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推进历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整改“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06 16:51 来源: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露天矿复垦露天开采煤炭而破坏和压占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露天矿土地复垦的主要对象是已挖掘的露天采场和排土场。复垦的理论概念是在空间上限制与清除露天采矿工程对环境的有害影响,创造条件,以便利用预先从矿山土地上采集(剥离)的沃土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土地。实施复垦工程的基本依据是为既定的国民经济方针有选择有目的地形成最佳采矿工业景观。 

二、生产设施用地:1.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2.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3.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 

三、一户一宅: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户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 

四、移交移送:1.案件移交是指受理案件的部门对不属本部门管辖的案件,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的行为。2.案件的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五、共享机制:对于生产资料,资产及资本的共同开发和使用,对于技术,学术和知识的共同参与和使用,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只有贡献,没有报酬及法律限制的享用办法或管理机构,就叫共享机制 

六、约谈:约谈指的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一种制度。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 

七、未批先建:"未批先建"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或未依法重新获批时,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 

八、批而未供:“批”即依法经有批准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含城市批次用地和单独选址用地),具体指依法批准土地征用或农地转用。“供”即指上述已批土地中,依法办理供地手续的土地。土地供应是指根据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政府将经过一段时间储备并已经完成前期开发的熟地,逐渐分期、分批推向市场的活动。“批而未供”问题发生,主要是因为用地指标的稀缺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地方政府为避免将来出现“无米之炊”的不利局面,积极争取指标,当年批准用地量基本大于当年实际有效供地量,致使批、供、用三者长期处于不平衡状态。在这种不平衡状态的基础上,地方无法有效实施土地供应,经过长时间积累,形成了一定规模数量的“批而未供”土地。 

附件: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推进历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整改“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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