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泽街道办事处2014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5-08-07 16:34 来源:迎泽街道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街道党工委职责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是旗委的派出机构,在旗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辖区内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旗委的要求,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动员、组织党员和群众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参与讨论决定辖区市政建设、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建设步伐。

  (三)讨论决定辖区内发展经济、社会服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对旗直机关在街道的机构实行双重领导;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务、卫生、文化、治安、环境等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能;对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党组织参与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

  (五)领导街道办事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六)加强街道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八)领导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九)负责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保障本辖区人大代表依法行使应有的权利。

  (十)完成旗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街道办事处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旗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旗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辖区内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经济发展、社会治安、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社会性、地区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旗人民政府的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完成旗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1、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居民区、胡同、里巷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对违法占道、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3、配合旗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和违规查处工作。

  4、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止施工扰民、干扰合法施工的行为。

  (三)做好社会管理工作

  1、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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