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水务局2014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5-08-09 16:04 来源:水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水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旗关于水利工作的政策法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旗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旗和跨旗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其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旗水资源公报。

(三)贯彻执行国家节约用水政策,拟定旗有关节约用水的政策、标准,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旗节约用水工作。

(四)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旗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五)组织、指导全旗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水事纠纷。

(六)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全旗水利资金提出安排使用意见并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七)编制、审查全旗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国家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八)组织、指导旗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黄河河口及水库、塘坝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河流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九)指导全旗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旗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乡镇供水和人畜饮水工作。

(十)承担全旗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旗防汛抗旱工作,对大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一)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单位1个,准格尔旗水务局。

三、水务局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共计收入3969.78万元,其中2013年结转147.52万元,2014年财政拨款3822.26万元,2014年共计支出3658.75,结转2015311.0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排污费支出25万元,用于薛家湾镇区污水处理费用,款拨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二)水利工程建设支出665.47万元,专项用于塔斯哈拉川河道整治工程及南北山供水工程。

(三)水利行业业务管理费支出824.69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75.4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49.25万元。

(四)防汛费出303.06万元,专项用于防凌物资储备70万元,黄河险工维修工程233.06万元。

(五)水资源费支出39.11万元,用于水政执法宣传、保护水源地支出。

(六)抗旱支出6.1万元,用于购买钻机配套设备。

(七)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支出1182.1万元,用于全旗十个全覆盖人畜饮水工程31处。

(八)农田水利资支出40万元,用于布尔陶亥苏木李家塔村塘坝维修及达纳壕社渠道衬砌工程。

(九)其他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20万元,用于黄河险工维修工程。

(十)用水利基建设基金支出的水利工程453.22万元,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349.81万元,节水灌溉工程103.41万元。

四、“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22.53万元,201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22.55万元,节约0.02万元,未超预算。公务用车保有量年未为6辆。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公务接待批次28次,2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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