
16 |
辅助罐区单元 |
丙烯 |
57.63 |
易燃 |
辅料 |
||
石油液化气 |
31.32 |
易燃 |
|||||
17 |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
柴油储罐区 |
柴油 |
7531 |
易燃 |
产品 |
薛家湾镇(未在园区) |
18 |
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
净化装置低温甲醇洗液氮洗单元 |
(一氧化碳) |
0.009 |
易燃有毒 |
中间产物 |
大路煤化工基地 |
甲醇 |
421.27 |
易燃有毒 |
|||||
硫化氢 |
0.07815 |
易燃有毒 |
|||||
氨 |
5.404 |
有毒 |
|||||
19 |
氨合成装置单元 |
氢气 |
0.156 |
易燃 |
|||
氨 |
10.506 |
有毒 |
|||||
20 |
氨冷冻装置单元 |
氨 |
26.3 |
有毒 |
|||
21 |
尿素装置单元 |
氨 |
48.99 |
有毒 |
|||
22 |
液氨储罐区单元 |
氨 |
5865 |
有毒 |
产品 |
||
23 |
甲醇储罐区单元 |
甲醇 |
583.02 |
易燃有毒 |
原辅料 |
||
24 |
鄂尔多斯市西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成品罐区 |
甲醇 |
31600.00 |
易燃有毒 |
产品 |
大路煤化工基地 |
25 |
冰机工段 |
液氨(储罐) |
9.60 |
易燃有毒 |
原辅料 |
||
液氨(闪蒸槽) |
22.96 |
易燃有毒 |
|||||
26 |
液氨罐区 |
液氨 |
51.20 |
易燃有毒 |
|||
27 |
脱硫脱碳 |
甲醇 |
414.72 |
易燃有毒 |
/ |
||
28 |
中间罐区 |
污甲醇罐 |
142.2 |
易燃有毒 |
产品 |
||
异丁基油罐 |
175.60 |
易燃有毒 |
|||||
粗甲醇 |
3160.00 |
易燃有毒 |
|||||
轻柴油罐 |
168.00 |
易燃 |
|||||
精甲醇 |
790.00 |
易燃有毒 |
|||||
29 |
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电石一车间单元 |
电石 |
1500.00 |
易燃 |
产品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
30 |
电石二车间单元 |
电石 |
1500.00 |
易燃 |
|||
31 |
电石三车间单元 |
电石 |
1500 |
易燃 |
|||
32 |
内蒙古兴洋科技有限公司 |
硅烷生产装置 |
硅烷 |
0.225 |
易燃 |
产品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
三氯氢硅 |
78.759 |
易燃 |
原辅料 |
||||
二氯二氢硅 |
54.684 |
易燃有毒 |
|||||
氢气 |
0.066 |
易燃 |
|||||
33 |
罐组一 |
硅烷 |
56.88 |
易燃 |
产品 |
||
二氯二氢硅 |
32.94 |
易燃有毒 |
原辅料 |
||||
34 |
罐组二 |
三氯氢硅 |
251.1 |
易燃 |
原辅料 |
||
35 |
硅烷灌装站 |
硅烷 |
19 |
易燃 |
产品 |
||
36 |
内蒙古易高煤化科技有限公司 |
甲醇储罐区 |
甲醇 |
25280 |
易燃有毒 |
产品 |
大路煤化工基地 |
37 |
乙二醇助剂单元 |
氮氧化物 |
44.4 |
有毒 |
原辅料 |
||
38 |
乙二醇合成装置单元 |
NO |
0.15 |
有毒 |
中间产物 |
||
CO |
0.2 |
易燃有毒 |
|||||
甲醇 |
0.7 |
易燃有毒 |
|||||
亚硝酸甲酯 |
82.8 |
易燃有毒 |
|||||
氢气 |
11.14 |
易燃 |
|||||
碳酸二甲酯 |
0.023 |
易燃 |
|||||
39 |
气源站空分装置单元 |
液氧 |
1160.7 |
助燃 |
中间产物 |
||
40 |
甲醇中间罐区单元 |
甲醇 |
1346.2 |
易燃有毒 |
|||
41 |
LPG储罐区单元 |
LPG |
100.8 |
易燃有毒 |
原辅料 |
||
42 |
乙二醇储罐区 |
乙醇溶液 |
1847 |
易燃 |
产品 |
||
碳酸二甲酯储罐 |
1138 |
易燃 |
|||||
43 |
乙二醇中间罐区 |
甲醇 |
94.8 |
易燃有毒 |
中间产物 |
||
乙醇 |
4.4 |
易燃有毒 |
|||||
碳酸二甲酯 |
61 |
易燃有毒 |
|||||
硝酸 |
355 |
易燃有毒 |
|||||
44 |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
液化气球罐区单元 |
液化石油气 |
2160 |
易燃 |
产品 |
大路煤化工基地 |
45 |
净化装置单元 |
一氧化碳 |
8.52 |
有毒 |
原辅料 |
||
氢气 |
0.87 |
易燃 |
|||||
甲醇 |
790 |
易燃 |
|||||
氨 |
83.6 |
易燃有毒 |
|||||
硫化氢 |
0.12 |
有毒 |
|||||
46 |
油品加工装置单元 |
氢气 |
0.25 |
易燃 |
中间产物 |
||
液化石油气 |
8.89 |
易燃 |
|||||
甲烷 |
5 |
易燃 |
|||||
混烃 |
94.93 |
易燃 |
|||||
稳定轻烃 |
592.04 |
易燃 |
|||||
轻质馏分油 |
486.14 |
易燃 |
|||||
重质馏分油 |
846.85 |
易燃 |
|||||
液体石蜡 |
646 |
易燃 |
|||||
47 |
调和罐区单元 |
轻质馏分油 |
528.15 |
易燃 |
中间产物 |
||
柴油 |
3179.25 |
易燃 |
|||||
轻质馏分油 |
341.70 |
易燃 |
|||||
重质污油 |
317.90 |
易燃 |
|||||
48 |
化学品罐区单元 |
重质液蜡 |
928.1 |
易燃 |
产品 |
||
十二烷 |
1347.6 |
易燃 |
|||||
十三烷 |
453.6 |
易燃 |
|||||
轻蜡1号 |
864 |
易燃 |
|||||
49 |
液体石蜡罐区单元 |
液体石蜡 |
5814.00 |
易燃 |
产品 |
||
50 |
稳定轻烃罐区单元 |
稳定轻烃 |
4630.80 |
易燃 |
产品 |
||
51 |
中科合成油内蒙古有限公司 |
液氨储罐单元 |
液氨 |
100 |
易燃有毒 |
原辅料 |
大路煤化工基地 |
52 |
鄂尔多斯市神华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
柴油储罐区 |
柴油 |
3000 |
易燃 |
/ |
薛家湾镇(未在园区) |
53 |
准格尔旗鼎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
500立方液氧储罐 |
液氧 |
310.62 |
助燃 |
产品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
54 |
内蒙古久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甲醇成品罐区单元 |
甲醇 |
7172 |
易燃 |
产品 |
大路煤化工基地 |
55 |
甲醇中间罐区单元 |
甲醇 |
2455 |
易燃 |
产品 |
||
醇基燃料 |
57 |
易燃 |
/ |
||||
56 |
丙烯/液化气罐区单元 |
丙烯 |
40 |
易燃 |
原辅料 |
||
液化石油气 |
20 |
易燃 |
|||||
57 |
净化装置单元 |
煤气 |
14.22 |
易燃有毒 |
原辅料 |
||
硫化氢 |
0.062 |
易燃有毒 |
|||||
丙烯 |
30 |
易燃 |
|||||
甲醇 |
500 |
易燃 |
|||||
58 |
液氧罐区单元 |
液氧 |
70 |
助燃 |
产品 |
||
59 |
久泰能源(准格尔)有限公司 |
原料甲醇罐区 |
甲醇 |
63200 |
易燃 |
原料 |
大路煤化工基地 |
60 |
乙烯球罐区 |
乙烯 |
7320 |
易燃 |
中间产品 |
||
61 |
丙烯球罐区 |
丙烯 |
9000 |
易燃 |
|||
62 |
综合罐区一 |
丁二烯 |
7440 |
易燃 |
|||
C4 |
5193 |
||||||
C5 |
3840 |
||||||
丙烷 |
1740 |
副产品 |
|||||
63 |
综合罐区二 |
1-丁烯 |
1731 |
易燃 |
|||
异戊烷 |
620 |
||||||
丁烷 |
600 |
||||||
C4 |
577 |
中间产品 |
|||||
64 |
综合罐区三 |
甲醇 |
1968.6 |
易燃 |
副产品 |
||
吸收油 |
1644.7 |
||||||
1-己烯 |
834.82 |
||||||
甲基叔丁基醚(MTBE) |
922.04 |
||||||
乙腈 |
916.4 |
||||||
65 |
危险化学品库 |
三乙基铝 |
3.6 |
易燃 |
原辅料 |
||
三正己基铝 |
2.4 |
||||||
二氯化乙基铝 |
2 |
||||||
66 |
MTO生产装置 |
甲醇 |
330 |
易燃 |
|||
乙烯 |
13.93 |
中间产品 |
|||||
丙烯 |
98.63 |
||||||
甲烷 |
0.4 |
||||||
67 |
久泰能源(准格尔)有限公司 |
聚乙烯生产装置 |
乙烯 |
27 |
易燃 |
|
|
1-丁烯 |
1.2 |
副产品 |
|||||
1-己烯 |
1.3 |
||||||
异戊烷 |
0.16 |
中间产物 |
|||||
三乙基铝 |
2.4 |
原料 |
|||||
三正己基铝 |
1.2 |
||||||
二氯化乙基铝 |
1 |
||||||
一氧化碳 |
0.05 |
中间产物 |
|||||
氢气 |
0.01 |
||||||
68 |
|
聚丙烯生产装置 |
丙烯 |
29 |
易燃 |
中间产品 |
|
1-丁烯 |
1.2 |
副产品 |
|||||
1-己烯 |
1.3 |
||||||
异戊烷 |
0.14 |
||||||
三乙基铝 |
2.4 |
中间产品 |
|||||
一氧化碳 |
0.05 |
||||||
氢气 |
0.01 |
||||||
69 |
C4装置 |
C4 |
8.2 |
易燃 |
中间产品 |
||
MTBE |
1.25 |
副产品 |
|||||
甲醇 |
7.84 |
||||||
丁烯-1 |
18.31 |
||||||
1,3丁二烯 |
14.15 |
中间产品 |
|||||
正丁烷 |
0.738 |
副产品 |
|||||
乙腈 |
5.14 |
||||||
乙烷 |
0.0348 |
||||||
70 |
内蒙古永江佳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液氯仓库 |
液氯 |
224 |
有毒 |
原料 |
大路煤化工基地 |
71 |
气化车间 |
氯气 |
22 |
有毒 |
4.3典型企业突发环境事件
4.3.1煤炭开采企业主要环境突发事故及风险
4.3.1.1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环境风险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东部,东临黄河,北邻黑岱沟露天煤矿。矿区面积67平方公里,原煤储量17.3亿吨,采用露天开采工艺,设计年生产能力3500万吨,服务年限49年,是世界单坑产能最大的露天煤矿之一。
根据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生产特点,该露天煤矿不使用危险化学品。风险识别范围界定在采坑区、排土场。主要环境风险为采坑区煤层长时间高温、遇明火可能会导致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大气污染。外排土场滑坡事故会掩埋坡上和坡下农田,建筑物和道路,损害人民的生命财产,生产活动以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大气、土壤、植被、水源等污染。一旦因煤层自燃造成大气污染物长时间持续高浓度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可随空气扩散,可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物事件。
煤矿发生火灾时产生的消防废水和受污染雨水可能通过雨水管网流入龙王沟中,雨水、消防废水外溢将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4.3.1.2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风险
不连沟煤矿井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东部,行政隶属准格尔旗大路镇,隔黄河北与托可托县为邻,东与清水河县相望。地理坐标:东经111°16′00″~111°20′00″,北纬39°55′45″~40°00′00″。不连沟煤矿矿井工业场地选择在井田东北角,S103省道西北侧,煤层露头以外的山地上。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0.0 Mt/a,配套建设10.0 Mt/a选煤厂。采用斜、立井混合开拓方式,长壁式采煤法为主,短壁式旺格维利采煤法为辅,放顶煤综采开采。原煤经过筛选后由铁路和公路外运往周边电厂。
项目作为一个煤炭资源采掘的建设项目,其开发强度大,影响延续时间长,且生产系统涉及地下和地上两部分,特别是地下开采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较多,各种风险事故多发于井下,严重时也会波及到地面。
根据煤炭生产特点,结合本矿井实际,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污废水事故排放环境风险、煤尘爆炸风险、地质灾害环境风险、透水事故环境风险、土地复垦中矸石自燃、燃气锅炉天然气逸散、燃煤锅炉爆炸等。煤矿开采可能出现地表裂缝和塌陷情况,塌陷和裂缝对环境存在影响。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废电池、废油桶等。
4.3.1.3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青春塔煤矿及选煤厂环境风险
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魏家峁镇青春塔煤矿工业广场,主要从事煤矿生产、煤炭洗选、加工、煤炭开采、发电、铁路、公路建设、交通、矿产开发的投资;煤矿工程建设、铁路运输、煤炭运输销售、站台装卸。
该项目在生产运行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事故是瓦斯爆炸、煤尘爆炸、油品以及生产废水泄漏。
瓦斯在空气中爆炸浓度一般为 5~16%,当空气中含有其他可燃气体和煤尘时,其爆炸下限随之降低。当矿井瓦斯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就能燃烧或爆炸,生成大量一氧化碳,随之产生瓦斯煤尘联合爆炸和井下火灾,严重影响或威胁矿井生产安全,一旦形成危害事故,会给职工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同时爆炸产生的烟气造成环境污染。
矿井煤尘是煤矿井下在采煤,煤巷和半煤岩巷道的掘进作业以及煤炭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细小颗粒。大多数煤尘在一定条件下都能引燃,并能产生猛烈爆炸破坏。如果发生煤尘的爆炸或火灾,会对周边地区的大气造成污染。
火工库贮藏的炸药为乳化炸药,在储存中发生爆炸产生的后果将对爆炸点周围地面建筑、人员造成危害,并污染大气。
青春塔煤矿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矿井水、煤泥废水、排矸场淋溶水及生活污水,而在这些废水中矿井水和矸石淋溶水对环境的危害较大。
4.3.2.1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风险
神华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15日,是国华电力公司第一个自主建设的发电企业,现装机容量为4×330MW,是内蒙古自治区首个获得国优工程称号的发电企业。
国华准格尔电厂四台机组利用原煤燃烧产生过热蒸汽,驱动汽轮机发电。煤粉喷入锅炉炉膛内燃烧,热能在锅炉中加热给水,使其成为高参数的过热蒸汽,蒸汽被送往汽轮机膨胀做功,将热能转化为电能,电能在电厂的升压站升压后送入电网。锅炉烟气经脱硝、静电除尘、脱硫后排入大气,膨胀做功完毕的乏汽在凝气设备中被冷凝成凝结水(水冷机组),经过加热除氧后再送入锅炉,重复上述循环。冬季一部分蒸汽抽出供准能公司和热力公司供热。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公司生产工艺过程中涉及硫酸、盐酸、液碱、废油等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将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或生态破坏。项目区燃油泵房、燃油罐区,制氢站、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燃用煤气、高压电气设备、主变、高厂变、启备变、蓄电池室有易燃气体和液体,具有爆炸危险的物质,因此,在一定外界因素条件作用下,以上物质均有可能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4.3.2.2内蒙古华厦朱家坪电力有限公司环境风险
内蒙古华厦朱家坪电力有限公司坐落于煤炭资源丰富、交通环境便利的准格尔旗魏家峁,电厂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直接空冷凝汽机组。电厂所用燃煤为准格尔魏家峁矿区青春塔煤矿及选煤厂生产的洗中煤、洗末煤及煤泥,通过管带机直接运至厂内锅炉。
项目存在的风险物品主要有:盐酸、氢氧化钠、柴油。项目区燃油泵房、燃油罐区,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燃用煤气、高压电气设备、主变、高厂变、启备变、蓄电池室有易燃气体和液体,具有爆炸危险的物质,因此,在一定外界因素条件作用下,以上物质均有可能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4.3.2.3内蒙古准格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风险
内蒙古准格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集中供热2×12MW抽凝机组工程位于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银泽区。机组总装机容量为2×1.2万千瓦,建设规模为安装两台1.2万千瓦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三台75吨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发电量1.8亿度,年循环供热180万平方米。
工程的原煤、煤矸石及石灰石由汽车运至厂区,原煤、煤矸石堆放于厂区煤场,石灰石存于厂区的石灰石库。
石灰石由人工放入下料斗经封闭式皮带走廊送入提升机,经破碎机破碎后再经皮带走廊输送至1#、2#栈桥与原煤、煤矸石一起再由封闭式输送带送往锅炉燃烧。
锅炉产生的蒸汽送往汽轮机做功,通过配电装置送电,汽轮机带动发电机发电并供热。
产生的除尘灰采用压缩空气作动力经管道直接输送至灰罐,进入罐库的灰部分用于制砖,部分运至灰场贮存。炉渣运至厂区配套灰场填埋。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原煤、煤矸石发生自燃和火灾风险,锅炉爆炸风险。
4.3.3.1久泰能源(准格尔)公司 180 万吨/年甲醇深加工项目环境风险
久泰能源(准格尔)公司 180 万吨/年甲醇深加工项目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煤化工工业园区,厂区东面与一期100万吨甲醇生产区相邻,南面为即将新建的铁路,西面为中科合成油有限公司,北面为大路新区大型车辆停车场,该项目占地1045亩,总投资82.8亿元。
本项目包括60万吨/年MTO装置、25万吨/年聚乙烯装置、3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0.6万吨/年MTBE/(2.5万吨/年)丁烯-1装置、氧化脱氢装置、8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8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主要生产装置设计生产时间为8000h/a。最终产品是聚乙烯25万吨/年、聚丙烯35万吨/年、MTBE 0.6万吨/年、丁二烯6万吨/年、丁烯-1产品2.5 万吨/年、顺丁橡胶8万吨/年、丙烷1.2万吨/年、丁烷0.25万吨/年、C4残液0.5万吨/年、C5以上6.8万吨/年等。甲醇制烯烃装置MTO单元采用美国UOP工艺、烯烃分离单元采用美国KBR工艺、聚乙烯装置采用美国Univaion公司的Unipol工艺、聚丙烯采用Grace公司的Unipol工艺,碳四综合利用3套装置及顺丁橡胶装置采用国产化技术。公司所有生产装置按同开同停考虑,设计操作弹性为70%~110%。
厂区地处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化工园区纬一路和世纪大道交汇处。东经110°05’—111°27’,北纬39°16’—40°20’。南边为纬四路和无人区,东距西北能源公司约1.5公里,北距大路新区管委会3.5公里,东北距大路消防特勤站约1.5公里,西距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约1公里,东南方向约3公里为内蒙古东华能源公司。东北部距自治区首府80公里,南距旗政府所在地—薛家湾20公里。
在生产过程中,原料、中间体、产品以及废弃物中,涉及到的物质大都具有相应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同时既存在着高温、高压操作,也有低温操作,在工艺过程中对物料流量、流速、原料配比等工艺参数要求也十分严格,一旦操作不当,极易造成火灾、爆炸以及泄漏事故。
4.3.3.2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风险
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年生产能力为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副产3400吨硫磺。该项目采用西北化工研究院多元料浆煤气化、卡萨利氨合成和斯纳姆尿素合成技术,以煤炭为原料生产尿素。配套建设4万Nm3/h的空分、2台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2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循环水站、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装置、成品仓库等公用和辅助工程。
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项目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煤化工基地内,新区位于准格尔旗北部大路乡东孔兑镇境内,东北部距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约84公里,项目厂址西南距薛家湾镇约22公里,厂址东北侧距离黄河直线距离约7公里。厂区东、西、北侧外围均由园区公路环绕,其中项目北侧为空地,东侧相邻为易高煤化科技有限公司煤制甲醇项目,南侧为天润化肥二期项目预留空地,西南为伊东集团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项目,西侧为西北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项目。卫生防护距离700米范围内无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液氨罐区构成了重大危险源,液氨泄漏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危害最严重、危害氛围最广。由于设备损坏或操作失误引起物料从储罐泄漏,大量释放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可能会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准格尔旗煤炭资源丰富,目前共有各类煤炭开采企业130家,企业开采的煤炭主要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运。煤炭在运输过程中存在遗撒现象,遗撒到地面的煤炭主要为细小的煤粒及煤粉,对周边环境空气及土壤造成污染。煤炭在运输过程中存在发生火灾的事故隐患,如发生火灾将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灭火产生的消防废水将对周边土壤、地下水或地表水造成污染。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酸液、碱液、油品及其他危险化学品主要通过公路运输,如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将对周边土壤、地下水或地表水造成污染。如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为气态或易挥发液体,将造成环境空气污染和下风向人群中毒事故。如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为易燃物质,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4.3.5天然气管网及加气站主要环境突发事故及风险
准格尔旗目前共有2家天然气公司。其中准格尔旗国资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是一家以供热供气为主的生产服务型国资企业,注册资金620795894元。公司主营准格尔旗城镇及基层供热业务,开发、建设和生产运营薛家湾市政区、大路新区天然气。
2018年腊月实现了第一户居民用户的通气目标。至目前,薛家湾市政区及大路新区天然气事业正步入快速发展道路。截至目前,薛家湾市政区燃气管线进入居民庭院小区覆盖居民用户20000多户(涉及40多个居民住宅小区),燃气管道已安装到厨房10000多户,居民通气6000多户,非居民用户5户。燃气高压、次高压、中压管道已铺设完成90公里,通气51公里。燃气项目共投入约1.9亿元。已建成大路天然气门站一座,年供气能力达5亿标方。
准格尔旗普惠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二〇〇九年七月,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公园东街北、过境路西交汇处50米,占地面积19169平米,属于公共服务性质的市政民营企业,主营城市居民、商业燃气;现有员工25人,设董事长、总经理各1人,下设5个职能部门;截至2020年12月已投资约6300万元。
现已建成集卸气、储气、过滤、计量、调压、加臭、办公区于一体的合建站,占地8345平米,其中卸气区、工艺区占地634.6平米,加气区250平米,办公区275平米。年供气能力3942万立方。
公司已铺设中压管道约21公里,庭院管道约17.5公里,具备通气户数约5000户,已通气居民730户,商业用户35户。
天然气的主要成分为甲烷(CH4),占96.226%(V/V),还有少量的乙烷(C2H6)、丙烷(C3H8)、氮气(N2)、二氧化碳(CO2)及微量硫化氢(H2S)等。
天然气具有以下特性:
(1)易燃性
天然气在空气中积聚一定数量,遇点火源即燃烧。燃烧产物主要为二氧化碳(CO2)和水。
(2)易爆性
天然气泄漏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爆炸极限范围5.3%~15%(V)内遇热源或明火发生爆炸(化学性爆炸)。在天然气输送过程若遇高热、管道内部压力增大,超过其允许强度时,则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物理爆炸)。
(3)易扩散性
天然气相对密度0.699 kg/m3(空气=1),比空气轻,泄漏后不易滞留在低洼处,有较好的扩散性。
(4)毒性
1.烃类物质
天然气是烷烃为主的混合气体,主要成分为甲烷,是无色、无臭气体,属低度毒性物质,长期接触天然气可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
2.硫化氢(H2S)
天然气中的硫化氢为中等毒性物质,具有臭鸡蛋味。主要经呼吸道吸收而引起全身中毒,是一种化学性窒息性气体。
天然气管网及加气站主要环境风险为天然气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火灾事故将导致周边环境空气污染,灭火产生的消防废水将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或地表水造成污染。爆炸事故将导致人身伤亡和生态破坏。
4.3.6污水管网及污水厂主要环境突发事故及风险
污水管网主要位于地下,分布广泛,容易发生泄漏事故,且发生泄漏后有一定隐蔽性,难于及时发现。由于污水中含有较多污染物。污水管网发生泄漏后将对周边土壤、地下水或地表水造成污染。
污水处理厂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企业,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使用盐酸、氯酸钠、二氧化氯等危险化学品,存在危险化学品泄漏风险。污水厂污泥在处置过程中也存在环境污染风险。
4.3.7工业园区主要环境突发事故及风险
4.3.7.1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企业生产装置区环境风险
在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内的煤化工、电力、冶金等项目的生产过程中,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大的物料主要有天然气(甲烷)、氯乙烯、氢、乙炔、硫化氢、煤气(CO、H2、CH4 等的混合物)、苯、甲苯、甲醇、电石等。
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规划的化工产业链中存在大量的危险工艺和危险物质。其中煤化工项目有煤气化、煤焦化、煤气净化、加氢、精馏等工序,在生产过程中若出现设备故障、操作失误时,都有可能发生物料泄漏、燃烧、爆炸、中毒事故,危害人身安全,污染环境;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大的物料有天然气(甲烷)、氯乙烯、氢、乙炔、硫化氢、煤气(CO、H2、CH4等的混合物)、苯、甲苯、甲醇、电石等;毒性较大的物质有苯、甲苯、二甲苯、氯、煤气、一氧化碳、H2S、苯并芘等。因此,这些项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隐患和环境风险,在生产、储运、三废处理处置等过程中,设备故障、操作失误、设计错误、管理不善、伴生事故等都会导致重大环境风险事故。具体分析见表 4.3-1。
表4.3-1 大路煤化工基地生产过程的环境风险分析
序 号 |
危险有害因素类别 |
危险有害因素来源 |
1 |
易燃易爆危害因素 |
工业区各生产装置涉及的许多物质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如天然气(甲烷)、氯乙烯、氢、乙炔、硫化氢、焦炉煤气、苯、甲苯、甲醇等,其气体或蒸汽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或高热极易引起火灾爆炸。储存这些危险性物质的容器,若遇高热,内压力会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2 |
有毒有害因素 |
工业区各生产装置存在大量有毒和腐蚀性物质,如苯、甲苯、甲醇、煤气、CO、氯、H2、催化剂、硫酸、氨、烧碱等。在操作条件下,它们多以气体、液体或固体状态存在,这类物质因设备缺陷或操作失误而引起的泄漏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同时也会造成恶性中毒等事故。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一旦泄漏到环境中,将对环境产生危害。废催化剂中含的重金属会在植物中累积影响植物的生长,若进入食物链,则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
3 |
静电危害因素 |
静电多产生于物料的挤压、切割、搅拌、喷溅、流动和过滤等生产过程中以及行走、穿脱工服等生活过程中,其危害大体有电击、影响产品质量和引起火灾爆炸等。 |
4 |
高温危害因素 |
工业区各生产装置生产工序多,并且各工序之间有物料联系,从而构成较为复杂的生产流程;从各生产装置的工艺条件看,具有高温、高压操作,操作条件苛刻且各工序差别较大,因而生产过程要求公用工程要配套合理、仪表监测及时可靠、操作认真合理,否则易导致事故,造成人体伤害、设备损坏,甚至引起非正常停工,造成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 |
5 |
机械伤害因素 |
工业区各装置生产设备众多,且存在大量的运转设备。从各生产项目的调查情况看,需使用压缩机、鼓风机及大量的电机和泵等各类转动机械设备,这类设备的不正常运转会造成生产事故或触电、机械伤害等人身伤害。因而生产过程要求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要合理配套、自动及联锁系统要安全可靠、操作要认真负责,否则易造成事故,造成人体伤害、设备损坏甚至影响正常生产。另外,大量转动机械的使用,会产生很强的噪音,造成噪声污染。 |
6 |
运输因素 |
由于交通事故、运输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原因会造成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泄漏,继而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并造成环境污染。 |
7 |
三废处理设施故 障因素 |
