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旗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2014年决算说明
一、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
(二)对《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保护准格尔旗境内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设施;
(三)根据上级授权,依法组织审查本地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与验收;
(四)负责调解处理旗内的水土流失纠纷,对水土流失案件调查取证,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五)负责征收水保规费;
(六)认真实施水土保持返还治理项目,保护和管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成果;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一个,准格尔旗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属于水土保持局的二级单位)
内设机构如下:
(一)办公室
(二)法制室
(三)财务室
(四)治理成果保护室
(五)煤炭项目执法大队
(六)城镇建设项目执法大队
(七)线性工程项目执法大队
三、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收入:400.4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47万元
2014年支出:400.47万元
(一)基本支出:400.47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6.4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7.1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8万元;
(二)项目支出:0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合计支出24.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33万元,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14.51万元,原因:2013年单位没有车辆,下乡租用车辆,下乡次数有所缩减,所以费用较少。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接待费0.18万元,招待8批次,人数38人。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69万元,原因:上级部门来客较少,单位也尽量缩减招待次数。2014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为0万元.
序号 | 附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1 | 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水保监督局).xls | 76.50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