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988年成立,根据《准格尔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部分机构进行整合的通知》(准机编发[2008]3号)要求,旗扶贫办和旗人口转移办整合为一个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扶贫办开发和人口转移办政策和方针,落实旗委、政府扶贫开发和人口转移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提出扶贫开发和人口转移的年底计划和中、长期计划,负责全旗扶贫开发和人口转移的安排、指导、督促、检查、评比、总结工作。
(三)积极筹措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扶贫和人口转移资金项目的计划、论证、筛选、编报工作及资金分配方案,督促检查各项资金的使用,对扶贫和人口转移资金进行审计监督,管理有关扶贫和人口转移项目。
(四)研究制定社会扶贫计划,负责有关旗直机关定点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考核,对旗直机关、乡镇包扶工作项目实施的重点村进行指导、督促、检查;组织扶贫捐赠,协调扶贫交流工作,募集扶贫资金等。
(五)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和人口转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年度验收工作,抓好转移人口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牧民和转移人口的素质。
二、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一个,准格尔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2014年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
2014年收入183.99万元。
2、支出情况
2014年度支出183.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2万元;项目支出34万元。
3、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招待费0.22万元(公务接待10批次,110人次),2014年度公务运行维护费6.73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累计无,2013年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下降了0.06万元,因为接待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了3.28万元,因为政府停用两辆车。
序号 | 附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1 | 2014年度扶贫办财务公开表.XLS | 30.50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