三废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处理不及时也会导致环境风险事故;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不当也会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 |
8 |
其它伴生事故因素 |
安全及环境事故的救援、处理不当会伴生环境污染事故。 |
4.3.7.2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主要环境风险
(1)合成氨、尿素、联碱项目甲醇储罐连接管道锈蚀断裂泄漏风险;
(2)合成氨、尿素、联碱项目液氨储罐连接管道泄漏风险;
(3)煤制天然气项目甲醇泄漏风险;
(4)煤制天然气项目硫回收装置泄漏风险;
(5)煤制天然气项目液氨球罐泄漏风险;
(6)煤制天然气项目碎煤气化炉出口粗煤气管线泄漏风险;
(7)甲醇泄漏引起的火灾事故;
(8)LNG储罐区泄漏引起的火灾事故;
(9)排水管道内污水污染配水管道内自来水的风险;
(10)规划建设占用大面积的牧草地,增加水土流失量,降低区域周边生态系统的质量。
4.3.7.3工业园区各企业贮罐区的环境风险
工业园区企业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较多,其储存设施主要为贮罐、储槽等。
各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危险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易挥发扩散:如液氯易挥发扩散,稍有泄漏就会在空气中迅速挥发扩散,尤其是在高温季节,将会危害人体健康,严重污染周围环境。
2.腐蚀性:如液氨具有腐蚀性,大量泄漏时极易对设备、贮罐区地面造成腐蚀,严重时造成人员伤亡及环境污染。因此要求液氨管道、贮罐能抗腐蚀,并且充装管线接口要密封。
3.易燃易爆性:如氨的爆炸极限为 15.7~27.4%,为乙类火灾危险物。氨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有油类存在时,更增加燃烧危险;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4.毒害性:氨属Ⅳ级(轻度)危害毒物。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氨为高毒物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物质特性,例如苯储罐储存的环境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当苯储罐发生重大泄漏时,苯液体不断蒸发由液相转化为气相,进入大气,特别是在不利的风向下迅速向周围扩散,对周围大气环境和厂区周围居民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其二若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在不完全燃烧下产物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以及黑烟,对周围环境也有一定的影响。
若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产生大量的消防水用水,如果处理不当或者火灾爆炸造成一些防范设施损毁时,如导致废水直接外排,会对厂区周围的水环境、生态、土壤造成污染。
如其它酸性或碱性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其酸性或碱性和腐蚀性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液体的蒸发进入大气环境中,对空气造成一定危害,使一定范围内大气质量浓度超标,还会随着自然降雨污染地表径流。若酸液或碱液流散到土壤会将其酸化或碱化,若进入地表水会对水质及水中生物造成危害。
大量泄漏的液体以及洗消水没有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导致外排,对周围水、生态、土壤造成污染。
4.3.7.4工业园区各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库的环境风险
工业园区各企业生产中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较多、储存量多少不等,这些物品大部分属于可燃、腐蚀性物质。危险化学品在储存过程中,由于阀门破损、工人操作失误等原因可导致化学品的泄漏。在储存区进行动火操作、静电事故、高温或明火等情况下,可引发储存区火灾,当易燃液体挥发形成的蒸汽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则可引发爆炸;从而导致大量化学危险品的泄漏,可能会通过雨水管道进入附近水体,造成水环境污染事故。
4.3.7.5工业园区各企业危险废物暂存地环境风险
工业园区所涉及危废都是对环境以及人体健康有危害的物质,均有环保处理措施,其全部送往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理。废油在送往之前设有收集暂存处,废油收集于铁桶中并存于仓库内。若废油发生泄漏没有进行及时处理以及处理不当,将导致废油进入下水管道随着废水排出厂外,从而对厂区周围水体、生态、土壤、植被造成污染。
因此各个企业建设危险废物暂时存放设施对危废进行临时存放,再由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统一回收处理或由有资质的生产厂家回收。危险废物一旦发生泄漏排放到环境中,就会对园区的环境造成大的影响或产生危险。
4.3.7.6工业园区企业废水发生事故环境风险
1.园区排水风险分析
园区废水主要为园区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及高浓度盐水,废水发生泄漏将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
2.污水管网风险分析
一般情况下,污水管网发生堵塞、破裂和爆炸事故可能性较小。发生该类事故的可能原因主要有管网设计不合理、往下水道倾倒大量固体废物和易燃易爆物质等。
在强地震时,可能造成污水收集系统毁坏或其它事故,使污水外溢流入就近河道,对附近水体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工程按照园区基本烈度8度设防,并采取了一定的防震措施,这种风险的可能性很小。
3.污水处理厂风险分析
污水处理厂发生事故的原因较多,设计、设备、管理等原因都可能导致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但一般发生污水直排事故的可能性较小且容易处理和恢复。
(1)电力及机械故障
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一旦出现机械设施或电力故障即会造成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水事故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活性污泥是经过长时间培养驯化而成的,长时间停电,活性污泥会缺氧窒息死亡,从而导致工艺过程遭到破坏,恢复污水处理的工艺过程, 重新培养驯化活性污泥需很长时间。
(2)污泥膨胀、污泥解体
正常活性污泥沉降性能良好,含水率在99%左右,当污泥变质时,污泥不易沉淀,污泥指数增高,污泥结构松散,体积膨胀,含水率上升,澄清液稀少,颜色异变。这就是“污泥膨胀”,主要是丝状菌大量繁殖所引起,也有由于污泥中结合水异常增多导致的污泥膨胀。一般污水中碳水化合物较多, 缺乏 N、P、Fe 等养料,溶解氧不足,水温高或pH较低都容易引起丝状菌大量繁殖,导致污泥膨胀。此外,超负荷、污泥龄过长或有机物浓度梯度小等,也会引起污泥膨胀,排泥不畅易引起结合水污泥膨胀。处理水质浑浊,污泥絮凝体微细化,处理效果变坏是污泥解体的现象。导致该异常现象的原因有运行中的问题,有可能是污水中混入了有毒物质。运行不当,如曝气过量会使活性污泥生物--营养的平衡遭到破坏,使微生物减少而失去活性,吸附能力降低,絮凝伸缩小质密。一部分则成为不易沉淀的羽毛状污泥,处理水质浑浊,污泥指数降低等。当污水中存在有毒物质时,微生物会受到抑制或伤害,净化能力下降或停止,从而使污泥失去活性。
4.蒸发塘风险分析
(1)防渗层破裂
蒸发塘底部进行了防渗处理,防渗层由于老化、腐蚀等原因可能发生损坏,导致蒸发塘内的高盐水渗入地下,使土壤盐碱化,污染地下水。在一定时间后要去除沉积在池中的盐分,如果盐分存留在池中较长时间,储水量会减小,可能发生溢流。
(2)山洪汇入
在遭遇连续强暴雨的情况下,山体径流汇集流入蒸发塘,可能会导致蒸发塘内无法容纳过多水体,造成高盐水溢出,污染周边地下水体。
5.事故排放风险影响分析
若污水不经治理全部直接排放,会使项目附近地下水受到较重污染,甚至会影响到黄河水质。
4.3.7.7工业园区企业环保设施非正常运转、故障环境风险
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原则,园区内规划的各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性物质,包括易燃易爆性物质、毒害性物质、腐蚀性物质,这些物质在正常状态下和非正常状态下都有可能对周边区域造成人身伤害、健康危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影响。
园区内各企业的建设项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会产生废气、污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如果针对这些废物排放的环保治理设施不健全、环保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环保治理设施发生故障,就会发生遗撒、泄漏或产污企业超标排放,将对周边区域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以及区域环境造成程度不同的危害和影响。
园区内企业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系统出故障,原因主要有停电、生物菌种的受毒害、高浓度废水冲击、处理设施故障、工人没有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等。一旦出现废水处理故障,将使废水处理效率下降或废水处理设施停止运转,会有一定量超标废水直接排入纳污水体,对纳污水体黄河造成污染。
4.3.8放射性物质环境风险
放射性事故是指因放射源丢失、被盗、泄漏以及正在使用的探伤机意外照射,造成的人体健康受到威胁和危害,环境受到污染的突发性事件。我公司放射源事故属于一般辐射事故。
1.事故类型
(1)放射性物品外包装损坏。
(2)放射源丢失、被盗、泄漏。
(3)在使用过程中,工作人员错误操作或由于意外情况造成人员受到照射。
2.危害程度分析
该类事故可能发生在年度大修等较长时间停车工作期间。其特点是非生产期间丢失、移位、泄漏且不易察觉。上述事故均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人体健康安全受到威胁,严重者可能引起局部的社会恐慌等。
4.4风险评估
4.4.1大气环境风险
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和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内的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料较多,这些物料的燃爆、毒害特性决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污染环境的可能。物料泄漏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毒有害物料泄漏挥发可污染大气,易燃易爆物料泄漏挥发过程中遇明火、高温易导致火灾爆炸。
1.煤气泄漏引发爆炸事故风险
工业生产中涉及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的气体,如压缩天然气、煤制气、乙炔气等,一旦输送、储存这些气体的管道、储罐或其它设备发生破裂,气体从裂口泄漏出去,并且和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气云,就有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若泄漏出的气体有毒性,则后果更为严重。
2.苯泄漏引发中毒事故
工业生产中涉及大量的化学危险物质,如果化学危险物质只是具有易燃易爆性,则发生泄漏后虽然可能产生极为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但是影响的范围不大,局限于厂区内部或临近的区域。但是,若该物质具有毒性,泄漏后能在大气中扩散,则将造成大范围内的人员中毒事故。有毒物质泄漏后生成有毒蒸气云,它在空气中飘移、扩散,直接影响现场人员,并可能波及邻近居民区。大量有毒物质泄漏可能带来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3.甲醇泄漏引发火灾事故
常温常压下液体泄漏后立即扩散到地面,一直流到低洼处或人工边界,如防火堤、岸墙等,形成液池。液体泄漏出来不断蒸发,当液体蒸发速度等于泄漏速度时,液池中的液体量将维持不变。
如果泄漏的液体是低挥发度的,则从液池中蒸发量较少,不易形成气团,对厂外人员没有危险;如果着火则形成池火灾;如果渗透进土壤,有可能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如果泄漏的是挥发性液体或低温液体,泄漏后液体蒸发量大,大量蒸发在液池上面后会形成蒸气云,并扩散到厂外,对厂外人员有影响。
4.化工行业发生氯气、氯化氢泄漏事故
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项目是通过电解盐水产生氯气和氢气,两者化合生产氯化氢,再以氯化氢与乙炔加成为聚合单体-氯乙烯;多晶硅、有机硅项目中也有氯气作为中间原料。在此过程,氯气是毒性大、量最多的毒性物质。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其最大源强为液氯储罐泄漏,其中发生频率较多的为阀门、管道的小缝隙,其源强约为0.60kg/s,其处置时间一般为15分钟左右,而罐体破裂严重事故的发生较少,其源强约为7kg/s,其处置时间一般为30分钟左右。
5.发生氨气泄漏事故
在尿素项目生产中,氨是重要的中间产品,它是合成氨的产品,又是尿素的生产原料,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其最大源强为液氨储罐泄漏,其源强约为16.2kg/s,处置时间为30分钟。
6.一氧化碳发生泄漏事故
在焦炭、尿素等项目的生产中,一氧化碳也是量大的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如果发生管道泄漏,速率为3 kg/s,处置时间为10分钟,即有1.8 吨一氧化碳进入大气环境。
4.4.2水环境风险
准格尔旗境内各企业的建设项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会产生污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如果针对这些废物排放的环保治理设施不健全、环保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环保治理设施发生故障,就会发生遗撒、泄漏或产污企业超标排放,也将对周边区域的水环境造成程度不同的危害和影响。
企业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系统出故障,原因主要有停电、生物菌种的受毒害、高浓度废水冲击、处理设施故障、工人没有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等。一旦出现废水处理的故障,将使废水处理效率下降或废水处理设施停止运转,将会有一定量超标废水直接排入纳污水体,对纳污水体黄河造成污染。
当危险化学品的贮罐发生泄漏时,遇火引发火灾需消防扑救,为防止消防水外排,含有污染物的火灾洗消水需收集于厂内应急事故水池暂存处理,盐酸、硫酸等泄漏物收集处理时也会产生大量的洗消水。若消防和洗消废水大于应急事故水池的容量或消防废水处理不当时,会导致含有苯、油类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消防废水直接外排,对厂区周围的水环境以及土壤植被等造成污染。
对危险化学品如甲醇、烧碱、硫酸泄漏处置过程中水的使用必不可少。因此甲醇、烧碱、硫酸泄漏事故处置过程中,产生事故处置水也是一种必然的结果。因此,事故处置水潜在的外泄途径就是废水风险事故的潜在影响途径。
4.4.3土壤环境风险
准格尔旗境内企业生产中所涉及到的部分化学危险品需从外地采购,主要通过公路运输,在化学危险品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储罐泄漏,导致化学危险品大面积泄漏,形成较为严重的大气、水体以及土壤污染。
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其酸碱性和腐蚀性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液体的蒸发进入大气环境中,对空气造成一定危害,使一定范围内大气质量浓度超标,还会随着自然降雨污染地表径流。若酸碱液流散到土壤会将其酸化或碱化。
各企业储存的液态危险化学品、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发生泄漏事故,都会对泄漏区域周边土壤造成污染。
当各企业泄漏事故发生引起火灾,在灭火的过程中,消防水使用量较大,并且其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此种消防废水的事故排放将带来一系列的环境问题,特别是污水流入下游水体或农田,将威胁周围人畜的健康安全。同时,消防废水中含有的油类或其他污染物质会附着在地表土壤中,对地表土壤造成严重污染。
4.4.4毒害物质扩散途径
毒害物质扩散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大气扩散
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后直接进入大气环境或挥发进入大气环境,或者易燃易爆物质泄漏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伴生污染物进入大气环境,通过大气扩散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2)水环境扩散
易燃易爆物质发生火灾事故时产生的消防废水或者泄漏的液态危险化学品未能得到有效收集而进入排水系统或雨排系统,可能通过排水系统排放入外界水体,对周边水域环境造成影响。
(3)土壤扩散
液态危险物质泄漏后聚积地面,通过地面渗透进入土壤/地下含水层,对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造成风险事故。
4.4.5最大可信事故影响途径、范围
根据准格尔旗企业主要危险化学品统计分析,久泰能源(准格尔)公司原料甲醇储罐区发生火灾爆炸为最大可信事故。
4.4.5.1事故状态下对大气产生的环境影响
根据久泰能源(准格尔)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甲醇罐区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产生的一氧化碳对环境的影响,在年平均风速1.8米/秒,F稳定度天气条件下,事故的影响范围最大。下风向20.4米内的一氧化碳浓度超过了半致死浓度,半致死浓度范围在厂区内,没有环境敏感点;下风向20.4米-22米范围内的一氧化碳浓度超过了中毒昏迷浓度,此浓度范围在厂区内,没有环境敏感点;下风向22米-2363米范围内一氧化碳浓度超过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在此距离内的环境敏感点有东孔兑林场(45人);下风向2363米-3595米范围内一氧化碳浓度超过环境标准浓度,在此距离内的环境敏感点有碾房圪旦(16人)、黄羊圪卜林场(13人)、大路新区市政区(1.5万人)部分地区。
甲醇罐区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挥发产生的甲醇蒸汽对环境的影响,在年平均风速1.8米/秒,F稳定度天气条件下,事故的影响范围最大。下风向不同距离的甲醇蒸气最大浓度没有超过半致死浓度和严重中毒浓度;下风向2401米范围内甲醇蒸气浓度超过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在此距离内的环境敏感点有东孔兑林场(45人);下风向2401米-3883 米范围内甲醇蒸气浓度超过居住区大气最高允许浓度,在此距离内的环境敏感点有碾房圪旦(16人)、黄羊圪卜林场(13人)部分地区。
根据久泰能源(准格尔)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各种物料均通过密闭的设备管道进行生产与输送。生产厂房、生产装置区、原料产品罐区、仓库及其他辅助生产装置均设置一定厚度的混凝土地面或铺设瓷砖,防止物料和废水下渗,并在装置区域周围设置封闭的混凝土护面的排水沟,可将偶尔泄漏的物料或冲洗水收集后通过厂区排水系统进入污水处理站。因而在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的物料和废水不会对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
发生消防事故时,有污染的各生产装置和辅助生产设施界区内消防废水、事故污水首先经装置区内管线重力排入各装置区内污染雨水调节池,调节池前设置溢流井,调节池储满后,事故水经溢流井、雨水系统管线并开启事故水池前入口阀门,进入全厂事故水池。经对事故水池储水检测,当无污染(满足排放标准) 时,由所设事故水池污水泵提升排入雨水系统外排出厂,当检测超过排放标准,由所设事故水池污水泵提升排入厂内污水管网。
黄河位于距离本项目8公里处,大南沟水库位于本项目东北约7公里处,本项目如果出现火灾、爆炸、泄漏事故,事故污水只有外排,才可能影响黄河和大南沟水库。由于:a)本项目在建设中采用防止事故水进入环境的三级防范体系,确保出现事故时污染物不进入环境水体;b)本项目污水处理后排入煤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煤化工基地废水不排黄河支流及黄河,事故水没有直接进入黄河支流及黄河、大南沟水库的通道;c)本项目所在地地势处较高位置,黄河支流及黄河、大南沟水库在泛洪情况下(按50年一遇)水位亦低于本项目所在地基础高度,因而即使在泛洪期出现事故,事故水亦不会进入黄河支流及黄河水体、大南沟水库。
4.5易燃易爆物质火灾爆炸事故影响分析
4.5.1预测模式
(1)池火模型
(2)热辐射伤害概率模型
(3)蒸气云爆炸的冲击波超压模型
4.5.2事故评价标准
爆炸超压的损害效率见表4-4。
表4-4 爆炸超压的损害效应
超压 |
预期损害 |
|
Psi |
kPa |
|
0.1 |
0.69 |
小窗户损坏 |
0.15 |
1.035 |
玻璃损坏的典型压力 |
0.30 |
2.7 |
10%玻璃破裂 |
0.5 |
3.45 |
窗户损坏,房屋结构较小的破坏 |
0.7 |
4.83 |
对人可逆影响的上限 |
1.0 |
6.90 |
房屋部分损坏;金属板扭曲;玻璃碎片划伤 |
2.0 |
13.8 |
墙和屋顶部分坍塌 |
2.4 |
16.56 |
暴露人员的耳膜破裂 |
2.5 |
17.25 |
人员致死的临界量 |
3.0 |
20.7 |
钢结构建筑扭曲和基础位移 |
5.0 |
34.5 |
木结构断裂 |
10 |
69.0 |
几乎所有建筑坍塌,肺出血 |
20 |
138 |
直接冲击波造成100%死亡 |
热辐射危害程度见表4-5。
表4-5 热辐射危害程度
热辐射强度 (KW/㎡) |
危害程度 |
|
对设备 |
对人 |
|
37.5 |
加工设备破坏 |
1分钟内100%人死亡 10秒内1%人死亡 |
25.0 |
木头在无明火情况下长期暴露引起着火所需最少能量 |
1分钟内100%人死亡 10秒内严重烧伤 |
12.5 |
木头在明火情况下长期暴露引起着火所需最小能量 |
1分钟内10%人死亡 10秒内1度烧伤 |
4.0 |
|
超过20秒引起疼痛但不会起水泡 |
1.6 |
|
长期接触不会有不适感 |
4.6事故废水的排放与处理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启动消防救援系统是必需的。根据火灾性质的不同将使用不同的消防措施,包括消防泡沫和消防水。这样对消防水和消防泡沫的及时处理就成为整个应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对消防水处理不当就会形成新的水环境风险。
从准格尔旗所处的地理位置看,消防水得不到及时处理,势必从排水系统排入黄河及其支流,会对土壤乃至地下水造成污染,带来较严重的污染。
通过完善事故风险预防和减缓措施,企业设置装置区/罐区围堰、污水雨水管线切换系统、事故池、建设污水处理厂等事故环境风险减缓防线,确保风险事故的污水不对外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企业污水处理站采用仪器、仪表等技术监控,24小时监控运行参数,对于不具备技术监控手段的危险源,进行人工监控定期巡视、检查、确认,及时发现隐患;每天对污水站进水口、出水口进行水质取样监测,确保达标,有条件可安装水质在线监控系统;企业污水站进水口及排水口设置闸门,当遇到污水站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及时关闭闸门,防止超标废水外排。根据石油化工设计规范,化工企业装置街区、重点区域需要进行防渗处理,管道需要进行防腐处理,可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假定事故情况下没有及时切换阀门,消防水中COD浓度可高达2000mg/L,将直接排入环境,对生态环境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因此,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污水进入周边环境。
4.7环境风险管理
4.7.1强化企业风险源管理
为从源头上有效降低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涉风险源的企业须重点防控企业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可能涉及的液氨、硫化氢、CO、甲醇、乙烯、丙烯等危险物质,并实施风险源分级管理,划分企业内部的风险管控区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的风险源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风险源管理体系。
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均应设有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对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4.7.2加强企业安全风险防范
为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企业应从选址、总图布置、贮运、生产工艺、自控设计、设备、管理等方面采取全方位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管理设计规范(GB50058-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有关规定,装置总平面布置、管道布置符合防范爆炸、火灾等事故要求,有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疏散通道。
(2)危险化学品贮运安全防范措施
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储运系统设计严格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满足规定要求。储罐区周围设置低矮围堤,围堤容积大于储罐区液体原料总储存量,以便于收集泄漏液体。储罐区围堰内设置排放雨水、污水的切换装置,平时围堰内部通往外界的阀门应处于常关状态,下雨时开启,防止围堰内雨水积聚。储罐区应保持阴凉、通风良好,远离火种、热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及合适的收容材料。设置洗眼器及自动喷淋装置和安全警示标识。
各企业物料仓库及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内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保证消防器材完好随时可用。各企业危险废物应及时处置,尽量减少在企业内部存放时间。危废临时储存场所应保证防雨、防风、防渗、防晒,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
罐区严格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设置防雷击、防静电系统;参照《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在罐区设置自动报警设施,并定期对其进行校验,以确保其正常使用。
为防范运输风险,企业应执行运输资质、车辆管理、运输管理等方面的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必须委托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危险货物的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专用车辆技术性能应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按《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悬挂标志。
指定人员实施现场巡回检查制度,定期检修设备,及时更换阀门或垫片及腐蚀严重的附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跑冒滴漏。检修时需切断原料源,并由专人监护,检修时按《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的要求进行。
(3)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生产设施按规范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对危险物料的安全控制是防火防爆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工艺和管道设计从原料煤的输入加工直至产品的输出,所有可燃物料始终密闭在各类设备和管道中。各个连接处采用可靠的密封措施。
在工艺设计中,选取先进合理、安全可靠的工艺流程,从根本上提高装置的安全性,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采用可靠的监测仪器、仪表,并设计必要的自动报警和自动联锁系统,防止工艺参数超过设计安全值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确保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和管道均设计安全阀、爆破板等防爆泄压系统,对于输送可燃性物料并有可能产生火焰蔓延的放空管和管道间设置阻火器、水封等阻火设施。及时清理作业场所的杂物、易燃物等。
装置泄压或开停工吹扫排出的可燃气体,均送入火炬系统。事故时的排放管道和阀门的设置,按各种工况如工艺工况,停电工况,停水工况,火灾工况,可能的误操作工况,冷介质热膨胀工况等全面考虑,设置安全泄放、阻火设施、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事故时的排放系统上的阀门安装在操作方便处,并铅封或加显著颜色区别。
对于可能产生粉尘爆炸的粉煤输送系统,采取严格密闭措施,防止粉煤泄漏;粉煤输送系统采取惰性化措施,控制氧含量小于8%;设备和管道设计不留死角,不堆积煤粉。装置内设置负压清扫系统并设有氮气等惰性气体保护。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艺、储槽和管道,根据介质特点,选用氮气、二氧化碳等介质置换及保护系统。
(4)自动控制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企业应按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在线分析系统,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企业根据各自工艺装置的生产规模、流程特点、产品质量、工艺操作要求,并参考国内外类似装置的自动化水平,确定所有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含热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实施中央控制室集中监控;操作相对独立的生产装置或公用工程(如空分装置和热电站)实施装置控制室集中监控;辅助生产设施实施岗位集中监控的设计原则,使企业的自动化水平达到国内外同类型装置的先进水平。
(5)设备安全防范措施
为了保证装置、设备的本质安全,在设计、材料、制造各方面遵循装置中部分设备在操作时承受疲劳载荷原则,在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及验收方面按照分析设计的要求进行的原则。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符合《压力容器设计规范》及其它有关的工业标准规范。严格划分爆炸危险区域、腐蚀区域,制定应急预案,严格管理危险区域,按规范设计防爆、防腐措施。
(6)消防设施
企业厂区内应设置有消防水系统(包括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消防水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包括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消防给水系统划分为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和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主要供给厂区生产装置区,低压消防给水系统供给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厂前区等。
