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旗消费者协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消费者协会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其指导下的各级协会履行以下七项职能: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二)、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
(三)、人员情况实有在职人员8人
二、准旗消费者协会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各项收入2432143.78元,其中人员经费1264725元,占总收入比重52%;日常公用经费134700元,占总收入比重5.6%;项目收入1030000元,占总收入比重42.4%;其他收入2718.57元,占总收入比重0.0001%。各项支出1779998.31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64725元,占总支出比重71.0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4700元,占总支出比重7.57%;项目支出380573.31元,占总支出比重21.38%。
2.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预、决算差异情况,人员经费预算1264725元,决算1264725元;日常公用经费预算134700元,决算134700元;项目收入预算1030000元,决算380573.31元,结余652145.26元。差异原因分析,是财政拨付我局用于工商登记注册改革经费500000元结余398370元,创城经费300000元结余253775.26元
3.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属于新增单位。
4.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年末收支结余652145.26元,是财政拨付我局用于工商登记注册改革经费500000元结余398370元,创城经费300000元结余253775.26元
5.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年末负债有4695元,是暂存职工福利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3万元,其中公务运行维护费支出1.94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无因公出国费用,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序号 | 附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1 | 2014年准旗消费者协会决算.xls | 163.00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