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矿区发展协调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的职能
具体负责监督、指导全旗范围内矿区居民搬迁补偿工作,以及搬迁补偿金的测算及发放、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制定全旗矿区居民搬迁规划,协调解决采区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实现矿区和谐稳定。
2机构情况
准格尔旗矿区发展协调服务中心前身为2008年6月成立的准格尔旗矿区居民搬迁补偿办公室,是旗人民政府直属的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配备公务用车1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核定人员编制为20名(其中行政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17名),实有在职正式干部45(其中领导职数为5人;一般干部40人,其中借调1人)。设支部委员会1个,有中共党员27名。内设办公室、住房安置办、薛家湾工作站、大路工作站、龙口工作站、准格尔召工作站、纳日松暖水沙圪堵联合工作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14年部门收入决算52329.9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二)支出决算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52329.93万元。
1、基本支出376.56万元,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等,商品和劳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办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印刷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等日常公用支出,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等。
2、项目支出51953.37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4年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8万元,比上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因本年征地量大工作用车费用增加。
(一)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序号 | 附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1 | 2014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38.50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