(7)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进一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控,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加强班组建设和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细化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园区内化工企业应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的要求,全面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逐步提高化工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推行化工生产装置定期(每3至5年一次)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工作。
4.7.3建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是预防和应对跨地区、跨流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的有效保障。
跨地区、跨流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难度高、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几率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经常面临地势险峻、水文条件复杂等状况,污染物进入水体后难以控制,围堵拦截、投药降污等措施难以按照预期发挥作用,可溶性污染物最终大多依靠稀释达标,油类等不可溶污染物回收率不足20%,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面临极大挑战。由于污染物难以控制和清除,水污染事件极易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突发水污染事件由于污染物迁移扩散速度快、围堵拦截困难,经常造成跨界污染。
跨地区、跨流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因涉及不同的行政区域及多层级政府,在政府间未有效建立联动机制的情况下,存在预警难、通报不及时和协调机制不畅等问题。
(1)加强黄河流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
在跨黄河流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下,预防事故风险对黄河干流及支流的影响,建立联合监测、预警,综合调控各区域的应急救援和应急设施,协同处置影响水质安全、生态安全的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必要时关闭下游坝的闸门,采取拦截、导流、降污等有效应急措施治理污染,防止污染带进一步扩散。
总结区域内典型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经验,结合地区环境风险特点、水文地势特点,通过编制或修订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多种情景下科学、合理的监测布点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实施方案,建设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案例库,并将技术方法和案例库纳入信息平台。制定典型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操作手册,明确应急处置的基本流程、职责分工以及不同情景下物理、化学工程措施实施的条件和具体方法。加强规范和引导,分类分阶段推动重点区域截流、导流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2)强化应急预案的区域衔接
准格尔旗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与相关部门以及企业、工业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相衔接,包括与《鄂尔多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修订)》相衔接。水环境风险应急专项预案还应与黄河流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促进区域水环境风险的联防联控。
跨地区流域相关区域应根据应急工作需求,共同建设区域应急物资储备库,针对区域风险特点,储备对应类型、适当数量的应急物资。同时通过签订协议、会商协商、预案约定等方式,与大型企业合作,建立社会化物资储备制度,形成灵活、多样的物资储备形式。此外,应注重整合区域现有资源,建立信息平台,共享物资储备信息,做到物资储备情况定期更新,物资储备地点、数量等具体信息实时可查,物资申请调用便捷高效,实现应急物资储备协同联动。
4.7.4强化危险品运输管理
危险化学品物料的运输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规定。危险废物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槽车输送液体时,要经常监视压力表的读数,严禁超过压力规定值,当压力表读数有异常升高时,槽车应开到人稀、空旷处,打开放空阀,排气泄压。槽车在连接充灌输液管前,必须处于制动状态,防止移动,在斜坡处应设置防滑块,槽车充灌结束后应及时离开,如果充灌工作中断时间过长(过夜或假日中断),应解脱输液管连接。运输车辆上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堵漏器材及合适的收容材料,以便事故发生时可及时采取措施。
4.7.5加强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源头控制、防止渗漏,强化过程监管、加强污染监测及事故应急处理。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应委托具有水文地质勘察资质的单位查明地下水污染状况,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在岩土工程勘探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勘探孔进行封孔处理,避免形成人为污染通道。
4.7.6加强水库环境风险防范
准格尔旗境内现有公额日盖水库、保劳图水库、西壕水库、金家沟水库、石兰会水库和侯家圪洞水库。水库是指在山沟或河流的狭口处建造拦河坝形成的人工湖泊。水库建成后,可起防洪、蓄水灌溉、供水、发电、养鱼等作用。
如水库发生水环境污染事故将对库区及下游生产生活用水造成严重影响。水库发生水环境污染事件后处置难度大,社会影响大,应加强防范,重在预防。加强水库周边环境治理,防止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强水库上游水体监测,发现上游水体监测点位污染物超标应立即启动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黄河万家寨水库位于黄河北干流上段托克托至龙口河段峡谷内,其左岸为山西省偏关县,右岸为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是黄河中游八个梯级规划开发的第一个。
黄河万家寨水库是以供水、调峰发电为主,同时兼有防洪、防凌等综合效益的国家一等大(I)型水利枢纽工程,总库容8.96亿立方米,总装机容量108万kW。主体工程于1994年11月3日开工,1998年10月1日下闸蓄水,1998年11月28日首台机组发电,2000年底六台机组全部发电,2001年底给太原进行了试供水,工程实际总投资49.14亿元人民币。工程的单项验收或鉴定已完毕,正准备工程的全面验收,尔后投入正式运营。
万家寨水库控制流域面积39.48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248亿立方米,多年平均流量790立方米/秒,多年平均输沙量1.49亿t;年供水量14亿立方米,其中向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供水2.0亿立方米,向山西平朔、大同供水5.6亿立方米,向太原供水6.4亿立方米。枢纽发电后,电力分别接入山西及蒙西电网。
如万家寨水库发生水污染事件将直接对两岸及下游生产生活供水造成严重影响,影响区域跨内蒙古和山西2个省多个地区,影响范围大,治理难度大。需要开展区域联防联控。
4.7.7加强污水处理厂环境风险防范
准格尔旗目前沙圪堵、薛家湾、大路新区已建成3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进水是从污染源排出的污(废)水,因含污染物总量或浓度较高,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或不符合环境容量要求,从而降低水环境质量和功能目标时,必须经过人工强化处理的场所。
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主要位于地下,管线长,分布广,容易发生泄漏事故,污水处理厂水池较多,也存在泄漏风险。污水发生泄漏后有一定隐蔽性,难于及时发现。由于污水中含有较多污染物。污水管网发生泄漏后将对周边土壤、地下水或地表水造成污染。
污水处理厂企业因设备故障等因素导致污水处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污水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完全的污水直接外排,会对排放口下游水体造成污染。事故状态的出水浓度与扩散距离成正比,故污水处理厂应做好对事故出水的浓度控制,防止在事故状态下排放口下游水体受到污染。
4.8准格尔旗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4.8.1炸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炸药发生意外爆炸会产生严重人身伤亡和生态破坏事故,应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炸药的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发生炸药意外爆炸事故。
(1)爆破器材的购买、收发、储存、运输、检验、销毁的管理都应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中的规定。
(2)爆炸物品必须专人保管,炸药和导爆管必须分别堆放;严格按照规定手续验收和发放,并及时登记,账物相符,以防丢失、被盗。
(3)炸药库远离建筑、人群等敏感点;炸药库值班人员要求有炸药专业知识;设立警示标志;不得有明火等。
4.8.2煤矿火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煤层中的旧巷道应及时密闭、充填,避免煤层与大气接触而发生氧化。
(2)非工作面遗留下的三角煤体或铁道设施下部的煤柱应用黏土掩盖。采空区用泥浆灌注或进行密闭。
(3)半煤岩台阶爆破后必须在15天内采出。在采煤工作面,不应留有爆破浮存量。煤爆堆的堆放时间不宜超过三个月,对三个月以上不采的煤层或爆堆,应盖10厘米厚的砂子。也可向煤的表面喷洒氯化钙、氯化镁等阻化剂。
(4)建立健全的环保安全生产责任制;
(5)健全环保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6)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7)确保环保整改资金的投入;
(8)加强对员工的环保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9)建立事故档案,做好各类事故的登记(包括未遂事故);
(10)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工作;
(11)认真落实环保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固体废弃物治理设施以及危险废物处理点的检查;
(12)保持作业场所的环境卫生,保持清洁,道路通畅;
(13)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管理,防止因摩擦引起杂物等燃烧;
(14)加强对环保设施(三废治理)、设备检测检验工作。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并及时补充消防器材。
(15)防火、灭火措施。在有自燃危险的露天煤矿采煤台阶,应每隔一个台阶设置一条消防供水主干线,用支管将水送到各采煤工作面。配备机动水槽车。发现零星火源应及时扑灭。
4.8.3废石场、表土场和露天采矿场滑坡风险防范措施
(1)废石场、表土场和露天采矿场设置防护堤坝、挡渣墙;
(2)废石场、表土场和露天采矿场设置截排水沟,防止场外雨水进入;
(3)废石场、表土场和露天采矿场设置安全边坡,严格限制废石场、表土场堆高;对露天采坑的坑壁进行稳定化处理。
4.8.4矸石坝垮塌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矸石周转场,由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进行专项设计。矸石周转场拦矸坝抗滑稳定性系数和抗倾覆安全系数应满足大于1.30和1.5的规范要求,最大基地应力也小于基地允许应力;同时矸石周转场渣体稳定性系数应大于1。在按规范设计矸石周转场并建设拦矸坝的情况下,还应及时外运矸石,外售给机砖厂做新型材料砖至煤矿开采完毕,以此来预防因矸石囤积过多而造成的垮塌、滑坡事故。
4.8.5地表塌陷风险防范措施
为了保护矿区范围内以及周边的环境保护目标,在煤矿开采过程中需要在特定区域预留保安煤柱。
①断层和陷落柱煤柱;
②工业广场保安煤柱的留设;
③村庄建筑物保安煤柱的留设,必要时进行搬迁;
④边界保安煤柱留设;
⑤巷道保安煤柱;
⑥采空区边界保安煤柱。
4.8.6危险化学品装置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煤气、甲醇、苯等危险化学品装置属于危险源,并且这些物质还具有一定的毒性,因此,在煤气、甲醇、苯等危险物质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应设置自动监控装置,设置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在线分析系统,监测装置及罐区周围大气中的煤气、甲醇、苯等危险物质的浓度。
在装置生产和储存区设置固定水喷淋设施等消防灭火设施、火灾监测报警设施,合理配置灭火器材;同时应注意煤气、甲醇、苯等危险物质具有毒性,在事故现场营救时应配置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器材,保证救援人员的安全。
若煤气、甲醇、苯等危险物质发生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切断物料供给,将危险物质的残液排放至事故池或中间储罐中,待事故解决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在甲醇、苯等危险物质的罐区按规范规定设置防火堤,防止甲醇、苯等危险物质泄漏后外溢。
在装置区和储罐区周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同时杜绝一切火源。
操作员工应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生产操作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进行,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为防止火灾蔓延导致事故损失扩大,保障事故救援,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设备之间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间距、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
4.8.7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化学危险品较多,为防范运输事故风险,需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它容器,应当由符合规定条件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监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质检部门应当对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它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2)对承担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
(3)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了解所运载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险、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
(4)采用的运输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5)运输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且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为其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6)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公安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8.8危险化学品储存过程的风险防范措施
(1)远离明火区,储罐尽可能安排在厂区下风向位置,远离高密度人群区。
(2)罐区设置防护围堤,远离火种、热源,并设置防日晒的固定式冷却水喷雾系统。防火围堤的高度一般在1.2-2.2米。同时加强罐区的防渗处理,保证符合规范要求。
(3)按设计规范在罐区周围设围堰、环形通道和消防栓,同时保证氨罐区的地面存水及时排出。
(4)储罐周围应设有避雷设施,储罐外表面涂银粉漆,以反射阳光,防止设备超温。贮罐的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控制充装量,并经常保持液位计、温度表及报警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5)氨罐应装有弹簧管压力表和不接触式高精度雷达液位计,可随时监控罐内情况,防止危险事故的发生,同时设降温喷淋水管及稀酸喷洒设施。
(6)罐设置安全阀和阻火器,并对安全阀定期进行校验,确保开启灵活,设置压力联锁报警装置,当球罐压力超过设定值时,自行报警。
(7)罐区应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由固定式消防泵组、止回阀、闸阀、压力式空气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产生器、管道等组成。
(8)库房应保持阴凉、干燥、通风,避免高热、明火,严禁与氧化剂、碱类物质接触,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4.8.9企业火灾风险防范措施
(1)消防水系统
准格尔旗各企业根据消防需要设置消防水系统,分低压消防水系统和高压消防水系统,消火栓采用地上式、地下式和室内消火栓三种形式。
(2)移动式灭火器材
各企业各区域重点岗位,重点设备处,如:在生产装置区、罐区、控制室、变电所、办公室、库房等岗位配备了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
(3)消防通道
各企业在总图布置时均考虑设置消防通道,确保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车能够及时救援。
(4)消防队伍及配置
准格尔旗和园区设有专职消防大队,消防大队配备有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救护车、指挥车等及各种消防器具。
4.8.10企业污废水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污废水中含有大量污染物,如发生泄漏,将对泄漏区域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污水管网及污水井、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确保能够将厂区污水及时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2)采用优质的管道,对污水井、污水处理站各水池、事故水池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3)对污水处理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及时疏通清淤,防止堵塞。
(4)由专人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理。
4.8.11企业环保设施发生故障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环保设施发生故障将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各企业设置专职或兼职环保部门和环保负责人,对企业环保设施进行重点管理,建立环保台账和相关管理制度。
(2)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各环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废气、废水达标排放。
(3)环保设施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降低负荷或紧急停车,启动应急预案,对环保设施进行抢修,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4.9主要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突发环境事故最先发现人员通常是企业当班人员,为及时控制事故影响范围,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及事故扩大,应急处置应以企业为主。当事故影响范围较大,波及周边地区或事故有扩大趋势企业不能及时控制时,企业应及时上报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分局请求援助。
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分局通过群众报告、事发单位报告、其他部门通报或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掌握突发环境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时通知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组织工作组赶赴事故发生地,由应急处置组、应急疏散组和医学救援组组织先期处置,与事发企业一起救助伤员,疏散、撤离群众,及时切断污染源,处置、清理污染物。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时开展现场调查,指挥与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由应急专家组指导现场污染处置,监测预警组及时开展应急监测,信息公开和宣传组进行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4.9.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事件,需实施应急救援,岗位人员要首先切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事件的现场电源,并根据事故性质、火情大小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
②报警电话:火警电话119、6112319、6112313;报警时,讲明燃烧或爆炸的事故、事件现场情况,火势大小、着火或爆炸的地点、行车路线等。
③着火、爆炸事故、事件的现场若有人员受伤,急需送到医院救治时,可拨打120急救中心取得救护联系,现场受伤人员出现昏厥、抽搐、流血不止、呼吸停止等症状,救护人员可适时、适地的采取临时救护应急措施(如:人工呼吸、使伤者远离有毒有害物质、包扎止血、喊叫、人中按穴摧醒等)。
④在专业消防人员到达着火、爆炸事故、事件的现场之前,本部门领导可紧急组织人员采取临时果断措施,使用现场现有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抢救现场受伤人员,控制险情,抢救物资和设备,排除实施救援车辆通行通道上的障碍物等。
⑤事发企业应急指挥部在紧急状态下统一组织和实施现场灭火、抢险、救援,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具体落实、协助灭火、施救,抢救伤员、物资,提供所需车辆、器具、材料、物资;着火、爆炸事故、事件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向消防人员讲明现场通道、机电设备配置、在岗人员人数及处于的险境等情况。
⑥经警消防队,在紧急状态下,有权调用全公司配置的所有消防器材。
4.9.2煤矿采空区坍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①当发生采空区塌陷事故时多数伴生火灾、水灾、有害气体伤害,现场人员应立即撤离到采空区上风头,查明人机是否掉入采空塌陷区,判断是否继续塌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施自救互救,并立即向跟班矿长和调度室汇报。
②跟班矿长正确判断采空区塌陷事故危害程度,立即停止事故区的生产,紧急疏散人员到上风头较高的安全地带避险,组织区队力量抢救涉险人员,抢救必须遵循先人后机、以人为本的原则,控制事故继续蔓延,把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③跟班矿长向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自救和事故控制情况,如果事故得不到控制,现场人员和设备不足以消除事故时,申请矿部救援力量支援。
④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根据事故救援控制情况,启动内部专业救援小组赶赴现场配合区队展开救援。
⑤应急指挥部接报后,判断事故等级和现场救援控制情况,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如果煤矿内部救援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故,涉险受伤人员得不到及时救治,事故还在继续扩大,指挥部立即向协议救护队和上级部门请求支援。
⑥医疗救援组赶赴事故现场,救治受伤人员,将重伤人员立即转送医院救治。已昏迷伤员保持气道畅通,必要时做人工呼吸和心脏复苏抢救,骨折出血的伤员,应做相应的包扎、固定处理。
⑦警戒保卫组在采空塌陷区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采空塌陷区造成伤害,必要时疏散下风头有害气体覆盖范围内的群众,谨防有害气体造成大面积中毒。
⑧抢险救援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救援时必须佩戴隔绝式呼吸器,谨防有害气体对救援人员造成伤害,先将采空塌陷区松散易滑落石块清除,防止滑落石块造成二次伤害,在保证抢险及被困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救援。
⑨如采空区伴生火灾、水灾,按相应的救援方案实施救援。
⑩救援结束保护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部门展开事故调查,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恢复生产。
4.9.3煤矸石自燃应急处置措施
矸石排放形成的矸石堆自燃可能导致矸石由上而下向内崩塌,还可能由于边坡的不稳定导致矸石堆滑落和崩塌。其风险表现为:
①向内崩塌带来的危险主要是对矸石堆上拾荒捡煤人员的危害。虽然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明令禁止在矸石堆上拾荒捡煤,但不排除极少数人员还爬上矸石堆拾荒捡煤的可能,矸石堆自燃导致的崩塌将对这部分人员产生威胁,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甚微;
②边坡滑落及崩塌将对矸石堆邻近范围内尤其是下游一定范围地面人员和场外环境产生威胁。经综合计算,并结合专家分析,确定矸石堆占地非下游区域外扩50米为滑落崩塌范围,下游区域100米范围内为影响范围,矸石堆崩塌对环境和人员的危险距离最大为100米。不连沟矿井工程矸石堆周围100米范围内均无村庄和居民,主要风险是对拾荒捡煤者的危险,对100米范围内的环境影响也有限,排矸场地设了栏栅坝,不会造成大的环境事故。
矸石自燃的处理方式:
A、矸石、泥灰岩混配分散堆集法:矸石运输车辆运至排土场距坡底线5米以外时,运1车矸石需3车泥灰岩用推土机进行混配。混配好的矸石、泥灰岩用推土机推到坡顶线上,由上而下不同层次分散推到台阶坡面底部,再用推土机推平,如当天排弃了1000立方,分3次混配分散推到下台阶的平台上进行推平。
B、封闭法:将矸石排弃到排土场台阶上,用推土机进行推平压实,在矸石表面上覆盖一层泥灰岩用推土机推平压实,隔绝空气进路,使自燃矸石在内部空气消耗尽后熄灭。
C、表露法:运输的矸石统一堆放距离坡顶线5米以外,由推土机分不同次数由上而下推到台阶坡面底部,往下推一轮就用另一台推土机进行一轮的推平且来回的碾压。这样矸石就裸露在地表上,跟空气相通,达不到燃点的热量,燃烧不起来。
D、燃烧法:运输的矸石进行统一堆放,再进行一次性燃烧,燃烧好后再进行推平,此方案环境危害大,但影响边坡稳定因素少。
E、注水法:采用洒水车对自燃的矸石进行喷水,将自燃的煤矸石进行扑灭,这是处理煤矸石自燃的有效方法。
4.9.4废石场、表土场和采矿场边坡坍塌滑坡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将挖掘等设备撤出事故影响区域;
(2)立即设置警戒线,禁止人员、车辆进入事故范围;
(3)迅速查清事故原因,若因渗水等原因引起,应将水引出事故区域;
(4)处理边坡、台阶过程必须由外向里有逐步进行,先上后下,防止出现垮塌,必要时要采取有效可靠的支护。
4.9.5天然气泄漏或者爆炸应急处置措施
A、操作人员应立即紧急停机或停炉,关闭天然气紧急切断阀切断气源,开启排风扇进行通风换气,有效的控制气体泄漏。
B、关闭阀门后,应立即通知当班负责人告知其具体情况,当班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指挥。
C、组织工程人员对现场采取防爆措施,防止爆炸危险的发生。
D、对泄漏区域进行警戒隔离,通知燃气公司到场检修,及时向甲方领导汇报,如对能源供应造成影响,应及时告知甲方事故原因,以及明确恢复供暖的时限。
E、如发生天然气泄漏情况严重或管道爆裂,项目经理应通知燃气公司切断总供气阀并迅速到现场抢修,并拨打“119”,同时组织员工对楼内人员进行整体疏散,管理处保安员划定“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F、在警报解除前,严禁人员拨打手机,使用明火,避免爆炸危险的发生。
G、天然气管线的维修应由有相关资质的燃气公司按规范进行施工。
H、事后,按事故处理报告制度执行,写出紧急事件处理报告。
I、做好处理泄漏事故专用材料、应急消防物资、检测工具等的储备。
4.9.6加油站油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
①加油机跑油应急措施
A、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加油,放空回油,关闭加油加气阀,切断加油加气机电源。
B、暂停所有加油活动,其他职员将加油车辆推离加油岛。现场经理或当班安全员负责疏散周围车辆和闲散人员,并指派一名职员现场警戒。
C、其他职员用棉纱、拖把等工具对泄漏油品进行必要的回收,严禁用铁制、塑料等易产生火花的器皿进行回收,回收后用沙土覆盖残留油面,待充分吸收残油后将沙土清除干净。
D、地面油品处理干净后,现场经理宣布恢复加油作业。
②罐车卸油冒罐的应急措施
A、当罐车卸油冒罐时,计量保管员及时关闭储罐卸油卸气阀,切断总电源,停止作业,并向现场经理(或班长)汇报。
B、必要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以便临时封堵附近的交通道路;现场经理(或班长)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警戒,疏散站内人员,推出站内车辆,检查并消除附近的一切火源;制止其他车辆和人员进入加油加气站。
C、在溢油溢气处上风向布置消防器材。
D、对现场已冒油品用沙土等围住,并进行必要的回收,禁止用铁制等易产生火花的器具作回收工具。回收后用沙土覆盖残留油品,待充分吸收残油后将沙土清除干净。
E、给被油品溅泼的人员提供援助;通知毗邻单位或居民,注意危险。
F、检查井内是否有残油残液,若有残油残液应及时清理干净,并检查其他可能产生危险的区域是否有隐患存在。
G、计量确定油品跑冒损失数量,做好记录台账。
H、检查确认无其他隐患后,方可恢复营业。
I、现场经理根据跑油状况记录跑油数量,及时做好记录并逐级汇报。
③加油站车辆火灾扑救应急措施
A、如果是车辆的油箱口着火,职员立即脱下衣服将箱口堵严使其窒息,或用石棉毯将油箱口盖住,另外一名职员用灭火器扑救。
B、如果是发动机着火,加油加气站应立即停止作业,先设法将箱盖盖上或用灭火毯盖住,再用灭火器扑灭。
④站内大面积起火的应急措施
