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部门决算分析说明
发布时间:2015-07-26 17:59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全旗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旗就业服务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拟订本旗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旗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制定提出旗直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旗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旗政府部门的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有关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旗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本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承办旗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准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工作,拟定全局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信访、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的培训、考核、任免、调配、奖惩等工作;负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档案存放、求职用工登记、信息服务、职业指导、职业中介等工作;负责人才市场各类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负责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挂信息中心牌子)。

(二)人事股

负责管理全旗国家公务员队伍,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职位分类、录用、培训、考核、任免、奖惩、调动、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工作。负责全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考、录用,按照凡进必考的原则,制定出台各类招聘考试方案,按程序组织实施全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考录和聘用等相关工作(挂考试中心牌子)。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股

统筹管理全旗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对全旗就业、社保、劳动监察等事务进行组织实施和监督检;编制全旗劳动社会保障计划,拟定全旗城乡就业、职工技能培训、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就业服务等方面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和工伤认定;负责全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负责全旗公共就业服务工作计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劳动力市场做好求职登记、就业培训、就业推荐、就业指导等相关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

负责实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政策;综合管理全旗工资、津贴、补贴、保险、福利工作,承办全旗所属职工转正定级、工资调整、工龄计算,承办全旗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拟定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贯彻执行国家、  自治区、市有关企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

(五)专业技术股

负责管理全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制定培养、引进、使用人才政策;研究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改革和评审申报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旗内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拔尖人才和乡土人才等)评比选拔和管理工作。

(六)公务员信息管理股

贯彻落实全旗国家公务员交流、辞职、辞退、轮换和回避等政策法规贯彻执行自治区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依法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登记、备案负责组织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监督与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调整交流、年报统计、信息管理等工作拟定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指导,组织协调全旗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旗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和奖励活动。

三、财务不独立的二级单位

(一)准格尔旗劳动监察大队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准格尔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负责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外协调、财务管理、信息、统计等日常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调解、庭审记录和庭前辅助性工作负责承担法律文书的校对、装订、送达、案卷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日常监督工作负责对劳动人事关系、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经济补偿等方面应当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对社会保险、工伤医疗费、培训、辞职、离职等方面应当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承办处理全旗人事争议和劳动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仲裁庭工作;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负责与人事争议、劳动争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承办局机关法律事务,处理人事和劳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处理职工集体上访和罢工事件;建立和完善人事、劳动争议和仲裁制度。

(三)准格尔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运用市场机制沟通人才信息,调剂人才余缺,通过平等竞争、双向选择,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服务平台,促进人才开发和我旗经济发展举办招聘会和大型交流洽谈会并受旗政府及用人单位委托,受理招聘引进人才业务,组织到外地或者高等院校引进招聘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受理各类人才求职登记,并建立人才信息库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代理各类人才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养老保险、党团组织关系等。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14年收入9,759,319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见下表: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1)与上年度各项收入支出的对比分析(可用柱形图)

 

 


 

(2)收入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收入增加原因:

    1.本年增加社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补助经费;

    2.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人数比上年增加;

    3.新增储备人才。

支出减少原因:

    1.为响应上级政策,我单位对各项支出进行了严格控制。

    2.因上级未及时下达专项指标文件,我旗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企业储备人才、社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补助及保险未能按时发放及缴纳。

4.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2014年,我单位其他人事事务支出结余4,322,649.50元,原因为因上级未及时下达专项指标文件,我旗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企业储备人才、社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补助及保险未能按时发放及缴纳。

5.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1.56万元,其中:

本年公务接待20批次,共计172人次,支出公务接待费1.35万元,比上年减少0.79万元;

本年保有公务用车3辆,没有新购公务用车,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1万元,比上年减少0.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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