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河道有关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农牧办关于黄河滩区禁种高秆作物等有关事宜的通知》(鄂党农牧办发〔2022〕4号),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准格尔旗黄河滩区管理工作,制定《准格尔旗黄河滩区禁种高秆作物禁止使用农药化肥农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黄河滩区主槽边界线内:
1.不种植高秆作物:专指玉米、高梁、葵花等,
2.推广矮秆农作物种植:大豆、豌豆、鲜食毛豆、鲜食花生、燕麦、胡麻、藜麦及小杂粮等,
3.不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及除草剂。
(二)黄河滩区主槽边界线外:实现化肥、农药、农膜使用量负增长,引导黄河滩区土地规模化经营,实现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三、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方案》要求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补齐短板弱项,推行常态化监管,提升农业生态系统质量,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改革创新,保障黄河长治久安。
第二部分,工作措施。《方案》明确一是创新经营模式,由国有企业统一流转经营禁种区内土地,实施矮秆作物试验示范种植项目,提高农业的集约化水平。二是调整产业结构,推广大豆、藜麦及小杂粮等矮秆农作物种植,以及引导滩区一般耕地内种植紫花苜蓿、燕麦草等优质牧草,落实粮改饲项目,切实保障农牧民收入。三是整合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统防统治、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残膜回收等各类涉农涉牧项目,优先向滩区倾斜,引导绿色发展理念。四是大力开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宣传,并与农户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五是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合理利用补贴资金发放有机肥,做好种植技术培训,发放技术手册,提高农牧民种植水平。六是严格执法,加强巡查,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对不听劝阻的种植户,给予严厉处罚,形成高压态势严管严控体制。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方案》强调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做好指导服务和监管工作,形成广泛宣传、全民参与态势,合力推进黄河河道整治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