A、一人负责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报警电话119),说明火灾类型及地点,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B、站长组织在场人员利用现有消防器材扑灭火。灭火人员按照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占据有利地形,从上风向由近及远扑灭地面火灾。
C、在灭火同时,立即停止作业,关闭闸阀,包裹储罐通气管,关闭操作井口,切断电源。
D、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及车辆,清理疏通站内、外消防通道。
E、消防车一到,员工立即配合消防队按预定方案投入灭火战斗。
4.9.7基本控险、排险、堵漏、输转的基本方法
抢险、救援主要采取设备停车、隔离、堵漏、中和、稀释、覆盖、转移、收集等方式、方法进行处置。
常见堵漏方法见下表。
表4.9-1 常见堵漏方法
部位 |
形式 |
方 法 |
罐体 |
砂眼 |
螺丝加粘合剂旋进堵漏 |
缝隙 |
使用外封式堵漏袋、电磁式堵漏工具组、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潮湿绷带冷凝法或堵漏夹具、金属堵漏锥堵漏。 |
|
孔洞 |
使用各种木楔、堵漏夹具、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金属堵漏锥堵漏。 |
|
裂口 |
使用外封式堵漏袋、电磁式堵漏工具组、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堵漏。 |
|
管道 |
砂眼 |
使用螺丝加粘合剂旋进堵漏。 |
缝隙 |
使用外封式堵漏袋、金属封堵套管、电磁式堵漏工具组、潮湿绷带冷凝法或堵漏夹具堵漏。 |
|
孔洞 |
使用各种木楔、堵漏夹具堵漏、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 |
|
裂口 |
使用外封式堵漏袋、电磁式堵漏工具组、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堵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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阀门 |
使用阀门堵漏工具组、注入式堵漏胶、堵漏夹具堵漏。 |
|
法兰 |
使用专用法兰夹具、注入式堵漏胶堵漏。 |
4.9.8化工企业主要风险物质泄漏的应急处置措施
(1)苯泄漏
事件情景:罐体或管道泄漏
处置方案:
①划定风险区域,疏散撤离人员。
②应急抢险: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切断泄漏源。
③处置泄漏物:
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喷雾状水或泡沫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2)甲醇、甲醛泄漏
事件情景:罐体或管道泄漏
处置方案:
①划定风险区域,疏散撤离人员。
②应急抢险: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切断泄漏源。
③处置泄漏物:
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 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3)煤气泄漏
事件情景:罐体或管道泄漏
处置方案:
①划定风险区域,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
②应急抢险:划出警戒线,禁止一切车辆、行人进入,派专人负责控制所有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呼吸器,穿防护服。设法切断气源,用雾状水中和、稀释、溶解,然后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4)液氨泄漏
事件情景:罐体或管道泄漏
处置方案:
①划定风险区域,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必要时紧急疏散厂址附近居民。
②应急抢险: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切断泄漏源。
③医学救护:中毒人员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身体沾染部位;如眼睛接触氨应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氨人员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应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迅速护送伤员去附近医院就医。
④处置泄漏物:
开启水喷淋阀门,用水进行吸收,将泄漏控制在厂区。同时消防水用泵打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
高浓度泄漏区,喷含盐酸的雾状水中和、稀释、溶解,用盐酸中和后再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污水排放废水系统处理。
(5)液氯(氯气)泄漏
事件情景:罐体或管道泄漏
处置方案:
①对泄漏点周围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其它无关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撤离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150米,限制出入。
②应急抢险:迅速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正压式呼吸器,切断泄漏源。
③处置泄漏物:
喷射雾状水稀释、溶解,用围堤收容废液。同时立即关闭排放阀,防止液氯流入下水道内,尽量减少扩散范围。
根据现场情况在排水流向的下游设置数量不等的拦截坝,拦截坝内可设置活性炭作为吸附剂,对物料或洗消水进行吸附。
事件情景:液氯泄漏着火
处置方案:打开现场周围消火栓,对准泄漏着火处喷水灭火。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并尽快切断火源。
处置期间,应控制人员流动,消防器材就位,避免碰撞产生火花,防护器具佩戴齐全。
(6)氯乙烯泄漏
事件情景:罐体或管道泄漏
处置方案:
①划定风险区域,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②应急抢险: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切断泄漏源。
③处置泄漏物:
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
废弃物处置方法:用焚烧法。废弃物和其它燃料混合焚烧,燃烧要充分,防止生成光气。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7)酸、碱泄漏
事件情景:罐体或管道泄漏
处置方案:
①划定风险区域,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②应急抢险:戴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切断泄漏源。
③处置泄漏物:
稀释或中和,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9.9火灾爆炸消防水外排应急处置措施
企业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在抢险灭火过程中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需对消防废水集中收集处理,防止发生次生环境事件。
火灾消防水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应急措施如下:
(1)灭火救援行动中,要科学合理地运用战术措施,充分考虑消防废水的危害,选择正确的水枪阵地、合理用水,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划定警戒区域,控制出入人员,减少与污染物接触,能在现场洗消的, 尽可能在现场进行,最大限度地控制扩散范围。
(3)在事件救援时,引导火灾洗消水进入应急事故池,并且及时关注应急池的容量变化,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如在废水回流处设置围堰,延缓废水的排放, 并选择能挖掘的临时事故应急池,收纳废水。在事件应急救援结束后,厂区水在事件应急池中进行絮凝、过滤简单处理后,进入企业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4)若应急事故池满足不了洗消水的容量或洗消水处理不当导致外排时,危险化学品等与水混合,在企业厂区的总排口处设置由活性炭或木屑等做成的麻袋组成拦截坝。
4.9.10企业污废水泄漏应急处置措施
事件情景:管道泄漏或污水井溢水、污水池发生渗漏
处置方案:
污水管道因为老化、重物压断或者堵塞等原因导致污水向外泄漏或污水井溢水时,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排水或停止排水,关闭管线上游阀门或采用沙袋堵水。并迅速查清管道中破损或者堵塞的地方,对有堵塞现象的管道进行疏通,对破损的管道,及时进行修补,或者另设管道。
污水池发生渗漏需紧急采取措施减少排水或停止排水,将污水池中废水临时用泵抽出存放在事故池内,积极组织力量维修,待事故排除后再将污水重新提升至废水处理站。
4.9.11企业环保设施故障导致超标排放应急处置措施
事件情景:环保设施运行中突发故障
处置方案:
(1)抢险原则
①发生突发性废气或废水超标排放情况时,岗位操作人员应立即汇报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情况,经指挥部研究后,确定在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关闭生产装置, 待生产工序情况稳定后再停止环保设施。
②停车后,要立即通知当班班长,要求立即疏散可能遭到废气波及的岗位人员。
(2)现场处置措施
①视情况局部或全部停车,减少废气排放量;超标废水排放至事故水池。
②维修人员到场,根据操作人员描述情况,对治理设备进行检查,找出故障点;
③对故障点进行更换或维修,具体由操作工配合维修工;
④维修工作完成后,先空车试运行,确信正常后,恢复运行。
⑤废水处理设施修复完成后,将事故水池废水重新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
5.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5.1组织体系
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总指挥由旗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旗长、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主任、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主任担任。
成员:旗委宣传部、旗政府办公室、旗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工信和科技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旗交通运输局、旗自然资源局、旗财政局、旗文化和旅游局、旗教育和体育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民政局、旗农牧局、旗林业和草原局、旗公安局、旗消防救援大队、旗交管大队、旗气象局、薛家湾供电局、旗水利局、旗能源局。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和实施本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应职责见附件2)。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应急监测组、应急疏散组、应急保障组、污染处置组、信息公开和宣传组、医学救援组8个小组。组织机构、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清单见附件1、附件2。
环境应急组织机构设置见图 1 环境应急组织机构框图
图 1 环境应急组织机构框图
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部门负责人名单(见附件 1),部门负责人调动后由新负责人自动接替,不做新的变更通知。
5.2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
(1)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制定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组织专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和预警体系;审议批准应急办公室提请审议的各项事宜;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报告突发事件环境污染状况、危险程度和危害范围;督促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 牵头组织专家及有资质单位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进行评定,对环境事件进行查处。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按照环境安全“一岗双责”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应急工作要求。
(2)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及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与评估,组织开展全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指导和督查各苏木、镇、办事处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及应急准备工作和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守、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和分析统计等工作,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报告;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统一指挥、分组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由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监测预警组、应急疏散组、应急保障组、应急处置组、信息公开和宣传组、医学救援组八个工作组统一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牵头,旗应急管理局、事故地的镇、乡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事发单位参与。
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事故现场救援工作;负责向各个组传达指挥部指令;负责联系和督促各组工作;适时派出专家组,共同参与事故的处置工作;调运应急物资。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事故相关信息,与准格尔旗相关部门及苏木乡镇政府做好事故信息通报与沟通工作。
技术专家组:由准格尔旗环境监测站牵头,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旗气象局等熟悉大气及环境应急相关法律、经济、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监测、会商、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技术专家组通讯录见附件4)。
应急监测组:由准格尔旗环境监测站牵头,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气象局等相关单位参与,负责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气象条件的观测及预报,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等级,并及时向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提供监测、预测、预报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应急疏散组:由准格尔旗公安局牵头,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准格尔旗大队、教育体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参与,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及周边影响区域群众进行紧急疏散,设置警戒区和限行区,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应急保障组:由旗发改委牵头,旗工信和科技局、旗财政局、旗自然资源局、旗水利局、旗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参与,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下的物资、器材、资金保障等工作。
污染处置组:由应急管理局和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牵头,准格尔旗消防大队、准格尔旗矿区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苏木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社会救援队伍等参加,负责现场污染处置工作。
信息公开和宣传组:由旗委宣传部牵头,旗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参加。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的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
医学救援组:由旗卫健委牵头,各乡镇苏木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社会救援队伍等参加。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等工作。
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
5.3工作流程
5.3.1一般突发环境事件(IV级)工作流程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以责任单位为主体进行先期处置,责任单位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需立即上报旗应急指挥部。旗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各相关工作组赶赴现场,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开展预警和应急响应等项工作。责任单位协助应急指挥部疏散人员、划定警戒区、开展应急监测、污染处置。旗应急指挥部根据信息报告要求上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政府,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政府在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
5.3.2较大突发环境事件(III级)工作流程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责任单位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需立即上报旗应急指挥部。旗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政府,同时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各相关工作组赶赴现场,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开展预警和应急响应等项工作。鄂尔多斯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并派出相关工作组。责任单位和旗应急指挥部协助鄂尔多斯市政府疏散人员、划定警戒区、开展应急监测、污染处置。市应急指挥部根据信息报告要求上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自治区政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自治区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
5.3.3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I、I级)工作流程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责任单位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需立即上报旗应急指挥部。旗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政府,同时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各相关工作组赶赴现场,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开展预警和应急响应等项工作。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并派出相关工作组同时上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自治区政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自治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并派出相关工作组。责任单位和旗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协助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自治区政府疏散人员、划定警戒区、开展应急监测、污染处置。自治区应急指挥部根据信息报告要求上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
5.3.4移动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工作流程
企业使用的化学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如因交通事故发生泄漏、火灾等突发环境事件为移动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由于这类事件一般发生在运输途中,距离企业较远,企业难以及时控制风险,由旗应急指挥部按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工作流程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各相关工作组赶赴现场,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开展预警和应急响应等项工作。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确定事件等级,开展信息报告工作。责任单位协助应急指挥部疏散人员、划定警戒区、开展应急监测、污染处置。
6.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建立环境风险评估机制和环境隐患排查机制,强化企业环境风险监管,严格控制高环境风险项目,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制订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以及重点区域、高风险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周边企业风险源和交通运输的监管,划定防护范围,在环境敏感区域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损失和影响;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企业负责对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健全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部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和沟通,实现部门信息交流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积极协调相邻旗县区建立区际环境应急联动机制,有效应对跨界污染。
6.2监测与风险分析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安监、公安、住交、水务、农业、卫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6.3预测
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案例、年度气候趋势预测、专业监测数据收集等,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预测分析;对于外地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及时进行分析,根据预测情况研究制订具体防控措施,按照职责及早做好预防与应对处置准备工作。
6.4预警
6.4.1预警分级和确定
6.4.1.1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
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个级别,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升级、降级。旗政府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预判,启动相应预警。
红色和橙色预警,由旗政府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确定。橙色预警由市政府应急办根据旗政府、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蓝色预警由旗应急管理办公室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由旗政府确定。特殊情况下,市政府可确定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红色预警级别:因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根据实际情况和监测信息,报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认为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
橙色预警级别:因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更多人员伤亡时;其他地区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我旗大部分区域受到影响时;根据实际情况和监测信息,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认为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
黄色预警级别:因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引发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多人员伤亡时;其他地区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我旗毗邻区大面积受到影响时;根据实际情况和监测信息,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认为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
蓝色预警级别:因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引发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人员伤亡时;其他地区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我旗毗邻区局部受到影响时;根据实际情况和监测信息,经旗政府、旗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商研判,认为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
6.4.1.2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根据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程度,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300日均值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时。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6.4.2预警发布
6.4.2.1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发布
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旗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由经授权的相关部门及时对预警信息向公众发布,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下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蓝色预警信息的发布,由旗应急办审核后,报旗政府作出决定;黄色预警信息的发布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的发布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市政府按照相关指令,及时进行工作部署,组织实施。
发布内容:基本情况、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污染的后果、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发布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6.4.2.2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
预测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由旗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组、监测预报组进行联合会商,向旗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提交会商结论,提出预警建议。
(1)预警发布时间
预测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应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2)预警发布程序与方式
经会商达到预警条件时,由监测预报组拟制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专报,信息发布组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拟定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并在2小时内发布。其中,黄色预警和橙色预警由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红色预警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预警级别及应急响应措施等。
(3)预警降级和解除
