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准格尔旗清大公路立交改造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08 15:1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准格尔旗清大公路立交改造工程项目征地拆迁位置在哪里?面积多少?用途是什么?

项目征收土地位于友谊街道张家圪旦社区境内。清大公路立交改造路线起点为清大公路K0+880,改造终点为清大公路K1+940。总面积为8.6350公顷(最终征地面积以征地调查确认登记的面积为准)。用途为修建准格尔旗清大公路立交改造工程项目用地。 

二、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安置、安置方式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多少?被征地农民如何安置?如何办理? 

(一)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的通知》(准政办发〔2018〕18号),被征地友谊街道张家圪旦社区区片综合地价属于二类区。二类区地类补偿标准统一按照耕地:47875元/亩、林地:13405元/亩、草地:9575元/亩补偿。 

(二)房屋拆迁安置、安置方式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准政发〔2013〕42号)中的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内容及其补充规定执行。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可按照《准格尔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储备资金管理办法》(准政办发〔2021〕110号)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具体到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办理。 

三、征地工作流程是什么? 

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准格尔旗预征收(用)农村集体土地工作流程的通知》(准政发〔2017〕15号)规定进行申请、审查、成立征地工作组、预存征地补偿费、征地告知、登记调查结果确认、登记调查结果公示、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征地实施完毕等流程。 

四、如何进行补偿登记?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应持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街道或被征地村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如何进行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旗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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