监测预报组根据空气质量、气象条件滚动监测预报信息进行会商,并结合专家组意见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的现状、趋势,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之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预警解除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按照程序解除,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4)预警升级调整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持续36小时以上)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按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尽早采取升级措施,并发布信息。
6.4.3预警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由旗政府负责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采取以下响应措施: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和监测;组织对重点防控区域、环境风险隐患单位的应对措施准备工作等检查、督导,责令有关单位整改落实问题;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必要时旗政府派出工作组到事发地区,参与制定方案,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跨旗县行政区域的,由市政府启动预案,由市突发环境专项应急指挥部全权负责指挥,必要时,由市政府直接指挥。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旗政府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有关应急队伍赶赴事发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及时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影响范围、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调集、准备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工具、设备设施。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自治区政府或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急办公室组织实施。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市专项应急指挥相关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加强对重点环境敏感点的安全保卫、监控;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采取必要措施防范次生事件,确保供水、排水、供电、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并及时向自治区政府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急办公室、自治区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应急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并及时向自治区政府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急办公室、自治区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6.4.4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并通报事发地人民政府。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并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6.4.5预警变更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发布预警级别,并将预警信息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风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的部门(单位)应立即宣布解除或者终止预警。
6.5信息报告与通报
6.5.1信息报告
信息报告流程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件责任单位应立即向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分局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分局电话为12369。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立即向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同时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指挥部主要成员电话见附件1。
旗政府、旗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核实后按照《准格尔旗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规定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办报告,书面报告最晚不得超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1小时30分。同时,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旗生态环境分局应按照生态环境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经旗政府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生态环境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生态环境部报告。对初步认定为一般(Ⅳ级)或者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四小时内向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对初步认定为重大(Ⅱ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两小时内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报告,同时上报生态环境部。
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旗政府、旗生态环境分局按照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一)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二)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
(三)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
(四)有可能产生跨省或者跨国影响的;
(五)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六)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6.5.2信息通报
因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等原因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安监、交通等部门应及时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6.5.3信息报告内容与方式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报为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的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
表6.5-1 信息报告内容与方式详表
报告 形式 |
报告时限 |
报告方式 |
报告内容 |
初报 |
按上述时限要求进行 |
可用电话直接报告,随后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
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 |
续报 |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上报 |
网络或书面报告 |
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确切数据及对初报情况的补充和修正,以及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等。 |
处理 结果 报告 |
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
采用书面报告 |
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等。 |
(1)报告内容
初报应当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类型、基本过程、主要污染情况、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
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及对初报情况的补充和修正,以及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的潜在危害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2)报告方式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报书面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接报电话12369。
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监测报告以及相关地图、图片、影像等资料。
7.应急响应
7.1先期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苏木乡镇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知道消息后应当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在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急小组到来之前控制事态发展,并与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系,随时向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发展动态。旗政府、旗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同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件责任单位在旗政府及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前,为先期处置主体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环境应急预案或应急响应措施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立即通知危险区域及周边无关人员撤离、疏散,及时通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或个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安排人员维护现场及周边秩序;
(2)调集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迅速采取堵漏、围堵、覆盖等措施优先控制污染源,尽可能控制和缩小已排出污染物的扩散、蔓延范围,把突发环境事件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3)向旗人民政府和旗突发环境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事件准确信息,并随时续报救援进展情况,
(4)超出本单位处置能力应及时向旗人民政府请求支援;
(5)适时开展事件原因调查。
旗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组织成员单位成立专项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现场进行指挥协调处置,并采取以下处置措施:核实突发环境事件准确信息及现场处置的相关情况,初步判定事件级别,向旗突发环境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旗政府应急办公室报告;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和专家对事态发展趋势进行研判,研究制定处置方案;视情况组织疏散撤离受到污染威胁的人员;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污染危害;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科学措施进行现场处置,根据现场处置需求,立即调度物资和社会资源,指挥和派遣相关部门专业应急队伍赶赴现场,果断控制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组织控制危险源,划定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实施社会信息发布及舆情管理工作;做好疏散人群的临时安置工作,提供应急后勤保障等。
7.2分级响应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响应流程图
按预警公告明确的时间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各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为: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IV级应急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IV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苏木乡镇办事处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首先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旗政府核实后,启动《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全权指挥;必要时,由旗政府直接指挥。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苏木乡镇办事处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准格尔旗政府同时启动本级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政府核实后,启动《鄂尔多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负责指挥现场处置,市、旗两级政府积极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抢险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Ⅱ、Ⅰ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苏木乡镇办事处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准格尔旗政府同时启动本级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政府启动《鄂尔多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指挥现场处置,自治区、市、旗三级政府积极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抢险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
发生涉外突发环境事件时,旗政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应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职责分工,派人参与现场指挥部工作,负责承办相关事项。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内容包括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7.3指挥与协调
7.3.1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准格尔旗政府主要领导,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鄂尔多斯市和准格尔旗政府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单位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市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
7.3.2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
鄂尔多斯市和准格尔旗政府主要领导,鄂尔多斯市和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件等,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内蒙古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置。
7.3.3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I级):
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内蒙古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置。同时上报生态环境部。鄂尔多斯市和准格尔旗政府主要领导,鄂尔多斯市和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先期指挥协调处置。
自治区政府、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处置。
7.4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7.4.1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事发地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技术专家组制订综合治污方案,监测预警组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应急处置组根据事态发展组织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或组织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7.4.2应急疏散方案
7.4.2.1受影响区域人群疏散方式
当环境事故发生后严重影响到了厂内以及受保护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时,应当组织人员疏散,疏散时遵循以下原则:
(1)保证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疏散通道出口通常,应急照明灯能正常使用。
(2)明确疏散计划,由应急领导小组发出疏散命令后,疏散小组按照负责部位进入指定位置,立即组织人员疏散。
(3)疏散小组用最快速度通知现场人员,按疏散的方向通道进行疏散。
(4)积极配合好有关部门进行疏散工作,主动汇报事故现场情况。
(5)事故现场有被困人员时疏导人员应劝导被困人员,服从指挥,做到有组织、有秩序的疏散。
(6)正确通报、防止混乱。疏导人员首先通知事故现场附近人员先疏散出去,然后视情况公开通报,告诉其他区域人员进行有序疏散,防止不分先后,发生拥挤影响顺利疏散。
7.4.2.2交通疏导
(1)发生严重环境事故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安排好交通封锁和疏通。
(2)设置路障,封锁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防止车辆或人员再次进入事故现场。
(3)引导需经过事故现场的车辆和行人临时绕道,确保车辆行人不受危险物质的伤害。
7.4.3应急避难所设置
应急避难场所为事故发生地周边的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等场地,以及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建筑。
应急避难场所选址应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地质等条件,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
(1)应避开易发生地质灾害和气象、水文地质条件恶劣区域;
(2)场地地形较平坦.周边道路畅通、交通便利;
(3)远离重要经济目标;
(4)应急避难场所与重大危险源之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5)应避开高压线走廊区域。
应急避难场所按功能可划分为人员避难区域、综合保障区域和出入口交通集散区域等三个区域,各区域应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并有场内道路连接。
应急避难场所的出入口的数量、宽度应满足实际使用需要,并应与疏散道路连接。
应急避难场所通行道路的数量、宽度、转变半径等应满足人员行动、消防车辆和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通行的需要。
应急避难场所外围四周应设置防火安全带,其宽度应满足实际使用需要。
应急避难场所的基本设施配置可以包括:应急指挥管理设施、应急集结区、应急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通风、应急厕所、应急照明、应急标志等。
应急集结区为避难人员提供短时间使用的露天避难场地,需要时部分区域可设置帐篷。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区应设有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其数量和面积应满足实际使用需要。
7.4.4转移安置人员
应急疏散组和应急保障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条件。
7.4.5医学救援
医学救援组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况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7.4.6应急监测
应急监测组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环境监测是政府及时正确处理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前提和关键,强化各级环境监测站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能力,可以控制和减少事故危害。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生态环境监测站迅速组织监测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定应急监测方案。通过监测和监控结果随时判断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变化趋势,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客观依据,制定合理的应急响应方案。
应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技术资料、数据建档、存档制度,并监督与管理环境监测工作。并按规定的报表格式定期向生态环境部门填报报表。环境监测机构和承担环境监测的当地生态环境监测站应认真执行:
(1)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制度;
(2)实验室实验操作规程;
(3)资料、技术、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
(4)实验安全规程;
(5)数据填表报表制度。
(1)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建立应急监测网络,组织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
(2)通过初步现场及实验室分析,对污染物进行定性、定量以及确定污染范围。根据不同形式的环境事故,确定好监测对象、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质控要求。同时做好分工,由小组组长分配好任务。
(3)现场采样与监测。由准格尔旗生态环境监测站进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技术指导和应急监测技术研究工作。
(4)根据事态的变化,在准格尔旗生态环境监测站的指导下适当调整监测方案。
(5)应急监测终止后应当根据事故变化情况向领导汇报,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进行追踪监测。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由于其发生的突然性、形式的多样性、成分的复杂性决定了应急监测项目往往一时难以确定,此时应通过多种途径尽快确定主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1)已知污染物的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项目的确定
①根据已知污染物确定主要监测项目。同时应考虑该污染物在环境中可能产生的反应,衍生成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②对固定源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通过对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固定源单位的有关人员(如管理、 技术人员和使用人员等)的调查询问,以及对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位置、所用设备、原辅材料、生产的产品等的调查,同时采集有代表性的污染源样品,确认主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③对流动源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通过对有关人员(如货主、驾驶员、押运员等)的询问以及运送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的外包装、准运证、押运证、上岗证、驾驶证、车号(或船号)等信息,调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来源、生产或使用单位,同时采集有代表性的污染源样品,鉴定和确认主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2)未知污染物的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项目的确定
①通过污染事故现场的一些特征,如气味、挥发性、遇水的反应特性、颜色及对周围环境、作物的影响等,初步确定主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②如发生人员或动物中毒事故,可根据中毒反应的特殊症状,初步确定主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③通过事故现场周围可能产生污染的排放源的生产、环保、安全记录,初步确定主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④利用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等现有的仪器设备的监测,确定主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⑤通过现场采样分析,包括采集有代表性的污染源样品,利用试纸、快速检测管和便携式监测仪器等现场快速分析手段,确定主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⑥通过采集样品,包括采集有代表性的污染源样品,送实验室分析后,确定主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3)主要突发环境事件监测因子
表7.4-1 主要突发环境事件监测因子
序号 |
主要事件类型 |
主要监测因子 |
1 |
煤矿火灾爆炸事故 |
大气:TSP、PM10、SO2、NOx、CO、NH3、H2S、TVOC、非甲烷总烃等 废水:pH、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氨氮、总磷、硫化物、石油类等 |
2 |
电厂火灾爆炸事故 |
大气:SO2、NOX、PM10、TSP等 废水:CaSO4、CaCl2、氟化物、亚硫酸盐、重金属离子、pH值、COD、砷、铅等 土壤:pH等 |
3 |
天然气管网及加气站火灾爆炸事故 |
大气:SO2、NO2、总烃、CH4、H2S、CO等 地表水:pH、石油类等 土壤:pH、石油类等 |
4 |
加油站火灾爆炸事故 |
大气:CO、NMHC等 地下水:萘、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总石油烃等 |
5 |
污水管网泄漏事故 |
大气:氨气、硫化氢等 地表水:pH、COD、DO、BOD5、SS、NH3-N、CH3OH、TN、TP等 |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由于各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污染物差异较大,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污染监测因子,首先选取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
7.4.6.3分析方法
(1)为迅速查明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种类(或名称)、污染程度和范围以及污染发展趋势,在已有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场快速监测方法和实验室现有的分析方法进行鉴别、确认。
(2)为快速监测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首先可采用如下的快速监测方法:
①检测试纸、快速检测管和便携式监测仪器等的监测方法。
②现有的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等在用的监测方法。
③现行实验室分析方法。
(3)从速送实验室进行确认、鉴别,实验室应优先采用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或行业标准。
(4)当上述分析方法不能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和仪器设备条件,选用其他适宜的方法, 如ISO、美国EPA、日本JIS等国外的分析方法。
(1)现场监测仪器设备的确定原则
应能快速鉴定、鉴别污染物,并能给出定性、半定量或定量的检测结果,直接读数,使用方便,易于携带,对样品的前处理要求低。
(2)现场监测仪器设备的准备
配置常用的现场监测仪器设备,如检测试纸、快速检测管和便携式监测仪器等快速检测仪器设备。需要时,配置便携式气相色谱仪、便携式红外光谱仪、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仪等应急监测仪器。
(3)现场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
凡具备现场测定条件的监测项目,应尽量进行现场测定。必要时,另采集一份样品送实验室分析测定,以确认现场的定性或定量分析结果。
①检测试纸、快速检测管和便携式监测仪器的使用方法可参照相应的使用说明,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其他物质的干扰。
②用检测试纸、快速检测管和便携式监测仪器进行测定时,应至少连续平行测定两次,以确认现场测定结果;必要时,送实验室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对现场监测结果加以确认、鉴别。
③用过的检测试纸和快速检测管应妥善处置。
(1)布点原则
采样断面(点)的设置一般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及其附近区域为主,同时必须注重人群和生活环境,重点关注对饮用水水源地、人群活动区域的空气、农田土壤等区域的影响,并合理设置监测断面(点),以掌握污染发生地状况、反映事故发生区域环境的污染程度和范围。
对被突发环境事件所污染的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和土壤应设置对照断面(点)、控制断面(点),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还应设置消减断面,尽可能以最少的断面(点)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所需信息,同时须考虑采样的可行性和方便性。
(2)采样频次的确定
采样频次主要根据现场污染状况确定。事故刚发生时,采样频次可适当增加,待摸清污染物变化规律后,可减少采样频次。依据不同的环境区域功能和事故发生地的污染实际情况,力求以最低的采样频次,取得最有代表性的样品,既满足反映环境污染程度、范围的要求,又切实可行。
(3)应急监测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现场应急监测分析方案的具体实施均由应急监测工作者完成的,而每一污染事故都可能危及分析人员的人身安全。为了保护分析人员并有效地实施现场快速分析,在实施应急监测方案之前,还应该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隔绝式防化服、防火防化服、防毒工作服、酸碱工作服、防毒呼吸器、面部防护罩、靴套、防毒手套、头盔、头罩、口罩、气密防护眼镜以及应急灯等。
监测数据处理:绘制事故现场的位置图,标出采样点位,记录发生时间、事故原因、事故持续时间、采样时间等信息。
监测结果应以电话、传真、监测快报等形式立即上报,跟踪监测结果以监测简报形式在监测次日报送,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出具应急监测报告。
7.4.7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
7.4.8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由旗政府负责发布,较大及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由市政府负责。
7.4.9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发布预警信息后,政府(管委会)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企业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7.4.10.1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④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幼儿园、中小学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源减排措施。旗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按照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督导企业严格落实黄色预警减排措施。生态环境、工信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企业落实“一厂一策”应急减排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并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
②扬尘源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城管执法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冰冻期结合实际执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
各地区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路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③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准格尔旗禁行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市主城区行驶。
7.4.10.2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②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源减排措施。旗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按照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督导企业严格落实橙色预警减排措施。能源部门督导燃煤发电企业加大优质煤使用比例,统筹实施燃煤发电企业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措施。
②移动源减排措施。准格尔旗禁行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矿山、洗煤厂、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7.4.10.3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教育部门根据本地区污染情况,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并合理安排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尽量做到停课不停学。
(2)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旗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按照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督导企业严格落实红色预警减排措施。
7.5响应升级
当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预计凭现有的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旗政府可以申请市政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启动《鄂尔多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当涉及本旗部分地区或涉及本旗全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对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或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构成重大影响,采取常态下的措施不能有效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宣布我旗部分地区和全旗进入紧急状态的,由旗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政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进入紧急状态。
7.6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事发地周边实施安全警戒、交通管制,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程序。
7.7应急联动
为合理利用现有的应急救援力量,建立统一、完善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体系,使各部门、各社会救援力量在处置各类灾害和突发事件中能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圆满完成各类应急救援任务,旗突发环境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周边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应健全与属地中央、省、市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当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协同落实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及各企业“一厂一策”减排措施。
7.7.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指挥机构
(一)应急救援联动指挥机构由参加救援的政府或园区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2.掌握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突发事件情况,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联合演练;
3.协调专业、志愿、企(事)业应急救援队伍,将其纳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动员、训练、调度、作战体系;
4.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训练、演练及管理;
5.组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配备和储备,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处置装备和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制度,统筹各类应急物资日常准备和应急状态时的生产、调配、供应,并建立全市范围内跨区域的应急物资调剂供应渠道;
6.组织应急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活动;
7.及时收集、核实、上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根据灾情需要及时调度、指挥相关力量进行处置;
8.依照相关规定,发布应急救援信息。
(二)应急委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具体履行应急委统一指挥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职责。总指挥长由分管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或园区领导担任(必要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由政府或园区各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政府或园区办、政府或园区应急管理、公安、安监、驻地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急救援支队和突发事件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承担应急救援职责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中心设在政府办,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或园区分管负责人兼任。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指导、督办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7.7.2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职责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鄂尔多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预案》,在对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整合的基础上,成立应急联动救援力量体系。
(二)应急救援联动成员单位应包括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准格尔旗环境监测站、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旗卫健委、旗应急救援支队(消防支队)、旗自来水公司、旗供电公司等单位和部门。
(三)各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1.组织制订和完善本单位应急救援方案、制度,明确人员职责。
2.加强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的管理、训练,不断提高相应的应急救援技术、技能。
3.督促检查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装备,按要求落实值班、备勤制度。
4.定期参加鄂尔多斯市应急委组织召开的应急救援工作会议,落实上级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相关指示和工作措施;参与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统一组织的联合训练、演练和应急救援作战。
5.本单位应急救援人员和力量发生变动时,及时上报市应急委备案。
6.突发事件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所在单位,在接到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领导,按照指挥部决定,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成员单位参与应急救援。
7.接到应急救援指挥部或应急委(应急指挥中心)的命令后,指挥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迅速出动,按要求到达现场,受领并完成总指挥部分配的作战任务。
(四)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内部职责
旗政府或园区应急办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应急预案。
2.协调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和应急救援联动成员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旗应急救援支队(旗公安消防支队)
1.组织指挥或指导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
2.组织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统筹制定各类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负责旗应急救援支队的日常工作。
旗应急管理局
1.参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
2.处置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为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并调集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到场;
3.执行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协同各参战单位完成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任务;
4.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原因调查。
旗生态环境分局
1.承担灾害和事故救援现场对环境的监测工作;
2.发生可能导致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火灾、突发灾害等事故后,为现场处置提供技术和专业人员支持;
3.发生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后,为指挥部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4.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泄漏、燃烧、爆炸事故等抢险救援任务完成后,协同消防部队对现场进行洗消和清理,清除环境危害隐患。
旗卫健委
1.在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灭火救援现场待命,随时准备实施现场急救和伤员转运;
2.对在灭火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受伤消防指战员、受伤群众实施现场急救,迅速控制伤情,视情转送医院进行急救;
3.在处置危险物品泄漏、燃烧、爆炸事故现场为作战人员安全防护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薛家湾供电局 (包括薛家湾供电局市区供电分局、薛家湾供电局准格尔供电分局、薛家湾供电局大路供电分局)
1.承担城市电力基础设施维护、事故应急抢修;
2.发生电力火灾、事故后,为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抢险队伍支持;
3.在可能引发电击事故的火灾、建筑倒塌、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随时排除险情,确保电力设施、设备安全;
4.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部署的现场断电、紧急供电任务。
5.组织调度全市电力专业技术力量协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实施紧急处置。
6.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
旗水务公司(包括准格尔旗泰禹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科源水务有限公司、准格尔旗天河水务有限公司、准格尔旗黄河水务有限公司)
1.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和与之相关的突发事件时,关注和维护市政供水管网的运行状况;
2.按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根据突发事件(事故)现场的需要,到现场对市供消火栓系统进行维护,对事故现场供水管网进行局部增压,确保现场灭火救援供水保障。
7.7.3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企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及时上报给车间负责人,查看现场后,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机构通过调动有关各方面力量,全力投入抢险,对事故进行有效控制。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管辖旗县区生态环境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管辖旗县区人民政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可能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等内容。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发现事故的人员,必须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通话,并通知当班值班领导;值班领导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迅速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行动预案,积极做好准备,组织救护人员实行救援,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汇报,必要时请专业救护队救援。
各救援组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到发生事故调度室了解事故情况,领取任务,待命的各小组要做好准备及战前检查工作。
如发生企业不可控事故,应按照信息报告程序通知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分局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紧急救援。
7.8响应终止
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后,相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旗人民政府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转入常态管理为止。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终止,由旗政府决定实施;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终止,由市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实施;由上级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经上级政府相关应急管理机构决定实施。
8.后期工作
8.1现场恢复
8.1.1 事件现场的保护措施
当事件发生后,应迅速封闭现场各个道路口。旗应急指挥部组织旗应急管理局、旗生态环境分局和技术专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对现场进行采取摄像、拍片等取证分析,开展事件调查。
事件抢险过程中,在不影响抢险的情况下,事件现场的各种设施(包括已损失或未损失的)能不移位的就不移位,特殊情况需移位时要作出标记,并画出草图。
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1.2 确定现场净化方式、方法
利用喷洒洗消液、抛洒粉状消毒剂等方式消除污染。一般在事件救援现场可采用三种洗消方式。
①源头洗消。在事件发生初期,对事件发生点、设备洗消,将污染源严密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本项目洗消主要是消防后场地的洗消,主要成分为SS、COD、pH,洗消后的废水收集进入应急水池,处理完毕达标后方可回用或排放。
②隔离洗消。当污染蔓延时,对下风向暴露的设备、特别高大建筑物喷洒洗消液,抛撒粉状消毒剂,形成保护层,污染降落物流经时即可产生反应,减低甚至消除危害。
③延伸洗消。在控制住污染源后,从事件发生地开始向下风方向对污染区逐次推进全面而彻底的洗消。
洗消的对象包括:
①受污染的人员;
②受污染的受伤人员在送医院治疗前;
③现场救援人员,包括环境监察、检测人员,消防和其他抢险人员以及群众互救人员;
④被污染的仪器和设备以及应急抢救时所用的救援器材。
洗消的污水排放到事件处理池,以防造成二次污染。
8.1.3 明确事件现场洗消工作的负责人和专业队伍
事件发生后,事件现场洗消工作一定要由专业消防人员进行,洗消队伍要有专业的资质,必须装备齐全。所有进入轻危区的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对进入重危区的消防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佩戴空气呼吸器、穿着全封闭式防化服,进行逐一登记。
8.1.4 洗消后的二次污染的防治方案
当发生事件时,使用过的消防水会含有大量的污染物质,外排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为保证含有污染物质的消防水和事故水不外排,要先设置临时的污水收集池,暂时将废水收集于废水收集池中,等装置故障修复后再进行处理。避免消防水、事件水等废水外排对环境造成污染。
对于堵漏过程中使用过的沙袋中的沙子;围堵、收容废液时用过的土壤;受泄漏物污染的土壤;吸附废液所用过的泡沫、活性炭等物质,要统一收集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对于洗消过程中所使用过的器材、衣物、手套等受污染物品要集中收集,统一洗消,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8.2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旗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可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如有特殊规定,由上级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8.3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由旗政府组织实施;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由市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会同旗政府组织实施。
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应急小组应认真分析污染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污染事故发生。
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小组负责收集、整理应急处置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处置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对控制污染外延过程和应急处置效率进行评估,组织修订应急预案在实践中的不足。
8.4 环境恢复
应急终止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勘查,对事件地的现场周围的水源、空气环境、生态环境等进行调查,组织专家拿出对受影响区域的生态环境恢复的措施和方案恢复周边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措施,确保在一定期限内恢复生态环境平衡。
8.4.1环境恢复措施
根据事故发生地点污染物的性质、当时气象条件、事故泄漏物污染的区域以及对污染区域的现场检测分析,了解污染环境、污染物质、污染程度等,确定一个安全、有效、对环境影响最小的恢复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恢复措施,使污染物浓度达到环境可接受水平。
8.5善后处置
事件应急工作终止后,事发地人民政府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工作,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8.5.1 善后赔偿
应急救援结束后,参加救援的各部门和单位都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的人数,清点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监测仪器、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等,并重新定期检查和维护,对于在救援中损耗的应急装备和材料进行维护、补充,确保应急资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应急救援需要。
事件调查完成后,指挥部根据现场损失情况,安排相关单位对现场进行恢复,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恢复情况进行验收。
事件调查组应当查明环境污染事件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件责任者,提出事件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在突发环境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9.应急保障
9.1队伍保障
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下的应急保障工作。旗政府加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专业人员队伍、专家队伍、医护应急等队伍建设,适应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
各级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公安消防部队、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任务。发挥环境应急专家组作用,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订、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处置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准格尔旗消防大队、准格尔旗矿区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苏木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社会救援队伍等参加。
准格尔旗消防大队下设准格尔旗消防一中队(薛家湾消防中队)和准格尔旗消防二中队(大路新区消防中队)两个中队。救援大队干部7人,腾飞路消防站指战员21人、消防车7辆;世纪大道消防站指战员30人、消防车16辆,共计指战员58人,消防车23辆。准格尔旗消防救援大队承担着薛家湾镇、大路镇等6个苏木乡镇和1个工业园区约3000多平方公里的灭火抢险救援任务和监督执法工作。
准格尔旗矿区消防救援大队位于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兴业路,占地面积13000平米,建筑面积2800平米,大队和专职队承担着沙圪堵镇、暖水乡、准格尔召镇、纳日松镇约4000平方公里的防火及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等任务。准格尔旗矿区消防救援大队有3名指战员和8名消防文员。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专业消防应急救援大队(专职队)有40名人员,其中领导干部6名。
准格尔旗共有企业消防队12支(神华准能公司治安保卫处消防队、内蒙古国电能源准大发电厂消防队、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公司消防队、久泰能源内蒙古股份有限公司消防队、易高煤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防队、伊东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消防队、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消防队、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消防队、神华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公司消防队、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队、西北能源消防队、魏家卯电厂消防队),人员共计254人,消防车共54辆。
9.2物资与资金保障
准格尔旗政府、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给。各地区要加强对当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生态环境分局要做好全旗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市旗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和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提供和解决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所需要应急设施(备),包括医疗救护设施、药品;个人防护装备;消防设施和应急交通工具等。同时这些物质必须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分类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能够做到及时对所属应急设施(备)进行检查、维护与更新, 保证在应急救援时能够投入使用。
(1)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应急物资
表9.2-1 大路煤化工基地消防队应急装备
序号 |
装备名称 |
储备数量 |
在用数量 |
被装载数量 |
1 |
消防头盔 |
6 |
14.00 |
8.00 |
2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70 |
14 |
8.00 |
3 |
消防手套 |
45 |
14.00 |
8.00 |
4 |
消防安全腰带 |
30 |
14.00 |
0.00 |
5 |
灭火防护胶靴 |
60 |
14 |
8 |
6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
12 |
11 |
10 |
7 |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
10 |
14 |
8 |
8 |
消防员呼救器 |
5 |
14.00 |
0.00 |
9 |
方位灯 |
9 |
0.00 |
2 |
10 |
消防轻型安全绳 |
50 |
14 |
0 |
11 |
消防腰斧 |
75 |
14 |
3 |
12 |
抢险救援头盔 |
10 |
14 |
2 |
13 |
阻燃头套 |
75 |
14.00 |
4 |
14 |
消防护目镜 |
50 |
0.00 |
0.00 |
15 |
消防隔热服 |
7.00 |
14.00 |
0.00 |
16 |
消防避火服 |
8.00 |
6.00 |
0.00 |
17 |
抢险救援服 |
40 |
14 |
2 |
18 |
消防防化服(二级防化服) |
34.00 |
0.00 |
16.00 |
19 |
重型防化服(一级防化服) |
9.00 |
0.00 |
10.00 |
20 |
防蜂服 |
1 |
1.00 |
0.00 |
21 |
电绝缘装具 |
4.00 |
7.00 |
4.00 |
22 |
防静电内衣 |
84.00 |
0.00 |
0.00 |
23 |
救生衣 |
0.00 |
0.00 |
5.00 |
24 |
救生衣 |
1.00 |
10.00 |
3.00 |
25 |
救生衣 |
0.00 |
4.00 |
0.00 |
26 |
消防阻燃毛衣 |
10.00 |
0.00 |
0.00 |
27 |
消防员降温背心 |
18.00 |
0.00 |
0.00 |
28 |
消防员降温背心 |
1.00 |
0.00 |
0.00 |
29 |
耐高温手套 |
59.00 |
0.00 |
0.00 |
30 |
抢险救援手套 |
50 |
14 |
2 |
31 |
抢险救援靴 |
28 |
14 |
2 |
32 |
绝缘靴 |
11.00 |
0.00 |
0.00 |
33 |
消防通用型安全绳 |
66.00 |
0.00 |
5.00 |
34 |
Ⅰ类消防安全吊带 |
0.00 |
0.00 |
4.00 |
35 |
Ⅲ类消防安全吊带 |
0.00 |
0.00 |
1.00 |
36 |
消防防坠落辅助设备 |
0.00 |
0.00 |
1.00 |
37 |
消防防坠落辅助设备 |
1.00 |
0.00 |
0.00 |
38 |
消防防坠落辅助设备 |
0.00 |
0.00 |
1.00 |
39 |
移动供气源 |
0.00 |
0.00 |
1.00 |
40 |
长管空气呼吸器 |
3.00 |
0.00 |
0.00 |
41 |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
28.00 |
0.00 |
0.00 |
42 |
氧气呼吸器 |
0.00 |
0.00 |
0.00 |
43 |
潜水装具 |
1.00 |
0.00 |
0.00 |
44 |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
10 |
2.00 |
8.00 |
45 |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
14.00 |
0.00 |
0.00 |
46 |
消防用荧光棒 |
32.00 |
0.00 |
11.00 |
47 |
消防用荧光棒 |
13.00 |
0.00 |
0.00 |
48 |
消防员呼救器后场接收装置 |
3.00 |
0.00 |
0.00 |
49 |
头骨振动式通信装置 |
25.00 |
0.00 |
19.00 |
50 |
头骨振动式通信装置 |
5.00 |
0.00 |
0.00 |
51 |
防爆手持电台 |
40 |
20.00 |
5.00 |
52 |
水罐消防车(SG) |
0.00 |
1.00 |
0.00 |
53 |
水罐消防车(SG) |
0.00 |
1.00 |
0.00 |
54 |
泡沫消防车(PM) |
0.00 |
1.00 |
0.00 |
55 |
干粉消防车(GF) |
0.00 |
1.00 |
0.00 |
56 |
举高喷射消防车(JP) |
0.00 |
1.00 |
0.00 |
57 |
抢险救援消防车(JY) |
0.00 |
1.00 |
0.00 |
58 |
抢险救援消防车(JY) |
0.00 |
1.00 |
0.00 |
59 |
抢险救援消防车(JY) |
1.00 |
0.00 |
0.00 |
60 |
排烟消防车(PY) |
1.00 |
0.00 |
0.00 |
61 |
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消防车(HJ) |
0.00 |
1.00 |
0.00 |
62 |
吸水管 |
0.00 |
0.00 |
4.00 |
63 |
胶管 |
0.00 |
0.00 |
3.00 |
64 |
吸水管 |
0.00 |
0.00 |
12.00 |
65 |
滤水器 |
0.00 |
0.00 |
1.00 |
66 |
滤水器 |
0.00 |
0.00 |
2.00 |
67 |
吸水管扳手 |
0.00 |
0.00 |
1.00 |
68 |
吸水管扳手 |
0.00 |
0.00 |
2.00 |
69 |
消防水带 |
44.00 |
0.00 |
0.00 |
70 |
通用消防水带 |
31.00 |
0.00 |
9.00 |
71 |
消防水带 80MM |
64.00 |
8.00 |
24.00 |
72 |
通用消防水带 65MM |
27.00 |
7.00 |
17.00 |
73 |
消防湿水带 |
35.00 |
0.00 |
0.00 |
74 |
A 类泡沫专用水带 |
0.00 |
0.00 |
6.00 |
75 |
水幕水带 |
320.00 |
0.00 |
80.00 |
76 |
分水器 |
15 |
0.00 |
4 |
77 |
集水器 |
0.00 |
1.00 |
0.00 |
78 |
水带包布 |
17.00 |
0.00 |
0.00 |
79 |
水带护桥 |
3.00 |
0.00 |
0.00 |
80 |
其他输水器具 |
26.00 |
0.00 |
0.00 |
81 |
止水器 |
4.00 |
0.00 |
0.00 |
82 |
其他输水器具 |
0.00 |
0.00 |
2.00 |
83 |
异径接口 |
108.00 |
0.00 |
44.00 |
84 |
其他输水器具 |
0.00 |
0.00 |
1.00 |
85 |
水带护桥 |
0.00 |
1.00 |
8.00 |
86 |
其他输水器具 |
0.00 |
0.00 |
4.00 |
87 |
水带包布 |
26.00 |
5.00 |
17.00 |
88 |
水带挂钩 |
31.00 |
4.00 |
14.00 |
89 |
直流水枪 |
46.00 |
0.00 |
3.00 |
90 |
多用水枪 |
6 |
0.00 |
0.00 |
91 |
多功能水枪 |
0.00 |
0.00 |
8.00 |
92 |
多用水枪 |
0.00 |
0.00 |
1.00 |
93 |
消防泡沫枪 |
23.00 |
0.00 |
1.00 |
94 |
消防泡沫枪 |
0.00 |
0.00 |
2.00 |
95 |
低倍数泡沫枪 |
0.00 |
0.00 |
2.00 |
96 |
泡沫钩管 |
0.00 |
0.00 |
1.00 |
97 |
消防水炮 |
2.00 |
0.00 |
2.00 |
98 |
大流量移动消防炮(拖车式) |
1.00 |
0.00 |
0.00 |
99 |
干粉灭火器 |
0.00 |
0.00 |
1.00 |
100 |
干粉灭火器 |
0.00 |
0.00 |
2.00 |
101 |
干粉灭火器 |
0.00 |
0.00 |
4.00 |
102 |
细水雾灭火器 |
1.00 |
0.00 |
0.00 |
103 |
地下水源开关 |
4.00 |
0.00 |
0.00 |
104 |
其他消防器具 |
9.00 |
0.00 |
0.00 |
105 |
地上消火栓扳手 |
0.00 |
10.00 |
6.00 |
106 |
地下消火栓扳手 |
0.00 |
0.00 |
11.00 |
107 |
其他消防器具 |
0.00 |
0.00 |
2.00 |
108 |
异径接口 |
1.00 |
0.00 |
19.00 |
109 |
低压消防泵 |
1.00 |
0.00 |
0.00 |
110 |
低压消防泵 |
2.00 |
0.00 |
1.00 |
111 |
380v 电源线盘 |
0.00 |
0.00 |
3.00 |
112 |
其他灭火器材装备 |
0.00 |
0.00 |
2.00 |
113 |
异径接口 |
0.00 |
0.00 |
1.00 |
114 |
蛋白泡沫(P) |
16.00 |
0.00 |
0.00 |
115 |
普通合成泡沫灭火剂(S) |
0.00 |
0.00 |
3.00 |
116 |
高倍数泡沫或高中低倍通用泡沫 |
2.00 |
0.00 |
0.00 |
117 |
抗溶性水成膜泡沫(AFFF/AR) |
29.60 |
0.00 |
0.00 |
118 |
A 类泡沫 |
0.00 |
0.00 |
3.00 |
119 |
其他泡沫灭火剂 |
0.00 |
0.00 |
0.60 |
120 |
ABC 类干粉灭火剂 |
8.00 |
0.00 |
0.00 |
121 |
其他普通干粉 |
0.00 |
0.00 |
4.00 |
122 |
有毒气体探测仪 |
0.00 |
1.00 |
0.00 |
123 |
雷达生命探测仪 |
0.00 |
0.00 |
1.00 |
124 |
热像仪 |
0.00 |
0.00 |
1.00 |
125 |
漏电探测仪 |
3.00 |
0.00 |
4.00 |
126 |
测温仪 |
1.00 |
0.00 |
1.00 |
127 |
其他侦检器材 |
0.00 |
0.00 |
1.00 |
128 |
警戒标志杆 |
0.00 |
10.00 |
0.00 |
129 |
锥型事故标志柱 |
0.00 |
0.00 |
6.00 |
130 |
锥型事故标志柱 |
0.00 |
0.00 |
28.00 |
131 |
隔离警示带 |
4.00 |
0.00 |
0.00 |
132 |
隔离警示带 |
6.00 |
0.00 |
18.00 |
133 |
危险警示牌 |
10.00 |
12.00 |
3.00 |
134 |
闪光警示灯 |
6.00 |
0.00 |
0.00 |
135 |
闪光警示灯 |
16.00 |
4.00 |
12.00 |
136 |
手持扩音器 |
0.00 |
1.00 |
3.00 |
137 |
单杆梯 |
3.00 |
3.00 |
5.00 |
138 |
挂钩梯 |
5.00 |
2.00 |
6.00 |
139 |
二节拉梯 |
7.00 |
3.00 |
6.00 |
140 |
15 米金属拉梯 |
2.00 |
0.00 |
0.00 |
141 |
救生软梯 |
1.00 |
0.00 |
1.00 |
142 |
救生照明线 |
3.00 |
0.00 |
2.00 |
143 |
折叠式担架 |
1.00 |
0.00 |
0.00 |
144 |
折叠式担架 |
0.00 |
0.00 |
1.00 |
145 |
多功能担架 |
0.00 |
1.00 |
1.00 |
146 |
救生气垫 |
1.00 |
0.00 |
1.00 |
147 |
缓降器 |
13.00 |
0.00 |
3.00 |
148 |
医药急救箱 |
0.00 |
0.00 |
2.00 |
149 |
医药急救箱 |
0.00 |
0.00 |
1.00 |
150 |
医药急救箱 |
0.00 |
0.00 |
1.00 |
151 |
气动起重气垫 |
0.00 |
1.00 |
1.00 |
152 |
救援三角架 |
3.00 |
0.00 |
1.00 |
153 |
救生抛投器 |
3.00 |
0.00 |
1.00 |
154 |
自喷荧光漆 |
10 |
2.00 |
0.00 |
155 |
其他救生器材 |
4.00 |
0.00 |
0.00 |
156 |
其他救生器材 |
7.00 |
0.00 |
0.00 |
157 |
其他救生器材 |
0.00 |
0.00 |
2.00 |
158 |
绝缘杆 |
8.00 |
2.00 |
3.00 |
159 |
其他救生器材 |
10.00 |
0.00 |
0.00 |
160 |
其他消防梯及救生器材 |
0.00 |
0.00 |
12.00 |
161 |
液压万向剪切钳 |
2.00 |
0.00 |
0.00 |
162 |
液压万向剪切钳 |
1.00 |
0.00 |
1.00 |
163 |
双轮异向切割锯 |
1.00 |
0.00 |
0.00 |
164 |
双轮异向切割锯 |
2.00 |
0.00 |
1.00 |
165 |
机动链锯 |
0.00 |
0.00 |
1.00 |
166 |
机动链锯 |
0.00 |
0.00 |
1.00 |
167 |
无齿锯 |
0.00 |
0.00 |
1.00 |
168 |
等离子切割器 |
0.00 |
1.00 |
0.00 |
169 |
气动切割刀 |
2.00 |
0.00 |
0.00 |
170 |
液压救援顶杆 |
3.00 |
0.00 |
2.00 |
171 |
液压机动泵 |
1.00 |
0.00 |
1.00 |
172 |
开门器 |
0.00 |
0.00 |
1.00 |
173 |
开门器 |
0.00 |
0.00 |
1.00 |
174 |
凿岩机 |
0.00 |
0.00 |
1.00 |
175 |
手持式钢筋速断器 |
1.00 |
0.00 |
1.00 |
176 |
液压破拆工具组 |
1.00 |
2.00 |
0.00 |
177 |
手动破拆工具组 |
0.00 |
0.00 |
1.00 |
178 |
混凝土液压破拆工具组 |
0.00 |
0.00 |
1.00 |
179 |
混凝土液压破拆工具组 |
1.00 |
0.00 |
0.00 |
180 |
液压千斤顶 |
0.00 |
0.00 |
5.00 |
181 |
多功能刀具 |
4.00 |
0.00 |
0.00 |
182 |
绝缘剪断钳 |
4.00 |
1.00 |
6.00 |
183 |
毁锁器 |
0.00 |
0.00 |
1.00 |
184 |
多功能挠钩 |
0.00 |
0.00 |
1.00 |
185 |
其他破拆器材 |
0.00 |
0.00 |
1.00 |
186 |
其他破拆器材 |
0.00 |
0.00 |
1.00 |
187 |
其他破拆器材 |
0.00 |
0.00 |
4.00 |
188 |
其他破拆器材 |
0.00 |
0.00 |
4.00 |
189 |
其他破拆器材 |
20.00 |
0.00 |
4.00 |
190 |
其他破拆器材 |
0.00 |
0.00 |
7.00 |
191 |
其他破拆器材 |
0.00 |
0.00 |
1.00 |
192 |
液压破拆动力站 |
0.00 |
1.00 |
1.00 |
193 |
金刚石链锯 |
0.00 |
2.00 |
0.00 |
194 |
内封式堵漏袋 |
2.00 |
0.00 |
0.00 |
195 |
外封式堵漏袋 |
1.00 |
0.00 |
0.00 |
196 |
捆绑式堵漏袋 |
1.00 |
0.00 |
2.00 |
197 |
金属堵漏套管 |
1.00 |
0.00 |
2.00 |
198 |
堵漏枪 |
4.00 |
0.00 |
2.00 |
199 |
注入式堵漏工具 |
4.00 |
0.00 |
1.00 |
200 |
注入式堵漏工具 |
1.00 |
0.00 |
0.00 |
201 |
粘贴式堵漏工具 |
1.00 |
0.00 |
0.00 |
202 |
粘贴式堵漏工具 |
1.00 |
0.00 |
0.00 |
203 |
电磁式堵漏工具 |
3.00 |
0.00 |
1.00 |
204 |
木制堵漏楔 |
0.00 |
0.00 |
1.00 |
205 |
木制堵漏楔 |
20.00 |
0.00 |
2.00 |
206 |
气动吸盘式堵漏器 |
0.00 |
0.00 |
1.00 |
207 |
无火花工具 |
3.00 |
1.00 |
0.00 |
208 |
无火花工具 |
1.00 |
0.00 |
0.00 |
209 |
手动隔膜抽吸泵 |
0.00 |
0.00 |
1.00 |
210 |
围油栏 |
0.00 |
0.00 |
1.00 |
211 |
吸附垫 |
0.00 |
0.00 |
3.00 |
212 |
简易洗消喷淋器 |
0.00 |
1.00 |
0.00 |
213 |
公众洗消站 |
0.00 |
0.00 |
1.00 |
214 |
移动式排烟机 |
1.00 |
0.00 |
1.00 |
215 |
移动式排烟机 |
1.00 |
0.00 |
0.00 |
216 |
移动照明灯组 |
3.00 |
2.00 |
0.00 |
217 |
移动照明灯组 |
0.00 |
0.00 |
1.00 |
218 |
移动发电机 |
1.00 |
1.00 |
0.00 |
219 |
水驱动排烟机 |
2.00 |
0.00 |
0.00 |
220 |
其他照明、排烟器材 |
18.00 |
0.00 |
0.00 |
221 |
空气充填泵 |
0.00 |
1.00 |
0.00 |
222 |
防化服清洗烘干器 |
1.00 |
0.00 |
0.00 |
223 |
高倍数泡沫发生器 |
2.00 |
0.00 |
0.00 |
224 |
其他特勤器材 |
6.00 |
0.00 |
0.00 |
225 |
其他特勤器材 |
0.00 |
0.00 |
5.00 |
226 |
车载电台 |
9.00 |
0.00 |
0.00 |
227 |
其他消防通信指挥装备 |
10.00 |
0.00 |
0.00 |
228 |
履带消防车 |
1.00 |
0.00 |
0.00 |
229 |
望远镜 |
2.00 |
0.00 |
0.00 |
230 |
其他类消防装备器材 |
5.00 |
0.00 |
0.00 |
231 |
其他类消防装备器材 |
0.00 |
0.00 |
1.00 |
232 |
其他类消防装备器材 |
0.00 |
0.00 |
1.00 |
233 |
其他类消防装备器材 |
0.00 |
0.00 |
3.00 |
234 |
其他类消防装备器材 |
0.00 |
0.00 |
1.00 |
235 |
消防员单兵音视频传输系统 |
2.00 |
0.00 |
0.00 |
表 9.2-2 大路煤化工基地应急物资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过滤式呼吸防护器 |
套 |
2 |
|
2 |
正压防护服 |
套 |
1 |
|
3 |
防水围裙 |
个 |
2 |
|
4 |
防护面屏 |
个 |
2 |
|
5 |
防护靴 |
双 |
2 |
|
6 |
防护鞋套 |
双 |
10 |
|
7 |
蚊虫驱避剂 |
瓶 |
5 |
|
8 |
常见气体报警仪 |
套 |
1 |
|
9 |
电动喷雾器 |
台 |
1 |
|
10 |
热雾机或冷雾机 |
台 |
1 |
|
11 |
次氯酸钙消毒片 |
瓶 |
20 |
|
12 |
消毒凝胶 |
瓶 |
10 |
|
13 |
反光分区标识 |
米(红黄) |
1026 |
|
14 |
(铝合金)折叠桌 |
张 |
2 |
|
15 |
(铝合金)折叠椅 |
把 |
8 |
|
16 |
消防柜 |
个 |
1 |
监控室 |
17 |
钢丝绳 |
卷 |
1 |
|
18 |
警戒带 |
卷 |
4 |
|
19 |
警示标识 |
套 |
10 |
|
20 |
发电机 5.5KW |
台 |
1 |
|
21 |
电缆绞盘 |
个 |
2 |
|
22 |
电线 |
卷 |
1 |
|
23 |
防水接线板 |
个 |
2 |
|
24 |
油桶 |
个 |
2 |
|
25 |
场地照明灯 |
个 |
2 |
|
26 |
爆闪标识灯 |
个 |
2 |
|
27 |
节能灯(含灯头) |
个 |
2 |
|
28 |
LED 远射灯 |
个 |
2 |
|
29 |
电热水壶 |
个 |
2 |
|
30 |
储水罐 |
个 |
1 |
|
31 |
净水装置 |
套 |
1 |
|
32 |
锤子 |
个 |
2 |
|
33 |
铁丝 |
捆 |
2 |
|
34 |
尼龙绳 |
捆 |
1 |
|
35 |
铁锹、镐 |
把 |
各 3 |
|
36 |
组合工具箱 |
套 |
2 |
|
37 |
锯子 |
把 |
2 |
|
38 |
对讲机 |
个 |
2 |
|
39 |
手持扩音器 |
台 |
2 |
|
40 |
录音笔 |
个 |
1 |
|
41 |
塑料水桶 |
个 |
1 |
|
(2)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应急物资
表 9.2-3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应急物资明细表
性质 |
名称 |
数量 |
用途 |
侦检装备 |
便携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
1 |
用于检测现场空气中的可燃、有毒气体(氨、甲醇、硫化氢、CO等) |
智能型水质分析仪 |
1 |
主要用于对地表水、地下水、各种废水、饮用水及处理过的小颗粒化学物质进行定性分析。 |
|
综合电子气象仪 |
1 |
用于检测风向、温度、湿度、气压、风速等参数。 |
|
核放射性侦检仪 |
1 |
用于测量周围放射性剂量当量。 |
|
个体防护装备 |
防火服 |
20 |
用于防火 |
隔热服 |
20 |
用于隔热 |
|
防化服 |
10 |
用于防各类化学液体、气体渗透 |
|
防毒面具 |
10 |
全面罩正压空气呼吸器或其他防毒面具 |
|
其他 |
20 |
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靴 |
|
输转装备 |
有毒物质密封桶 |
10 |
主要用于收集并转运有毒物体和污染严重的土壤。 |
多功能毒抽吸泵 |
1 |
可迅速抽取各种液体,特别是粘稠、有毒液体,如柴油、机油、液体食品、废水、泥浆、化工危险液体、放射性废料等。 |
|
手动隔膜抽吸泵 |
1 |
主要用于输转有毒液体,如油类、酸性液体等。 |
|
液体吸附垫 |
5包 |
主要用于快速有效地吸附酸、碱和其他强腐蚀性气体。 |
|
泄漏控制设备 |
吸油棉(毡) |
20包 |
用于清理、围堵、预防任何可能出现的油液和化学品泄漏 |
活性炭或沙土 |
1吨 |
用于吸附泄漏的液体危险化学品 |
|
围油栏 |
200米 |
用于防止油层扩散、拦截燃烧的溢油等 |
|
洗消装备 |
公众洗消帐篷 |
5套 |
主要用于化学灾害救援中人员的洗消。 |
高压清洗机 |
1台 |
主要用于清洗各种机械、汽车、建筑物、工具上的有毒污渍。 |
|
其他装备 |
救灾通信联络装备(防爆对讲机、通信车、扩音器等)、救生装备、人员疏散车辆、应急发电车、应急救援所需的重型设备、消防设施与设备等。 |
9.3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
旗人民政府应加强环境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充实预报预警力量,完善环境质量监测仪器设备、预报预警模型等软硬件配备,加强环境质量、气象条件预测等相关领域研究。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讯信息库,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9.3-1 应急监测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属性 |
数量 |
单位 |
1 |
振动仪 |
杭州爱华环境振动分析仪AWA6256B+ |
2 |
台 |
2 |
声级计 |
杭州爱华噪音计AWA6228+ |
2 |
台 |
3 |
便携式PH计 |
|
10 |
台 |
4 |
酸度计 |
|
2 |
台 |
5 |
流量计 |
|
2 |
台 |
6 |
放射性个人计量报警仪 |
|
5 |
台 |
7 |
红外照相机 |
|
2 |
台 |
8 |
车载GPS定位仪 |
|
2 |
台 |
9 |
水质快速测定仪 |
|
2 |
台 |
10 |
大疆无人机 |
|
4 |
台 |
11 |
大疆环保行业无人机 |
经纬M200 V2、全能套装 |
1 |
台 |
12 |
索尼摄像机Z280(专业摄像机) |
(包括灯光、电池、储存卡、读卡器、补光灯) |
1 |
台 |
13 |
溶解氧仪 |
|
2 |
台 |
14 |
佳能5D4(专业相机) |
(包括闪光灯、内存卡、电池) |
2 |
台 |
15 |
c80北斗户位导航GPS手持经维度定位仪安卓系统 |
|
10 |
台 |
16 |
个人防护设备 |
连体隔热服 |
6 |
套 |
17 |
应急多人帐篷 |
|
2 |
套 |
18 |
移动应急照明 |
T136Y LED便携式照明系列升降应急箱灯氙气HID光源 |
2 |
台 |
19 |
对讲机 |
小米对讲机2 |
10 |
台 |
20 |
测距仪 |
美国 图雅得SP2000H激光测距仪 |
2 |
台 |
21 |
五气体检测仪 |
美国 MP400S泵吸式测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VOC(PID),甲醛 |
1 |
台 |
9.4信息保障
明确应急指挥人员、应急小组,以及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和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1)旗应急指挥部与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尔多斯市应急指挥部、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建立畅通的通信网络。
(2)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移动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
(3)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应急救援小组之间建立专线通信联系,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手段,保证通信联系畅通。
9.5交通运输保障
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应急需要,及时协调交通等部门提供物资运输保障;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建立重要物资及米、面、食用油、蔬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紧急运输能力,保障城市正常运转。
9.6医学救援保障
应急指挥部医学救援组协调组织事故现场最近的医院做好医疗保障等工作,医院为事故提供医疗救护方面的技术支持。医院负责在第一黄金时间抢救、急救遇险人员,并为相关人员做好医护检查。
9.7纪律保障
加大应对处置工作的巡查、督查和通报力度。对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有关旗直单位因工作不力等未能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响应应急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9.8安全保障
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通知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停(限)产期间,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依法确定停(限)产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对风险较大的企业,要派专家及监管人员到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风险辨识,全面排查隐患,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停(限)产期间安全、稳定,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9.9技术保障
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依托鄂尔多斯市环境监管调度指挥平台,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损害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
10.宣传与演练
10.1宣传培训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布后,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应急人员对预案进行解读培训,填写培训记录,使培训人员熟悉部门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表10.1-1 培训记录表
时间 |
|
培训教师 |
|
地点 |
|
培训方式 |
|
培训题目 |
|
||
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共 人):
|
|||
培训摘要: |
|||
考核方式 |
|
考核合格率 |
|
编制: 审核: 批准: |
10.2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可在事件真正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包括人力和设备等);改善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协调;增强公众对突发较大事件救援的信心和应急意识;提高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提高各级预案之间的协调性;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为了保证本预案的可行性和适用性,定期组织预案演练。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旗突发环境事件各成员单位、重点环境危险源单位应结合实际,按照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通过联合演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10.2.1应急演练的目的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应结合安全应急演练开展,重点关注事故状态下大气、水污染物控制,特别是风险单元的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措施。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正确运用可发挥如下作用:
(1)评估应急指挥部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应急指挥部环境事件应急能力,了解资源需求,澄清相关机构、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改善不同机构、组织和人员之间的协调关系;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评估应急培训效果,分析培训需求。同时,作为一种培训手段,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应急素质和能力;
(4)促进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应急预案的理解,争取他们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支持。
10.2.2应急演练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①演练过程尽可能模仿可能事故的真实情况,但不能采用真正的危险状态进行演练,以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②演练之前对演练情况进行周密的方案策划。编写场景说明书是方案策划的重要内容;
③演练前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培训,但不应将演练的场景介绍给应急响应人员;
④演练过程中形成的视频资料和照片,进行存档。
⑤演练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和整改。
10.2.3应急演练准备
(1)制定演练计划
在开展演练准备工作前应先制定演练计划。演练计划是有关演练的基本构想和对演练活动的详细安排,一般包括演练的目的、方式、时间、地点、内容、参与演练的机构和人员、演练的宣传报道、日程安排和保障措施等。
在制定演练计划过程中需要确定演练目的、分析演练需求、确定演练范围、安排演练准备与实施的日程等。
(2)设计演练方案
演练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演练目标、设计演练情景与实施步骤、设计评估标准及方法、编写演练方案文件等等。
(3)演练动员与培训
在演练开始前要进行演练动员和培训,确保所有演练参与人员掌握演练规则、演练情景和各自在演练中的任务。
所有演练参与人员都要经过应急基本知识、演练基本概念、演练现场规则等方面的培训。对应急工作小组人员要进行岗位职责、演练过程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对参演人员要进行应急预案、应急技能及个体防护装备使用等方面的培训。
(4)应急演练的保障
做好应急演练的保障工作,包括人员保障、场地保障、经费保障、物资和器材保障、通信保障、安全保障。
10.2.4应急演练的范围和频次
演练以多个应急小组之间或某些外部应急组织之间相互协调进行的演练与可能发生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部或部分功能的综合演练,演练频次每年一次。
10.2.5应急演练方式
应急演练根据演练规模不同总的可以分为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下面具体介绍:
桌面演练的特点是对演练情景进行口头演练,一般可在会议室内举行。指由应急组织的代表或关键岗位人员参加,按照应急预案及其标准工作程序,讨论紧急情况时采取行动的演练活动。其主要目的是锻炼参演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应急组织相互协作和职责划分的问题。
具体到企业,可以由应急领导小组发起组织,指定副总经理具体负责,由安全技术部制定口头演练计划,编写桌面演练方案和演练内容,指定演练参加人员、演练时间。安全技术部要将含有上述内容的计划方案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演练结束后,汇总所有参加人员为口头演练所作的书面报告,总结口头演练活动的经验和实效,对活动提出新的改进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应急领导小组,为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做准备。
功能演练主要目的是针对应急响应功能,检验应急人员以及应急体系的策划和响应能力为主。功能演练比桌面演练规模要大,需动员更多的应急人员、机构和更多组织的参与。
全面演练是针对应急预案中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开展的检验、评价,是对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的演练活动。全面演练一般要求持续几个小时,采取交流互动方式进行。演练过程要求尽量真实,调用的应急人员和资源尽可能多。同时要对人员、设备、行动及其他相关方面开展实战性演练,以检验各部门间相互协调的应急响应能力。全面演练完成后,除采取口头评论、报告外,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
10.2.6演练评估与总结
预案演练要全过程记录演练过程,在全面分析演练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比参演人员表现与演练目标要求,对演练活动及其组织过程作出客观评价,并编写演练评估报告。所有应急演练活动都应进行演练评估。
在演练结束后,要根据演练记录、演练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现场总结等材料,对演练进行系统和全面的总结,并形成演练总结报告。演练参与单位也可对本单位的演练情况进行总结。
演练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演练目的、时间和地点、参演单位和人员、演练方案概要、发现的问题与原因、经验和教训,以及改进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10.2.7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化学品罐区泄漏着火专项暨公司综合应急演练
1、演练基本情况
(1)演练组织及承办单位:公司安委会组织,油品中心承办。
(2)演练形式:综合演练、专项演练、实战演练。
(3)演练模拟的事故名称:化学品罐区V75201储罐泄漏着火。
(4)发生的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13日15:02,地点化学品罐区V75201储罐。
(5)事故过程的情景描述:4月13日15时,储运装置化学品罐区V-75201储罐出口阀前法兰发生大量油品泄漏,泄漏油品遇伴热高温着火,一名巡检人员在确认时被喷溅高温油品烫伤,情况十分紧急,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
(6)主要应急行动:
1.现场人员发生事故后立即按下就近火灾报警按钮、汇报消防队和当班班长,随后第一时间将烫伤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2.当班班长向调度、储运装置经理汇报,装置经理向中心经理汇报,启动油品中心专项应急处置程序。
3.调度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按照组长指示,立即启动公司一级应急响应,通知应急中心发出应急警报,公司各职能小组按照自己的任务和职责展开工作。应急抢险组立即切断化学品罐区危险电源。调度室向集团总调汇报事故概要。
4.油品中心经理、储运装置经理组织中心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对烫伤人员进行初期救治,①联系调度远传开启调和泡沫储罐的进、出口阀,启动泡沫系统,安排现场人员配合确认泡沫系统运行状态;②通知稳定轻烃装置停止向化学品罐区送料,远程关闭XV-75001入口紧急切断阀,停止P-75201A/B运行,远程关闭P-75201A/B出口紧急切断阀XV-75017;③监控V-75201液位、温度、压力变化情况,并及时汇报班长和调度;④安排现场处置人员关闭界区蒸汽和凝结水阀门,停止现场装车作业,疏散现场人员和车辆撤离;⑤安排人员在路口做好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5.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4辆消防车,25名指战员赶赴现场,消防队组织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进入装置区开展搜救及侦察,对液体石蜡V-75201储罐进行泡沫喷射;救援组携带救援担架迅速到事故地点对1名烫伤人员进行救援,将烫伤人员救出,移交医务室救治。各中队迅速展开战斗,进行力量部署。
6.调度指挥工艺处置,切断储罐收付料,指挥下风向人员疏散。及时询问事故现场处置情况,向指挥部汇报。
7.环境监测组划定环境控制区域,并开始不间断对环境空气中的液体石蜡燃烧烟气进行环境监测,如烟气浓度超标,采用喷射雾状水的方式稀释,确保环境空气中烟气浓度达标;救援结束后,环境监测组继续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同时,对事故水池中的液态油品进行取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判断是否送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8.泄漏量较大,公司指挥部将现场情况随时向上级报告,公司专家组向准旗应急指挥中心专家电话联系请求指导、提出专家意见,调度室同时通知周边中科合成油公司做好随时撤离准备工作。
9.消防队扑灭流淌火后,集中优势兵力,对着火部位用泡沫全覆盖,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10.储运装置中控操作人员监控V-75201液体石蜡储罐液位、压力、温度,在消防车的保护下,由应急抢险组对泄漏点进行堵漏处理。
1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2.预案管理
12.1预案制订
本预案由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管理、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
12.2预案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由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并对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进行动态更新。预案修订时间为3年/次,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动态更新时间为1年/次。
1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3.附则
13.1名词术语解释
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次生衍生环境事件:某一突发公共事件所派生或因处置不当引发的环境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威胁和损害,有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先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事发地第一时间内所采取的紧急措施。
后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恢复正常状态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1.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2. 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职责清单
3.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框架图
4. 准格尔旗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技术专家组通讯录
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6. IV 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7. 移动风险源应急处置流程
附件1
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应急指挥部 |
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总 指 挥 |
苏日嘎拉图 |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
4211166 |
副总指挥 |
王景隆 |
旗政府副旗长 |
4213666 |
副总指挥 |
李富生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
4925163 13604771055 |
副总指挥 |
吕建军 |
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
3971138 13847786637 |
综合协调组长 |
赵胜利 |
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局长 |
4886088 13904779038 |
成 员 |
栗建斌 |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
4666899 13947703886 |
成 员 |
陈三俊 |
薛家湾镇镇长 |
4219609 15374941123 |
成 员 |
薛欣波 |
沙圪堵镇镇长 |
4923521 13789673444 |
成 员 |
苏 林 |
龙口镇镇长 |
4896993 15044920472 |
成 员 |
郝占兵 |
准格尔召镇镇长 |
8121418 13847746411 |
成 员 |
付 裕 |
纳日松镇镇长 |
4630003 13304772638 |
成 员 |
贾英俊 |
大路镇镇长 |
4853028 13614878333 |
成 员 |
武俊峰 |
布尔陶亥苏木长 |
2220002 13947777764 |
成 员 |
刘振林 |
十二连城乡乡长 |
2239218 15947078152 |
成 员 |
李振华 |
暖水乡乡长 |
4758012 15947276401 |
成 员 |
邬文亮 |
魏家峁镇镇长 |
4882203 13789771818 |
成 员 |
崔 钧 |
友谊街道办事处主任 |
2228896 13947754897 |
成 员 |
董雪峰 |
兴隆街道办事处主任 |
4881803 13947796272 |
成 员 |
马福升 |
蓝天街道办事处主任 |
4893766 13754171885 |
成 员 |
李文权 |
迎泽街道办事处主任 |
4892788 13847762058 |
技术专家组长 |
刘杰波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审批办主任 |
13848470191 |
应急监测组长 |
曹效军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监控中心准格尔旗站站长 |
13848575750 |
成 员 |
郝向伟 |
准格尔旗气象局局长 |
4883186 13947737146 |
应急疏散组长 |
孙 斌 |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准格尔旗大队长 |
4824207 13947771868 |
成 员 |
吕锋钢 |
准格尔旗公安局副局长 |
4219142 13314776812 |
成 员 |
靳斐云 |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
3970206 13847370666 |
成 员 |
杨宏宇 |
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
4219118 13304779409 |
成 员 |
杨 报 |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
4881904 13947722111 |
成 员 |
王 权 |
准格尔旗农牧局局长 |
4215395 17747192888 |
应急保障组长 |
张秉智 |
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提名人选、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
3863222 13384806444 |
成 员 |
杨 智 |
准格尔旗政协副主席提名人选、财政局局长 |
4215065 13604775795 |
成 员 |
张富春 |
准格尔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
4886461 13327066999 |
成 员 |
周利江 |
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
3918388 13604773426 |
成 员 |
耿 波 |
准格尔旗水利局副局长 |
3863003 13154775037 |
成 员 |
刘玉成 |
准格尔旗能源局局长 |
4705600 13848779996 |
污染处置组长 |
栗建斌 |
准格尔旗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
4666899 13947703886 |
成 员 |
张银文 |
准格尔旗消防救援大队 |
4212119 15204801234 |
成 员 |
李降龙 |
准格尔旗矿区消防救援大队 |
4688053
|
信息公开和宣传组长 |
鲁宇奇 |
准格尔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
4211654 15847479866 |
医学救援组长 |
王根厚 |
准格尔旗卫生与健康计划委员会 |
4220802 13947731516 |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政府,旗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如有职务变动,由接任者担任。
附件2
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职责清单
序号 |
责任主体 |
职 责 |
1 |
应急指挥部 |
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突发环境事件应对重大问题。 |
2 |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
负责贯彻落实旗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和部署,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职责,督促旗区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组织和协调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 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
3 |
宣传部 |
负责组织全旗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宣传报道工作; 会同旗网信办协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期间舆情管理;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4 |
市生态环境局准旗分局 |
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联合旗气象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研判、会商,提出预警建议;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督导检查; 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5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负责牵头做好全社会能源活动管理;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6 |
教育和体育局 |
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负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及紧急疏散实施方案,并督导落实;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7 |
工信和科技局 |
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负责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 负责加强工业节能监察;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8 |
公安局 |
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负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区域车辆临时禁(限)行方案,督查禁(限)行执行情况; 交警大队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措施,并指挥人群紧急疏散;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9 |
财政局 |
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10 |
自然资源局 |
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1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负责监督和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周边建筑施工工地、城市道路工程机械管控;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12 |
交通运输局 |
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负责加大公共交通保障力度; 完成旗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13 |
水利局 |
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负责水利工程突发环境事件防治;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14 |
农牧局 |
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负责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15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组织医疗机构有针对性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健康预防知识普及工作;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16 |
应急管理局 |
指导督促突发环境事件企业临时停(限)产的安全生产工作; 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17 |
能源局 |
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期间电力调度、清洁能源保供工作; 负责统筹全旗煤矿火区、采空区、沉陷区等灾害综合治理; 负责督导矸石煤田自燃治理、矿区扬尘治理;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18 |
气象局 |
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负责全旗气象条件预报,配合生态环境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空气质量预报联合发布工作; 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19 |
薛家湾镇 |
编制本镇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综合协调、指挥本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协调、督导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划分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20 |
沙圪堵镇 |
编制本镇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综合协调、指挥本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协调、督导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划分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21 |
龙口镇 |
编制本镇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综合协调、指挥本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协调、督导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划分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22 |
准格尔召镇 |
编制本镇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综合协调、指挥本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协调、督导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划分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23 |
纳日松镇 |
编制本镇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综合协调、指挥本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协调、督导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划分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24 |
大路镇 |
编制本镇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综合协调、指挥本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协调、督导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划分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25 |
布尔陶亥苏木 |
编制本苏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综合协调、指挥本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协调、督导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划分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26 |
十二连城乡 |
编制本乡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综合协调、指挥本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协调、督导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划分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27 |
暖水乡 |
编制本乡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综合协调、指挥本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协调、督导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划分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28 |
蓝天街道办事处 |
编制本办事处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综合协调、指挥本街道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协调、督导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划分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29 |
友谊街道办事处 |
编制本办事处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综合协调、指挥本街道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协调、督导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划分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30 |
兴隆街道办事处 |
编制本办事处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综合协调、指挥本街道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协调、督导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划分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31 |
迎泽街道办事处 |
编制本办事处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综合协调、指挥本街道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协调、督导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划分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32 |
魏家峁镇 |
编制本镇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综合协调、指挥本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协调、督导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划分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33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
编制本经济开发区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综合协调、指挥本经济开发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协调、督导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划分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34 |
大路煤化工基地 |
编制本煤化工基地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综合协调、指挥本煤化工基地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协调、督导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划分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完成旗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附件3
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框架图
附件4
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技术专家组通讯录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职称 |
办公电话 |
马越界 |
准格尔旗气象局 |
气象台台长 |
高级 |
15149753160 |
曹效军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
准格尔旗环境监测站站长 |
高级 |
13848575750 |
张康平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
在线监控中心主任 |
高级 |
13848546912 |
刘杰波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
审批办主任 |
高级 |
13848470191 |
李小龙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
大气室主任 |
|
15247765650 |
赵二夫 |
神华准能集团 |
|
高级 |
18947709993 |
刘万荣 |
神华准能炸药厂 |
|
高级 |
13947701607 |
刘小杰 |
黑岱沟露天煤矿 |
|
高级 |
13722196887 |
王水龙 |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维修中心 |
|
高级 |
13947701877 |
韦海良 |
国家能源集团准能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 |
|
高级 |
18947709561 |
张引良 |
国家能源集团准能集团黑岱沟露天煤矿 |
|
高级 |
13847979662 |
郭秀生 |
退休 |
|
高级 |
13904770710 |
郭占江 |
国家能源集团准能公司炸药厂 |
|
高级 |
18947709669 |
刘启示 |
内蒙古易高煤化科技有限公司 |
|
高级 |
15354999069 |
杨建勋 |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
|
高级 |
18347719666 |
吕文波 |
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18947133532 |
韩占泉 |
水利局 |
|
高级 |
13847782364 |
郭世伟 |
薛家湾供电局 |
|
高级 |
13337079418 |
南斗星 |
薛家湾供电局 |
|
高级 |
13314776850 |
乌恩 |
准格尔旗大路医院 |
院长 |
主任医师 |
13848478899 |
潘莉 |
准格尔旗中心医院 |
|
主任医师 |
18548711599 |
附件5
准格尔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附件6
准格尔旗 IV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7
准格尔旗移动风险源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图2:准格尔旗煤矿分布图
附图3:准格尔旗水系图
4:准格尔旗水源地保护区分布图
附图5: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地理位置图
附图6:准格尔开发区地理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